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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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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931 00:00:05,499 吳委員思瑤 我先請衛福部林次長。
00:00:05,499 00:00:05,618 主席 有請次長。
00:00:05,618 ≈ 00:00:16,354 林次長靜儀 委員午安。
00:00:16,354 00:00:17,033 吳委員思瑤 次長辛苦了!
00:00:17,914 00:01:03,446 吳委員思瑤 從上午到下午,明天立法院還有一整天的會議,卓院長會負責任的到立法院的大會接受各黨派關於食安專報的質詢,我想我們都理性的監督,但是我感到非常遺憾,當致癌油、問題油的事情還在釐清、還在應變,今天赫然又出現了鋪天蓋地的錯假訊息說毒蘋果來了,我覺得這些錯假訊息的傳送者非常的其心可議,不斷的興風作浪,在整個社會對於食安議題高度關切的當下,居然又惡意的在社群上散播。
00:01:04,367 00:01:23,352 吳委員思瑤 我想請您說明社群上散播的所謂食藥署將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放寬了六倍,也就是政府要讓人民從美國進口吃到毒蘋果是事實嗎?不是。
00:01:24,528 00:01:28,530 吳委員思瑤 所以「芬普尼」跟「芬普寧」有什麼不同?
00:01:29,111 00:01:30,273 吳委員思瑤 請你簡要跟大家科普一下。
00:01:30,292 00:01:34,595 林次長靜儀 這兩個用在不一樣的地方,我是不是請副署長針對這件事情加以說明?
00:01:34,595 00:01:38,559 吳委員思瑤 好,快速的跟大家講,我看到社群上已經傳成一片。
00:01:39,200 00:01:45,505 蔡副署長淑貞 報告委員,我們這次定的是「芬普寧」,這個是在國內本來就……
00:01:45,505 00:01:46,546 吳委員思瑤 而不是芬普尼。
00:01:47,746 00:02:00,157 蔡副署長淑貞 對,芬普尼這種藥在國內的水懸劑是禁止使用的,它只有准許使用粒劑,所以它有一部分是被禁掉的。
00:02:00,157 ≈ 00:02:03,118 蔡副署長淑貞 這兩種藥是不一樣的,適用的對象也不一樣。
00:02:03,118 00:02:05,700 吳委員思瑤 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對。
00:02:05,720 00:02:23,512 吳委員思瑤 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而且政府是基於科學把關,而不是因為美國與臺灣的關稅協定而被迫放寬,也就是疑美論現在又被操作了。
00:02:24,012 00:02:29,654 吳委員思瑤 所以品項不同,「芬普寧」和「芬普尼」兩者大不同。
00:02:29,654 ≈ 00:02:30,654 林次長靜儀 是,不一樣的。
00:02:30,355 00:02:37,759 吳委員思瑤 而且也沒有放寬標準六倍,我們一切都是基於科學的把關、依據科學的標準。
00:02:39,799 00:03:05,407 林次長靜儀 對,跟委員補充,因為臺灣有各式各樣的蔬果、食品在跟全世界做貿易,有的是我們要出口,有的是別人要進口,進口及出口依據不同的國家、不同的食用模式、相關風險,以及不同國家在種植物時所用到的藥品不同等等,所以我們針對農藥殘留標準的檢驗都是定期在檢驗的,而不是針對某些國家。
00:03:08,368 00:03:25,068 吳委員思瑤 那我想請問目前社群上這些惡意的傳播,你們依一級法規食安法可以蒐證、可以要求查處、可以嚴格法辦,而且可以要求平臺下架,目前進行得如何?
00:03:25,789 00:03:40,798 林次長靜儀 目前食藥署針對這些錯誤的資訊或者是蓄意散播謠言的部分,我們會發文給相關平臺業者,如果大家明確發現有蓄意要造謠的話,也可以讓我們知道,我們可以進行相關查處。
00:03:41,677 00:04:00,493 吳委員思瑤 Meta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被強制下架相關的文章,但我們依法有授權,你們應該要求平臺業者要負起他的社會責任,不要讓這些錯假訊息不斷藉由平臺這種無遠弗屆的傳播力散播出來。
00:04:01,214 00:04:11,721 吳委員思瑤 我今天早上等了一個上午一直在刷文,已經轉傳到非常離譜的狀況,所以我被迫在今天的質詢請你們再一次的以正視聽好嗎?
00:04:11,721 00:04:18,246 林次長靜儀 好,謝謝委員,我們的新聞稿已經發了,跟平臺聯繫的相關部分我們今天下午會立刻處理。
00:04:18,566 00:04:35,757 吳委員思瑤 我們也呼籲所有的國人安心,沒有毒蘋果這件事,沒有放寬芬普尼六倍標準這件事,也沒有政府為了跟美國的關稅談判、ART的順利結果而犧牲了國人的健康,都沒有這些事!
00:04:36,177 00:04:41,122 吳委員思瑤 大家要能夠分辨這些錯假的訊息,也請大家要彼此提醒。
00:04:43,263 00:04:50,311 吳委員思瑤 接下來請彭署長,次長也請稍候一下。
00:04:50,311 ≈ 00:04:52,973 主席 有請署長。
00:04:52,973 00:04:53,352 吳委員思瑤 署長辛苦了!
