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70606
林倩綺 @ 第11屆第5會期第18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00,933 | 00:00:06,533 | 林委員倩綺 | 主席江副院長、所有同仁,大家好。 |
| 00:00:07,000 | 00:00:17,799 | 林委員倩綺 | 今天完成土石採取法修正案的三讀,本席很感謝所有關心原住民族權益、國土保育及公共安全的同仁共同促進這次的修法。 |
| 00:00:18,200 | 00:00:32,777 | 林委員倩綺 | 本次修法有兩個核心問題,一方面是保障原住民族的文化、生活及部落公共需求,另一方面是提高惡意非法採取土石的違法成本,維護國土安全與人民安全。 |
| 00:00:33,153 | 00:00:59,785 | 林委員倩綺 | 關於原住民族權益的部分,修正後的第三條,將三類具有特殊目的以及公共利益的土石採取行為,納入免申請的許可範圍:第一,原住民族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從事非營利性的傳統土石採取,是土石採取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相互銜接,不再以一般商業開發程序來規範。 |
| 00:01:00,000 | 00:01:20,750 | 林委員倩綺 | 第二,興建或修建傳統石板屋、地下屋以及部落教會、機關、學校、聚會所與公共設施所需要的土石採取,因這些建築承載了族群文化、生活智慧跟部落的歷史,法律應該為文化延續來提供合理的空間。 |
| 00:01:21,000 | 00:01:40,750 | 林委員倩綺 | 第三,部落為了自主災害防救以及環境維護所需要的土石採取,也納入這個範圍內,原鄉部落面對颱風、豪雨、道路中斷以及邊坡災害,往往是最早投入應變能力的,修法可以讓族人在維護家園與公共安全時,有明確的法源。 |
| 00:01:41,000 | 00:01:57,785 | 林委員倩綺 | 另外一方面,本次修法也提高未經許可採取土石的行政罰鍰,因為近年來土石採取呈現規模化跟組織化,獲利可觀,這些過低的罰鍰,容易被不法業者視為經營成本,難以發揮嚇阻效果。 |
| 00:01:58,000 | 00:02:09,714 | 林委員倩綺 | 因此,此次提高上限就是要讓違法代價提高,尊重原住民族依法利用自然資源與嚴懲牟利性的非法土石採取,是本次修法的重點。 |
| 00:02:10,000 | 00:02:11,500 | 林委員倩綺 | 謝謝大家。 |
| 00:02:12,000 | 00:02:13,000 | 主席 | 謝謝林委員。 |
| 00:02:13,500 ≈ | 00:02:18,071 | 主席 | 報告院會,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
| 00:02:18,371 ≈ | 00:02:21,514 | 主席 |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九案。 |
| 00:02:21,814 ≈ | 00:02:31,528 | 主席 | 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吳秉叡等20人擬具「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 00:02:31,828 ≈ | 00:02:39,542 | 主席 |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 00:02:39,842 ≈ | 00:02:43,842 | 主席 | 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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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院會-11-5-18 |
| speakers | ["江啟臣"]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6-07-21"] |
| gazette_id | 1156015 |
| agenda_lcidc_ids | ["1156015_00002","1156015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8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討論事項 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交黨團協商─(前接第十四冊) |
| agenda_id | 1156015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