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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0時12分)謝謝召委。有請數發部黃部長、NCC陳主委、法務部黃次長,還有中華電信郭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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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部長、陳主委、黃次長、郭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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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這個剛剛很多委員也講過了,本來是一個設計在1984年的劇本,老大哥在watching 他的人民,結果40年之後,奇怪了!我們現在也不知道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但是確定人民開始有一個懷疑,包括我們立法院也好,我相信在座的主管,包括你們問了半天,從早上到昨天的新聞、前天的新聞,大家基本上不是否認,就是都說沒有嘛!資料沒有、這個也沒有,全部都沒有,現在的情況是他到底說了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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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第一個,這是王義川正式講的,他是民進黨政策會黨部的主管,是主管喔!不是隨便的黨工。他講了什麼呢?他就把三個活動做對比,很簡單嘛!這三個活動要怎麼做對比?有些是在五個月前的113選前之夜,請問中華電信,或是大數據中心有來嗎?如果今天我跟你要資料,要112當天在某個地方,誰有去、誰沒去,現在在你們電腦裡面可以查得到嗎?就是假設我現在合法跟你要,你有沒有這個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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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報告委員,政治集會上面的活動,我們沒有進行這方面的人潮分析,我們的人潮分析主要是針對剛才提到的商業、活動、地方城市治理、交通疏解、觀光旅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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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所以你們人潮分析有一個關鍵點,是不是都要事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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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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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現在問你嘛!我現在就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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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沒有錯,要先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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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假設那邊沒有需要架設機器,或者鎖定什麼資料,這是你們技術性的問題嘛!我現在如果跳躍,要五個月前的一個活動,你有沒有辦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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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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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真的還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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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我們沒有保留那麼長的時間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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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那你要去問王義川,他都知道,可能技術上面你要請教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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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我們不清楚他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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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第一個,三個活動比對,第二個,關鍵字就是手機的訊號,再看下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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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這是他第二個的說法,而且包括民進黨黨部的發言人也在幫他說話,說新北市、臺北市都在做,像臺南市也在做,但你說過了嘛,人潮分析沒有辦法完全去識別性的,像是有多少人去、魯明哲有沒有去過,你不能知道,對不對?這個部分,所以他講的兩件事情都是透過手機的訊號,而且他在佐證他講的是對的,人家最新的發展是什麼、昨天的發展是什麼?這麼多人幫他說話欸!我看到民進黨的吳思瑤委員昨天也幫他說話,說我們幹嘛要開今天的會議啊?這也是新北市、臺北市都在做的一般的人潮分析啊!昨天才說完,昨天晚上王義川就把他打臉了,怎麼打臉?你沒有看到,昨天他又上節目了,他說:我沒有資料啦!我只要看人、看直播、看影片,我到現場用膝蓋想就知道了!我告訴你,這不是打臉我們,而是打臉那些之前幫他擋子彈的他的同事,我覺得這真的非常非常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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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覺得很奇怪,所以我剛剛問中華電信說,你們大數據到底可不可以追溯?現在你說資料沒有外流,現在有多少家坊間的,不管是顧問公司或是做這個行業的,跟你們有契約關係?因為政府不會跟你直接拿這個資料,他也沒辦法分析啦!都是發包給一個單位,那個單位就是市場上的公司,臺灣大約有多少家在做這樣的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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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市場上有關商業分析、大數據的應用分析,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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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大約、大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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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我沒有特別去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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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建議你,這個事情剛剛法務部也說了正在查,很多訊息我建議你要跟你所有的廠商確認,看他們有沒有這方面的數據?我也建議你再下一個層級,跟你簽約的廠商做確認,看有沒有任何人提供類似的資料給王先生,這個部分我是建議你趕快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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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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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法務部黃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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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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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黃次長,我們最近看到兩件事,我覺得滿感慨的,第一是看到你們的通保法在5月9日送到立法院來要修法,修法的原因是為了你們要查一些大案,但有需要用到網路的流量,所以你們在第三條之一還定義,要增修網路流量是什麼,講得很清楚,然後重點是,如果可以通過修法,要怎麼調閱這些資料呢?還要經過法院,要法院同意耶!所以這很嚴重,我覺得你們這樣太辛苦,我建議直接問王大哥,他直接就知道了,他什麼都知道,不然你們還要修法修個半天,每一個個案弄了半天,還要法院核完之後,我跟你講,現在有人就知道了。我請問一下,這個案子已經在進行他字案了嗎?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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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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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準備查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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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檢察官在5月29日分案之後就已經在積極的進行偵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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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證據保全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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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報告委員,不好意思,因為證據保全涉及到檢察官的偵查步驟,我這邊就不……第一個,我也不知道,我也不可能在這邊透露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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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不是啦!不要到最後他字案等於是一塊遮羞布而已,弄完之後什麼也沒有。就簡單來講,這些手機、這些資訊、大數據都是可能刪除瞬間去處理的,他到底跟誰通訊?我現在是推論,但這有可能是事實喔!在這種事實之下,有民眾檢舉了,我覺得證據保全,包括中華電信,它大數據中心到底有沒有跟人家來來往往?相關的一些單位,我覺得你們要去做證據保全,不然等最後要啟動的時候,事實上什麼東西都不見了,所以我是給你建議,證據保全是查一個案子的最基本啦!接下來請數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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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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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部長,其實那一天你拜會我時,我也跟你談過這件事,你覺得以現在的技術,可不可以做到我們王大哥,就以前的老大哥所說的這種情況?