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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12時21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衛福部的邱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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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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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然後法務部檢察司的郭司長,先請這兩位。部長好,司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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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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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部長,我剛剛聽到賴士葆委員講,說民進黨要往大麻合法化的方向去走,我送他8個字,胡說八道!危言聳聽!你身為民進黨籍的部會首長,遇到這種隨便亂講的事情,馬上要澄清啊!馬上要駁斥啊!什麼叫做民進黨要往大麻合法化方向去走?亂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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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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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現在來討論電子煙的問題,電子煙按照媒體的報導,去年3月菸害防制法通過之後,去年3月到今年9月稽查了50萬件,開罰了1,247件,成案率0.0025%。全國警方7到9月同一期間查獲喪屍煙彈違法案件681件,是衛福部的2.3倍,剛剛委員也都有在問,為什麼落差會這麼大?為什麼成案率這麼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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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我是國民健康署,其實電子煙是依菸害防制法來做執行,所以它的行政程序及行政調查的部分,跟警政署以毒品防制條例是有不一樣的。當然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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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對,所以我說你開罰這麼低是法律有問題,還是執行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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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其實這個是因為要進行行政的一些程序和約詢,所以程序上是比較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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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那我再問你,我剛才都聽到了,50萬件次裡面,網路的查緝案件有三萬多件次,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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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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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比例太低。我剛剛有聽到,未來你們的目標在於網路上面的查緝,那為什麼網路上面的查緝會這麼低?我先問你,你們現在裁罰的話,網路上的裁罰是裁罰買家和賣家而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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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還有網路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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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有沒有處罰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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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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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有處罰平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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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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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處罰平臺的案例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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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6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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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61件,那處罰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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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40萬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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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40萬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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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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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61件,每一件都40萬開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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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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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這個可不可以用菸害防制法來做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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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是,是用菸害防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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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那為什麼才4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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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6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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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你知不知道在網路上買電子煙非常非常容易?我只要在網路上面google「電子煙網購」,一大堆資訊都出來了,還跟你推薦有哪一些平臺是你可以去買的,你們有沒有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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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委員,我們很清楚這個狀況,所以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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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都很清楚,那為什麼情況會這麼氾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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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所以我們與平臺業者是很密集地在開會,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甚至跟他們建立了綠色通道,大家互拋一些keywords和相關的訊息,確實,我們需要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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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按照國健署的資料,去年9月到12月有違法在網路上賣電子煙的,主要的平臺集中在Facebook、IG還有露天平臺,這3個平臺去年底3個月的案件,比例高達九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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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對,它也是我們開罰最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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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才41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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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沒有,61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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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才61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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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但是這個有相當多的約詢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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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不太相信什麼約詢的程序,你去查了幾件?比如說你查了200件,最後成案41件、61件,那我可以接受,你們總共約詢了幾件?查了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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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在網路上查緝就是3萬多件,3萬多件,但是因為我們從行政的裁處上面,我們要約詢賣家,還有刊登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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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按照菸害防制法第三十條就可以來做處罰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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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對,按照它有刊登的部分,進行網路業者的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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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現在按照打詐專法,只要是境外的網路平臺,最遲要在今年10月31日以書面指定法律代表登記,就是說每一個平臺你們都找得到人,它都有法律的代表。過去常常講說這個是境外,查不到,沒辦法罰,可不可以從11月1日開始,全面對違規的廣告平臺去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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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我們已經開始積極地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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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案件太少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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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我們會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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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這不成比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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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好,委員,我們會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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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三萬多件而已啊!是網路比較難查,還是實體比較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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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我們兩個是雙頭並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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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那為什麼落差會這麼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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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因為網路稽查的這個frequency,我們是由中央這邊一直不斷地在稽查,地方的話,47件的實體稽查是由地方進行實體稽查,所以我們有分工合作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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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知道有分工啦!