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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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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479 00:00:08,861 好 謝謝主席 我們請主委好 請主委主委好主委好 主委我們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同意吧當然那所以台灣有言論自由當然 這是我們國人之所以驕傲的地方
00:00:25,674 00:00:47,684 但台灣正是因為我們是一個依循憲政體制有民主自由的國家所以我們在有言論自由的同時應該對這個言論自由還是有一個基本的界限就是它不能破壞言論自由賴以生存發展的憲政秩序也不能夠有消滅國家的狀態這個同意吧
00:00:49,801 00:01:12,446 是的 我們認為雖然我們自己民主法治的國家我們尊重國人的言論自由這是我們民主化以來非常重要的民主價值以及生活方式但是有界限比如說像最近要消滅我們國家主權地位要鼓吹用武力的方式
00:01:14,387 00:01:29,099 來侵略台灣這些恐怕都不是法律所許可的所以我們很清楚我們有言論自由但是言論自由的界限在於你不能夠破壞憲政體秩序也不能夠消滅國家這很清楚的兩個支柱嘛
00:01:32,822 00:01:57,761 好 那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那我請問你幾個狀態啊因為今天你剛剛的整篇的報告其實就是存在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兩個方向之間在做一個讓社會更清楚的界線展現嘛那所以比如說我問你 來 第一個如果台灣人在台灣自發性的發表支持統一的言論 這有觸法嗎
00:01:59,858 00:02:14,071 我想這應該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所以這沒有觸法那如果台灣人在台灣發表支持中國武力統一台灣或支持中國對台軍演這樣有觸法嗎
00:02:17,179 00:02:20,361 我想這會引起台灣極大的相當的不安引起不安不等於處罰嘛對不對我們還是要了解他背後的走機沒錯主委你說的對所以如果台灣人在台灣發表支持中國對台軍演或者是支持中國武力統一台他必須要看個案
00:02:40,216 00:02:45,779 因為我們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裡面有說到說你是不是有跟中國的黨政軍配合發表你剛剛的這段言論所以必須個案調查這個界線也很清楚好來如果台灣人到中國去了已經進入到中國了在中國發表支持中國對台軍演支持中國武力統一台灣這有沒有問題
00:03:08,171 00:03:12,815 我想他會引發國人的不滿 檢舉我們也非常關切我們認為他為什麼會講這個話如果說委員所說的跟中國大陸黨政軍有合作行為那就一定有問題嘛 對不對所以除了剛剛這個問題已經進入到中國而發表這樣的狀況的話他除了剛剛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之一之外其實還有第九條啦
00:03:31,852 00:03:41,995 第九條的話是你進入到中國以後你不能夠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所以我們的法律其實已經訂有相關的規則但今天我們的狀態就是因為在面對中國越來越多的統戰行為也就是中國想要統一台灣
00:03:53,499 00:03:58,080 拿回去台灣並吞台灣回去在這樣的過程當中行為樣態越來越多所以我們檢視我們過去的法條是否足以規範應對現在的狀況所以我們要不要討論要不要修法要不要更明確讓人民知道怎麼去行為措止自己的狀態從言論到行為這其實是保護人民不要觸法
00:04:18,245 00:04:28,633 另外也是對國家台灣這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最大的保障這也沒有問題嘛對不對所以我們今天要對行為主體行為樣態做比較明確的規範以及到後方你行為發生了之後
00:04:34,577 00:04:54,591 是否有罰則要能夠更具體這就是今天在討論的狀態啊所以我們其實是在這些狀態你如果把它羅列出來以後你很清楚言論自由是存在的而且有相當大的空間你甚至在台灣你自發性的要主張統一你其實這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但問題是如果你主張是用武力來統一台灣武統就像宗沛雅雅的部分
00:05:02,697 00:05:25,951 他就是因為在網路上面已經高調的宣傳支持有這對台灣武力統一的狀態中國對台武力統一所以移民署對他廢止了他的居留權嘛好那主委那我問你那現在大家在問的藝人的這個部分呢你認為藝人的這個部分陸委會我們的政府到底有什麼樣的態度表達嗎如果根據剛剛這樣清楚的規定的話那你對藝人的判斷藝人最近的行為的判斷
00:05:32,301 00:05:56,149 是 謝謝委員 就有關藝人在中國大陸生活可能被政治脅迫發表了一些 比如說配合中國大陸軍演威和台灣或者是矮化或消滅我們中華民國主權像這些言論 那麼我們都不認為它是自發行為而是背後極可能跟中國大陸黨政軍有合作行為
00:05:56,949 00:06:17,656 我們就透過這個來進行必要的行政查處那麼查處他到底是受到什麼樣的脅迫我們不認為他是自發行為這種在一個特定的時刻集體轉發相同的圖貼跟蔣一樣的話我們認為這極可能是跟中國大陸的合作行為
00:06:18,564 00:06:23,585 主委我認為是這樣其實你剛剛的談話當然社會大眾是對在詢問你問題的時候會說對藝人可是事實上我們的政府並不是對藝人這個行業有特別的規範而是對全體的台灣國民對全體想要保護台灣國家安全的人民能夠做出一個統一性的規範就是台灣的國民竟然在這裡享受了我們憲政民主秩序之下的言論自由
00:06:48,230 00:07:02,765 種種的自由那你對國家的安全應該要有所付出有所保障所以你不能夠配合對岸的黨戰軍對台灣有武力統一的行為就是這麼簡單的狀況跟藝人的身份職業沒有關係是對全體的國人今天你不管是退將也好藝人也好
00:07:09,972 00:07:13,356 台商也好任何人都好其實是適用同樣的規定而你的行為樣態如果你是受到脅迫的是一種狀態如果你是合作的狀態那你確實是有被法律規定的狀況政府應該要予以懲處嘛查處嘛
00:07:27,112 00:07:55,445 這就是界定清楚反而是讓大家的行為更清楚更知道要怎麼去措止所以今天我想大家都有很多的問題時間的關係我們先談到這裡我的期待就是希望陸委會能夠藉著這次的修法再一次的拉出更明確的界線讓台灣的國民知道要怎麼去做自己的行為言論讓自己安全也讓國家安全我希望在下次修法的時候陸委會能夠提出更明確的標準
00:07:56,938 00:08:01,334 謝謝委員也支持委員剛剛所有的說明以立場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