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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琳 @ 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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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625 00:00:06,267 張委員雅琳 謝謝主席,有請人事……
00:00:06,427 00:00:07,269 主席 請人總陳處長。
00:00:07,269 00:00:08,269 張委員雅琳 對,先請人總。
00:00:18,213 00:00:18,213 張委員雅琳 處長好。
00:00:19,835 00:00:41,048 張委員雅琳 我想關心兩個問題,第一個,7月2日已經宣布116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分成兩個階段,第一個部分是專業加給,回溯到今年7月1日,第二個部分是全面調薪,增加4個百分點,從116年的總預算裡面一起來處理,但是我發現到一個問題。
00:00:41,288 00:01:15,802 張委員雅琳 我一直都非常支持軍公教待遇,我想處長、大家都知道,我在這裡面也談了很多、很多次,所以這次採取定額調增的方式,我相信對於基層公務人員實際薪資的增加相對幅度會是比較高的,這個方向值得肯定,但是我非常擔心的是專業加給,因為要回溯到今年7月1日,據我了解,應該要等到現在的總預算審完之後,才有辦法透過追加預算的方式來辦理,我的理解是正確的嗎?
00:01:17,572 00:01:34,709 陳處長雅玲 感謝委員提出這個疑問,雖然待遇不是我的主管業務,但是我們廣大公務員確實問了很多這樣的問題,就像委員所說的,在追加預算沒有通過之前,我們是沒有辦法增加專業加給的。
00:01:36,391 00:02:08,007 張委員雅琳 好的,我想這就會回到現在都已經115年7月中了,去年8月29日就把115年的總預算送出來,已經超過三百多天,但是到現在115年的總預算還是沒有辦法審查完成,這會嚴重地影響到追加預算,也就會嚴重地影響到公務人員的專業加給。
00:02:09,348 00:02:24,239 張委員雅琳 所以我希望國民黨、民眾黨的委員們不要在立法院胡鬧,趕快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因為你們這樣的所作所為會影響到軍公教人員的專業加給。
00:02:25,819 00:02:37,266 張委員雅琳 再次誠懇地呼籲藍白,考量到我們軍公教人員的權益,一定要儘速完成我們去年就該完成的總預算。
00:02:38,107 00:02:55,775 張委員雅琳 第二個部分,我也想問,今年即將送出的116年度總預算如果萬不幸,又遇到了像今年這樣的延宕的話,我們明年是不是就不能加薪了?
00:02:57,540 00:02:57,540 陳處長雅玲 確實是。好。
00:02:59,102 00:03:11,798 張委員雅琳 所以我們如果沒有在準時的時間完成總預算的審查,原訂明年1月1日的調薪就不會實現,只能領過去的薪資,對不對?
00:03:11,798 00:03:14,538 陳處長雅玲 是的,除非預算通過。對。
00:03:15,098 00:03:20,562 張委員雅琳 所以非常清楚,剛剛處長的回應都很清楚,這都是依法行政,對不對?
00:03:20,562 00:03:31,888 張委員雅琳 我們是依據我們的法來執行,所以其實人事總處、大家、我們委員,像我自己也非常積極地在爭取,但是今天要落實,就必須確實地審查總預算。
00:03:31,907 00:03:31,927 張委員雅琳 好,謝謝陳處長。
00:03:37,917 00:04:05,299 張委員雅琳 處長,抱歉,還有一題忘記了,翁曉玲委員針對人事總處對公務人員拒絕簽署未在中國大陸設籍且未領用中國身分證一事,提出刪減人事行政總處業務費300萬、凍結20萬,要求人事總處重新發函向公務人員說明即使沒有簽具結,也不會受到任何的不利處分。
00:04:06,421 00:04:10,703 張委員雅琳 我先釐清,這份具結是新創的嗎?
00:04:10,703 00:04:13,244 張委員雅琳 是什麼時候開始就有這樣子的形式呢?
