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21,041 |
00:00:26,284 |
好 謝謝主席那我們今天各位列席的我們首長還有我們 |
00:00:28,274 |
00:00:43,771 |
立委同仁媒體先進大家早安請主席我們先邀請我們部長麻煩蔡部長請上台部長好我想請教一下針對剛剛我們 |
00:00:47,253 |
00:01:04,340 |
許多這個立委同仁也有在關心的我們偵查不公開的部分那偵查不公開的原因一來我們是要保護這個案件的相關人讓他們的身份不被暴露出來那也避免輿論未審先判 |
00:01:05,019 |
00:01:20,238 |
那二來是要確保警察還有我們的這個檢察官的偵查優勢避免打草驚蛇也避免嫌疑人有逃逆或串證滅證的這個情形那目的則是要確保我們有一個公平審判 |
00:01:21,072 |
00:01:41,670 |
然後落實無罪推定的部分但是在偵查不公開作業要點第8條裡面也有列出這個例外得以公開的情形我想請教我們部長有關前一陣子立法院我們有許多這個委員收到這個炸彈的恐嚇信是否也符合 |
00:01:42,711 |
00:01:53,460 |
這個偵查不公開作業要點第8條所說的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如果有的話那目前我們偵辦的進度為何可不可以請部長大概說明一下 |
00:01:55,314 |
00:02:16,084 |
跟委員說明就是偵查不公開行事綜合有很明文的規定但是要怎麼執行我們也透過司法院跟行政院共同來頒布了一個作業的辦法那這個辦法裡面就明白的規定說哪些是可以適度的公開那哪些是不能公開 |
00:02:17,245 |
00:02:35,488 |
所以我們大家都要遵守這樣的一個辦法跟規定那事實上委員提到這個如果這個恐嚇炸彈的這樣的信件是社會矚目而且大家關心危及到委員的安全當然可以適度的做說明公開 |
00:02:38,151 |
00:02:49,537 |
那我們有沒有大概現在進度到哪裡因為這個案子是刑事警察局他們受理在偵辦那整個進度他們會比較清楚好 那我們是請局長 |
00:02:55,040 |
00:03:12,055 |
委員好那因為這樣子目前在恐嚇我們立法委員部分因為之前恐嚇很多這種這個交通重大措施的部分那因為我們針對這個部分之前就有查過可能是一個陸生他來台灣這個讀書之後他回到大陸去了 |
00:03:12,535 |
00:03:32,413 |
那他因為之前有受了一些法律的這個約訓然後他認為說他是在這邊有被這個認為說是有一些犯罪的問題那他後來就沒有讀研究所就回去了那回去以後呢因為這個案子就不斷出這發生但用語跟他的就是恐嚇的手法都是如出一側 |
00:03:33,715 |
00:03:47,274 |
所以這一部分為了要安定所有的民心讓大家能夠穩定下來說這個人是在境外來恐嚇所以我們不管怎樣發生這些問題我們的真武隊是一個防暴小隊一個小組他會來現場處理這些問題 |
00:03:49,597 |
00:03:50,198 |
發言委員:陳俊宇 |
00:04:06,255 |
00:04:19,673 |
局長這就境外對境內部分我們應該他他的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其他的沒有共犯在境內沒有共犯在境內是是是好我也請我們局長針對這部分要去掌握相關的這個騎乘對於我們立委 |
00:04:23,439 |
00:04:37,452 |
所投遞的這個恐惡的這些案件應該有一個比較好的處理沒有問題我們有一個專責大隊好那局長先這樣我想請教一下我們那個司法院的我們黃副秘書長 |
00:04:41,090 |
00:05:03,144 |
委員好好 副秘長我想請教一下依照我們刑事訴訟法245條的第三項需負義務的只限這個檢警、辯護人還有其他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的這些人等那但是在這個現實當中倘若社會發生重大的這個案件的時候 |
00:05:04,236 |
00:05:30,701 |
則是有檢警媒體還有社會大眾的三邊關係三者當中卻只有檢警受制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這副部長您大概這三角關係您能理解嗎因為如果說其他的這些因為在偵查如果在偵查程序也如果說其他的人都知政府機關的人知道的話他應該還是要還是要去維持這個偵查秘密嘛好 |
00:05:31,681 |
00:05:46,672 |
可是這個其中的這個第四權就是媒體權媒體他常常會主張民眾有知的權利所以我們看到許多媒體會使用這種聳動的標題還有獨家的內幕的方式來呈現這個新聞 |
00:05:48,573 |
00:06:01,139 |
