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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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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賴委員士葆:(12時9分)謝謝主席。主席、各位先進,有請法務部蔡部長及司法院吳秘書長。
1 主席:請蔡部長跟吳秘書長。
2 賴委員士葆:部長好。
3 蔡部長清祥:委員好。
4 賴委員士葆:兩位長官好。有關昨天的廢死辯論,我們很清楚的看到大法官幾乎一面倒,就是要廢死啊!秘書長,你聽就好了,我不要你怎麼回答,因為你沒有講話的餘地。就是大法官要冒著一個違反八成以上民意的大不諱,極可能做成違憲決定。請教部長,如果三個月以後做成死刑是違憲的解釋,下一步怎麼樣?
5 蔡部長清祥:如果很明確做這樣的釋憲結果,我們都會遵照這個結果來做必要的修法提案。
6 賴委員士葆:所以要怎麼樣?就要把死刑拿掉了?
7 蔡部長清祥:這要看他釋憲的結果如何,我想沒有那麼悲觀啦!
8 賴委員士葆:秘書長要不要補充一下?如果做成這樣子,你們通常會怎麼樣要求法務部?
9 吳秘書長三龍:我們是負責司法行政。
10 賴委員士葆:所以不管這個?秘書長,我跟部長的對話,你聽一下。過去不是有三次的釋憲嗎?三次釋憲都說死刑是合憲,部長,對不對?
11 蔡部長清祥:對!
12 賴委員士葆:對嘛!很奇怪,為什麼可以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一直來釋憲呢?為什麼可以?如果這樣做出來,對於那些受害者的家屬,被無故殺掉的受害者的那些家屬可不可以也提出一個釋憲?可以嗎?請問部長。
13 蔡部長清祥:聲請權一事當然就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誰有權就可以提出聲請,但是受不受理當然就由憲法法院來做決定。
14 賴委員士葆:現在在國會殿堂,我就明白主張,如果兩、三個月之後,大法官會議、這一次憲法法庭之後做成死刑是違憲的,這絕對會引起一大波民怨,我們來發動公投,請教部長,你是這部分的專家,是公投的效力大?還是大法官解釋的效力大?你告訴我哪個大?誰大?
15 蔡部長清祥:各有其效力。
16 賴委員士葆:什麼各有效力?
17 蔡部長清祥:公投有公投的結果……
18 賴委員士葆:公投的結果,大法官要不要遵守?
19 蔡部長清祥:大法官有大法官的權限,大法官的釋憲裡面也有不同意見,到時候結果出來……
20 賴委員士葆:好,拜託你,結果出來大法官說是違憲,然後人民發動公投把它推翻掉,可以嗎?
21 蔡部長清祥:那我們就看它不同的規定,公投有公投法,釋憲有憲法訴訟法,就是看各相關的……
22 賴委員士葆:居然大法官會講民意不重要?臺灣老是在國際上跟人家講我們的民主、我們的自由,民主叫什麼?民主就是以人民為主叫民主,人民最大!結果每一次民意就是八成,每一次民意就是八成,老實講,蔡部長,你們這個時候義憤填膺講這麼大聲的話,說你們反對廢死啊,其實你們是始作俑者,你們如果不要有那個行政命令,哪裡有什麼再審、非常上訴跟憲法法庭?
23 蔡部長清祥:那不是行政命令,那是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就有規定再審、非常上訴,他有這樣的權利。
24 賴委員士葆:對,憲法法庭,對死刑的不執行,是你們的行政命令,你剛剛講是刑事訴訟,這是另外一件事。
25 蔡部長清祥:行政命令是根據法律來訂定的,法律刑事訴訟法就有規定他有再審的權利,他有非常上訴的權利。
26 賴委員士葆:沒有規定死刑犯有這個權利啦!沒有規定死刑犯有這個權利,是你們自己加的。
27 蔡部長清祥:沒有、沒有,法律有規定,我們只是依照法律來訂定。
28 賴委員士葆:沒有,上一次我在這裡問你的問題,但是你今天的回答不一樣喔!
29 蔡部長清祥:但是釋憲這個部分,刑事訴訟法……
30 賴委員士葆:不一樣喔,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這個,死刑犯不執行是因為你們有一個死刑犯的執行條件,你們說一定要經過再審、非常上訴、憲法法庭,是你們的行政命令把它加上去的。我的感覺是你們跟大法官在唱雙簧,你們兩個單位在唱雙簧,因為你不敢違背總統的意思,總統和司法院長就是想要廢死啊,他們就是想要廢死啊,號稱什麼先進法案啊,對不對?
31 請主席讓我講完,再給我一分鐘。很清楚的,外界的解讀是什麼?這幾個大法官要感念啦,可能都快要退休了,要感念蔡英文提名他當大法官,所以在他們退以前要獻給蔡英文一個卸任的禮物!蔡英文念茲在茲,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這兩位都是主張廢死,一路在推動廢死,然後法務部長也不敢去講話,因為他是老闆,所以只能這樣子啊!所以今天我們看到法務部盡力去fight,其實這都假的,老闆最重要!
32 蔡部長清祥:沒有,我們是堅定我們的立場跟我們的職責嘛!
33 賴委員士葆:沒有,部長,你確定不會留任嗎?
34 蔡部長清祥:不會!
35 賴委員士葆:所以要走之前要講真話啊!
36 蔡部長清祥:所以我講的都是真話啊!
37 賴委員士葆:要講真話就是說,你現在搞了半天,這些都是假的,就玩一套過程給大家看。最後我請問你,我只有一句話,問完我就下來。如果大法官解釋說違憲,你能不能接受?個人能不能接受?
38 蔡部長清祥:我們就看解釋文如何,也會參考不同意見書。
39 賴委員士葆:你這樣講,我們聽不懂啦,你就說能接受或是不能接受,兩個字而已,就二選一,可不可以接受?
40 蔡部長清祥:看結果之後再說。
41 賴委員士葆:結果我不知道,我的大帽子就是合乎憲法,大帽子就是不合乎憲法,就是違憲或不違憲,就這樣子而已啊!
42 蔡部長清祥:法務部的立場就是認為合憲。
43 主席:好,謝謝啦!
44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不能接受?大法官的解釋如果是說違憲,你不能接受,這樣就對了。
45 蔡部長清祥:我們法務部就是一貫的立場,就是這樣子!
46 賴委員士葆:合憲,所以你不能接受這個是違憲?
47 蔡部長清祥:能不能接受,等結果出來以後,請下一任的部長來說明。
48 主席:好,謝謝賴委員,謝謝蔡部長。
49 賴委員士葆:其實你要卸任的人不需要這麼客氣啦,不用嚇成這樣啦!
50 主席:謝謝賴委員。
51 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鄭天財,鄭天財委員不在。
52 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53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54 委員傅崐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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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16
speakers ["鍾佳濱","沈發惠","羅智強","謝龍介","莊瑞雄","黃國昌","陳俊宇","吳思瑤","黃珊珊","楊瓊瓔","林思銘","吳宗憲","翁曉玲","賴士葆","傅崐萁"]
page_start 187
meetingDate ["2024-04-24"]
gazette_id 1133301
agenda_lcidc_ids ["11333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 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33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