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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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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4,701 | 00:00:30,743 | 各位同仁我在立法院前後將近20年了然後我相信還有幾位委員比我資深了可是我們今天在這裡立的法創設了一個立法院以前從來沒有的制度就是說要對這個立法院可以對人跟對機關做行政處分處以行政罰款 |
| 00:00:32,741 | 00:00:55,671 | 大家知道立法院沒有有什麼東西可以證明呢?如果立法院要作為一個做行政處分的機關,那應該要接受訴願啊。立法院有聽過有訴願委員會嗎?立法院沒有。罰還的收入要有預算的編列,立法院也沒有這樣的預算科目。 |
| 00:00:56,755 | 00:01:21,953 | 今天修這個法律民國113年創立法院的先例現在對人對機關對機構不滿意或是怎麼樣可以處刑政罰款本來還有刑法但是大家一直在跟他講說刑法不可以現在的這個條文變成都刑政罰款 |
| 00:01:23,302 | 00:01:42,992 | 那我在想如果你立法院做的行政處分要對人家科罰還那將來大家對立法院做的其他的處分或是做其他的決議可不可以也來訴願也來經過再訴願然後向行政法院起訴呢 |
| 00:01:44,655 | 00:02:09,002 | 這個制度的配套過去是沒有的我們現在在這個地方創設這個制度這應該要好好的討論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議題讓立法院取得行政處罰的權利讓立法院到底是立法機關還是行政機關還是同時間有立法行政機關 |
| 00:02:11,056 | 00:02:37,824 | 這麼重大的議題不用討論在這個地方表決沒有任何說明然後就靠舉手然後這樣子就蒙混過了這如何面對我們這麼重大的議案的這個這樣子的社會現實的狀況呢全國人民能服氣嗎我們或許我的見解不見得百分之百正確你說過去沒有的制度現在可以創設 |
| 00:02:39,560 | 00:02:45,587 | 那這麼重大的事情難道不應該好好討論嗎?啊把它變成一個兒戲狀 |
| 00:02:47,790 | 00:03:09,582 | 吳秉叡 |
| 00:03:17,456 | 00:03:18,724 | 謝謝吳秉瑞委員的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