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1770

劉建國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劉委員建國:(12時50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1 主席:請許部長。
2 許部長銘春:劉委員好。
3 劉委員建國:部長好。部長要走了,有沒有什麼話要說?
4 許部長銘春:謝謝啦!在衛環委員會,我在所有委員的指教跟支持下,也推動了很多政策跟法案,當然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就留待下一位我們何部長來繼續努力,謝謝。
5 劉委員建國:因為剩下時間已經不多了,想讓部長多講一些話,你既然這麼簡短,那我就還是要跟部長一起來為勞動的權利,還有勞工相關的一些事情,在最後僅剩的幾天裡面來做一些努力。部長看一下這個報導,這是昨天的報導,這應該是之前的事情。
6 許部長銘春:之前那個五互集團的餐飲,捷利啦!
7 劉委員建國:OK。它是在去年無預警宣布倒閉,旗下品牌相關在臺的門市將近三十間也突然結束營業,許多員工都是臨時收到通知,甚至員工上班上到一半被通知不用上班,總計大概有500名員工因此失業。根據勞動部回報本席的辦公室是說,相關的員工其實都已經有做妥適的安排與協助。
8 許部長銘春:有,因為餐飲業很缺工,所以轉銜、轉業沒有問題。
9 劉委員建國:好。
10 許部長銘春:還有他的資遣費,其實我們有一些墊償,我們的墊償機制也都會保障他們……
11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這個有回復,我清楚,但是我現在想說,這個事情我們回過頭來看,就是說這個集團當時有申請大量解僱嗎?沒有嘛。
12 許部長銘春:這個集團好像沒有,所以要處罰。
13 劉委員建國:對,但是負責人已經不見了,因為負責人不見、消失了,所以你要處罰他也處罰不到。我現在回過頭來討論這個事情,是要提到預警機制,我們大解法裡面是有設預警機制,也就是說,僱用勞工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相關單位或人員向主管機關通報,這裡面包括積欠工資、勞健保、全部或主要之營業部分停工、決議併購或最近二年曾發生重大勞資爭議,對不對?這個是我們在大解法裡面第十一條有設置這樣一個預警機制,但是它的一、二、三款跟剛剛我提的這個餐飲業龍頭的狀態有適用嗎?
14 許部長銘春:它都沒有發生這個狀況。
15 劉委員建國:對嘛!所以這個預警機制對這個事件來講是沒有作用的,應該是這麼說嘛,我是講第一個樣態,因為這家公司涉入吸金案,導致子公司受到影響,所以它走到這個地步,坦白講是不難預料,然後地方勞工局應該是啟動這個預警機制,它要啟動是依據我們的第十一條,但好像又沒有它這樣的一個樣態,要怎麼去啟動?再來,剛剛我特別提到負責人是逃逸後,整間公司直接倒閉,所以500人是秒失業,所以才有人上班上到一半被通知說不用上班了,那我也覺得很奇怪,是誰去通知他,叫他不用上班?所以應該公司底下還有相關負責的人嘛!
16 許部長銘春:應該是主管啦!
17 劉委員建國:對啦!主管是接受到誰的命令?
18 許部長銘春:應該是接受到負責人的命令或……
19 劉委員建國:我只是要提供這樣的一個樣態,等一下我會再提供一個樣態給部長跟司長做參考。我調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修法歷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最近一次修法是在104年,那個時候是配合組改,改名稱而已,勞委會變成勞動部,再來,離那一次再往前一次是民國97年,也就是說,從97年到現在已經將近16年,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並沒有做任何的修正,除了配合組改,改名稱而已,這個部分要請部長跟司長思考一下。
20 許部長銘春:好。
21 劉委員建國:同樣在這16年內,我們也遇到了109年的時候,包括COVID-19的疫情,當時有申請大量解僱的案件,從平均每年兩百多件,一口氣飆升到364件,將近70%的成長,然後通報解僱人數高達一萬四千五百多人。依據大解法第四條規定,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在60日前提出解僱計畫書,只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不受60日之限制。但是在109年疫情的時候,未依規定在60日前提出解僱計畫書而遭罰的案件就有43件,110年有32件,111年有22件,112年有30件,去年還有30件,但是我要請教部長,這個疫情到底算不算天災?到底算不算事變?到底算不算突發事件?
22 許部長銘春:其實這個應該……我是覺得……
23 劉委員建國:連你都要想這麼久,這個法律就有問題了。
24 許部長銘春:司長跟我說不適用啦!我是覺得這個有問題。
25 劉委員建國:對啊!司長講不屬於天災、事變、突發事件,部長你對法律也是有你的專業,有你的經驗,但是你看這個COVID-19的疫情,誰當時料想得到?
26 許部長銘春:對啊!
27 劉委員建國:誰料想得到它會多久?
28 許部長銘春:是啊!
