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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11時30分)謝謝主席,請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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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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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召委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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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部長好。部長,我第一個想要請教一下,目前全國實施垃圾不落地,並由垃圾車在定時定點清運,有些縣市可能還要使用專用垃圾袋,要仔細分類,通常民眾在等垃圾車的過程當中會預先把垃圾拿出來在路上,然後放在清運區集中並暫置,對不對?這部分沒有違法,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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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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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但如果是在非垃圾收集的時段,這樣子亂丟是不是就是違法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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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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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是嘛,好、很好,謝謝部長。部長,簡單來說,垃圾車清運停靠區不是不能放垃圾,而是只能夠暫置,而且要遵守相關的程序規定,反之就是違法,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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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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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那我想要另外請教一下,第一個,保護區可以倒廢瀝青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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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基本上是不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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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不行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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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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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同樣我想要針對這樣子的廢棄物處理邏輯請問一下,在高雄大坪頂的垃圾事件,高雄市政府根據他們的法規自己解釋,他們說的確能夠放置相關廢棄物。但因為大坪頂地區是一個保護區,他們說可以放,可是沒有經過申請,主管機關無法監督、指導清運跟暫置的手續,這個在程序上是違法的事實,高雄市府自己也有開罰,那這樣算不算是亂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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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這屬於地方事務,他們允許這家公司執行地方政府的公共工程,所以他們特別允許他有一個暫置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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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沒有,但是他沒有申請。依據他們的地方法規說他合法,在法規上有去做這件事,可以去申請,可是他沒有申請,那請問,就像剛剛倒垃圾的概念一樣,他有這個法規,但是他沒有申請,這樣算不算是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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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理論上是不可以的,但這應該是他跟……因為這是水利局的工程,然後他是接受水利局的委託處理這個事情,所以我相信他們可能有一些契約在做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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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你相信他們,可是你並不曉得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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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我不知道,因為這是地方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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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所以我想要問一下,在保護區倒廢瀝青沒有違法,只是沒有申請,這是他們的說法喔!所以我也去查了一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所說的,符合高雄市府認定的用途,依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的附表中有廢污水處理設施,但是這個細則的附表寫到保護區之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與保護環境及生態功能為主,除了右列的規定外,不得為其他使用,而此列又是所謂的公用事業設施,而不是公用事業設施所產出的垃圾,所以我在想,是不是在這個法規上的解釋是有問題、不符合程序的?因為這部分有可能會變成一個通案,我想要請問一下部長你的態度是什麼?你們有什麼事情可以去協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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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屬於都計法,這是市政府他們自己訂的都計法,並不是我們環境部主管的法規,如果從常理來看的話,保護區的土地的確不適宜去倒這樣的廢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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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對,所以部長的態度就是保護區的土地不適合去倒這樣的廢棄物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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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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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而且他沒有合法申請,所以也不能夠叫做暫置,等於是違法亂倒嘛!所以這個部分我想要請教,這是一個事件,可是這事件的背後跟我們今天很多委員討論到的一樣,不管是在處理整個建築廢棄物或是各種廢棄物的流程上面,我看這樣環境部好像會很難管理,部長你有沒有什麼可以協助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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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其實這個事情是地方自治,我們也必須尊重地方單位,尤其這個施工是由當地的水利局,土地的主管機關也是水利局,所以我相信他們可能在某方面簡化了一些形式,我們會去了解這個到底怎麼走,但基本上如果這是一個保護區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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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部長,你可不可以去了解這個事件?因為它不見得只是一個地方自治的問題,因為這有關整個廢棄物清運,這跟你的主要業務有關係,而且他們如果這樣子……比如說美濃大峽谷挖一挖,最後可以放置的這些利益牽扯到的可能都是幾十億,部長,這會有問題的,而且對環境生態有很大的破壞,這跟等一下討論的光電板也有關係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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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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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所以部長這部分你可以做什麼調查?或者是去了解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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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委員,我們再詳細的去了解,因為這個畢竟是地方政府的工作,但我們會去了解,看他們到底在流程上面有什麼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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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那部長您什麼時候可以給本席一個了解後的報告?他們到底發生什麼事,而且他們還有沒有其他類似的地方是沒有申請然後亂暫置的?你未來要怎麼精進?因為不見得只有高雄市政府啊!各個地方,南部現在很多地方都可能發生這種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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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好,給我們1個月的時間,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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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拜託部長1個月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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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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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再來我想要再進一步問,剛剛其實有幾個委員,包含剛剛陳菁徽委員提到,關於嘉義這次風災,光電板序號的問題,部長你當時其實有承諾9月中給,但是到現在沒辦法給,剛剛經濟部能源署也有說這個量體很大、很複雜,所以本席就想要追問,其實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而且應該要精進的問題,這是不是在流程上面會有問題?因為這就跟當初在討論花蓮災後重建,或者是災後的廢棄物清理清運、回收,流程上面是不是有疏失?你們要怎麼精進?當已經發生的時候,你們沒有辦法馬上核對,或者是在清運的時候,你們有沒有要求業者怎麼樣給這些序號?比對你的資料庫跟他們報回來的序號,這不是現在電腦或系統輸入進去就可以看到有哪一些遺失、有哪一些沒有偵測到?照理說這應該是很快的事情,你們在流程上面有沒有去設計?這部分如果部長不能回答,你可以請經濟部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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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當時訂序號的目的是為了淘汰除役的光電板,所以有做一個序號,因為這個有錢的對價關係。那這次為什麼比較慢?因為它是大量的被風災損毀,等於是要把它去化掉,所以這個數字上,我的確也在追這個數字,但這個有十幾萬片,有一點困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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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部長,這就是我要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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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要一點點時間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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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好,請你先回答,因為我一直在強調這是一個工作流程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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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是,剛才講的十幾萬片,因為我們有業者他們每一片的帳單,但業者現在要去清點毀損的有12萬片左右,他們總共可能超過幾十萬片,有一部分毀損,所以他們要去核對到底是少了哪幾片,這個數量非常大,我們有叫他們清點出來。