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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 @ 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00,009 | 00:00:00,348 | 許委員忠信 | 主席、各位同仁。 |
| 00:00:00,549 | 00:00:01,108 | 許委員忠信 | 我們有請法務部鄭部長。 |
| 00:00:01,108 | 00:00:01,269 | 主席 | 請法務部鄭部長。 |
| 00:00:01,269 | 00:00:01,448 | 許委員忠信 | 部長好。 |
| 00:00:01,469 | 00:00:01,489 | 鄭部長銘謙 | 委員好。 |
| 00:00:02,009 | 00:00:35,183 | 許委員忠信 | When a baby is born, about 70% of his body is liquid.當一個小孩子出生的時候,他的身體大概70%是液體…… |
| 00:00:35,183 ≈ | 00:00:36,183 | 主席 | 大師級的,你不能只講英文,你…… |
| 00:00:36,183 ≈ | 00:00:37,183 | 許委員忠信 | 我有講中文翻譯。 |
| 00:00:37,183 ≈ | 00:00:38,183 | 主席 | 不是,再講一下日語,我的意思是多講一下,你也會日語,怎麼只講英文而已? |
| 00:00:35,322 | 00:01:23,375 | 許委員忠信 | 很碰巧,地球的水面與陸地相比也剛好70%左右是水,這個問題不是我今天要請教部長的,我今天要請教部長的是今天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的修法重點,我們要增加「唾液」,請問部長,尿液與唾液有怎麼樣的重大差異? |
| 00:01:31,042 | 00:01:42,309 | 鄭部長銘謙 | 當然,唾液與尿液的差異,我想大家都知道,最主要它現在在毒危條例的意義就是採樣檢驗的標的…… |
| 00:01:43,328 | 00:01:43,910 | 許委員忠信 | 這個差異很重要,因為…… |
| 00:01:46,651 | 00:01:53,775 | 鄭部長銘謙 | 就像委員有提到,尿液與唾液能夠檢驗出來的時間、方式等等有很多不同…… |
| 00:01:53,914 | 00:02:06,141 | 許委員忠信 | 這兩個液的差異會讓檢驗效果有差異,所以我今天來要跟部長交換這個意見。 |
| 00:02:06,141 | 00:02:25,128 | 許委員忠信 | 尿液是我們人體不要的,唾液是我們人體迫切需要的,這兩個的差異在於我們如果有吸毒,尿液會排出來,所以用它來檢驗是可行之道。 |
| 00:02:30,148 | 00:03:01,838 | 許委員忠信 | 至於尿液可以檢驗出來有毒與否的期間,自從第一次當立法委員的時候,我仰賴本院法制局的研究報告非常重,有關於這個修法,法制局的研究報告,我從頭看到尾,它講尿液可以測大概3到4天之前有沒有吸毒,唾液只有1到2天。 |
| 00:03:04,398 | 00:03:15,782 | 許委員忠信 | 我現在要來請教部長,有哪一些毒品唾液測不出來,尿液測得出來,但是唾液測不出來? |
| 00:03:16,062 | 00:03:39,000 | 許委員忠信 | Etomidate,我們把它翻譯成中文,我不大會念,這是現在常用於電子煙、危害我們學生的,是我們最希望去防止的。 |
| 00:03:40,842 | 00:03:45,325 | 許委員忠信 | 我們用唾液有哪一些毒品驗不出來,部長,您知道嗎? |
| 00:03:47,755 | 00:03:54,121 | 鄭部長銘謙 | 尿液的話,現在三大中央實驗室,哪一種毒品都是可以驗…… |
| 00:03:54,121 ≈ | 00:03:55,121 | 許委員忠信 | 尿液可以測得出來。 |
| 00:03:54,220 | 00:04:04,309 | 鄭部長銘謙 | 現在我們公告的品項都可以驗得出來,但我們委託民間的那一部分,檢驗的品項是比較少…… |
| 00:04:04,309 ≈ | 00:04:05,309 | 許委員忠信 | 我現在說唾液。 |
| 00:04:05,190 | 00:04:11,154 | 鄭部長銘謙 | 唾液的話,是比較常見的七種毒品,至於哪七種毒品,是不是請警政署? |
| 00:04:11,813 | 00:04:16,717 | 鄭部長銘謙 | 因為他們有實驗室,可以直接跟委員做報告。 |
| 00:04:17,898 | 00:04:21,240 | 許委員忠信 | 我的時間有限,可以用書面給我。 |
| 00:04:22,601 | 00:04:27,216 | 許委員忠信 | 很顯然唾液能夠檢驗出來的毒品項目比較少,這個我們要注意…… |
| 00:04:27,216 | 00:04:29,256 | 鄭部長銘謙 | 就是常見的七種,但是尿液是…… |
| 00:04:29,256 ≈ | 00:04:30,256 | 許委員忠信 | 沒錯,所以…… |
| 00:04:29,937 | 00:04:31,977 | 鄭部長銘謙 | 現在我們公告的每一種品項都可以。 |
| 00:04:31,977 ≈ | 00:04:34,200 | 許委員忠信 | 每一項與七,就有差異。 |
| 00:04:34,200 | 00:04:45,946 | 鄭部長銘謙 | 跟委員報告,其實唾液那個只是快篩,讓我們可以即時處理,對於特定人員這一部分,可以即時處理,並不是一定要辦他的罪,不一定要辦他的罪…… |
| 00:04:45,946 ≈ | 00:04:47,006 | 許委員忠信 | 它的確是快篩,但是它也只能測1到2天之前有沒有用這七種毒。 |
