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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欣瑩 @ 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發言者 發言內容
11:47:59,407 徐委員欣瑩 (93%) 好 謝謝主席 本席有請劉部長麻煩部長部長 本席就直接從你們內政部的報告開始來問你們有提到反對放寬緩刑參選的限制
11:48:21,786 徐委員欣瑩 (93%) 那理由是端正罪行觀念貫徹清廉參選那所以本席要先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就是說如果一個人犯的是輕罪檢察官認為他有悔意不需要處罰給予他還起訴請問他可不可以參選
11:48:41,841 劉部長世芳 (92%) 緩起訴跟緩刑不一樣對啊我現在就先問緩起訴嘛緩起訴可以吧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因為我們在座有法律專家包括法務部跟司法院你可不可以請教他們會比較好因為緩起訴跟緩刑啊基本上也就是法官或者是起訴的檢察官因為我們在討論選罷法嘛我知道我知道我們的立場您剛說您看過書面資料了嘛所以我們的立場非常的清楚所以我所以你是照我的問題問嗎回答嘛緩起訴跟緩刑確實是不一樣啦
11:49:10,045 徐委員欣瑩 (93%) 沒有 我沒有問一不一樣 我說他是這個 一個人如果他這個司法機關給他緩起訴 那他可不可以參選嗎可以嘛 對不對 答案是可以所以我還沒談到緩刑 你不用那麼急嘛緩起訴可不可以參選
11:49:33,578 徐委員欣瑩 (93%) 你是選政機關吧你內政部目前你是選政機關緩起訴所以你看緩起訴可以參選啊,站在你們的立場是可以的,你答不出來我是不是請我們民政司長跟您回應一下好不好因為我的意見跟他相左,我想民政司長他會比較有實務經驗
11:50:01,017 徐委員欣瑩 (93%) 不是 部長你要清楚知道還期數 一個人被還期數他有沒有參選資格嘛 部長你回答我這問題 我本席請教您啊可以有參選資格 但是我剛有提到說第一個我們並不因人設事 還有就是一定要完全三審定讞才算對嘛 對嘛 所以還期數的話有參選資格嘛
11:50:25,809 徐委員欣瑩 (93%) 對 有參選那如果同樣是輕罪這個案件進入到法院法官審理後一樣認為他不需要入監不需要實際執行刑罰那給予他緩刑那請問他可不可以參選
11:50:43,558 徐委員欣瑩 (93%) 依照現行的規定是不可以對依照現行規定是不行的所以這個就提到一個問題的核心了我們同樣是不用入監服刑的輕罪但是呢也同樣是司法機關認定的無需實體的刑罰但是因為這個程序不同一個是檢察官給他緩起訴他可以參選法院法官給他緩刑
11:51:13,131 鄭司長英弘 (93%) 他不能參選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想知道他的正當性在哪裡在之前審查的時候因為考慮到緩刑他的罪行還是存在所以因為他罪行還是存在緩刑的期間還沒過的話但是他很輕很輕輕到可能去掃地啊去服務老人或罰個錢這樣
11:51:34,778 鄭司長英弘 (93%) 那因為基本上他有法律規定如果判刑確定他的行企業還在這個還沒有過期的這種情況應該是不得參選也就是說這依據什麼樣這是個人認定吧不是 法律是這樣規定法律有規定
11:51:55,556 鄭司長英弘 (93%) 他有罪在身,只要被判定有罪,他就不能參選,哪一條?法律哪一條有這樣規定?現在依照現行的規定,如果是判決所以我們現在在討論嘛,選罷法在討論嘛是在判決有罪確定的這種情況如果是有指鑼公權,這些也都不可以參選
11:52:20,974 徐委員欣瑩 (93%) 所以我們現在就講他緩刑嗎緩刑期間不能參選這個標準感覺上
11:52:30,510 鄭司長英弘 (93%) 這個好像沒有一致的標準因為你們講貫徹清廉參選 那他緩刑期過了他也曾經有這個罪 他還是可以參選的嘛對 所以緩刑期間他的刑度還是在對 但是很輕微很輕微除非他已經過了緩刑的期間 那依照現行的規定
11:52:52,167 鄭司長英弘 (93%) 你過了緩刑的期間當然就可以參選但是你的這個刑期還沒有過緩刑期間還沒過的話他如果再犯那又有
