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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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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349 00:00:03,931 主席 我們請內政部花次長有請花次長委員長次長早我想請教一下花次長就是根據您剛的報告來看目前政府的機制就足以保障新住民的各項的權益所以內政部認為不應該制定專法來保障新住民嗎
00:00:25,825 00:00:54,087 包委員倒不是說現在的機制足以保障然後結論叫做不需要定而是在說我們怎麼樣來做其實對新住民是比較好的我們要談的是這樣子的一個角度持續努力、持續精進是當然要的剛剛您提到的這個部分因為我看你的結論的部分就是說如針對不足之處予以補強與改進較為妥適這是你們的這個部分那請問一下這個是目前內政部的立場嗎
00:00:55,228 00:01:16,783 我想其實我們分析看過各國的狀態因為全世界目前我們至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國家像美國、加拿大那麼多移民的國家他們也沒有新住民基本法或新住民權益保障法這樣子的法制所以大家其實都是用行政措施各相關的部會一起努力所以我想這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狀況那反過來問的就是說定了這個如果要來定這個專法
00:01:20,526 00:01:48,119 他實質上是幫了新住民哪些事?但是會不會產生哪些副作用?這個都要一併來思考。是的,剛剛次長提到的就是大概是說現在世界各國並沒有這樣的一個專法出現。所以你有沒有調查過就是新住民為什麼希望制定專法給予保障?是不是因為現有的保障不足?否則的話現有的保障如果像您剛講的這樣的話已經都足夠了新住民或是我們一些委員不會要求提出專法的版本。
00:01:49,365 00:02:15,587 我理解委員要來協助新住民這個善意我完全理解那當然這背後就是說我們的路徑要怎麼選擇嘛一種是我剛剛其實剛剛委員在提的時候我有講那我們是不是來調查一下新住民其實在生活或各種事務底下遭遇到的困難我們再做一次完整的多一點的盤點我們再來看因為我知道好像內政部一直都有做這樣子的一個嘛就對新住民他到底他面對的困難是什麼
00:02:16,187 00:02:16,527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
00:02:46,059 00:02:53,106 其實新住民法草案基金的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大概在去年110年跟111年撥補了5億進去112年到113年撥補4億就是希望基金規模能夠維持在10億但是我們點到考核作業這個項目可以發覺完全都沒有資料
00:03:07,123 00:03:24,644 請問一下,內政部是不考核新住民的發展基金如何使用嗎?還是問題太多不敢上網?不是,我想請同仁說明一下。因為時間的關係,是不是可以會後再把這個相關的資料。這個不會,我們再把資料給他,我們也趕快上網把它說明清楚。
00:03:24,804 00:03:34,567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的發展基金的多元文化推廣跟相關的宣導計劃。」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的發展基金的多元文化推廣跟相關的宣導計劃。」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的發展基金的多元文化推廣跟相關的宣導計劃。」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的發展基金的多元文化推廣跟相關的宣導計劃。」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的發展基金的多元文化推廣跟相關的宣導計劃。」審查委員羅美玲
00:03:48,170 00:03:48,270 審查委員
00:04:02,987 00:04:11,896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件
00:04:25,269 00:04:25,710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
00:04:48,148 00:05:05,361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件 及新住民
00:05:09,224 00:05:34,987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件,本席就認為因為沒有落實這六步人權的國內法化,才會有這個制定新住民基本法的呼聲出現。那既然沒有做到的部分,你們有改進嗎?還有上個禮拜,4月12日我們才針對ISER有一個國際審查會議,就是我們目前台灣的這些作為是不是都有符合國際公約,那這次審查的結果是如何?有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00:05:35,287 00:05:56,515 審查委員這部分行政院都會列管那各部會針對符合這六大公約相關的法律都在盤點那進一步的資料如果需要的話我們再整理一下請次長再移分給本市辦公室因為目前看起來我們其實有很多地方是沒有做到的包括說我們這邊提到的就是在ISAC的這個條約的專要文件第36頁143條指出按照兩岸的條例
00:06:01,757 00:06:28,913 政府長期關注中國大陸配偶需求並致力提升其權益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這份報告的平行回覆卻指出放寬新住民在台拘留規定時需並同考量台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大陸港澳新住民的在台定居跟拘留相關規定以符合ISR平等不歧視的精神所以說我們現在有做到這樣嗎?
00:06:30,474 00:06:40,405 這題大家討論了很多因為入港澳跟外籍的其實他們的規定有不同當然連線或各種標準但是站在人權平權的立場我們還是希望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已經提出來了
00:06:46,912 00:07:16,512 而且在109年6月底的兩公約國家報告當時的蘇貞昌前院長還特別發表這份報告就指到說未來我們的兩公約國家報告第239點強調大陸配合來台取得身份證的年限調整為與外籍配合一致以凝聚兩岸關係條例第17條的修正草案上代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
00:07:17,293 00:07:17,413 審查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