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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279 |
00:00:04,279 |
吳委員宗憲 |
謝謝。 |
|
00:00:04,599 |
00:00:28,053 |
吳委員宗憲 |
麻煩王副秘以及楊廳長,我先請教兩位,延續剛剛黃國昌委員的問題,如果跟黃國昌委員的問題重複,我就不會再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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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8,194 |
00:00:45,125 |
吳委員宗憲 |
我先請教一下兩位,到現在為止到底有沒有任何一個機關或是個人,對於這一次憲法訴訟法的部分提起要預防性的權利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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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5,125 |
00:00:47,210 |
吳委員宗憲 |
是否有人有向司法院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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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9,194 |
00:01:10,292 |
楊廳長皓清 |
跟委員說明,如果針對的是暫時處分,根據司法院的報告,我們把預防性權利救濟跟暫時權利救濟是分開處理的,如果所謂預防性權利救濟是定位在準用行政訴訟法或民事訴訟法的將來給付之訴的話,就我的了解目前是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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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0,492 |
00:01:11,691 |
吳委員宗憲 |
那你剛剛說的另外那一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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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2,112 |
00:01:21,996 |
楊廳長皓清 |
如果是暫時處分的話,就我剛剛回答黃委員的部分,目前針對憲訴法聲請暫時處分的有。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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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1,996 |
00:01:25,657 |
楊廳長皓清 |
我今天早上來的時候,得到的數據是人民有聲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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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5,657 |
00:01:33,520 |
楊廳長皓清 |
然後剛剛在開會期間,書記廳的同仁有傳訊給我,我們今天有收到民進黨委員具狀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暫時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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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5,342 |
00:01:46,230 |
吳委員宗憲 |
好,所以我們現在可以了解一下確實有民進黨委員以及有人民已經向司法院提起暫時處分,就憲訴法的部分,這個沒有問題了,我們就確認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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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6,770 |
00:01:53,336 |
吳委員宗憲 |
我想請問一下,憲法訴訟法的主管機關到底是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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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6,072 |
00:01:57,614 |
楊廳長皓清 |
法規主管機關是司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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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9,135 |
00:02:01,477 |
吳委員宗憲 |
好,應該不是行政院,我沒有講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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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2,219 |
00:02:03,118 |
吳委員宗憲 |
不是行政院嘛!是。 |
|
00:02:03,720 |
00:02:38,861 |
吳委員宗憲 |
但是行政院卻對這一次憲法訴訟法非常的反彈,我想這個大家也都知道,當然也有政委提出一些很特殊的法律見解以及希望怎麼做,我們都予以尊重,因為我尊重學者,我也尊重念法律的人,就同一法律事件,本來就有各式各樣的學說,所以如果他希望採極端的少數說,我們也予以尊重,因為有一些大學老師的學說常常也都是極端的少數說,我們都會尊重這些想法,但是在實務上面可不可以適用,這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
|
00:02:39,842 |
00:02:53,390 |
吳委員宗憲 |
我想請教一下,如果行政院不是憲訴法的主管機關,行政院可不可以對憲訴法來聲請釋憲,或是聲請暫時處分或預防性的權利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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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5,845 |
00:03:02,851 |
楊廳長皓清 |