11:53:04,002 鄭司長英弘 (93%) 這個要再度這個服刑的這種情況所以這個部分從這個參政的一個立場青年參政的立場希望說他完全那個罪行都沒有的這種情況來參政所以現在本席要問的就是說他一個人他可以在社會上生活他也可以就像正常人一樣工作納稅服務社會可是你們卻
11:53:33,020 徐委員欣瑩 (93%) 這個我們現在的法條就認為他不可以參政這個就不合理因為法官都認為他的情節是非常非常輕微的可能有各種複雜的因素才造成這樣那他已經像正常人在社會上工作納稅服務社會做所有事跟正常人都一樣但是我們現在的這個規定是不行的
11:54:00,849 鄭司長英弘 (93%) 所以這一塊的限制的正當性在哪裡法院的判決或許有它的考量但這個有關參政的部分
11:54:11,430 鄭司長英弘 (93%) 那全民的期待應該是青年的參政所以我剛剛已經講了 青年的參政 那他行期過了對 他行期過了他還是可以參政嘛所以從頭到尾就是在緩行期間 其實他也無異於常人所以就變成你們等於是
11:54:33,747 鄭司長英弘 (93%) 做了一個不當的連結有一點過度限制他的基本權因為他的刑度還是在那因為這個緩刑有點是觀察期的這個概念所以你們認為在觀察期的期間已經過了他完全沒有問題當然可以參選現在這樣子啦我們也有一些人認為就是說所謂的排黑條款他是在對付重大的犯罪
11:55:02,234 徐委員欣瑩 (93%) 他不是在對付那些他已經繳罰款然後現在在掃地服役服社會勞動的這種人所以這一塊當然這個可能也會進入討論那只是在質詢的時候本席特別提最後本席也要請教就是說那我們現在討論的這些譬如說他可不可以登記參選那是不是要剝奪他的參政權他的資格如何設計請教一下部長
11:55:30,944 徐委員欣瑩 (93%) 這個是選務還選政 這個屬於選務還是選政我是請教部長 不好意思 部長
11:55:39,081 劉部長世芳 (92%) 選政的部分大概是政策面啦那選務的話就在執行層面上面有關於要不要剝奪他的這個被選舉權的部分是屬於選政但是就是說他自己要去登記參選的時候要提供什麼樣的資料來確定他有沒有參選資格是選務那現在本席最重要要請教部長我們台灣的這個選務跟選政沒有合一你的看法
11:56:09,529 徐委員欣瑩 (93%) 選務選政照理他應該合一但現在沒有現在你選政都在你內政部選務在中選會其實所以中選會他就不是一個獨立的一個機關一個獨立的選務選政合一的機關對此部長你怎麼看
11:56:27,459 劉部長世芳 (92%) 我不清楚就是選務跟選政沒有合一產生什麼樣的弊端可以請這個委員明確指示方向那我們才能夠針對這個來因為選務選政合一已經多年來都是這樣子的執行選務選政沒有合一多年來都是這樣執行選務選政分開來多年來都是這樣執行所以我們一直在想說為什麼選務選政不能合一這個問題啊
11:56:56,819 劉部長世芳 (92%) 那我也不清楚那個委員所提案說要選政選務合一他的優點在什麼地方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一條龍啊你看整個的選務是中選會辦那選政他應該要有獨立的整個的判斷各方面
11:57:13,325 徐委員欣瑩 (93%) 中選會現在在獨立判斷啊因為中選會的委員是大院通過的啊中選會能夠通過的這些部分我們內政部沒有辦法影響到但是選政的很多決策內政部他甚至講很多事情他還要報請內政部那都還是內政部在掌握啊
11:57:33,286 劉部長世芳 (92%) 有啦那個報告委員你現在講的可能是地方政府吧因為地方政府的選委會它幾乎都是有選舉的時候才會成立真正是屬於中選會的一個全職的人員比較少中選會現在也沒有任何選舉制度的權利那本席請教你現在中選會它有沒有任何針對選舉制度的權利
11:57:55,128 徐委員欣瑩 (93%) 沒有啊 這個他可以提出說這個整個都在內政部手中所以這一塊本席今天質詢主要就是提出來其實這一塊我們大家也應該要來正視選務跟選政應該要合一
11:58:11,134 徐委員欣瑩 (93%) 好 時間到了我們這個內政部應該很清楚現在選政還有整個選舉制度都你們在掌握但是中選會它就是選務而已它就只有選務這一塊有機會其實選務選政要合一好 OK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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