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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 @ 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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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0 ≈ 00:00:01,000 林委員俊憲 感謝主席,請交通部伍次長。
00:00:01,000 ≈ 00:00:02,000 主席 請伍次長。
00:00:02,000 ≈ 00:00:03,000 伍次長勝園 委員好。
00:00:02,553 00:00:38,213 林委員俊憲 次長,我今天跟你討論交通標線的問題,這個其實跟民眾息息相關,你們交通部管的除了大建設以外,最重要的民生議題就是民眾每一天都會遇到的行的問題,對交通部而言,有關行的事情,不管行人也好,車輛也好,其實都是大事。
00:00:39,213 00:00:48,197 林委員俊憲 你看這一個新聞,我們臺南仁德的太子路有劃設槽化線,結果一天檢舉一百多件。
00:00:49,957 00:00:57,023 林委員俊憲 我才知道槽化線連壓過去都不行,次長,你看得到槽化線?
00:00:57,023 ≈ 00:00:59,144 伍次長勝園 有,看得到。
00:00:59,144 00:01:05,769 林委員俊憲 我這個照片前面是網狀線,後面那個斜線就是槽化線。對。
00:01:05,969 00:01:12,154 林委員俊憲 槽化線竟然連一個輪子壓過去都不行,它的定義是不是這樣?
00:01:14,369 00:01:14,710 林委員俊憲 你知不知道?
00:01:15,770 00:01:19,813 伍次長勝園 我的理解也是這樣子,你剛剛講的槽化線,主要就是車輛不能經過這個地方。
00:01:20,773 00:01:33,664 林委員俊憲 這個地方一天有一百多件檢舉,只要輪子壓上去,他都檢舉你,警察就馬上開單,槽化線對車輛是完全禁止,連壓到都不行嗎?
00:01:35,717 00:01:38,500 林委員俊憲 現在警方是這樣處理喔?
00:01:39,361 00:01:51,769 林委員俊憲 我舉一個案子當例子,我們的交通號誌的標線有規定,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槽化線是禁止跨越。
00:01:52,109 00:01:52,849 伍次長勝園 對,禁止跨越。
00:01:56,072 00:01:57,993 林委員俊憲 那跨越是什麼?
00:01:58,614 00:01:59,434 林委員俊憲 什麼動作叫跨越?
00:02:00,809 00:02:07,094 林委員俊憲 四個輪子都輾過了叫跨越,如果只有一個輪子擦邊壓過去算跨越嗎?
00:02:08,203 00:02:11,026 伍次長勝園 壓到線應該就算跨越。
00:02:12,346 00:02:12,346 林委員俊憲 好,次長這麼講。
00:02:14,187 00:02:31,578 林委員俊憲 如果處理壓線的狀況,像你講的,一個輪子壓到了槽化線就開單,他開單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他開的都是用這一條、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的「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這一條最廣泛,開單都是用這一條,你知道嘛!嗯。
00:02:31,578 ≈ 00:02:33,739 林委員俊憲 好,那旁邊是……司長。
00:02:33,739 ≈ 00:02:35,898 伍次長勝園 是路安司司長。
00:02:35,898 00:02:42,704 林委員俊憲 司長,我再給你們看,後來有民眾不服,既然是跨越,應該是車輛都壓過去才叫跨越嘛!
00:02:43,204 00:02:46,167 林委員俊憲 你們現在都照這樣罰,一個輪子壓到都不行。
00:02:59,059 00:03:11,302 林委員俊憲 我舉一個案例,這是花蓮的法院判的,花蓮地方法院在2016年,有一個行政訴訟,民眾不服,他說槽化線上,我只有一個輪子壓過去而已,結果就給我開單。
00:03:11,302 00:03:12,762 林委員俊憲 後來法院怎麼判斷?
00:03:12,762 00:03:32,051 林委員俊憲 你看法官的意見,法官說雖然這臺車,車輛左側都有壓到槽化線,但是他車輛有四分之三都留在原車道,所以沒有……如果你要達到,什麼叫跨越?
00:03:33,151 00:03:37,112 林委員俊憲 你看你這樣的交通號誌,訂到好像我們在討論中文哪!
00:03:38,073 00:03:40,275 林委員俊憲 好像我們現在在上國文課一樣。
00:03:40,434 00:03:52,881 林委員俊憲 法官認為,他四分之三的車輛還在原車道,他只有兩個輪子稍微壓到,這樣不算跨越,所以判決原處分裁撤,不能罰他,跟你們的認知又不一樣。
00:03:52,881 00:04:02,763 林委員俊憲 照理說槽化線要怎麼處理,到底輪子能不能壓到?
00:04:03,684 00:04:10,490 林委員俊憲 我來舉個例子,我們再探討一下,為什麼要設槽化線?