跟委員說明,因為在憲法上面,覆議權是專屬於行政院,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尊重行政院行使覆議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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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2,851 |
00:03:05,855 |
吳委員宗憲 |
不是覆議權,我剛剛不是在說覆議權,我剛剛是說對憲訴法提起釋憲,請問一下可以嗎? |
|
00:03:10,759 |
00:03:28,973 |
楊廳長皓清 |
這個部分就是國家最高機關對於法規範這個部分,如果它在行使職權的時候認為法律有違憲的部分,按照憲訴法的規定,因為行政院同屬國家最高機關,它當然可以提聲請,至於聲請以後受不受理,那當然是由憲法法庭決定。 |
|
00:03:30,114 |
00:03:37,098 |
吳委員宗憲 |
好,謝謝,所以你剛剛也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就是它可以聲請,但是受不受理是由憲法法庭決定,答案是這樣。 |
|
00:03:37,618 |
00:03:50,546 |
吳委員宗憲 |
我也講一下,其實很明確大法官總額就是15人,剛剛你們也有回答這是由總統提名,然後由立法院來審核,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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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51,127 |
00:04:08,135 |
吳委員宗憲 |
如果不足人數的話,總統要在兩個月內補提人數,因為我一直認為這跟行政院的職權實在也沒有什麼特別的關係,我覺得比較奇怪的反而是現在怠惰的好像是總統,因為總統要趕快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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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8,816 |
00:04:11,278 |
吳委員宗憲 |
被立法院否決的時候,總統怎麼不趕快提? |
|
00:04:12,058 |
00:04:18,641 |
吳委員宗憲 |
他一直不提,所以才會卡在那裡,所以現在來看,癱瘓憲法法庭的是總統啊! |
|
00:04:18,641 |
00:04:26,665 |
吳委員宗憲 |
因為憲訴法如果這一次過了,依照新修正的規定來看,目前人數不夠,所以總統就要趕快提嘛! |
|
00:04:27,186 |
00:04:44,315 |
吳委員宗憲 |
我們也希望趕快補足到最低10人的門檻,過了以後就可以開始審理,可是總統一直不提,所以僵在那裡,然後又有政委提到預防性的權利救濟,究竟權利的「利」是哪個字,待會兒我再給你們看。 |
|
00:04:45,174 |
00:05:04,451 |
吳委員宗憲 |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是尚未生效的法律,判決違憲要讓它失效,這個暫時處分凍結它的效力,我實在不太懂,既然還沒有生效的法律,那要怎麼樣認定要它失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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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4,752 |
00:05:05,773 |
吳委員宗憲 |
要怎麼樣處理? |
|
00:05:05,913 |
00:05:06,312 |
吳委員宗憲 |
我不懂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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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7,934 |
00:05:10,115 |
吳委員宗憲 |
它有訴訟上的利益嗎? |
|
00:05:10,295 |
00:05:16,318 |
吳委員宗憲 |
它是根本都還沒有生效的法律,結果我們要暫時處分讓它不生效,我不太懂欸,我想麻煩廳長能夠解釋一下。 |
|
00:05:20,668 |
00:05:32,032 |
楊廳長皓清 |
跟委員說明,針對這個部分,如果實際上是針對尚未生效的法律來聲請釋憲,因為是已經繫屬的案件,所以我們在這邊不方便說明。 |
|
00:05:32,032 |
00:05:33,072 |
吳委員宗憲 |
不方便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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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3,552 |
00:05:42,174 |
吳委員宗憲 |
好,其實過往的例子很簡單嘛,包括釋字585號、599號都有提過暫時處分,但那都是對於生效的法律,我想這個我沒有講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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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3,575 |
00:06:04,433 |
吳委員宗憲 |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真的不了解……如果是對於已經生效的東西,我們希望它不生效,當然我們提一個暫時處分來維護我們的利益,這個我可以理解,但是對於尚未生效的法律要預先這麼做,我真的沒有辦法理解,大法官最後會怎麼認定? |
|
00:06:04,612 |
00:06:10,137 |
吳委員宗憲 |
如果他認定是准許的話,我還真的很想拜讀一下這幾位大法官的大作。 |
|
00:06:10,536 |
00:06:40,680 |
吳委員宗憲 |
當然憲判8、憲判9讓我對於大法官這麼偉大的論述都已經非常崇拜了,這已經超過我能想像的,當然我們的論點在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裡面也有,所以有時候人家說我們的見解跟最終憲判8或憲判9的邏輯不一樣,結果我們就被罵法盲,說我們是……反正就說我們是法盲,但是我想說各位去看一下不同意見書裡面的想法其實是跟我們一樣的,所以那些寫不同意見書的大法官也是法盲嘛! |
|
00:06:42,500 |
00:06:52,269 |
吳委員宗憲 |
我還是要講,還沒有生效的法律,你要他去訂一個暫時處分,然後讓它效力停止適用嗎? |
|
00:06:52,269 |
00:06:52,648 |
吳委員宗憲 |
還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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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2,908 |
00:06:57,153 |
吳委員宗憲 |
說真的,我還是想不出來這個邏輯要怎麼去推論。 |
|