就是三個活動誰有去、誰沒去,是不是同樣的人,你覺得技術上可以做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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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剛剛有解釋過,這個資料散在不同系統,技術上可行,但實務上會相當耗時,而且需要法規允許,所以在行政面上、在時間上,可能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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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黃部長,說真的,這個技術含量非常低,只要你把個人資料全部給我,我用Excel索引一下,就知道誰幾歲,關鍵點就在於當他沒有提供這些資料,完全沒有這些資料時,如果現在技術可以發展到他哪個活動有去、哪個活動沒去,這是蠻可怕的,表示在四、五個月前在凱道的時候,就有人做了完整的紀錄,有了明確紀錄,才可以跟後面的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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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委員,細部系統的資料,我想郭董事長比較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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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郭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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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跟委員報告,中華電信的系統一切合法合遵,我們系統上沒有這樣一個所謂三個不同時間點的交叉比對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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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沒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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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第二,最重要的是它是一個去識別化的資料,而且是輪廓性分析,所以沒有辦法比對某一天立法院我有來、沒有來,改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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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所以就中華電信立場,你是三大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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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中華電信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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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有人在節目上說他用手機訊號比對,你覺得他的說法是什麼?請你給個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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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事長水義:我不方便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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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不方便評論?那是不是胡說八道?你不好意思講?其實這個事情發展到現在,如果是真的,我是持保留態度,但萬一是真的,我覺得真的很恐怖,這不光是人民遭到可能的監控,還是對政黨活動的政治偵防,這是一個比想像還要嚴重非常多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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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陳主委,我覺得一個機關、一個機構的首長,其實很多責任都要負,當然我們自己做錯事情我們自己要負責,但如果是我們的下屬,假設你的處長在外面亂說、亂講,或做錯一些事情,你也難免跑不掉要負一些責任,你說對不對?剛剛新就任的數發部部長,如果你的次長在外面亂說或者犯錯,你覺得你要不要負一點責任?可能也要嘛!對不對?我就請教一下,除了這些機關之外,我覺得很奇怪,我們賴總統剛上任,那他對這件事的立場、說法到底是什麼?我們只看到他5月25號針對青鳥活動發了一個很感動的文,我有特別注意,其中紅字是最重要的部分,他說:更重要的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需要受到保護,不能任意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需要受到保護,不能任意侵犯。他在5月25號發文,結果一天之後,王大哥就上臺講了這些話,賴總統應該出來講講話嘛!因為你最關心的人民基本權利,已經正在被監控、正在被侵犯,所以這部分我覺得很奇怪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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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剛剛說如果你們的下屬或主管出了什麼錯,你們都難逃一些責任,包括政治責任,那就奇怪了,王義川不是路人甲欸!他是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是黨務一級主管,他上面除了秘書長就是主席,我的天吶!各個機關的員工可能犯錯,你們都會覺得有點不好意思,主管犯錯,也要出來幫忙做個說明,就是這樣嘛!所以賴總統,請你出來說說話!賴主席,你的黨務主管在節目上講這樣讓人民憂心的事情,請你出來面對!黨務主管做這樣的事情,如果都不用面對,囫圇吞棗就過去的話,那要怎麼弄?陳主委,這個案子要怎麼處罰?最近我們龍介兄大概也是類似情況,被罰60萬,那現在這個是什麼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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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剛才林國成委員有當場具名檢舉,我們會依照後續的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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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不是早就檢舉了?我先確認一下,今天是6月幾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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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今天是6月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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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6月3號,所以是6月3號早上第一次接到這個案子的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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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有6件了,今天這件是第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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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主委,說真的啦!不管你7月走不走或怎麼樣,我是不知道啦!但拜託一下,不要在這邊亂扯嘛!你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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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亂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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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你幹嘛跟林國成委員說:委員,你要不要現在檢舉?你檢舉我就辦。早就有人檢舉了,同樣的事情,還需要再檢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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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是林國成委員剛才當場具名檢舉,我是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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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知道嘛!之前有沒有人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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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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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最早幾月幾號檢舉?來,最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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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處長慧玲:應該是5月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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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對嘛!所以今天林國成委員檢不檢舉都沒有關係,因為已經有人檢舉了,好不好?有人說立委也沒有多大,我也認同,我們平常大家就要檢舉,一般民眾檢舉就是檢舉,那你現在辦到什麼程度?你現在瞭解清楚嗎?所有證據都很清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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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這部分,第一,我們先調查通訊資料的部分,所以請三大電信業者來說明。第二,有沒有落實事實查證的部分,我們會以所謂的調帶來處理,然後意見陳述來處理這個議題,依照法定程序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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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這個罰60萬,你罰中天、龍介兄在節目上講說是不是有監控,你當時的理由,我最後念完就算了,你主要的理由是,因為主持人未進一步詢問跟進行事實查證,嚴重誤導民眾因參與政治活動致通訊資料遭蒐集,造成個人資料外洩的恐慌,損及民眾對於國家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等等,這是你在那一年給中天的60萬罰單內容,現在情況一模一樣,甚至看起來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希望查案的速度快一點,希望你針對媒體類似情況的時候,能夠快速瞭解、解決問題,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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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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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魯明哲委員的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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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請徐富癸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