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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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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546 00:00:05,726 黃委員捷 謝謝主席。
00:00:06,088 00:00:06,328 黃委員捷 請劉部長。
00:00:06,328 00:00:06,750 主席 好,請劉部長。
00:00:06,750 00:00:12,750 劉部長世芳 黃委員好。
00:00:12,750 00:00:18,750 黃委員捷 部長好。
00:00:18,750 00:00:52,801 黃委員捷 今天審地方制度法,我認為真的是非常匆促,因為其實今天議程裡面大家的議題是非常的龐雜,而且目的也都不一樣,包括有的是提到地方的改制要合併,需要地方議會同意;有的是在談原住民自治區的稅捐跟公債的部分;有的是在說要不要給地方民意代表的眷屬撫卹金;甚至有的是在說副縣長、副市長的員額要多少。
00:00:53,460 00:00:54,842 黃委員捷 大家聽下來就知道,哇!
00:00:55,122 00:01:26,776 黃委員捷 每一個都可以討論很久,甚至都需要各縣市的地方共識才能往下討論,非常的複雜,甚至有的一旦動了,可能是直接影響到地方民意代表的席次,這個真的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我認為在這邊要提到這麼多複雜的議題,應該是需要更多、更多的時間,大家充分討論,甚至是都要詢問過地方政府的意見才對。
00:01:26,776 00:01:39,851 黃委員捷 所以首先當然要請教一下部長,裡面其實有一個部分,我想問部長有沒有得知地方的意見為何,有沒有先詢問過地方到底有沒有共識?
00:01:39,851 00:02:06,891 黃委員捷 就是原住民自治的部分,因為其實我看到內政部的報告裡面有提到,光是原住民族自治區裡面要不要給予賦稅跟公債的權力下放,地方區公所跟地方政府意見就不一致,例如我看到新北市政府跟烏來區公所意見是不一致的,臺中也是一樣的狀況,高雄也是一樣的狀況,這樣子看起來是地方自己都沒有辦法有共識,那我們如何在這裡做討論呢?
00:02:06,951 00:02:07,812 黃委員捷 難道是我們這幾個人坐在這裡,就可以決定這麼龐大的地方事務嗎?
00:02:21,266 00:02:54,762 劉部長世芳 我們都非常支持,尤其是直轄市的山地原住民區要自治,但是牽涉到財政劃分的部分的話,其實在中央不管是財劃法或者是公債法,或者是地方稅則,或者是直轄市的自治條例裡面,直轄市政府跟每一個區公所之間的自治事項,其實都要一起來做配套的措施,這樣子我們把它放到法條裡面去的話,包括可不可以只放一個地方制度法,或者是三個法條都一起放進去,這樣才會比較完善。
00:02:55,683 00:03:05,867 劉部長世芳 最重要就是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我們去詢問了一下所有直轄市縣市政府,他們都覺得這個事情牽涉到蠻大的啦!
00:03:07,068 00:03:21,634 劉部長世芳 區公所的部分當然是說越快越好、越多越好,但是不是只有一句話就好了,牽涉到臺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沒有制度性的話就沒辦法長長久久,會變成只有一次性就解決,這次補助,下次就沒有了,這樣反而不好。
00:03:22,275 00:03:35,359 劉部長世芳 如果用中央層級的話,不只是內政部,還有包括主管財政、財稅的財政部,還有原住民委員會,至少這3個部會都要能夠參與一起討論,大家有凝聚共識的話比較好執行。
00:03:36,680 00:03:37,680 黃委員捷 好,謝謝部長的說明。
00:03:38,020 00:03:45,642 黃委員捷 因為我認為除了現在看起來市政府、區公所意見不一致之外,涉及中央的是不是公債法要一起修?
00:03:46,243 00:03:47,983 黃委員捷 其他相關的包括我們現在連財劃法如何分配都還不明確的情況下……
00:03:48,043 00:03:48,063 劉部長世芳 是,會出現問題。
00:03:48,063 00:03:48,223 黃委員捷 沒錯,如何進行這樣的討論呢?
