|
00:00:00,700 |
00:00:06,299 |
盧委員縣一 |
謝謝主席,有請呂次長。 |
|
00:00:07,000 |
00:00:07,750 |
主席 |
有請呂次長。 |
|
00:00:09,000 |
00:00:10,000 |
呂次長建德 |
盧委員好。 |
|
00:00:11,000 |
00:00:11,000 |
盧委員縣一 |
次長好。 |
|
00:00:12,000 |
00:00:36,833 |
盧委員縣一 |
我們今天談了很多,不過對於今天的修法,本席是希望能夠留下三件事情:第一是司法、社政、教育之間的資訊不能斷鏈;第二是被害人的權利不能因為他太晚、沒有勇氣說出口,就被時效關在門外;第三是高風險加害人的處遇與社區監督不能有空窗,而第一線也要有足夠的人力跟預算去執行。 |
|
00:00:37,545 |
00:01:00,789 |
盧委員縣一 |
講到所謂的空窗,我們修這些法律就是看能不能真正的降低風險,所以今天討論的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身心治療、輔導教育及高風險資訊的揭露,看起來像是不同的制度,但其實都是在處理同一件事情,就是社區的監督不能出現空窗,風險也不能在再次發生傷害之後才被看見。 |
|
00:01:01,000 |
00:01:08,714 |
盧委員縣一 |
所以我想知道次長看見的處遇空窗大概發生在哪兩個類型? |
|
00:01:09,380 |
00:01:21,812 |
呂次長建德 |
這個部分主要第一個就是剛剛說的保護性,另外一個就是特別對於兒少這個領域,我想這都是相關比較容易出現的。 |
|
00:01:22,230 |
00:01:32,700 |
盧委員縣一 |
處遇空窗我爬梳了一下,大概知道是在易科罰金的部分及被移送偵辦的時候會出現處遇空窗。 |
|
00:01:33,599 |
00:02:08,733 |
盧委員縣一 |
現行法令已經規定有期徒刑如果准予易服社會勞動者,不必等到刑期執行完畢,在准予易服社會勞動時就可以啟動身心治療跟輔導教育等評估處境,可是沒有入監執行的易科罰金,在現行條文中並沒有相同的規定,所以我想說易科罰金跟移送偵辦的時候,是不是他的處遇起點也應該要有這樣的修法方向? |
|
00:02:09,000 |
00:02:13,705 |
盧委員縣一 |
你們有沒有同意、支持這個修法方向? |
|
00:02:14,150 |
00:02:20,826 |
呂次長建德 |
報告委員,我完全支持,而且剛剛委員所說的這些,基本上送到行政院的版本裡面也已經納入了。OK。 |
|
00:02:21,299 |
00:02:27,764 |
呂次長建德 |
這個確實是……您剛剛說空窗期的部分,透過這個方式可以有效弭平。 |
|
00:02:28,000 |
00:02:40,785 |
盧委員縣一 |
好,再來就是有關加害人的資訊揭露,有委員的版本已經採取分級制度,就是不是所有的加害人一律公開,揭露的資訊也不是毫無限制。 |
|
00:02:41,000 |
00:02:53,750 |
盧委員縣一 |
可是要討論的是,面對經專業評估認定有再犯風險的個案,我們能不能依照比例原則,採取分級、分對象、分區域、分期間的必要通知? |
|
00:02:54,952 |
00:03:08,909 |
盧委員縣一 |
第二個,對於評估具有什麼級別以上的再犯風險,經常活動在學校、幼兒園或托育機構附近的個案,是否可以研議向特定學校機構一定範圍內做必要對象的通知? |
|
00:03:10,285 |
00:03:39,333 |
呂次長建德 |
跟委員報告,現在就是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大家都非常關心性侵害案件的加害人要不要資訊公開,我們剛剛跟黃秀芳委員的答詢中也有提到,因為很多加害人事實上都是熟人,所以會怕的是被害人會不會因為這樣的資訊揭露而被人家按圖索驥,甚至是公審,造成二度傷害,所以這個真的必須要謹慎為之,這是第一點。 |
|
00:03:39,500 |
00:04:19,777 |
呂次長建德 |
第二點,剛剛委員所說的,有關於風險的分級,其實現行的性侵害防制法裡面就有部分公告,如果認為有再犯之虞的話,我們的法院事實上就可以有強制治療跟社區隔離的作為,如果還有再犯風險,卻沒有按照規定強制治療,甚至有逃亡、藏匿之虞的話,警察機關在這種情況之下,可以公告他的身分資訊,包括他的姓名、照片跟所犯罪名,所以這裡面我們都有整個分級的相關設計。 |
|
00:04:20,352 |
00:04:35,750 |
盧委員縣一 |
昨天三讀通過了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條明文規定「主管機關應獨立編列預算,並置專職人員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 |
|
00:04:36,000 |
00:04:43,812 |
盧委員縣一 |
」所以本席想請問,衛福部是否掌握了全國22個縣市各自編列多少兒少性剝削的防制預算? |
|
00:04:44,000 |
00:04:48,818 |
盧委員縣一 |
有沒有預計會核定多少專職人員、實際到職的有多少? |
|
00:04:49,461 |
00:04:55,833 |
盧委員縣一 |
有多少名義上是專職人員,可是實際上還是兼辦家暴、兒保、性侵害及其他社政案件? |
|
00:04:56,461 |