00:06:58,694 |
00:07:19,608 |
吳委員宗憲 |
我再提一個意見,我覺得這樣子的搞法其實變成大法官好像是完全取代了立法權的地位了,如果這樣搞下去,是不是只要民進黨不想通過的法律全部都來搞這一套? |
|
00:07:20,630 |
00:07:32,515 |
吳委員宗憲 |
不管它生效與否,已經生效的,當然他又要像上次憲法法庭一樣,他就先不讓你運作;還沒有生效的,他照樣要搞。 |
|
00:07:33,516 |
00:08:32,851 |
吳委員宗憲 |
我覺得國家的法律制度是這樣,我以前念法律,兩位也都是我的學長,以前我認為法律是長治久安,我國最早的法律訂制到現在已經破百年,譬如刑法在民國3年就訂了,本來我們以為法律就是長治久安的東西,大家要去遵守,但是這幾年來全部被玩弄,所以我們的制度很多都毀掉了,文官制度也毀掉了,然後一些法律訴訟上面的觀念也都毀掉了,立法的制度也毀掉了,五權分立的制度也毀掉了,甚至在立法院投票投輸人不甘願,然後來打架,後來也打輸人,投票投輸人,打架打輸人,然後到最後就是棄守立法院這一塊,退居到二線來跟你玩大法官釋憲,所以我自己來看政府的這套玩法,其實是在短短幾年內摧毀百年的國家法律制度。 |
|
00:08:34,872 |
00:09:05,792 |
吳委員宗憲 |
其實我覺得那一次審查NCC主委、NCC組織法最誇張,百年來根據我國的法制,立法權給行政權的施行日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百年來沒有人會去挑戰這個東西,因為這個是立法權的恩惠,給行政權讓它在運作上面方便,給它一個日出條款,由行政院來訂定,竟然可以在NCC這一個小小的官位就把這個制度給毀掉! |
|
00:09:06,473 |
00:09:21,325 |
吳委員宗憲 |
百年的制度,民進黨為了一個小小的NCC官位,可以把這個日出條款的制度完全摧毀,我念法律,想到這個有時候晚上真的是傷心到睡不著。 |
|
00:09:22,026 |
00:09:57,960 |
吳委員宗憲 |
我本來以為一個法律制度、百年以前訂定出來的這些東西,我們後代子孫就是享受當年的智慧成果,我們好好的運行下去,結果沒想到可以在歷次的個案裡面,一個一個把它破壞掉,而且都是為了單一一個個案、眼前的利益,NCC主委、NCC組織法就是一個非常非常難看的事情,可以把給行政權一個彈性、讓它可以把施行日用命令定之的這個東西都摧毀掉,我覺得這是瘋狂了,這種執政的玩法已經到瘋狂的地步。 |
|
00:09:58,801 |
00:10:19,204 |
吳委員宗憲 |
包括這一次也是,今天法律還沒有通過,然後你今天就要搞一個暫時權利救濟,或者是要搞一些奇奇怪怪、莫名其妙的方式,因為這些東西都會成為案例,將來也會成為判例,一件一件都會影響到將來我們的子子孫孫在面對這套法律的時候的問題。 |
|
00:10:20,786 |
00:11:16,486 |
吳委員宗憲 |
兩位跟我一樣也是司法官出身的,我在這邊不叫你們回答,我不讓你們回答,因為要求你們回答這件事情,其實我覺得對兩位也不好,但是我想我們都曾經做過偵查、審判的工作,看到現在政府這種玩弄法律的方式,我覺得司法人員應該是覺得傷心,就像我剛剛講的,法律它的可貴在於我們需要它長治久安,而不是總是以一個小小的個案,為了政黨或派系或個人的利益,每一次都把法律玩爛掉,每一套運作百年、運作幾十年的法律就把它玩爛掉,然後搞到現在,立法院將來所有的法律通過,都不會再給行政權一個以命令定之的彈性了,你不覺得很悲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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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16,486 |
00:11:24,329 |
吳委員宗憲 |
百年前人家認為這個有必要,因為要讓行政權彈性的運用,因為一個小小NCC主委的位置,就可以把這個摧毀! |
|
00:11:25,950 |
00:11:32,354 |
吳委員宗憲 |
我自己在看國家的運作,其實這件事情讓我非常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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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3,374 |
00:11:54,286 |
吳委員宗憲 |
我以前的老師林山田老師,他太太劉初枝老師是我以前的導師,在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等等的那些遊行我們都參加過,我們也都認為這些東西要廢除掉,才會讓臺灣走向一個正常化的民主國家,中華民國才能夠變成真正憲法上所說的民主共和國,結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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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6,086 |
00:11:59,328 |
吳委員宗憲 |
這幾年這樣玩越玩越爛,我真的覺得難以想像啊! |
|
00:12:00,608 |
00:12:11,365 |
吳委員宗憲 |
當年我們在奮鬥,我們陪著這些黨外人士、民進黨人士或者是很多老師、很多社會運動團體,我們上街頭那麼多次,最後得到的是什麼? |
|
00:12:11,365 |
00:12:43,374 |
吳委員宗憲 |
一個政黨拼命的在摧毀我們的法律制度,別的東西我不懂,但是我念法律念了幾十年,我是一次比一次難過,尤其是像這一次,如果是用這套搞法,三讀通過施行的法律,他直接控制幾個大法官就認為你違憲,或甚至連生效都還沒生效的法律,他也要搞一個大法官來把你處理掉,這些都讓我覺得立法院幾乎可以廢掉了,要嘛以後就叫大法官來列席說我們這套法律可不可以立,變成這樣啊! |
|
00:12:43,374 |
00:12:50,259 |
吳委員宗憲 |
第二個就是立完法律之後馬上送給大法官,請問大法官們認不認同,認同就生效,可以變這樣嗎? |
|
00:12:51,460 |
00:13:01,168 |
吳委員宗憲 |
剛剛副秘你講的權力分立的概念,在這個制度下就蕩然無存,所以我還是不這麼認為啦! |
|
00:13:01,289 |
00:13:10,354 |
吳委員宗憲 |
我還是認為現在的做法已經完全在摧毀我國的法制制度,而且一年一年,因為每一次的個案事件,就一次的把它摧毀掉。 |
|
00:13:11,233 |
00:13:14,555 |
吳委員宗憲 |
我跟各位報告,為什麼這次大法官會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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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15,476 |
00:13:17,398 |
吳委員宗憲 |
我在這邊講話,我絕對負全部的責任。 |
|
00:13:17,838 |
00:13:26,546 |
吳委員宗憲 |
第一個原因是因為柯建銘總召不願意送院會排案,我想各位立委都很清楚,他的理由是什麼? |
|
00:13:26,546 |
00:13:49,611 |
吳委員宗憲 |
因為當時國會改革法案在釋憲中,所以他認為等釋憲完畢之後,再來審查大法官的人事,他用這個當理由,然後就是堅持不送案,到最後整個大法官人選送到立法院了,但是就沒有辦法到院會去審查,一直拖、拖、拖,拖到最後,國會改革法案都釋憲完了,他還不送,搞到最後才送。 |
|
00:13:50,592 |
00:13:53,095 |