00:03:48,243 00:03:48,924 黃委員捷 所以我覺得今天在這邊討論,實在是沒有辦法進行下去。
00:03:48,963 00:04:11,471 黃委員捷 另外一個部分我就更好奇了,一級主管如果修法全部都變成要求一定要是政務官,這樣子合理嗎?
00:04:11,471 00:04:17,154 黃委員捷 我認為對所有的文官體系上來的公務員,是不是很不公平啊?部長。
00:04:17,154 00:04:43,091 劉部長世芳 我想我剛剛有說明過,我的意思是說我們臺灣的政府能夠正常運作,大概80%以上都是來自於這些每天孜孜矻矻、很認真努力在幫人家默默服務的公務員,我們很希望公務員有他的升遷管道,越優秀的話可以越升越高,如果每次縣市長換屆的時候幾乎都換掉,沒有辦法做一級主管,其實我覺得這會有困難。
00:04:43,270 00:05:01,180 劉部長世芳 同時剛剛我有報告過,並不是所有的縣市政府都同意這樣的作法,我只是不方便講出哪幾個縣市政府,這裡面沒有藍綠之分,所以我是覺得這茲事體大,可以討論,但是最好要能夠凝聚共識,這樣子才不會治絲益棼。
00:05:01,861 00:05:19,489 黃委員捷 好,謝謝部長的說明,你看,光是連一級主管要不要全部是政務官、光是原住民自治區要不要下放稅賦跟公債,地方自己都搞不定了,更何況我們在這裡要如何決定所有縣市的意見呢?
00:05:19,869 00:05:32,760 黃委員捷 最後一個,我認為非常非常不合理,沒有必要性也沒有正當性,現在有委員提案說所有直轄市都要有3個副市長,不論人口的多寡。
00:05:33,720 00:05:41,887 黃委員捷 我認為拿掉了一個最基本的指標,就說不論人口多寡都要有3個副市長,這毫無道理可言啊!
00:05:43,187 00:05:45,987 黃委員捷 沒有任何的指標,為什麼可以做這樣的決定呢?
00:05:46,247 00:05:51,229 黃委員捷 是不是對特定的人士還是對特定的政黨在量身打造呢?
00:05:52,368 00:05:59,611 黃委員捷 請教一下部長的意見,認為不分人口的多寡都直接設3個副市長真的好嗎?
00:05:59,611 00:06:19,457 劉部長世芳 它是一個指標,但是這個指標如果大家覺得不合理的話,應該修改這個指標,而不是修改這個門檻,如果大家覺得每個地方的副縣長或是副市長應該設1個或2個,就是因為大家是一視同仁,但是以後怎麼往上加,包括剛剛有人提到,譬如說新北市他們有400萬人口,為什麼它的副市長只有3個?是啊。
00:06:19,556 00:06:56,348 劉部長世芳 這個就表示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所以我們是覺得不要因人設事,能夠好好討論會比較好,因為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哪一個直轄市的副市長是缺額的狀況,其實都是滿額的,也許直轄市的市長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也願意從意見上面來做分析,把它做比較好的規定出來,大家按照這樣的規範來處理,才不會好像因為什麼人然後做什麼事,這樣子就失掉我們在修法的一個大原則。
00:06:57,088 00:07:06,371 黃委員捷 好,謝謝部長的說明,所以不要因人設事非常重要,如果這個制度要改就應該要往更公平的方向改,而不是往特權的方向去改。
00:07:06,871 00:07:21,016 黃委員捷 我在這邊表達我的意見,我希望接下來裡面所有的每一個提案都可以討論,但是大家先好好坐下來開個公聽會,徵詢所有地方政府、徵詢所有地方需要的區公所的意見,大家再來找尋一個共識。
00:07:21,056 00:07:21,076 黃委員捷 謝謝部長。
00:07:21,576 00:07:23,862 主席 接著請李柏毅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