00:04:10,490 00:04:23,381 林委員俊憲 根據我們交通號誌的設置規則,為什麼要劃槽化線,是希望引導車輛遵循,就是行駛在正確的地方、正確的方向。
00:04:26,334 00:04:56,165 林委員俊憲 我們來看日本,我給你舉一個例子,日本的槽化線叫做「導流帶」,日本的車子一般是可以行駛在槽化線上面,除非明定禁止,像我給你看那3個小圖中間的「立入禁止」部分,說你不可以進去,而且槽化線他還用黃線標起來,就這種槽化線,車輛不可以進入,否則其他的槽化線是導流帶。
00:04:56,326 00:05:24,815 林委員俊憲 而臺灣因為我們的號誌沒有很一定的標準,所以地方政府劃的,有些路況又不一樣,像臺南仁德那個為什麼一天可以檢舉一百多個,因為槽化線那麼寬、那麼肥,你有沒有看到?嗯。
00:05:25,255 00:05:48,638 林委員俊憲 那個槽化線劃到範圍那麼廣泛,開車一不小心就會壓到,剛好有一位熱心的檢舉達人,在那邊一天就檢舉一百多個,搞到上了新聞。次長。
00:05:48,638 00:06:19,253 伍次長勝園 跟委員報告,我想以這個案例來講,臺南太子路這部分,剛才也提到槽化線是為了引導車輛往正確的方向走,這個部分我們請路安司再跟地方政府協調一下,他這個劃的範圍是不是可以再稍微做一點修正,因為確實看起來這邊還是很大,不一定要劃到……範圍劃那麼廣,也許可以有空間,我們找他們再討論一下。
00:06:19,834 00:06:29,036 林委員俊憲 另外一個重點,你所謂跨越的定義,這個我希望交通部跟警政單位,你們大家要協調好。
00:06:31,799 00:06:37,921 林委員俊憲 剛剛仁德那個案子一天一百多件是搞到有民怨,後來市政府下令警方暫停開罰。
00:06:40,463 00:06:50,709 林委員俊憲 實際上大多數都不用罰,如果按照法院的判例,你所謂的跨越,基本上到底要多少車身進去才算跨越?
00:06:51,729 00:07:11,267 林委員俊憲 這個你要跟警方單位大家做一個討論,不然一直檢舉、檢舉,交通違規當然可以檢舉,但是檢舉也要有一定的界限,否則你造成很多民眾不滿,一個輪子壓到你也開罰,一罰就900塊耶!
00:07:11,407 00:07:11,447 林委員俊憲 對不對?
00:07:11,447 00:07:12,250 林委員俊憲 那你一天就罰一百多個,政府會被罵死!
00:07:12,250 ≈ 00:07:21,565 林委員俊憲 好不好?
00:07:21,565 00:07:25,667 伍次長勝園 好,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跨越槽化線,所謂跨越的標準……
00:07:25,667 ≈ 00:07:26,667 林委員俊憲 定義,對。
00:07:26,247 00:07:31,790 伍次長勝園 我們再找地方還有警政單位,我們再來做一個檢討,看怎麼樣做……
00:07:31,790 00:07:56,276 林委員俊憲 還有就槽化線我們是不是也考量,有些地方確實不能開上去,但有些地方你可以作為一個導流帶,像日本的槽化線就有區分,除非明定車輛不能開進去,像高速公路的槽化線就不能進去,或者有設立禁止進入的標誌,地上你用顏色可以區分。
00:07:58,038 00:08:14,605 林委員俊憲 否則槽化線只是提醒用路人,通常是開車、騎車的人,大概方向上、車道有一些變寬變窄要注意,用意不是在處罰他,你不要規定得很死,一個輪子壓過去就不行,好不好?
00:08:14,605 ≈ 00:08:15,605 伍次長勝園 好,我們會……
00:08:15,125 00:08:48,826 林委員俊憲 除非是很危險,像高速公路、像會影響其他車輛的,比如左右兩側車道如果開進去會造成危險,不然應該像日本一樣,把它訂定為是一種像導流帶的這種概念,你只是希望車輛要注意、往一個正確的方向開,基本上通常都是車道寬窄會有變化的地方,有必要搞到民怨沸騰嗎?
00:08:48,826 ≈ 00:08:49,826 伍次長勝園 好,這個我們積極來研議。
00:08:49,667 00:09:01,757 林委員俊憲 我們訂這樣的目的只是在於行車安全,不在於處罰,所以你不要讓民眾誤被……就是一不小心被罰,民眾當然就會不服氣。
00:09:01,757 00:09:03,239 林委員俊憲 好不好?好。
00:09:03,519 00:09:03,619 林委員俊憲 好,謝謝次長。
00:09:03,619 00:09:03,660 伍次長勝園 好,謝謝委員。
00:09:03,660 00:09:03,799 林委員俊憲 謝謝主席。
00:09:04,119 00:09:04,480 主席 謝謝俊憲召委、謝謝次長跟司長。
00:09:04,980 ≈ 00:09:08,122 主席 接下來請徐富癸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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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5-23-19
speakers ["黃健豪","李昆澤","洪孟楷","陳雪生","林俊憲","徐富癸","許智傑","魯明哲","邱若華","萬美玲","蔡易餘","陳清龍","何欣純","陳素月","游顥","傅崐萁"]
page_start 477
meetingDate ["2026-06-18"]
gazette_id 1155303
agenda_lcidc_ids ["1155303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 道發展基金分預算;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 管交通作業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分預算(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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