我是跟你講,電子煙在網路上買很方便,現在買賣電子煙有沒有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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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有,當然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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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那為什麼我們在網路上打「電子煙」,到處都買得到?就表示它的處罰不夠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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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好,我們會加強,一定會加強,因為我們也看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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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再問一下部長,最高檢察署在今年7月有發一個新聞稿,請問含尼古丁成分電子煙的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現在有沒有刑事責任?含尼古丁成分電子煙的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有沒有負刑事責任?有沒有?這不是很簡單的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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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自從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之後,有關於電子煙的部分全部都是行政罰鍰,那就產生一個法律問題,也就是說它修正前如果已經移送到地檢署的案子,在還沒有修正前其實是用藥事法的刑責來處理,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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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去年3月之後呢?通過之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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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3月之後就會產生一個法律上的爭議,衛福部曾經發一個文給我們,認為這個應該要適用菸害防制法行政罰鍰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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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還是只有行政罰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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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對,我們把這個法律議案交給最高檢署來做研議,研議到最後的結果,因為包括實務上的運作、法院的判決都發生了歧異,最後最高檢署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從輕處理,就電子煙不含其他藥品或毒品的情況之下,或者沒有宣稱療效的類菸品案件,它的相關事實和法律適用如果有疑義的話,從輕處理,眼前大概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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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那就是行政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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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就是行政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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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可是按照最高檢察署的新聞稿,你們認為這個要不要負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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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因為主責機關是衛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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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好,我來問衛福部。邱部長,含尼古丁成分電子煙的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要負刑事責任?是否要修藥事法?您的態度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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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的態度當然就是要嚴加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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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嚴加管理,要不要修藥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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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來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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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要不要修藥事法?還是就按照現在只有行政罰而已?你們的態度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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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聲宏:報告委員,因為在菸害防制法過了以後,它事實上已經不屬於藥事法處理的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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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當然知道啊!所以最高檢察署才會有這個新聞稿出來嘛!因為在實務上,有的起訴,有的不起訴,有的緩起訴,莫衷一是啊!現在主管機關是衛福部,所以我問衛福部的態度,現在是行政罰,要不要修改藥事法,變成刑罰?刑罰的處罰,要不要?要不要往這個方向去走?這是立場、態度、政策啊!我問一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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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想嚴加管理是必要的啦!看用什麼方式,也要合乎它適用的法令,現在的法令是用菸害防制法,菸害防制法就目前是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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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菸害防制法就是行政罰,但是問題就在於說,每個法院判出來不一樣啊!所以咧?你們總是要有一個方向嘛!沒有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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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沒有,跟委員報告,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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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沒有方向,這個問題就繼續嚴重下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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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沒有,因為刑法這一件事情,用行政法是比較能夠快速跟簡易地去面對這個問題,所以為什麼我們現在的態度還是用行政法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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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你不打算修改藥事法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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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想我們都可以來研議,看怎麼樣能夠管理好,然後快速。目前就是有法,已經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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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你們知不知道最高檢察署這個新聞稿?知道嗎?7月份的,知不知道?現在已經兩個多月過去了,到底衛福部的態度是怎麼樣?沒有態度?難怪電子煙這麼氾濫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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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涂委員權吉代):部長要不要私底下再跟李委員好好回復一下?因為已經超過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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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我們來研議,因為這牽涉到法律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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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看其他人都講很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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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其他人有講很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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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有,講很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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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牽涉到法律的事情,我們還是要謹慎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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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當然知道謹慎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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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會嚴加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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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是要知道一個態度跟方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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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態度一定是嚴加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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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嚴加管理,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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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有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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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有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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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對,這個是絕對堅持的原則。至於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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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對我來講,這個不是我要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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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因為是否要負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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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沒關係啦!請你們來我辦公室做個說明跟報告,好不好?包括你的方向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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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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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你們私底下再報告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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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不然僵在這邊,也沒有給我一個答案,再問下去就有一點不好意思,但是這個問題很嚴重,實務上也出現了問題,有的起訴,有的不起訴,有的緩起訴,所以最高檢察署才會發這個新聞稿,而且大家都開過會啦!兩個月過去了,大家一樣沒有一個方向,這個問題很嚴重,我希望大家一起來做處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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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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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李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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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