00:05:00,750 |
盧委員縣一 |
我想知道目前每名人員平均負擔多少案件? |
|
00:05:01,000 |
00:05:24,750 |
盧委員縣一 |
所以我有一個具體訴求,希望衛福部能夠在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22縣市的盤點報告,至少應該包括兒少性剝削的獨立預算、中央補助與地方自籌的經費、核定及實際到職專職人力缺額跟兼辦的情形、平均案量及本次修法新增業務所需要的人力跟經費評估。 |
|
00:05:24,750 ≈
|
00:05:25,750 |
呂次長建德 |
好,OK。 |
|
00:05:25,363 |
00:05:36,666 |
盧委員縣一 |
我希望不要再用全國保護性社工的總人數回答,從第三條第一項所要求的兒少性剝削防制的專職量能,看看怎麼落實。 |
|
00:05:37,000 |
00:05:42,799 |
呂次長建德 |
非常感謝委員的關心,完全支持委員,也非常感謝委員對於我們保護性社工的支持。 |
|
00:05:43,285 |
00:05:51,818 |
呂次長建德 |
跟委員報告,牽涉到地方政府有關於性剝削的部分,如果沒有記錯,大概56位,詳細數字我再跟您回報。 |
|
00:05:52,750 |
00:06:08,823 |
呂次長建德 |
在這裡面,其實我們也知道,他的caseloading、案件的負擔量其實真的蠻大,所以也非常感謝委員的支持,我們也會趕快請人總把相關人力予以補足。 |
|
00:06:09,166 |
00:06:16,466 |
呂次長建德 |
至於委員剛剛所垂詢的相關數字,是不是容許我會後再趕快提供給委員參酌? |
|
00:06:17,000 |
00:06:17,666 |
盧委員縣一 |
好,謝謝。 |
|
00:06:18,214 |
00:06:52,782 |
盧委員縣一 |
今年7月刑法第八十條已經修正公布,針對特定未成年性侵害案件,法律明定被害人滿二十歲以前不計入刑事追訴權時效期間,可是最主要的是民法在這部分好像沒有一併修正,所以我想請問次長,對於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支持現行15年的客觀期間限制,還是另外延長時效,至少比照刑法修法的精神,被害人未成年的期間不計入,等到他具備一定自主能力後才開始計算民事求償的部分? |
|
00:06:54,500 |
00:07:04,250 |
呂次長建德 |
非常感謝委員,因為民法的修正可能牽涉到司法機關,所以就看…… |
|
00:07:07,000 |
00:07:12,818 |
盧委員縣一 |
沒關係,就是讓你知道,希望以後修法的時候,刑事跟民事可以對齊。 |
|
00:07:13,000 |
00:07:16,833 |
呂次長建德 |
好,我們再跟司法機關、法務部進行相關研商。謝謝。 |
|
00:07:17,263 |
00:07:37,750 |
盧委員縣一 |
最後就是資訊斷鏈的部分如何補齊,針對第三十二條之一,在野黨跟執政黨的委員都有提出,認為不能再讓司法歸司法、社政歸社政、教育歸教育,然後最後每一個機關手上都是一小塊資訊,沒有人看到完整的風險。 |
|
00:07:38,000 |
00:07:50,750 |
盧委員縣一 |
所以本席想請教次長,對於偵查中必要取得資訊,以及起訴後司法資訊主動銜接主管機關這兩件事情,衛福部是不是支持這樣的制度化? |
|
00:07:52,000 |
00:08:08,692 |
呂次長建德 |
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現行其實都有相關的規定,這主要是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電子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第四條,這裡面其實都有規範到,就是我們跟司法院還有法務部相關的一個合作機制。 |
|
00:08:09,000 |
00:08:09,599 |
盧委員縣一 |
好,謝謝次長。 |
|
00:08:10,200 |
00:08:13,764 |
盧委員縣一 |
希望真的在下一次傷害之前,先把人接住、把漏洞補起來。 |
|
00:08:13,941 |
00:08:14,823 |
呂次長建德 |
是、是、是。謝謝。 |
|
00:08:15,166 |
00:08:17,833 |
呂次長建德 |
非常感謝盧委員的垂詢,謝謝。 |
|
00:08:18,222 |
00:08:21,777 |
主席 |
謝謝盧縣一召委發言,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 |
|
00:08:22,277 ≈
|
00:08:23,420 |
主席 |
休息(11時20分) |
|
00:08:23,720 ≈
|
00:08:25,434 |
主席 |
繼續開會(11時30分) |
|
00:08:25,734 ≈
|
00:08:26,877 |
主席 |
現在開會。 |
|
00:08:27,177 ≈
|
00:08:32,034 |
主席 |
張雅琳委員、張雅琳委員、張雅琳委員不在。 |
|
00:08:32,334 ≈
|
00:08:34,906 |
主席 |
接著請范雲委員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