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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957 |
00:00:04,779 |
林委員俊憲 |
謝謝主席,本席邀請交通部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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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799 |
00:00:04,838 |
主席 |
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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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838 |
00:00:04,898 |
林委員俊憲 |
部長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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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999 |
00:00:04,999 |
陳部長世凱 |
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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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039 |
00:00:39,736 |
林委員俊憲 |
部長你新上任,所以我覺得民生第一,我都跟你討論一些關於交通上影響最多民眾的,我現在跟你講的是,前幾天發生了一個不幸車禍,臺中的公車撞死了東海大學的一位女學生,司機說因為天色太暗,他只看到兩個黑影,然後就撞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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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2,378 |
00:00:51,825 |
林委員俊憲 |
另外,在很多次車禍發生的時候,駕駛經常在他的口供裡面講:是行人突然間竄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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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3,749 |
00:01:30,736 |
林委員俊憲 |
臺灣被稱為行人地獄,我們來看看什麼樣的狀況下是行人最危險的時候,我說的是一天的時段,夜間真的最危險,相關數字我提供給部長當參考,最近五年多來,行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最多都是在晚上6點到清晨6點,就是下半天、黑夜的時候行人最危險,黑夜的時候為什麼最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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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0,736 |
00:02:01,795 |
林委員俊憲 |
有可能是開車的人不守規矩,但是我這裡統計的是A1類的交通事故,你看白天跟黑夜的部分,其實照理講白天車輛最多,因為大家要上下班,但為什麼晚上的時候,反而行人致死至少是白天的50%到一倍、兩倍,差別非常大,所以臺灣的夜晚是行人地獄裡面最恐怖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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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2,756 |
00:02:06,878 |
林委員俊憲 |
我們來看一下,你看這黑夜、白天差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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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6,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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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3,364 |
林委員俊憲 |
部長這樣看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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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3,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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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9,851 |
陳部長世凱 |
有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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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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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6,338 |
林委員俊憲 |
這麼暗的狀況下,過馬路會安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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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6,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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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2,825 |
林委員俊憲 |
開車都不一定看得到斑馬線了,但另外這張是不是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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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2,825 |
00:02:43,028 |
林委員俊憲 |
抱歉,這不是臺灣,而是韓國,在國外只要是有行人穿越斑馬線的部分,它的照明一定是特別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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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43,028 |
00:03:23,938 |
林委員俊憲 |
政府為了解決所謂行人地獄花了幾百億去改善所謂的危險道路、危險路口,像剛才那種光線當然危險,你要知道,我們法律上人行道的光線是有規定的,部長,我給你一個參考,交通工程規範,這是交通部自己訂的,裡面就有行人穿越道照明標準,但有在寫、沒在做,照理講行人穿越道的光線要達到一定的亮度,結果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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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25,299 |
00:03:27,200 |
林委員俊憲 |
請你看一看,所以你是不是應該做一個總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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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27,200 |
00:04:19,266 |
林委員俊憲 |
否則就像上一頁提到的,這是顯不合理的分配,每一年有那麼多行人死亡,時間反而都集中在車輛比較少的晚上,然後肇事者最常講的就是他看不清楚,人突然間竄出來,包括前幾天發生臺中公車撞死大學生一案也是這樣子;有一件車禍也很出名,就是我們賴士葆委員撞到人,媒體不知道怎麼樣取得的,把他的行車紀錄器播出來,坦白講,看起來真的是很黑暗,賴士葆委員也這麼講,他說那個光線不是很清楚,他沒有看得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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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21,229 |
00:04:28,973 |
林委員俊憲 |
所以現在請交通部,既然有訂這樣一個規範,即交通工程規範,裡面有行人穿越道照明標準,那你就要照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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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30,558 |
00:04:44,148 |
林委員俊憲 |
我再給部長一個參考,在國外除了光線以外,車輛經過人行道,你就要讓它減速,但臺灣完全沒有這樣一個設計,你怎麼讓它減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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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45,609 |
00:04:54,075 |
林委員俊憲 |
最容易做的就是用物理性的東西,就是用所謂的緩速台來讓車輛減低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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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4,917 |
00:05:33,137 |
林委員俊憲 |
我再給你看一下,這一個是韓國的,另外一個是新加坡的,韓國的車輛當來到人行道,一定會經過一個緩速台,就是會讓你的車輛不得不減速,然後我們臺灣的部分,因為我都習慣從高鐵站走路到立法院來,每次要走斑馬線,我一定要從人行道跳下來,因為人行道比較高,斑馬線比較低,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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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4,058 |
00:06:09,224 |
林委員俊憲 |
如果是推嬰兒推車,或者是你拿貨物要過斑馬線,你要先從人行道跳下來才能走斑馬線,你看國外都不會有這個問題,新加坡、日本他們都把人行道稍微做高,因為它旁邊要做緩速台,當斑馬線做高,你從人行道走下來,就不會有跳下來的感覺,除了比較安全以外,民眾也是走在高一點地方,因為它等於是有一點高度,所以駕駛也比較容易看到那裡有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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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09,244 |
00:06:25,296 |
林委員俊憲 |
但是我們這邊沒有,臺灣只會宣傳或教育行人晚上出門要穿亮色衣服,這是多愚蠢的建議,你為什麼不把人行道的光線弄亮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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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5,756 |
00:07:02,377 |
林委員俊憲 |
還有,過斑馬線時手要舉高在那邊搖,讓車輛可以看到你,但為什麼不把這個地方稍微墊高一點,讓一般行人從人行道下來走斑馬線時是平的,然後也有一點高度,而且兩邊你要做緩速台,讓車輛經過的時候,強迫他一定要減速,數字會說話,你看行人死在行人穿越道的案件有減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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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2,377 |
00:07:02,578 |
林委員俊憲 |
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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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5,750 |