吳委員宗憲 |
送了以後,結果人選不OK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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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53,936 |
00:14:01,382 |
吳委員宗憲 |
不管國民黨、民眾黨或民進黨都有覺得不OK的人選,後來7位就都沒有過嘛! |
|
00:14:02,283 |
00:14:20,443 |
吳委員宗憲 |
其實從7位都沒有過的那一天開始,總統可以隔天再提一個新的名單出來,但是總統都沒有提,結果民進黨那個造謠政黨或某些立委有造謠習慣的,就開始一直說國民黨、民眾黨在癱瘓憲法法庭,我從剛剛講到現在,哪一個東西是我們在癱瘓? |
|
00:14:22,543 |
00:14:35,750 |
吳委員宗憲 |
不把大法官人選送院會審查的是柯建銘,他不送院會審查,一直拖,後來審查不過,總統可以趕快提啊! |
|
00:14:36,411 |
00:14:42,039 |
吳委員宗憲 |
所謂兩個月內,就是隔天也可以提的意思,但是他也不提,之後人數不夠,結果現在就來罵國民黨癱瘓憲法法庭,這對還是不對啊? |
|
00:14:42,259 |
00:14:42,420 |
吳委員宗憲 |
是造謠習慣了嗎? |
|
00:14:48,608 |
00:14:55,292 |
吳委員宗憲 |
我一直覺得有一件事情很奇怪,我從小要求自己要以誠信為基礎,結果來立法院之後,看到大家都在騙人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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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55,532 |
00:15:08,081 |
吳委員宗憲 |
然後每個人騙完人之後,第二天也是神清氣爽的跟大家聊天,沒有人為自己說謊或講錯話被發現而有一絲一毫的慚愧,這就是我國的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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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10,421 |
00:15:17,903 |
吳委員宗憲 |
我以前還沒進立法院的時候,我覺得每個立委看起來都好大、好厲害,來這邊之後發現怎麼會那麼多人在說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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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17,903 |
00:15:36,809 |
吳委員宗憲 |
而且那麼多人講錯話之後,也不用負責、不用道歉,然後第二天還可以非常精神抖擻的來,我相信在法院、在地檢署,法官、檢察官如果幹了一件這樣的事情,他第二天搞不好不敢來上班,這是司法人員對自己的嚴格要求,結果來這裡完全看不到。 |
|
00:15:39,861 |
00:15:45,625 |
吳委員宗憲 |
因為時間關係,有一些東西別人問過的,我就不再問。 |
|
00:15:46,025 |
00:16:12,709 |
吳委員宗憲 |
我個人認為所謂的預防性權利救濟,已經不是民事訴訟法法裡面債務關係等等那種權利,而是力量的「力」,已經變成了「權力救濟」,因為他要救濟的是自己的執政權、統治權,我看到的是這樣,這個已經跟我們所知道的完全不一樣了,如果今天國人或民進黨委員一直覺得有人在癱瘓憲法法庭的話,第一個要罵的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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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12,709 |
00:16:15,190 |
吳委員宗憲 |
是總統賴清德,為什麼你不趕快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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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16,171 |
00:16:19,575 |
吳委員宗憲 |
你趕快提人選讓我們審,過兩個就可以運作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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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19,855 |
00:16:20,776 |
吳委員宗憲 |
你為什麼不趕快提? |
|
00:16:21,575 |
00:16:27,661 |
吳委員宗憲 |
還有柯建銘總召,你當時為什麼要一直延宕在那裡,不讓我們送院會去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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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27,921 |
00:16:41,342 |
吳委員宗憲 |
大家一直叫你送院會,結果你就是不送,要怪就怪這兩個人,不用怪其他人,其他人就是認真的審核每一個人符不符合大法官的資格而已,我看到的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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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42,282 |
00:17:23,088 |
吳委員宗憲 |
憲法、法律應該是國人來遵守,而不是讓國人來操弄,我今天看到大家都是在操弄憲法、法律以及各式各樣的程序,只為滿足他單一一次的需求,例如NCC主委,單一一次他希望變成萬年主委,他就給你玩這一套,這看起來其實很悲哀,我也希望全國人民能夠聽懂我在講什麼,我一直希望把法律以最白話的方式告訴全國國民,我一直努力在做這件事情,我希望讓大家看清楚誰在說謊、誰總是在說謊,而且他們明明知道自己在說謊,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但他們持續繼續說謊,而且不當一回事,在我看來這是丟臉,人格是完全毀滅掉。 |
|
00:17:23,628 |
00:17:30,312 |
吳委員宗憲 |
尤其最近這幾天又發生了很多事,也是很明顯的翻車、打臉,說謊被發現一樣也不當一回事。 |
|
00:17:33,239 |
00:17:42,747 |
吳委員宗憲 |
司法院你們的網站你們回去看,你們在講大法官的時候有一個圖,這是你們網站的圖,上面也是寫十位,所以至少要有八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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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43,048 |