未來如果他們要復原的話,我們要清楚知道他們是哪幾片在做復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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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所以我認為你們這個要求和行政程序上面是不是有精進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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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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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你有沒有要求他們現在去挖的時候,報回來的每一片都有序號,他們都要登記起來,然後每一段時間就必須回報到你這裡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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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報告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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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你們要求的時間序有沒有問題?因為這也會牽扯到剛剛有委員給的照片,圖片上說你們說清理完99%,現在有十二萬多在暫置,但後來又有記者去報,再去挖土地之後發現還有破損的在土地裡面,所以這又要再追究一件事,放了太久,到底是誰去挖了再把它埋進去的?這就是現在造成的問題嘛,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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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是,但現在陸續有一些零星的,可能是當時被泥土掩埋,下雨之後又沖刷出來的,或是有一些可能當時壓在下面,現在脫離、飄出來一些零星的。我們這兩天有再去看業者,業者有好幾百臺卡車都送出去了,他們不會剩下一、兩個,可能他們做的沒有落實,這一方面環境部有去開罰,我們也會叫業者再來做盤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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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我建議你們應該要一起建置一個這樣子的平臺,這包含兩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在網路上所謂的公開透明,譬如你有這些序號在這裡,這些序號現在怎麼跑,現在跑去哪裡了,被處理的怎麼樣?還在發電中還是什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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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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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這應該要公開透明的去展現出來之外,因為它有兩個用處,第一個用處,等一下也會討論到,但我們先針對這件事情,就是發生了災後廢棄物清理狀況,這個你後續要再來追,我跟你講,你一定很難追,你一定追不到,所以這代表現在的流程沒有即時公開透明。譬如說,業者一回報,你就應該要有一個資料庫知道現在回報的狀況是不是這樣子,包含案場整個破壞,這個案場到底是幾號到幾號的序號,你這樣子才有辦法管理嘛,現在看起來這個部分是沒有辦法,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和次長,回去有一個精進作為的報告,也是一樣一個月好不好?我覺得廢棄物的部分也是後續的問題,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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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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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接下來,進一步一個月兩個部會跨部會去協調。最後一個問題,我會儘速,就是剛剛有討論到現在光電板有所謂的回收基金,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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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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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現在說預計2045年可以收到173億,看似是一大筆錢啦,可是遠遠不足以要支應預估的成本是397億,對不對?現在等於是還差很多喔!現在說預估可以收到173億,但是不足以支應的成本是397億,所以中間換句話說差了兩百二十幾億,本席就想要問這個部分怎麼辦?因為的確現在還沒有到要大量除役的時候,可是其實也快了,我們都已經看到這些問題跟剛剛所謂後續的處置,這個錢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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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報告,因為當時我們是每KW收1,000元,是依照當時的價格去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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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是啊!所以現在等於是擺明的收不夠嘛,還有包含2021年到2023年的回收清除處理費有四成沒有繳納,我就想問,到時候真的碰到大量除役的時候,這些錢或是不夠用的要怎麼處理?會不會變成我們要另外拿納稅人的錢來做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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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不會,這還是業者要負責,這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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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但是你到時候追不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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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會滾動來檢討,因為他要20年的期間,現在這些業者都在,另外有一部分沒有繳納的人,我們都去催繳他,如果不繳的話,我們就會移送法院,所以這個機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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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現在不繳有罰則嗎?罰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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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催繳,我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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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就催繳而已,但不能罰,就是你只能跟人家說:趕快繳錢!然後你不能罰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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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署長君禮:因為這是所謂公的義務,如果他不繳的話,我們會移送法院去查封他的財產,或是未來要扣繳他的電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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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部長,你可不可以回答一下,剛剛有說這個錢不夠,到時候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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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這個其實需要一些財務模型的計算跟未來量的推估,因為現在的確我知道處理費用其實是比這1,000塊高很多,所以我們現在其實第一個,是鼓勵市場上能夠更多人出來,得到一個價量平衡,當然我必須坦承這個模型可能要再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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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怎麼算?什麼時候可以算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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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這個我們要再來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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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最近一批大量除役是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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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2029到2031年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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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其實也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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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也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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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而且那批應該也不少,那個時候還是更早的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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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不多,那時候還好,早期的,因為那個大概從馬前總統的時候就開始有大量在建了,所以那期大概都沒有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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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所以那個也要準備除役了,馬上就會遇到這個問題,錢不夠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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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未來再幾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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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這個部分你們打算怎麼去做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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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基本上我們現在正在討論這個議題,當然原來的想法是有一個基金是大水庫的理論,但是未來我相信這個價量之間,理論上是可以供需平衡的,但是我們必須要再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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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偉翔:本席今天已經點出幾個未來可能會發生的問題,請環境部和經濟部應該就此有精進作為,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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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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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廖偉翔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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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張啓楷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