00:07:08,253 |
林委員俊憲 |
好,我希望這個部分,你們要趕快去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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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9,194 |
00:07:15,177 |
陳部長世凱 |
報告委員,您所說光線的部分,我們現在道路改善的部分,有把這個部分都納進來,還有很多的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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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6,279 |
00:07:17,859 |
林委員俊憲 |
前幾天才剛出現一個死亡車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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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7,859 |
00:07:22,924 |
陳部長世凱 |
這個我清楚,所以那個部分已經有做檢討,您剛剛講的東海女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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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3,063 |
00:07:31,631 |
林委員俊憲 |
我現在沒什麼時間了,延續一下剛剛黃健豪委員問你們的問題,為什麼現在假車牌那麼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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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1,690 |
00:07:40,726 |
林委員俊憲 |
你們自己也有統計,據警察局統計,使用假車牌的原因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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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0,726 |
00:07:41,548 |
林委員俊憲 |
假車牌什麼時候開始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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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2,308 |
00:07:43,487 |
林委員俊憲 |
其實是去年就增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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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3,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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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6,088 |
陳部長世凱 |
對,去年跟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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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6,088 |
00:08:08,025 |
林委員俊憲 |
來看這個表,我現在談的是嚴重超速的件數,因為這個時間點非常配合,嚴重超速的部分,我們原本是超速60公里吊扣車牌,2023(去)年把它改成超速40公里就吊扣車牌,所以吊牌案件的數字多了4倍,從一年1萬5,550件變成6萬件,我們修法的目的在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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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08,045 |
00:08:41,273 |
林委員俊憲 |
是希望能夠嚇阻,希望能夠減少犯罪行為,這是我們修法的目的,但你修了一個法,結果那麼多人違規,如果多一點點就算了,結果多了4倍,表示這個法律會讓很多人可能是不小心就違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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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41,453 |
00:08:43,214 |
林委員俊憲 |
再來,到底要超速多少才拔掉人家的車牌,政府應該要先檢討你規定的速限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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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43,214 |
00:08:44,015 |
林委員俊憲 |
公共電視臺做了這樣一個專輯節目,看看臺灣各地的速限有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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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44,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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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7,631 |
林委員俊憲 |
像臺灣的四線道速限卻只有50,你叫人家怎麼開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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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7,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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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1,249 |
林委員俊憲 |
部長,如果你從臺北開到板橋,我看你都很難保持全線不超車,所以你規定的速限有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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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1,249 |
00:09:40,733 |
林委員俊憲 |
也就是在不合理以後,違規案件一年從一萬五千多件變成6萬件,相對應的時間點,抓到假車牌的件數就成長了6倍,這個是有抓到的,持假車牌有抓到的就成長了6倍,那有關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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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42,634 |
00:09:47,897 |
林委員俊憲 |
我們的警政署有分析使用偽造車牌的樣態,什麼原因讓你們要使用偽造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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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50,358 |
00:09:57,621 |
林委員俊憲 |
38%、將近四成是因為他的車牌被吊扣,所以逼他要去用假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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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0,280 |
00:10:18,309 |
林委員俊憲 |
這些被吊扣的車輛沒有車牌,車子就不能開,但那很可能是家庭用車,可能用來載小孩、載長輩或是供上班之用,此外,有的是營業車輛,吊扣後就不能做生意,那要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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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18,309 |
00:11:27,915 |
林委員俊憲 |
剛剛你有提到現在假車牌很容易買到,就這樣像火一樣燒起來了,所以現在抓到假車牌的,你就要直接把車輛給沒入,我認為使用假車牌還是有其他樣態,如果拿來犯罪,那個車輛當然直接沒入,但現在吊牌的主要原因是超速,政府有沒有去檢討我們各地速限的合理性等等,我認為法律上還是要做一個比較,現有的法律在什麼樣的樣態下你的車輛會被沒入,其實都是非常嚴重的狀況,害死人或是把人弄成重傷,車輛才會被沒入,我現在列出來給你看,部長,只有這些狀況下,車輛才會沒入,你現在使用假車牌,車子要直接沒入,而我們的法律規範上,只要用假車牌就直接沒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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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28,176 |
00:11:29,697 |
林委員俊憲 |
有沒有再細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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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1,358 |
00:11:35,280 |
陳部長世凱 |
未來新的修法方向,目前是只要使用假車牌,車子就會被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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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7,582 |
00:11:45,148 |
林委員俊憲 |
好,因為時間的闗係,不好意思,我們主席已經站起來了,這個部分我們後續再來做一些討論,謝謝部長,謝謝局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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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45,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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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47,076 |
陳部長世凱 |
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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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47,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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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0,233 |
主席(黃委員健豪代) |
謝謝林俊憲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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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0,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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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3,105 |
主席(黃委員健豪代) |
接下來請魯明哲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