00:17:44,328 |
吳委員宗憲 |
連你們都這樣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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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44,489 |
00:17:50,588 |
吳委員宗憲 |
關於大法官的人數,為什麼在很多國家會有一個最低人數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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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50,828 |
00:17:56,451 |
吳委員宗憲 |
我想請教一下兩位,以韓國來講,憲法法庭召開要幾位大法官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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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56,951 |
00:17:59,013 |
吳委員宗憲 |
他們有幾位大法官,以及要幾位大法官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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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00,453 |
00:18:04,415 |
楊廳長皓清 |
跟委員說明,就我了解,他們有9位大法官,然後7個大法官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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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04,855 |
00:18:06,117 |
吳委員宗憲 |
好,那美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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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06,997 |
00:18:09,358 |
楊廳長皓清 |
美國是9位大法官,6位大法官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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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09,999 |
00:18:14,082 |
吳委員宗憲 |
請問一下副秘書長,德國你應該清楚的,德國是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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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16,042 |
00:18:18,084 |
王副秘書長梅英 |
德國是分成兩庭,一庭8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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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21,668 |
00:18:23,257 |
吳委員宗憲 |
要多少人出席?6人。 |
|
00:18:25,776 |
00:18:33,901 |
吳委員宗憲 |
好,這就是我跟各位說的,世界各國為什麼在訂定大法官人數以及最低出席人數要用數字來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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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34,601 |
00:18:50,490 |
吳委員宗憲 |
因為他們不讓少數的大法官……因為每個人專業不同,不能讓最後的憲法判決出來過於極端,所以為什麼我國的憲法以前規定三分之二以上要參與評議,然後要過半以上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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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51,951 |
00:18:53,332 |
吳委員宗憲 |
為什麼要三分之二、要10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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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53,473 |
00:19:11,592 |
吳委員宗憲 |
就是因為他們希望不要流於單一的專業,因為每個人的專業不同,有人是實務界、有人是學術界、有人懂民法、有人懂刑法,所以不會讓最後假設剩下3位大法官都是學民法的,然後就來釋憲刑法的部分,這是最低門檻的要求。 |
|
00:19:13,994 |
00:19:35,227 |
吳委員宗憲 |
剛剛羅智強委員有提到,捷克的制度是我們這次借鏡的制度,包括你們最愛的美國也是這樣規定,韓流最愛的韓國也是這樣規定,我國法律來源的德國也是這樣規定,都有最低人數的要求,結果在我國就變成是一個毀憲亂政、毀壞國家、讓憲法法庭癱瘓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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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這些國家都是白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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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這些國家設定最低的大法官出席人數的要求都是白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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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所以這個就是一堆立委不懂法律、法盲又在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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