為了就是要帶動這個民眾對於這個議題的一個風向跟輿論那使得我們檢警在偵辦的過程當中有社會的壓力存在也可能迫於這種壓力然後透露一點這個相關的內情來 |
00:06:04,495 |
00:06:16,567 |
作為這個偵辦的這個進度的說明那我想請教這個副秘書長就是雖然媒體在偵查不公開的約束範圍之內那不在媒體不在這個範圍之內 |
00:06:18,735 |
00:06:33,099 |
可是根據這個偵查不公開作業要點第8條第1項的第7款他有提及到說媒體查證的報導與事實不符屬於特定的這個規定有澄清必要在實務上實務的這個工作上應該如何去權衡 |
00:06:38,372 |
00:07:04,212 |
根委員報告依照這一個這個第一那個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的這一個第7款的這一個如果說媒體曾經已經有誤導或這些情形的話那麼檢警相關單位可能在澄清的必要範圍內可以去做一些澄清的這些說明那當然當然基本上來講都有一定的這些限制因為媒體不是在這一個 |
00:07:05,493 |
00:07:07,395 |
那如果像有網友他如果主張說自己有查證過 |
00:07:31,499 |
00:07:59,956 |
那是否就是難以去成立這個毀謗罪而不需負任何的責任我想跟委員報告這個具體的毀謗的具體個案那我們的實務上面實務上面都有一定最高法院都有一定的這個界限他必須有合理的查證但具體的情形到底什麼情形合理的查證而且確實有確實這個查證而且相當的根據不是說他講說他有查證就可以當然不構成這個要看具體的個案 |
00:08:01,500 |
00:08:26,954 |
實務上面也相當多的這些案例好那我再請教一下我們副秘書長國民法官法這個上路已經滿一週年了那我們看到說國民法官法的實行細則第81條也有明確的規定司法院法務部應共同落實關於偵查不公開的這個規範確保國民參與審判的這個程序希望能夠有一個公正、中立而且客觀 |
00:08:28,115 |
00:08:40,668 |
並且可以維護參與審判國民的權利我想請教一下副秘書長這一年來國民法官相關的案件是否都皆有落實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司法院我們這邊有無對此進行檢討 |
00:08:43,985 |
00:08:53,137 |
跟委員報告那國民法官的案件大概都是偵查終結已經起訴了嘛已經起訴如果說還在檢查跟偵查中的話當然偵查偵查不公開我相信檢方檢察機關監警機關應該都會遵守那 |
00:08:58,644 |
00:09:24,893 |
那那個但是有可能國民法官已經起訴了但是還有其他的人其他案件還在偵查中那這個當然就是請國民法官要去注意說不能去妨礙到其他案件的偵查偵查不公開是那我們這一部分都有在我們的SOP包含說我們國民法官在開庭的時候審判長跟相關我們的作為過分都有提醒我們的國民法官目前都有在嚴格在遵守 |
00:09:25,213 |
00:09:29,935 |
前面提到有關媒體及大眾在偵查過程所扮演的角色在案件的偵辦過程中我們因為資訊的洩漏使得社會的這些輿論先審未判而 |
00:09:44,600 |
00:10:13,836 |
被公審的人是相當無辜那就像剛剛那個我們宗嘉濱委員也有講到就媽媽嘴案的這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當時社會上的輿論捕風捉影未經查證使得無辜的這個咖啡店的老闆被貼上殺人犯的標籤即便事後司法已經還他這個清白可是當事人因為當時被未審先判的這個輿論還有受到嚴重傷害類似的這種公審案件 |
00:10:14,236 |
00:10:24,662 |
也不只一次那我想請問部長就針對像類似的這種偵查被公開而受到傷害的無辜嫌疑人是否能夠依法提出求查 |
00:10:25,972 |
00:10:46,552 |
如果從民事損害賠償的角度當然他可以來提出啦那最後結果如何也是看案件最後的判決所以他要提出一些民事的球場我想在法律上是許可的是許可的啦齁那我們現行的這個刑事補償法僅有對這個冤獄賠償而已啦齁那第6條規定 |
00:10:51,161 |
00:11:13,973 |
依照被羈押的這個天數支付相當的這個金額但是對於這個遭受社會輿論公審而造成這個被害人精神損害甚至影響到他後續人生的這個規劃我們是不是應該也要有一個比較好的一個賠償的機制的規劃才能夠讓我們這些無辜被這個波及的人有一個比較好的賠償 |
00:11:14,949 |
00:11:41,198 |
是 那刑事補償法已經有對於如果被羈押那是冤獄的話已經有一個相當的補償如果覺得不夠當然也可以再檢討或是從民事上再來要求好 那我是請我們法務部這邊是不是針對這部分去做比較好的研議讓我們無辜受害者也有一個比較好的一個球場的管道好 謝謝委員好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