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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惠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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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王委員美惠:(10時24分)感謝主席,請花次長跟移民署。 |
1 | 主席:請花次長跟署長。 |
2 | 花次長敬群:委員好。 |
3 | 王委員美惠:花次長早、署長早。今天我們看到新住民保障的草案裡面,相信你我都一樣,我們有很多新住民的好朋友,我在嘉義市跑攤的時候也有很多新住民都來跟我說:阿惠,要拜託你喔!我們的權利要拜託你幫幫忙。花次長,本席要先跟你探討一個問題,新住民來自很多國家,尤其新住民裡面有65%來自中國,對吧? |
4 | 花次長敬群:是。 |
5 | 王委員美惠:等於100個裡面就有65個是中國來我們臺灣的,所以這個草案非常重要。本席要跟你說,移民署有一個網站,語言有越南文、印尼文、泰文,包括菲律賓、柬埔寨,但獨獨沒有簡體文,只有我們的國語而已。我覺得大家都要互相尊重,如果現在有在看手機、戲劇的人,大家要知道這個字怎麼讀,不然如果中國這些人要來臺灣生活,「葉」跟「叶」兩個字是天差地別!花次、署長,你有覺得我們裡面需要放這個,就是本席跟你說的這個問題嗎?請回答一下。 |
6 | 花次長敬群: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情我們討論看看…… |
7 | 王委員美惠:好。 |
8 | 花次長敬群:因為這確實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我們討論看看。 |
9 | 王委員美惠:很複雜的問題,我就是說,我們裡面的好像特別沒有它,你們不會覺得說,他就有辦法融入我們的生活,我們也聽得懂,不過至少我們要尊重他。 |
10 | 花次長敬群:是。 |
11 | 王委員美惠:本席跟你說到這個問題,你有做下去才知道,他也來自一個國家,他們的人來我們臺灣生活,我覺得大家都說我們新住民的入籍,尤其對中國人來臺灣的入籍是比任何國家都要嚴格,有這種事情嗎?請花次長回答。 |
12 | 花次長敬群:其實倒沒有特別嚴或特別寬,而是兩邊訂的標準不盡一致,所以過去會希望在兩邊都要選最好的,就是這種爭議啦!我覺得這樣的事情,大家彼此多溝通、多討論,因為涉及到的法制是不同的法系,有的是兩岸條例、有些是移民條例,所以法系不同,法系要接軌當然需要很多界面,因為一條條文背後都有過去的立法原因和背景,彼此的背景不一樣,又要把它拉到一致的時候,多溝通其實還是有路可以走。 |
13 | 王委員美惠:花次長、署長,這裡面的時空背景不同,以前中國人可以嫁來臺灣的時候,我們說實在的,那個環境也不同,尤其現在更加不同,包括他的權益也好、他如何提早取得身分證,現在的爭議就是在這裡,大家會覺得中國人來臺灣取得身分的時間為何這麼久,別人可以3年、住183天,為什麼他要住4年,還要住一個2年的?在這個過程中,你們說明得不清楚,因為如果是外國籍,他無法在取得之後參加選舉,是不是這樣?如果從中國嫁來這裡,是不是時間到就可以選舉?請移民署說一下。 |
14 | 鐘署長景琨:委員,剛剛我們已經說明了,依據的法源不同,權利義務也不同,其實待的時間,比如外國人的部分,四年其實一年要待335天、連續居住在臺灣,大陸的部分一年是183天,它的設計各有不同,所以權利義務也不同,一個是兩岸條例,一個是移民法、國籍法,各有不同,很難說哪一個比較好、哪一個比較壞。因為這也涉及到個人意願,像外國人的部分,有些人時間到了,他選擇的是永久居留,他也沒有要歸化,對不對?大陸的部分,他也未必就要在這裡定居、設籍,也涉及到他個人意願,或者說母國有一些資產、保險等等問題,所以很難說是好是壞。 |
15 | 王委員美惠:主席,不好意思!再給我1分鐘,謝謝。我覺得我們今天已經拿出來討論了,我們就把問題說清楚,尤其是他的子女,他在這裡結婚而且入籍之後,他的子女當然是臺灣籍,可以住臺灣嘛! |
16 | 鐘署長景琨:是。 |
17 | 王委員美惠:不過未來我們要修的是有些人在入籍之後提出,在中國有12歲以下的小孩要申請進來臺灣,這個問題我們現在限制一年只有60個,不過我們也不能一直講一年只有60個,這個名額也有可能會改變,所以我覺得每一個草案、每一個條款都要訂清楚,要訂出現有最能解決新住民困境的方法,這是最重要的,以上。 |
18 | 鐘署長景琨:好,謝謝委員。 |
19 | 主席:謝謝美惠委員的質詢,謝謝次長跟署長。 |
20 | 繼續請黃捷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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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15-15 |
speakers | ["高金素梅","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張智倫","張宏陸","黃建賓","許宇甄","王美惠","黃捷","丁學忠","李柏毅","鄭天財Sra Kacaw","吳琪銘","楊瓊瓔","徐欣瑩","羅美玲"] |
page_start | 345 |
meetingDate | ["2024-04-29"] |
gazette_id | 1133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36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及「新住民基本法草案」:(一)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2人擬具「新 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三)審查委 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四)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 案、( 五) 審查委員蘇巧慧等 26 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0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36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