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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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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傅委員崐萁:(11時56分)主席、秘書長。 |
1 | 吳秘書長三龍:委員好。 |
2 | 傅委員崐萁:今天要就教秘書長。實在是比較抱歉,立法院的一些家醜,讓你們看到,因為這個委員會這樣的設置是很離譜的,這個是矮化整個國會,不能這樣辦。 |
3 | 第一個,對於人權法案的部分,我們有提出了3案,基本上這3案是經由憲法法庭判決以後,我們所有包括在刑事訴訟法要做部分修正條文。司法院所提出來的,我們都敬表尊重。 |
4 | 另外就是第4案的部分,我想在這裡請我們秘書長先看一下,對於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委託山水民意調查所做的相關資料,我想不分黨派都提到這個問題。來,我們先看一下,好不好? |
5 | 第1題,司法改革的滿意度。雖然司法院現在真的成績相當好了,滿意度已經到三成了,30.4%,雖然不滿意有四成八,不過以前從不滿意度六、七成,現在降到四成八,司法還是有在進步啦! |
6 | 再過來,我們對法官的滿意度,可以看一下。現在不滿意度是52.2%,滿意度是32.7%,這個可能跟司法院就有關係了。 |
7 | 再過來,臺灣的司法是否公正,這個就很嚴重了,不公正的比例占55%,不過公正的比例有35%。我想一方面我們的司法公信力確實有逐步在提升,但是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還是高達五成五、五成六,我想司法院還要再加一把勁。 |
8 | 司法不公正的原因也可以看一下,包括法官亂判35.3%、司法對有權有勢的人有利占20.8%、政治力介入占16.5%等等,大概前面主要3項是在這個部分。所以在這裡請我們司法院的各位同仁可能要瞭解,這是全民的觀感,有高達將近35加20.8是55.8,再加16點多,七成多的人有疑慮。 |
9 | 再看檢察官是否有受到政治力的影響,看到這個成績,真的不管是法務部還是司法院,可能要嚴格正視這個問題,認為政治力介入檢察官辦案「一定會」受到影響的有38.1%;「可能會」的有46.6%,這加起來有將近八成五,所以在這個部分,為什麼我們的司法越改,民眾的疑慮越高?在這個區塊的部分,是不是請本委員會召委,下次有機會的話,我們還是就司改的部分安排司法院來做報告? |
10 | 主席:沒有問題。 |
11 | 傅委員崐萁:秘書長,希望下次我們再來的時候,你們有一些比較具體、比較亮麗的作為讓我們瞭解,我們會支持,但是要看到你們能夠有具體的作法,不然這個數字永遠是這樣的遙不可及,人民跟司法越來越遙遠,即便是有國民法官,但國民法官本身就對司法沒有信心,他們怎麼會願意來呢? |
12 | 另外,在這裡本席要對司法院所提出組織法第四項,要增加司法事務官還有檢察官助理的這個部分,可能上一屆的委員有表達了相當多的意見,但是這一屆的委員可能在看法上不見得趨於一致,光就這一點,你組改的部分、組織法要修正的部分,我們一定要做充分的溝通。 |
13 | 我在這裡講一個很簡單的數字,剛剛翁曉玲委員也有提到,現在我們檢察事務官到去年的缺額還有230幾人,為什麼還要增加檢察官助理?我們的書記官目前的缺額還有140人,是我們的司法界要讓大家留在原有單位?在法界是不是大家開始興趣缺缺?是不是跟這些數字都有關係?雞生蛋、蛋生雞,這是社會集體的一個氛圍,請秘書長能夠提出相關應對的事項。 |
14 | 不過,在這裡要特別提醒,我們檢察事務官有這麼高的缺額都沒有補,現在還來要600個員額,這是讓我們非常好奇的一件事情,當然剛剛我們謝龍介委員也提到相關的疑問,是不是法務部在要求增加檢察官助理的時候,我們司法院也希望增加司法事務官?基本上要增加這些員額,大原則上對於臺灣的司法品質能有提升,本席都不反對,但我要特別強調的是,司法院法官的職權為何?他是負責聽訟,由檢辯雙方根據所掌握的證據、要調查的證據,來做明確的攻防,法官是以聽訟為主,現在不管是增加了新的犯罪型態,抑或者是很多在過去六法全書裡沒有看到的型態,現在都出來了。秘書長,我們是可以讓法官做集體的培訓,但不是要去增加司法事務官,原因是什麼?我們法官是以聽訟為主,不是在協助調查,現在這會變成我們的法官成為了檢察官助理,這樣我們檢察官的品質會更差,如果都由法院來協助檢察官來做證據的補正,所有的法官成為了檢察官助理,那我們的司法品質要如何提升?如果不是胡亂起訴,為什麼在法院還要由法官、還要增加司法事務官,來幫檢察官蒐證?這在我們司法界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 |
15 | 再來,關於檢察官助理,光檢察官的檢察事務官就有這麼高的缺額沒補,現在還要增加檢察官助理,其實這個部分本席也有跟秘書長討論過,我們再強調一次,臺灣的起訴是不是過分浮濫,還有太多的因素介入?為什麼我們檢察官今天指揮刑事警察局、指揮調查局、指揮廉政署,這些都是很專業的單位,指揮這麼多單位來協助檢察官辦案,他的移送書、他的報告書難道都還會有問題嗎?都還要檢察官來募集這麼多的檢察事務官或是檢察官助理,再來重新整理資料、重新來辦案嗎?這樣子的話,是不是調查局移送的資料並不完整,還是報告寫得不周詳,還是刑事警察局目前素質還沒有趕上,非要檢察官自己來調整整體的辦案品質?本席很好奇,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應該在法院跟檢察官的部分,對於所謂新生的一些犯罪型態,我們可以來上課,來做專業的提升;在辦案單位,也可以做專業的提升,但本席認為,不管是司法事務官也好,還是檢察官助理也好,應該要正本清源,還是要回到調查單位,調查單位就包括了刑事警察局,還有包括警政署,還有包括廉政署,還有包括法務部調查局,這些員額若不夠、要增加,本席強烈支持;專業不夠、要怎麼樣去培訓,我們也支持,但不要變成是檢察官跟法官來做一個調查的助理,檢察官應該是指揮辦案,指揮下屬這些單位在辦案完成之後,做一個完整的起訴,提升我們的司法品質,所以本席的建議是,應該要把檢察事務官先補齊以後,法定員額先補齊以後,再來考慮檢察官助理的問題,可能會更周詳也更有正當性。謝謝。 |
16 | 吳秘書長三龍:好,謝謝。 |
17 | 主席:謝謝傅崐萁總召。我們先休息5分鐘,就準時5分鐘,回來再繼續。 |
18 | 休息(12時7分) |
19 | 繼續開會(12時12分) |
20 | 主席(謝委員龍介代):接下來請吳宗憲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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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36-2 |
speakers | ["吳宗憲","翁曉玲","黃國昌","沈發惠","鍾佳濱","柯建銘","羅智強","莊瑞雄","林思銘","吳思瑤","傅崐萁","謝龍介","陳俊宇","鄭天財Sra Kacaw","黃珊珊"] |
page_start | 329 |
meetingDate | ["2024-03-04"] |
gazette_id | 113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0501_00011"]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0501_0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