00:04:14,464 00:04:25,571 陳處長雅玲 具結是我們從去年有做一次的專案清查,也謝謝委員讓我有這個機會來做澄清,也要再藉由這個機會跟所有的公務人員做說明。
00:04:26,171 00:04:36,716 陳處長雅玲 去年的專案清查,我想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應該是完全沒有打折的一個空間……
00:04:36,716 00:04:39,736 張委員雅琳 我想這在全世界都是一樣啦!
00:04:39,937 00:04:45,299 陳處長雅玲 是,去年我們做的專案清查總共有99.8%的公務人員,即六十二萬餘的公教人員都已經有簽了具結……
00:04:45,460 00:04:45,839 張委員雅琳 99.8%是非常高的一個比例耶!
00:04:45,859 00:04:49,562 陳處長雅玲 是,所以絕大多數的公務人員都已經簽了具結書,至於是否有人沒有簽呢?有。
00:04:49,601 00:05:13,954 陳處長雅玲 但是截至今年5月為止,總共只有95位,占的比例非常的低,他沒有簽具結,針對沒有簽具結的95位,我們並沒有任何的不利處分,這個部分要特別做說明。
00:05:13,994 00:05:30,042 陳處長雅玲 今年的1月1號開始所做的是常態化、制度化的一個措施,這個常態化、制度化的措施是什麼呢?
00:05:30,223 00:05:54,911 陳處長雅玲 即陸委會為了國安,在公務員部分所做新的具結措施,也就是只有在新任跟調任的時候,要請公務員再來做忠誠的具結,截至目前為止,1月1號實施到現在是否有人沒有簽具結?沒有。
00:05:54,930 00:05:55,730 陳處長雅玲 以上跟委員報告,也要謝謝所有公務人員的配合,謝謝。
00:05:55,730 00:06:19,068 張委員雅琳 好,謝謝陳處長的澄清,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我們要擔任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本來就應該要具有中華民國的國籍,也必須要對國家忠誠。
00:06:19,608 00:06:27,397 張委員雅琳 翁曉玲委員應用這一條濫刪人事總處的預算,實際影響到人事總處的一些運作,我認為真的是法盲的一個行為啦!
00:06:28,257 00:06:29,799 張委員雅琳 謝謝,接下來我請鄭部長,還有警政署。
00:06:29,799 ≈ 00:06:42,517 鄭部長銘謙 委員好。
00:06:42,517 00:06:42,778 張委員雅琳 部長好。
00:06:43,157 00:06:56,206 張委員雅琳 我又再來關心有關於毒駕案件,過去我一直很強調毒駕再犯率大概是44%,可是以公共危險罪起訴的比例只有不到10%。
00:06:56,365 00:07:08,492 張委員雅琳 我知道今年5月已經實行了預防性羈押,法院裁定羈押的人數也已經到了508件,裁准率有64.4%,看起來比例是在增加。
00:07:08,732 00:07:19,354 張委員雅琳 但是我想請教的是,我們有沒有去了解,這些案件現在有多少的比例已經走到了公共危險罪的狀態?
00:07:19,354 00:07:20,013 張委員雅琳 我們有沒有這樣子的資料?
00:07:20,013 ≈ 00:07:21,255 鄭部長銘謙 這部分我手上現在沒有數據。
00:07:21,255 00:07:23,134 張委員雅琳 好,沒關係,事後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我?
00:07:23,134 ≈ 00:07:24,714 鄭部長銘謙 我再補給委員。
00:07:24,714 00:07:25,835 張委員雅琳 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提供給我們?
00:07:28,049 00:07:28,769 鄭部長銘謙 一個禮拜。好。
00:07:29,250 00:07:30,311 張委員雅琳 我為什麼要關注這個問題呢?
