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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發言者 發言內容
12:02:34,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謝謝
12:02:39,000 洪委員孟楷 (94%) 好
12:02:44,000 洪委員孟楷 (94%) 感謝主席喔 這個王世堅委員慷凱基揚
12:02:48,000 洪委員孟楷 (94%) 大家不知道 知不知道一個小知識 孟凱跟王世堅委員都是同月同日生
12:02:54,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都是1月1號摩羯座 所以時事求是很重要
12:02:58,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也是摩羯座
12:03:00,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我們一起努力 來 請那個秘書長
12:03:04,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來 請秘書長
12:03:06,000 洪委員孟楷 (94%) 然後法務部次長 好不好
12:03:08,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好 再請次長
12:03:13,000 洪委員孟楷 (94%) 一樣嚴肅的議題 我想刑事訴訟法本席一開始開宗明義
12:03:17,000 洪委員孟楷 (94%) 在就提案說明的時候就已經講了
12:03:20,000 洪委員孟楷 (94%) 任何執政權再大 也大不過憲法
12:03:24,000 洪委員孟楷 (94%) 五權分立是中華民國 我們很基本的一個憲法框架
12:03:29,000 洪委員孟楷 (94%) 因此我們一定要尊重這樣的一個憲法框架
12:03:32,000 洪委員孟楷 (94%) 憲法框架就是我們各自願做好各自的角色 各自的工作
12:03:37,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更重要的就是要以台灣人民的福祉為最優先
12:03:4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我先看到一個部分喔
12:03:45,000 洪委員孟楷 (94%) 剛剛也是提到這個 王世堅委員有提到這個法服的一個這個使用
12:03:5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沒有錯 法服是要保障弱勢 是希望是說大家不要有這個法律的一個資訊落差
12:03:57,000 洪委員孟楷 (94%) 絕對不是 讓加害者來請律師請好請滿
12:04:03,000 洪委員孟楷 (94%) 然後藉此想要逃避應有的制裁
12:04:06,000 洪委員孟楷 (94%) 本席有提到之前有講到一個這個案件
12:04:10,000 洪委員孟楷 (94%) 就是所謂我們的土城勇警劉忠欣所長 他被毒蟲撞死
12:04:15,000 洪委員孟楷 (94%) 前幾天上個禮拜 六天前還在做嚴押庭
12:04:20,000 洪委員孟楷 (94%) 結果這個毒蟲他居然還講是說他就是
12:04:24,000 洪委員孟楷 (94%) 反正這個繼續嚴押沒有任何意見表達
12:04:27,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兩秒鐘法官又再繼續嚴押
12:04:30,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更重要的是他居然在這利用法服可以請了三名律師請好請滿
12:04:36,000 洪委員孟楷 (94%) 而且這三名律師形象非常的鮮明 都是廢死聯盟相關的律師
12:04:42,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其實他的意義很明顯 他就是想要逃脫所謂的死刑的一個制裁 死刑的一個處罰
12:04:49,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我們要問的是 當一個毒蟲開車 駕車 故意殺人 以這樣子衝撞援警制服援警的時候
12:04:59,000 洪委員孟楷 (94%) 一審已經判死刑了 那法院二審到底會不會還是堅持這樣的判決
12:05:06,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還是法院有可能讓他開脫了 這人民不知道 可是公平正義就在這邊
12:05:13,000 洪委員孟楷 (94%) 也因此本席現在提到兩個部分 我等一下請秘書長這邊來做回答
12:05:18,000 洪委員孟楷 (94%) 就是說這個案件他是故意殺人 其實一審大家已經看得很明確
12:05:23,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現在另一個部分是我們也針對相關的刑罰 我們來做修法
12:05:28,000 洪委員孟楷 (94%) 就是毒駕跟酒駕最大的不同是 毒駕他吸毒已經是犯罪了
12:05:33,000 洪委員孟楷 (94%) 吸毒還開車上路那是更加是惡上加惡 非常可惡
12:05:37,000 洪委員孟楷 (94%) 而如果說你有吸毒駕車而撞人致人於死的話 很抱歉你應該要付出相同的代價
12:05:46,000 洪委員孟楷 (94%) 也因此法務部現在提出來的版本是從3年到10年 我們增加到5年到12年
12:05:51,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我本席不認同 本席的版本是毒蟲駕車毒駕致死最高可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2:06:01,000 洪委員孟楷 (94%) 該做的修法我們會做 因為現在已經進入到朝野協商了
12:06:05,000 洪委員孟楷 (94%) 如果說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話 那該院會表決 我們一定會表決
12:06:09,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更重要的是立法院敢做修法 法院敢不敢判
12:06:15,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想這才是關鍵
12:06:17,000 洪委員孟楷 (94%) 民主黨 您知不知此若說我們這個毒蟲駕車最高致死 而處於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2:06:27,000 洪委員孟楷 (94%) 關於 來賀主毒蟲你吸毒了不要開車上路
12:06:32,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你開車上路如果說撞到人 不要跟我講你是不小心
12:06:37,000 洪委員孟楷 (94%) 不要跟我講說你是無意識 不要跟我講說你是無差別
