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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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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劉委員建國:(10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
1 | 主席:請部長。 |
2 |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
3 | 劉委員建國:以部長的能力,畢業代表作應該不只這一項,我等下再多加幾項給你。我先來講一下背景資料,好不好?就今天委員會召委在排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我想本法在刑責處十年以上的,僅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意圖營利,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等等,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我要講國內跟國外相關的背景資料提供給部長,也給在座的包含司法院、法務部及警政署相關單位。本法在七年以上的刑責有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事實上在去年我們在立院,也一樣是在這個委員會,有針對兒少性剝削條例進行大修,部長及司長應該都在。行政院版本針對第三十五條,將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利用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者,從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調高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這都是很清楚的,這個大概在去年修法中,也是刑度調得最高的一條。但是法剛修完,在一年後,我們又拿出來要大修了,所以那一年我們到底做了什麼事情?這是我們要很慎重地思考,不只是行政機關,包含我們相關的委員同事,這個是很罕見的事情,我們的修法與人民期待是不是有滿大的落差?甚至於去年度的修法完成之後,其實沒有辦法達到任何嚇阻的效果,所以今天我們才必須再來審查這個法案,這個是我們國內的背景資料。 |
4 | 而講到國外,英國有一位28歲工程師架設相關網站,在英國被判刑,入獄16年,同時被終身列為性犯罪者的名冊,在監獄服滿後,還得進行4年的社區服刑,兩個加總是20個年度的刑期;另外,美國針對兒少性剝削的天花板最高可達到20年,這個大家應該都知道了,對比臺灣的刑責真的還有滿大的一個差距,這是國外。 |
5 | 我想臺灣法律的現狀也有一句話叫作「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現在進行式。部長跟司長可以看到這個例子,我們針對黃子佼這個案子,如果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單純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法定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以被告為初犯且坦承犯罪,為受害少女隱私與權利保障,考量本罪刑度,被告願意支付一百二十萬緩起訴金而為緩起訴,並無輕縱,這是檢察機關的說法。 |
6 | 不僅如此,我們再看,近年來從Google隨便撈出來就有這類東西:哄17歲女網友拍裸照還騙上床,男護理師和解金賠償獲緩刑;引誘3高中少女拍不雅照片,男大生和解,輕判緩刑四年;臺中男大生利誘少年拍裸照,連表弟也不放過,和解獲判緩刑;男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還看私密影像,獲判兩年,緩刑三年;誘少女自拍裸露照片,認罪和解賠錢,遭判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三年;瓦斯工誘少女去廁所拍裸照,被發現後向家長求饒,賠兩萬,獲判緩刑。所以這是現狀,是現在進行式,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在委員會所有委員與所有相關機關努力下,上一次修法將相關刑責大大提高之後所得到的效益是這樣,結果是這樣! |
7 | 我之所以要提出這些,是希望等一下在修法過程裡可以給大家作為參考,我們真的不能因為有錢,就對兒少性剝削做這樣的處理,在臺灣不應該有這種事情再發生!我覺得我們必須提高整個兒少性剝削條例的刑責,至於在實際的執行面到底要怎麼處理,才可以達到國際零容忍的標準,則有賴大家的智慧做共同思考。我把這些事情講出來,因為5分鐘的發言時間很快。 |
8 | 最後一件事情,在這次眾多版本中,有人提到公開犯罪人姓名資料,我不知道薛部長和法務部的意見是什麼,等一下討論會提到。但有一個重點,這以前其實也是我們修過的主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央警政主管機關應建立加害人之相片、指紋、去氧核醣核酸紀錄及個人基本資料,但目前僅就性侵害加害人建置資料,所以我要在這邊具體建議,要建立性犯罪資料庫,而所謂性犯罪資料庫就包含性剝削等等在內,國外早已這麼做,也就是我剛剛講的第二個例子,英國這個案例,該名工程師被他們國家列在性犯罪名冊之內!衛福部雖有公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電子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但這僅是辦法而已,以部長的經驗及部長的法律素養,是不是可以在520之前啟動修法,研擬這個機制的相關作為?我可以在這邊具體建議嗎? |
9 | 薛部長瑞元:我們現在就是在修法,但只針對兒少性剝削條例。剛剛委員提到的是整個性暴力、性侵害犯罪,這部分可能要跟法務部一起來討論。 |
10 | 劉委員建國:對,當然請部長邀集他們來做討論,但我說的是在520之前。如果部長覺得我提供這樣的訊息,提供國外的相關資料是有道理的,是不是可以由你來主動提出? |
11 | 薛部長瑞元:如果只有針對兒少的話,在這一次修法過程當中,若大家同意的話就可以把它放進來了,這一個禮拜…… |
12 | 劉委員建國:我的建議是這樣,具體將性犯罪者資料做一個統整,同時在法條中也可以明文禁止性犯罪者改名等行為,畢竟這不是單一辦法就可以解決的。 |
13 | 薛部長瑞元:是,我的意思就是說,如果針對兒少性剝削,針對兒少這部分的話,我們這一次修法把它放進去是有機會在520之前完成;但如果要把所有性犯罪、性侵害犯罪都納入的話,520之前大概做不到。 |
14 | 劉委員建國:最起碼讓部長來啟動,大家一起來討論,可以吧? |
15 | 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可以來討論看看。 |
16 |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謝謝主席。 |
17 | 主席:謝謝。 |
18 | 接下來我們請黃國昌委員進行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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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1-26,36-1 |
speakers | ["王育敏","黃捷","蘇清泉","郭昱晴","葛如鈞","陳冠廷","李坤城","許宇甄","沈伯洋","王世堅","陳菁徽","王美惠","王鴻薇","張雅琳","何欣純","范雲","林思銘","林月琴","陳昭姿","廖偉翔","劉建國","黃國昌","林淑芬","陳俊宇","王正旭","邱鎮軍","黃秀芳","張嘉郡","楊瓊瓔","陳瑩","鍾佳濱","吳思瑤","陳亭妃","林宜瑾","吳沛憶","陳培瑜","李彥秀","蔡易餘","莊瑞雄","楊曜","盧縣一","涂權吉","羅智強","黃仁","沈發惠","羅廷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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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4-29"] |
gazette_id | 1133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37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一、委員黃捷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林岱樺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第三十 九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二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防制條例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徐巧芯等24人擬具「兒童 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冠廷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林宜瑾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三十九條之 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委員李坤城等 22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二、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三、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四、委員廖偉翔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五、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七、委員黃建賓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八、委員許宇甄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世堅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委員陳菁徽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一、委員王美惠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二、國民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王鴻薇 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 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十六、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委 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八、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 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素月 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兒童及 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林思銘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委員陳培瑜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 |
agenda_id | 11337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