29 劉委員建國:對不對?沒人想得到嘛,然後當時的船運又出了多大的問題,整個運輸又出了什麼樣的一個狀況?這個難道都不算在突發事件裡面嗎?這個沒人想得到啊!我再用一個例子給部長跟司長做參考,我這邊有個案例,嘉義縣有某經營家具外銷公司,主要是因為疫情,訂單減少以及臨時得知客戶無法付款屬突發事件,照理講,這應該不受60日前通報限制,但勞動部訴願委員會是這麼講的:全球疫情已持續一段時間,可事先預知訂單將會減少。這個怎麼預知?在疫情期間,很多產業是變相在成長,就像晶片。又說:相關營運及人事管理應有所準備,並非不可預見緊急事件,因此違反大解法第四條規定,處10到50萬罰鍰。我想這個個案判斷,我這邊要尊重勞動部訴願委員會的決定,我不是要探討這件事情實際上的裁決內容,但是我是強調說,當你要去做出這樣的裁決過程裡面,你敘明這樣的理由,我會覺得好像……
30 許部長銘春:可以論述更完整一點啦!我是覺得這樣有點簡單。
31 劉委員建國:你跟我都一樣啦!包含訴願委員會的委員都一樣,沒有人有辦法去預估怎麼會有這樣的疫情、這個疫情到底要延續多久,沒有一個人有辦法預見這個事情,那我們怎麼相對要要求業主,相對在產業界的這些人有辦法去預見這樣的事情?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啊!所以我是要舉這兩個樣態,然後又16年沒有修這個大解法,是不是在部長要臨別秋去的時候,留下美麗的身影?
32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我……
33 劉委員建國:這個事情是不是可以在你畢業之前來思考發動?是不是來處理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34 許部長銘春:看起來已經17年了,我覺得一個法律訂了這麼多年,是需要全盤再檢視一下。
35 劉委員建國:是呀!
36 許部長銘春:所以司長在這裡,我就當場指示他,我們全盤來檢視,該修就要來修。
37 劉委員建國:OK,好,我又看到部長美麗的身影了,謝謝。
38 第二題,403大地震讓花蓮成為重災區,花蓮縣府已經獲得2家旅宿業者申請大量解僱,分別申報83人及40人,共有120餘人要失業,但是同月23日又餘震,再增加1間花蓮的富凱飯店傾倒,預計兩週內就必須要拆除這個飯店的建築,我想這個飯店也一定符合大解法第四條所定的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39 許部長銘春:是。
40 劉委員建國:如果這家飯店再提出大量解僱的申請,花蓮就有三家了,花蓮這次地震掉了十億觀光的產值,可能還會再增加也不一定,接下來又是暑假的檔期,真的是非常不樂觀,所以可能會有相關連動性的業者也會去啟動大量解僱,這樣的狀況會陸續出現,我必須要講說,因為大量解僱而失業的員工透過勞動部就業服務的轉介,要在花蓮找到相同性質的工作,不簡單!
41 許部長銘春:不容易。
42 劉委員建國:對不對?有一定難度嘛?而且他是整個,他絕不是一個單一旅宿業的倒閉,而是整個花蓮區域性的產業問題,這個真的是會受到滿大的挑戰,我不曉得勞動部有沒有去預估未來一年內花蓮縣可能會有多少失業人口?那勞動部要怎麼做?有怎樣的因應跟輔導?
43 許部長銘春:在人數上,我們可以預期一定會增加,但是到底增加多少我們要看狀況,重點是我現在有專人針對目前花蓮的整個狀況,包括勞工這些失業、就業需要幫忙的,我們有專人在處理,也隨時都有跟花蓮縣政府這邊保持聯繫,我們就是即時的援助,但是就像剛剛委員講的,畢竟他現在是整個觀光產業都受影響。
44 劉委員建國:對啊!
45 許部長銘春:有時候轉業可能不像在西部這麼方便,所以要跨域也會有困難,不過我們現在至少還有臨工措施或者失業給付,還可以撐一些時間,不過其他的產業部分,我們現在透過……雖然沒有辦法到那邊旅遊或什麼的,但其他產業我們用其他的方式,比如說用網購或什麼方式來支持,讓這些產業可能會增加用人的需求,然後能夠去解決這些問題,其實我們署長上個禮拜有先過去了,我叫他去現場瞭解,可能後續還有些問題我們要先有一些預先的規劃,要有前瞻的規劃,因為這個影響會持續一段相當的時間,看要怎麼幫忙,就像我們當初疫情是先做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準備,所以也謝謝委員提醒,我們都會全盤的關注。
46 劉委員建國:對,所以剛才部長特別提到預先還是說預估、預防,包含剛才我特別提到大解法裡面的預警,其實預防勝於一切的治療,這個我們大家都很清楚。
47 許部長銘春:對。
48 劉委員建國:過去我們也有921這麼嚴重的大地震,比花蓮大地震更嚴重到N倍以上,當時怎麼去做因應、怎麼去預估、怎麼去做預先的一些事情,我想這個部分勞動部可能要協同交通部、協同經濟部。
49 許部長銘春:對,這要跨部會,我們會跨部會來處理,行政院有召開相關的跨部會會議來協助。
50 劉委員建國:當然也希望部長在僅剩的時間裡面能夠特別要求,是不是可以快速的在兩個禮拜內可以做出這樣一個預估、預先、預警的報告給我們委員會做參考。
51 許部長銘春:好,可以。
52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主席。
53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發言。接下來請林倩綺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424
meet_id 委員會-11-1-26-13
speakers ["黃秀芳","陳昭姿","林月琴","王育敏","陳菁徽","邱鎮軍","涂權吉","王正旭","蘇清泉","鄭天財Sra Kacaw","林淑芬","黃國昌","麥玉珍","洪孟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牛煦庭","張啓楷","吳春城","何欣純","陳瑩","劉建國","林倩綺","廖偉翔","楊曜","盧縣一","翁曉玲","羅智強"]
page_start 347
meetingDate ["2024-04-25"]
gazette_id 1133401
agenda_lcidc_ids ["11334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勞動部部長、法務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衛生福利部就「就業服務法上路逾三十 年,針對就業促進、歧視禁止、外國勞動力權益保障等面向進行全面檢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 質詢
agenda_id 11334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