00:07:30,750 00:07:46,963 張委員雅琳 因為如果我們今天修法要去重罰、要嚴懲、要嚇阻這些犯罪,但是如果最後以公共危險罪起訴的比例還是非常低的話,事實上可能就沒有實質的效果啦,所以我認為比例還是蠻重要的。
00:07:49,265 00:07:50,286 鄭部長銘謙 跟委員報告,我們再來統計。
00:07:50,286 ≈ 00:07:51,286 張委員雅琳 沒問題,好。
00:07:50,286 00:08:04,453 張委員雅琳 再來,因為要重罰之後,可能還有一個部分要去注意,即如果確認他真的不是毒駕,要如何救濟?
00:08:04,453 00:08:06,476 張委員雅琳 相關的救濟制度又是什麼?
00:08:06,476 00:08:14,082 張委員雅琳 我覺得這部分也是要一併去釐清跟因應,避免後面這些相關的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們卻沒有去處理。
00:08:14,604 00:08:21,930 張委員雅琳 那時候其實部長在上禮拜有回應我,毒駕不是靠唾液快篩陽性就成立了嘛,對不對?
00:08:22,051 00:08:23,131 張委員雅琳 要符合相關的要件……
00:08:23,671 00:08:27,852 鄭部長銘謙 因為唾液快篩只是查緝手段之一。
00:08:27,852 ≈ 00:08:29,334 張委員雅琳 我知道,對,沒錯。
00:08:29,334 00:08:47,358 張委員雅琳 但是我也想把民眾的擔心帶來跟警政署做確認,首先依現行規定,唾液快篩陽性之後,現場的處理應該是移置保管車輛,並且等待尿液確認檢驗結果,而不是馬上沒入車輛,這邊請警政署幫我確認一下,好嗎?
00:08:47,358 00:08:47,678 張委員雅琳 警政署。
00:08:47,678 ≈ 00:08:49,619 鄭副大隊長偉豪 委員好。
00:08:49,619 00:08:51,882 張委員雅琳 所以不是馬上沒入車輛吧?
00:08:51,882 00:08:55,026 張委員雅琳 因為我看到網路上有很多的民眾說他現場就被扣車耶!
00:08:55,026 00:09:02,236 鄭副大隊長偉豪 因為依道交條例的話,是現場查扣,然後移置保管車輛,但不是沒收、沒入。
00:09:02,802 00:09:05,323 張委員雅琳 所以是移置保管車輛嘛,對不對?是。
00:09:05,444 00:09:12,528 張委員雅琳 所以是等到確定的時候,尿篩結果出來之後,我們才會去沒收他的車輛嘛,對不對?是。
00:09:12,528 00:09:17,131 張委員雅琳 那我想要了解下一個部分,這個確認的時間大概是多久?
00:09:17,250 00:09:24,394 張委員雅琳 因為依照我們的了解,綠色通道部分大概是6到8小時,可是也有可能是7到12天,所以現行的時間大概是多久?
00:09:25,174 00:09:40,025 鄭副大隊長偉豪 跟委員報告,如果要強制處分,快速通道的部分就如委員剛才講的這個時間,至於一般的話,就會依尿檢機構的檢驗時間做確認之後,監理處就會來做沒入車輛的動作。
00:09:44,247 00:09:46,809 張委員雅琳 我想問一下,現在大概有多少的比例是走綠色通道的?
00:09:49,595 00:09:55,917 鄭副大隊長偉豪 在今年度強制處分的部分,目前大概兩百件左右,占滿少數的,比較少數一點。
00:09:59,726 00:10:04,447 張委員雅琳 了解,是不是也有相關的數字,也請一併提供給我們辦公室,好不好?是。謝謝。
00:10:04,568 00:10:22,551 張委員雅琳 我想要請問,之前警政署也有說,現場進行唾液快篩之前,員警不是無差別的篩檢,而是有一定的判斷程序,但是也有人擔心這會不會導致每一個現場執行的員警標準不一?
00:10:23,470 00:10:27,871 張委員雅琳 你們是不是有提供一個SOP,確保他們依照這樣子的程序去操作?
