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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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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9,381 00:00:17,9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有請部長。
00:00:17,926 ≈ 00:00:18,926 劉部長世芳 鄭委員好。
00:00:17,926 00:00:18,18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部長好。
00:00:19,326 00:00:21,92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有的官員,辛苦了!
00:00:24,430 00:00:52,89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先談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本條例在111年6月8日公布施行,當時本席也有提出整個法律條文的制定,其中第五條本席所提出的是五年,但是沒有被採納。
00:00:52,892 00:01:06,28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兩年很快就過去了,所以113年8月7日修正時又增加兩年,今天本席也有提出再增加兩年,成為六年。
00:01:07,128 00:01:14,07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到底要增加多少時間,審查的時候我們可以再討論。
00:01:14,075 00:01:29,28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期限之所以會一直延,剛才部長也有提到六年可能還會再延,關鍵就是第六條。
00:01:32,486 00:02:08,31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本席當初(111年4月15日)的提案是增列第四條第三項,內容是「前項之不動產為耕地、原住民保留地或農舍用地者」會受到這些限制,所以應該要增加這樣的規定。
00:02:10,776 00:02:38,75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先請教內政部,這個暫行條例實施已近四年,你們應該去檢視到底有哪些原因是無法依這個暫行條例來完成登記的。
00:02:38,753 00:03:10,5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認為這是其中之一,所以你們要去檢視、去檢討,不是一直延兩年、延兩年、延兩年,再延兩年,而是要去檢視現行這些法律條文有什麼需要去調整的,包括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
00:03:12,247 00:03:26,80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一款也是關鍵,就是規定要檢附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或其全體繼承人同意書,而且人數應逾共有人的二分之一。
00:03:29,884 00:03:51,05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當初本席的提案沒有列這一款,我認為這很需要討論,而且不應該這麼嚴格,這也是內政部要去檢視,過去沒有辦法通過的是不是包含這個部分。
00:03:51,051 00:03:57,92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以這個部分必須要去修正,不然一直兩年、兩年、兩年,那麼就會一直一直兩年。
00:04:00,489 00:04:02,76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第六條是一個關鍵的條文,部長,可以嗎?
00:04:09,144 00:04:14,226 劉部長世芳 報告委員,我們今天的修正條文是以第五條跟第七條為主……
00:04:14,226 ≈ 00:04:15,38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知道。
00:04:15,387 00:04:25,631 劉部長世芳 第六條的部分,因為審視過去暫行條例的處理,我們認為在這一次的修法裡面可能不要去修正會比較好。
00:04:26,926 00:04:30,96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知道,這次也不會修,為什麼?
00:04:30,967 00:04:33,30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因為並沒有這一條修正條文。
00:04:33,306 00:04:49,59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的本意是請內政部就過去已經提出來卻沒有辦法通過的,因為你們不是直接受理的機關,你們要跟地方政府提出是什麼原因。
00:04:54,568 00:05:20,19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再舉個例子,剛才部長跟其他委員答復的時候,有提到相關民法的規定、土地法的規定,但是我們定的也是法律,可以法律明定不受民法的規定、不受土地法的規定之限制。
00:05:21,296 00:05:24,83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就舉例子,時間的關係。
00:05:24,839 00:05:39,01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譬如原住民身分法第六條規定「……不受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一千零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及姓名條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可以不受限制。
00:05:41,183 00:05:58,37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種法律的制定有很多案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三十四條也有,非常多,不受民法規定之限制,非常多的法律都是這樣寫。
00:05:58,375 00:06:11,60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以這個部分要請內政部跟地方機關好好的檢視第六條應該要怎麼去修正,可以嗎?
00:06:11,604 00:06:19,407 劉部長世芳 我是不是請司長跟您回應一下,好不好?好。
00:06:19,667 00:06:20,148 林司長振祿 謝謝委員關心。
00:06:20,969 00:06:36,276 林司長振祿 事實上我們跟地方政府已經有保持密切的聯繫,針對個案的部分,剛才委員有提特別的個案有問題的,譬如他出資證明沒辦法全部檢具的,我們要針對個案個別輔導,這是我們目前要趕快積極輔導的。
00:06:38,618 00:06:45,40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現在要請內政部從個案去檢討,然後成為通案。是。
00:06:46,505 00:06:49,8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成為通案要修法,該修的法律就要修,好不好?
00:06:50,326 ≈ 00:06:52,898 林司長振祿 好,我們會來研議。謝謝。
00:06:53,198 ≈ 00:06:55,198 主席 謝謝鄭天財委員。
00:06:55,498 ≈ 00:06:59,212 主席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進行詢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