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都在騙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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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他們教大家有人在癱瘓憲法法庭,可是實際上回過頭去看,是誰在癱瘓憲法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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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上次有委員說最後變成3位大法官開庭是極端狀況,絕對不可能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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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請問一下兩位,大家唸法律幾十年了,法律的設計不是就要思考到極端的狀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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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不然我們刑法那麼多打擊錯誤或是累加的條件說、犯罪原因的條件說等等,那些在實際上100年也不會遇到1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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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我們以前不是唸到兩個人同時下毒、都各下二分之一,結果剛好這個人死亡,這兩個人要負殺人罪還是殺人未遂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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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所以這個都是在法律上本來就會……法律設計就會處理很多極端的狀況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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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如果依照現有的制度,還沒有生效的憲訴法有可能3位大法官就開庭了,這3位就可以決定國家的一切,我們就是要避免這個狀況發生,所以我們才會就憲訴法要這樣要求,結果竟然被某幾個立委到這裡來講說,這麼極端,怎麼可能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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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還有法學博士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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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某法學博士的立委在這裡說這不可能發生,以前也沒發生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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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07,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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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我知道啊,可是法律的設計本來就是在面對各種情形、樣樣的可能性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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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所以我們在唸民法、唸刑法的時候,老師出的考題都是在實務上幾乎不太可能發生的,但是我們要從理論上面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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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所以我覺得很痛苦的就是來這邊面對一堆法盲的人跟我們在爭執法律,或是自己明明懂法律,也知道自己講的是不對的,卻在那邊繼續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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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今天兩位都是學長,我能提的就提到這邊,接下來不管有沒有人聲請,再麻煩各位能夠依照我國的制度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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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因為我對於法律及訴訟制度的認知就是,今天法律設立了,就是要長治久安,即使今天這個法律設計對我完全不利,我的個性就是完全地服從它,因為我是個遵守法律的人、我是個遵守憲法的人,我不會去玩弄憲法、不會去玩弄法律,我希望司法院也能像我們一樣秉持當年分發時候的初心一樣,我到今天都沒有變過,但很多在玩法律的人都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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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 |
謝謝兩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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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請沈發惠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