12:06:4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沒有 吸毒駕車你已經是不定時炸彈了
12:06:44,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你在路上都是一個殺人兇器 都是一個災難
12:06:48,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就以最高的標準要求你不要開車上路
12:06:51,000 洪委員孟楷 (94%) 這樣的修法方向你可以接受嗎
12:06:54,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我想這個是最重要的是刑事刑罰要怎麼樣的規定
12:07:01,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這是尊重立法院 因為這是立法權所在
12:07:06,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的態度很明確 我是要告訴所有台灣2300萬人生活在這邊
12:07:11,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你要遵守我們的法治 如果你敢吸毒 那你已經犯罪
12:07:16,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你吸毒之後不要開車 你吸毒還開車 沒路車輛
12:07:20,000 洪委員孟楷 (94%) 如果你吸毒開車還致死 那最高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重
12:07:26,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告訴你不要這樣做
12:07:3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現在講 我們也不是說完全沒有option
12:07:35,000 洪委員孟楷 (94%) 不是說我們就唯一死刑
12:07:38,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到最後我們做這樣子的假設修法通過之後
12:07:41,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還是回過頭來就是求在法官手上
12:07:45,000 洪委員孟楷 (94%) 法官可以因照各個個案 勤竭輕重緩急來去裁定
12:07:52,000 洪委員孟楷 (94%) 到最後是死刑無期徒刑還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2:07:56,000 洪委員孟楷 (94%) 這是一個態度的問題 共同大家來講是說不要做這件事情
12:08:01,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這是 我相信這是立法權 我們絕對尊重
12:08:06,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之後法官敢不敢判
12:08:09,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現在看到很多司法院法官的一個部分是
12:08:13,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即便給了工具 但法官到時候不敢判
12:08:16,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或是判的還是以最低刑度
12:08:19,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就好像是最低消費 不是啊
12:08:2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希望是法官能夠重判嚴懲
12:08:24,000 洪委員孟楷 (94%) 讓這些真正犯罪者不要逃離法律應有的制裁
12:08:29,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是 我想這個是死刑無期徒刑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2:08:36,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絕對法官是由事實來適用法律
12:08:40,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當然有時候量刑外界可能不滿意
12:08:44,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可是我相信隨著尤其是進入國民法官的話
12:08:50,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其實大家互相學習 我相信各位可以看到
12:08:53,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量刑的趨勢 因為它有一個階段
12:08:57,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我不能說它一定是死刑 它一定是無期徒刑
12:09:00,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它要看很多事實跟證據這樣來評論
12:09:05,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我現在講就是說所謂的廢死聯盟 廢死團體
12:09:09,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尊重他們的言論 但是很抱歉
12:09:11,000 洪委員孟楷 (94%) 台灣社會現在就是沒有廢死的空間
12:09:14,000 洪委員孟楷 (94%) 也因此我該捍衛的該堅持我一定會堅持
12:09:16,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另外一個部分 其實今天司法院
12:09:19,000 洪委員孟楷 (94%) 在第二頁你的報告裡面有講到
12:09:2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覺得這很值得我們法務部
12:09:23,000 洪委員孟楷 (94%) 很值得我們民進黨政府現在執政黨來參考
12:09:26,000 洪委員孟楷 (94%) 第二頁開宗明義講
12:09:28,000 洪委員孟楷 (94%) 近來大量集團式詐騙洗錢等量刑事化
12:09:32,000 洪委員孟楷 (94%) 高重複性犯罪已經嚴重排擠司法資源的有效運用
12:09:37,000 洪委員孟楷 (94%) 從110年40多萬件到114年
12:09:42,000 洪委員孟楷 (94%) 已經成長36.2%達到55萬件
12:09:46,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詐騙洗錢等這種高型態集團化的犯罪