00:10:29,312 00:10:34,674 張委員雅琳 不會因為受到可能個人主觀或刻板印象的影響,而影響了他們現場的判斷?
00:10:34,815 00:10:40,197 鄭副大隊長偉豪 謝謝委員的指正,其實我們針對取締毒駕有做SOP跟懶人包……
00:10:41,657 00:10:42,038 張委員雅琳 針對員警的部分?對。
00:10:43,838 00:10:56,950 鄭副大隊長偉豪 有律定哪些條件,有檢核表讓員警去勾選,有致不能安全駕駛樣態之後,再輔予唾液快篩科技的檢測,才確定他有致不能安全駕駛的樣態來取締告發。
00:10:56,950 00:10:58,572 張委員雅琳 所以我們有提供這樣子的懶人包?有。
00:10:59,352 00:11:00,953 張委員雅琳 也有提供這樣子的檢核表格?是。
00:11:01,275 00:11:07,421 張委員雅琳 然後非常的明確,讓員警可以現場按表格,就像checklist的概念就對了?好。
00:11:09,362 00:11:22,655 張委員雅琳 如果最後尿液確認檢驗結果是陰性,後續認定不構成不能安全駕駛,那前面因快篩陽性而造成的移置保管、吊扣駕照或刑事移送會如何更正或撤銷呢?
00:11:24,177 00:11:37,260 鄭副大隊長偉豪 這有兩個部分,如果檢測陰性,要看有沒有數值,因為以道交條例來講是零檢出、零容忍,所以道交取締告發,包括吊扣車輛部分這個會維持。
00:11:38,262 00:11:56,473 鄭副大隊長偉豪 如果是陰性的部分,依據閾值,抽象危險犯在陰性的部分,如果是陰性就會走向不起訴的部分,另外如果有強制處分的部分,會立即去聯繫我們檢警機關。
00:11:56,473 00:11:58,053 張委員雅琳 就進入後續的程序嘛,對不對?對。
00:11:58,174 00:12:04,796 張委員雅琳 現在變成如果測出來確定他是陰性的話,我們就會自動的更正跟撤銷了,是嗎?
00:12:04,796 00:12:05,437 鄭副大隊長偉豪 對,會馬上連動我們的檢警機關做後續的立即處置。
00:12:09,585 00:12:20,071 張委員雅琳 我想問當事人如果主張前端的快篩啟動不當,或認為自己當時並沒有不能安全駕駛的客觀徵候的時候,我們有申訴或複查的檢討機制嗎?
00:12:21,451 00:12:39,999 鄭副大隊長偉豪 因為刑訴法相關規定,我們對於犯嫌被告所有有利不利的證據都要一併列入調查,就算犯嫌主張比如他是吃安眠藥或是說其他的狀況,我們都要列入筆錄裡面,還有相關的跡證,附卷讓檢察官做最好的處置。
00:12:41,079 00:12:43,079 張委員雅琳 對,但是如果他想要申訴?
00:12:44,621 00:12:54,082 鄭副大隊長偉豪 司法救濟的部分,當然還要等司法程序先偵審初步結束之後,如果是道交部分,他可以到監理站直接來提出申訴。
00:12:54,082 00:12:54,723 張委員雅琳 好,了解,謝謝。謝謝。
00:12:55,223 ≈ 00:12:59,509 主席(沈委員發惠代) 接下來我們請莊瑞雄委員上臺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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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5-36-25
speakers ["莊瑞雄","陳昭姿","許宇甄","張雅琳","沈發惠","范雲","林倩綺","翁曉玲","許忠信","洪孟楷","林沛祥","李坤城","蔡其昌","吳宗憲","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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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6-07-15"]
gazette_id 1156302
agenda_lcidc_ids ["11563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三)委員張宏陸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考 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智強等23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 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2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九、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 查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 冠廷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徐欣瑩等25人擬具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0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 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 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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