| 00:04:47,006 | 00:04:58,872 | 鄭部長銘謙 | 它是一個快篩的機制,當然準確性也是蠻高的,只是有是不是偽陽性的…… |
| 00:04:58,913 | 00:05:00,674 | 許委員忠信 | 它是輔助,沒辦法取代。 |
| 00:05:00,793 | 00:05:05,776 | 鄭部長銘謙 | 對,它沒辦法用來做最終的認罪證據。 |
| 00:05:05,776 | 00:05:24,911 | 許委員忠信 | 是,本院法制局建議,要長期觀察這個人有沒有吸毒,也就是刑法追訴期間之內有沒有吸毒,建議用毛髮,毛髮可以記錄他在犯罪追訴期間有沒有吸毒。 |
| 00:05:25,736 | 00:05:26,279 | 許委員忠信 | 部長同意嗎? |
| 00:05:30,473 | 00:05:32,936 | 鄭部長銘謙 | 委員是很內行,毛髮的確…… |
| 00:05:32,936 | 00:05:33,436 | 許委員忠信 | 我沒有內行,我是看法制局的報告。 |
| 00:05:34,137 | 00:05:40,321 | 鄭部長銘謙 | 其實現在實務上也是有採用毛髮鑑驗,但是因為毛髮鑑驗的成本較高,時間也比較久…… |
| 00:05:42,022 | 00:05:43,882 | 許委員忠信 | 所以是成本較高的問題。 |
| 00:05:44,642 | 00:05:47,204 | 鄭部長銘謙 | 成本較高,以尿液的話,既然每一種品項都可以鑑驗得出來…… |
| 00:05:47,204 | 00:05:51,608 | 許委員忠信 | 我以為是部長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所以我打一個問號…… |
| 00:05:51,608 | 00:06:11,819 | 鄭部長銘謙 | 這種比較長期的,譬如說留存在人體排泄掉的代謝時間,尿液是3、4天,唾液是1、2天,就像委員所講的,而毛髮是比較長期的,所以有時候比較特殊的個案我們是用毛髮來做檢驗。 |
| 00:06:12,118 | 00:06:13,519 | 許委員忠信 | 它的成本比較高是高到多少? |
| 00:06:14,059 | 00:06:19,263 | 鄭部長銘謙 | 這個我不清楚,因為我不知道那麼細節的部分,例如哪一次鑑驗高到多少。 |
| 00:06:20,144 | 00:06:21,743 | 許委員忠信 | 這個我能夠了解,謝謝部長。 |
| 00:06:22,243 ≈ | 00:06:30,529 | 主席 | 許委員,鄭部長除了毒品內行以外,日文也很內行,下次用日文跟他質詢。 |
| 00:06:30,829 ≈ | 00:06:33,115 | 主席 | 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
| 00:06:33,415 ≈ | 00:06:34,558 | 主席 | 休息(11時10分) |
| 00:06:34,858 ≈ | 00:06:36,572 | 主席 | 繼續開會(11時17分) |
| 00:06:36,872 ≈ | 00:06:38,015 | 主席 | 繼續開會。 |
| 00:06:38,315 ≈ | 00:06:42,029 | 主席 |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來做詢答。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8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5-36-25 |
| speakers | ["莊瑞雄","陳昭姿","許宇甄","張雅琳","沈發惠","范雲","林倩綺","翁曉玲","許忠信","洪孟楷","林沛祥","李坤城","蔡其昌","吳宗憲","傅崐萁"]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6-07-15"] |
| gazette_id | 1156302 |
| agenda_lcidc_ids | ["1156302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三)委員張宏陸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考 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智強等23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 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2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九、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 查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 冠廷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徐欣瑩等25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0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 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 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詢答) |
| agenda_id | 1156302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