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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 @ 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岱樺:(9時58分)有請部長。
1 主席:請陳部長。
2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3 林委員岱樺:針對全台魚塭地目不一,政策反覆,扼殺養殖戶的生計,有幾個重點來做討論。第一個,土地遭受鹽化之後,農民如何因應?第二個,這麼複雜的地目,即使是農業用地,它有農牧用地,也有養殖用地,這樣地目交互混雜所謂廣益的農業用地之下,使用狀況不一,有什麼樣的問題產生?第三,漁民的生計該何去何從?農業部基於永續養殖環境跟糧食安全,所以對國內養殖漁業政策朝縮減陸地魚塭的規模,由4.2萬公頃減到3.5萬公頃,這個本席是支持的。
4 你們講得很好聽,說要積極輔導業者發展海上箱網養殖,並推廣友善養殖、結合室內養殖模式,以降低傳統水產養殖業高耗水土資源的衝擊。這個也是對的,但是你們的政策規劃有沒有看現況?地目如此不一的情況之下,你們怎麼做配套呢?過去長期引進海水養殖的土地已經遭到鹽鹼化了,在無法復養的情況之下,你現在縮減他的陸地養殖規模,沒有問題,養了一輩子的漁民要如何轉業?務農?這是你們給本席辦公室的說明,右邊顯示你們回復怎麼辦、後續的配套是什麼。你們說「已休廢養多年之海(鹹)水養殖魚塭於符合地目(農牧用地)之農業行為,可直接恢復農作使用,倘對於該土地之土壤性質及適合栽種之作物品項需要協助,可向農業試驗所或各地區農業改良場洽詢。」這個凸顯農業部的政策規劃失能,你要達到永續養殖、糧食安全,但是他的土地因為要配合你這個政策,不能再養殖了。這是他的財產,你限制他的財產不能再用於養殖,要轉為務農,那你的規劃是什麼?您是植物學者,既然學者要當公務人員,又多了部長這個政務官身分,你的思維可不能是學者,偏偏你的規劃思維就是,好啦!你要照政府的政策,我限制你的土地、你的財產,不好意思,你怎麼樣我沒有要處理,要不要給你一條生路,那不是我的事情,你自己去問政府相關單位,這個思維就是這樣。
5 有關農牧跟養殖漁牧混地,這就是廣義的農業用地,還有許多養殖戶「因未將地目變更為養殖漁業用途(維持農牧地目)」,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們也承認很多養殖戶的地目叫做農牧用地。他有種種原因,並沒有把農牧用地變更為養殖用地,雖然都在廣義的農業用地之下。這樣的面積有多少?這也是你們的公開資料,等一下再說。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之下,我本來是養殖,沒有變更為養殖用地,你們這一道命令下去,是基於永續養殖、環境跟糧食安全,本席支持,但是你沒有顧及衝擊面,你們這個規定下去之後,既存魚塭的土地屬農牧用地的,過往三年沒有養殖事實就不能申請復養,如果再養殖就是非法使用。本席要講的是,如果這三年沒有養殖,但是過往十幾、二十年有養殖的事實,你是不採的。人家是因為種種原因,這三年就是沒有辦法養殖,然而過往十幾、二十年……我支持如果過往這三年、之前完全沒有養殖事實的,不好意思,你就得配合政策了,但是如果你是這三年沒有養殖,但是過往是有的,而且十幾、二十年,傳了第二代、第三代了,這樣你把它限制下去,他們就不能再養殖了。
6 你們的回文是什麼呢?我也請你們調出來,到底這樣的面積有多少?如果是少數,我們看怎麼做一些配套。你們農業部的回文說全臺漁電共生不利於相關農業耕種或漁牧,你們化作漁電共生區的有兩萬多公頃,這兩萬多公頃有三個分類,現在分類都按照你左邊這張回文,第一個分類叫做農牧用地,持續三年沒有在養事實的魚塭有922公頃,雖然它在兩萬多公頃漁電共生專區只占了4.4%,但是不要忘了這4.4%也有922公頃。第二個,這兩萬多公頃當中,有1715.74公頃是提出申請的。第三個,還有一萬八千多公頃,也就是這裡的漁電共生當中,還有87%的用地還沒使用。本席就針對第一個項目,農牧用地之前有養殖事實,只不過這三年沒有這個事實,我針對這樣的魚塭跟您請益。
7 這是一個實例,下面這一張圖周邊都是完整的魚塭區,他可以依法做漁電共生,這是你們的規定,但是中間夾雜這一塊廢棄的魚塭,他偏偏近三年沒有養殖的事實,那也沒關係,你說不能養殖那就要務農,可是偏偏又是土壤鹽鹼化嚴重。部長是植物專家,你覺得他可以種什麼?依你的政策要種什麼?有經濟價值的,那種什麼是有經濟價值的?你要告訴人家一條路,不能叫人家自己去問農改場。最後,漁民的生計要何去何從?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要申請合法的魚塭,必須要有既存的養殖,而且過去有三年復養的事實,如果不得復養,養殖戶就必須改為務農,但是我要務農的時候又遇到土地鹽化,所以你就叫人民的土地閒置在那邊。就算漁民要改為其他的物種,我是養石斑魚的,我要改為虱目魚,我的設備、技術、人才培訓、市場開發,光是養魚改為不同的物種就要花多大的力氣?你直接一句話,說你們漁民不能這樣,要配合政府,不能養、不能種植,直接務農,也沒告訴人家要怎麼做。
8 再來,這種廢棄魚塭還有什麼問題?我就以本席的選區為例,這個新聞是在今年3月,一個魚塭廢棄已久,它不是廢棄已久就沒水哦!有家庭廢水甚至其他養殖廢水聚集在此,長年有水,雖然叫廢棄的魚塭。因為水溫太高,旁邊本來沒有水母,結果生態改變,所以水母暴增。你們對於廢棄魚塭有相關的配套嗎?沒有!全臺十縣市的漁電共生區當中地目不一,農業部怎麼可以用一刀切,採取剛性作業的原則,毫無配套?
9 聽好,部長,您是即將連任的部長,您要符合人民對於行動創新AI內閣的期待,您的配套就要針對這個政策執行之後帶來的衝擊,你要以人民的角度規劃配套,不要沒有解決問題又製造問題,就像現在對於廢棄魚塭的相關政策。部長,請回答。
10 陳代理部長駿季:簡單的跟委員說明,委員剛才提到一些我們的回復,我也覺得有不恰當的地方,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先不處理光電後續的……
11 林委員岱樺:不需要?針對廢棄魚塭就好了?
12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針對廢棄魚塭,我也覺得以你剛才的案例來講,其實應該輔導他恢復到養殖漁業,而不是變成農牧用地,就算它是農牧用地也應該……
13 林委員岱樺:部長,你這句話就夠了,我覺得你已經做了改變,下面漁業署相關的我們再來討論。謝謝。
14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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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9-11
speakers ["邱議瑩","陳冠廷","陳亭妃","楊瓊瓔","鄭正鈐","賴瑞隆","林岱樺","鄭天財Sra Kacaw","陳超明","張啓楷","邱志偉","呂玉玲","陳培瑜","洪孟楷","賴士葆","張嘉郡","蔡易餘","黃珊珊","謝衣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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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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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農業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3案;二、審查本院委員陳 冠廷等3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41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