12:09:52,000 洪委員孟楷 (94%) 連司法院的報告今天都點出來是說非常嚴峻
12:09:56,000 洪委員孟楷 (94%) 也因此我們才會講是說我們要用更積極有效的方式
12:09:59,000 洪委員孟楷 (94%) 來去對付詐騙集團
12:10:01,000 洪委員孟楷 (94%) 一個是抓到之後我們要重判
12:10:03,000 洪委員孟楷 (94%) 讓它知道說在台灣犯罪你要付出高額的代價
12:10:06,000 洪委員孟楷 (94%) 另外一個部分是讓你知道有高額代價要付出
12:10:09,000 洪委員孟楷 (94%) 也因此你不敢在台灣犯罪
12:10:1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本席也提出來所謂的邊刑打擊詐騙公投
12:10:15,000 洪委員孟楷 (94%) 現在也已經正式的立法院成案了
12:10:17,000 洪委員孟楷 (94%) 未來今年年底有可能會有這個公投
12:10:20,000 洪委員孟楷 (94%) 公投如果說真的通過的話
12:10:22,000 洪委員孟楷 (94%) 立法院跟行政院都有責任要推動修法
12:10:26,000 洪委員孟楷 (94%) 因為這是人民公投的一個決定
12:10:29,000 洪委員孟楷 (94%) 而我現在只想要再提醒
12:10:31,000 洪委員孟楷 (94%) 如果說真的邊刑打擊詐騙公投通過
12:10:34,000 洪委員孟楷 (94%) 確實有邊刑這樣的一個刑責進入的時候
12:10:38,000 洪委員孟楷 (94%) 法院也要敢判
12:10:4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法院也要敢判
12:10:42,000 洪委員孟楷 (94%) 這才是真真正正
12:10:44,000 洪委員孟楷 (94%) 各五院各自分立各自責任的一個分屬
12:10:49,000 洪委員孟楷 (94%) 而能夠真的有效讓台灣社會更加進步的一個關鍵
12:10:53,000 洪委員孟楷 (94%) 民主黨可以認同嗎
12:10:55,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當然法官是依法判決
12:10:58,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法律通過了除非他將來有違憲另外的別
12:11:03,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另外的情勢發生
12:11:05,000 高秘書長金枝 (97%) 法官就是依法來判決
12:11:08,000 洪委員孟楷 (94%) 好來最後這個
12:11:10,000 洪委員孟楷 (94%) 這個不好意思市長讓您在這邊站比較久
12:11:12,000 洪委員孟楷 (94%) 不過本席回歸到這個草案的一個
12:11:15,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幾個部分我只簡單講一下
12:11:18,000 洪委員孟楷 (94%) 因為本席也看到我自己的一個
12:11:20,000 洪委員孟楷 (94%) 455之44條以及45跟47條
12:11:23,000 洪委員孟楷 (94%) 原則上我看到司法院跟法務部都是尊重我們的提案
12:11:28,000 洪委員孟楷 (94%) 並且都是表達可以接受的
12:11:30,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這個部分
12:11:32,000 洪委員孟楷 (94%) 455之44條本席認為
12:11:36,000 洪委員孟楷 (94%) 既然現在已經有相關的一個座位
12:11:38,000 洪委員孟楷 (94%) 能夠再更明確讓被害者或是其家屬
12:11:4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有在法院審理的時候有一個明確隔離的一個座位
12:11:45,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覺得這是好的方向
12:11:46,000 洪委員孟楷 (94%) 即便司法院已經提出來是說
12:11:48,000 洪委員孟楷 (94%) 目前雖然沒有法令規定
12:11:50,000 洪委員孟楷 (94%) 但是已經有座
12:11:51,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如果說有座那樣更好
12:11:53,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是不是能夠在這邊法治化
12:11:55,000 洪委員孟楷 (94%) 讓他更加明確各級法院都可以有這樣的一個設置
12:11:59,000 洪委員孟楷 (94%) 而455之47條在於是被害者
12:12:04,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或是其家屬的一個陳述意見的一個部分
12:12:07,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想也看到法務部跟司法院都是尊重
12:12:10,000 洪委員孟楷 (94%) 都是同意的
12:12:11,000 洪委員孟楷 (94%) 所以在逐條審查的時候
12:12:13,000 洪委員孟楷 (94%) 本席也會堅持這一條
12:12:14,000 洪委員孟楷 (94%) 因為能夠適時的在審理過程裡面
12:12:17,000 洪委員孟楷 (94%) 讓被害者或被害者家屬陳述意見表達意見
12:12:20,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想這對於法官的判決是有所公正的一個幫助
12:12:25,000 洪委員孟楷 (94%) 另外本席有看到2711之1條這個部分
12:12:31,000 洪委員孟楷 (94%) 也有陳述意見的一個部分也是同意
12:12:34,000 洪委員孟楷 (94%) 反正這幾個部分有同意的
12:12:36,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如果說有共識的話
12:12:37,000 洪委員孟楷 (94%) 在逐條審查的時候我一定會有所堅持
12:12:39,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也希望我們司法院法務部能夠
12:12:42,000 洪委員孟楷 (94%) 在針對本席所提出來其他幾個條文
12:12:45,000 洪委員孟楷 (94%) 有可以溝通的部分我們再做一些溝通
12:12:48,000 洪委員孟楷 (94%) 那希望在逐條審查的時候
12:12:49,000 洪委員孟楷 (94%) 我們能夠有更實質的進展
12:12:51,000 洪委員孟楷 (94%) 好嗎
12:12:52,000 洪委員孟楷 (94%) 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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