00:04:53,352 ≈ 00:04:58,842 彭署長富源 謝謝委員。
00:04:58,842 00:05:44,592 吳委員思瑤 針對這一次校園食安的整個管理,我就法規面、制度面非常仔細的重新盤點檢視一次,在法規面我們可以依據的法律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在校園端我們有「學校衛生法」可以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責任,我們另外還有相關的子法「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進一步針對衛生管理制度下手,我們同樣可以經由現在的「學校午餐食物內容營養基準」以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等行政規範來處理。
00:05:45,632 00:06:42,398 吳委員思瑤 所以我可以說面對任何可能衝擊學生安全的食安,在法制面校園目前是非常完備的,也在這些法律的授權之下,我們可以看看最左手邊就是這一次的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它確實發揮了作用,我們可以快速透過食材登錄制度一筆一筆追蹤流向,這個系統是2020年上路到現在,包括法規的完備、制度以及這個平臺的運作有沒有順利,尤其是應變的過程,這是我最關切的,而我這一次發現你們另外還新設了一個LINE的通報小尖兵是嗎?是的。
00:06:43,457 00:06:45,160 吳委員思瑤 這個作用是補什麼之不足?
00:06:50,075 00:06:58,482 彭署長富源 除了剛剛講的一些機制,包含email以及我們跟縣市直接的人工通報怕漏掉之外,我們也希望……
00:06:58,482 00:07:01,023 吳委員思瑤 你們另外又做了一軌嘛!是。
00:07:01,023 00:07:26,073 吳委員思瑤 所以這一次有新的作為,在現有的食材登錄平臺裡頭,你們又快速訂定一個方便學校發生任何可疑狀況時,可以快速、主動透過LINE通報小尖兵系統來回溯,也可以回報給各地的縣市政府,包括教育部,這個部分在制度面我是要給予肯定,你們的反應夠快。
00:07:31,375 00:07:44,660 吳委員思瑤 目前行政院消保處的同仁也在現場,我想請教副處長,針對這一次的食安事件,跨部會都要動起來,第一時間徹查、下架所有有疑慮的油品。
00:07:45,661 00:07:50,582 吳委員思瑤 第二步要嚴格法辦、重罰不法廠商。
00:07:51,963 00:08:07,094 吳委員思瑤 第三關則是依據食安法有所授權,你們可以啟動食安基金協助廣大的消費者,除了退換貨之外,還要可以經由集體訴訟來求償。
00:08:07,875 00:08:17,901 吳委員思瑤 按照現在行政院的規劃,尤其在校園,可能就是替各級學校一併集體求償的有效作為,請問行政院目前的做法是什麼?
00:08:19,203 00:08:39,696 陳副處長星宏 跟委員報告,在提起消費團體訴訟這個區塊,我們已經協調了國內兩個優良的消保團體,也跟他們做過相關的協調及協商,他們都願意積極來做將來團體訴訟相關後續的處理。
00:08:41,496 00:08:42,036 吳委員思瑤 將來是多久的將來?
00:08:43,805 00:09:18,466 陳副處長星宏 以目前來講,因為有30件的申訴案件,所以目前我們還是在持續蒐集這些申訴的案件,將來會有一些相關的規劃,譬如在104年的時候也發生過食品油的相關事件,所以我們會協調優良的消保團體並訂定相關規範,譬如我們會協請教育部國教署來跟校園受害的這些師生做一些詢問、舉辦說明會之類的,然後蒐集相關的資料。
00:09:18,565 00:09:43,255 吳委員思瑤 我知道你們動作也很快,已經有兩家優良的消保團體願意承接,請彭署長及部長協助提供相關訊息,未來包括學生、教職員、員工在內的校園集體訴訟,可能會是一個重要、必須要去進行的法律行動,我想我們橫向聯繫,請行政院快速來協助我們,好嗎?是。
00:09:44,196 00:10:34,937 吳委員思瑤 請看下一頁,剛剛伍麗華委員有提到食安法的修法,我想我基本上是同意,我歸納出未來修法我們要補強的四點,因為這一次三級品管確實讓大家很疑惑,在4月發生,但是中央政府到6月30號才明確的接獲到通報,換言之,對三級品管的制度我們確實要在法規面去強化,所以我歸納出這四點,也提供給你們未來在修法時參照,當然,關於第一個強化源頭的控管,我想衛福部已經看到問題了;第二個是在製程端的嚴格審查,如果有重大的製程或原料來源變更的話,必須有效地進行試驗、抽驗,我想這個你們也會納入。是。
00:10:35,717 00:10:54,463 吳委員思瑤 第三個,我也要求提高業者自主檢驗的頻率,而且強制通報上傳;當然第四個是第三方的通報義務,我們引進第三方檢驗機構的資格認證,就可以來杜絕廠商隱匿的這些疑慮。
00:10:55,323 00:11:01,885 吳委員思瑤 我歸納出食安修法的四大方向,衛福部是不是都納入參照、快速的啟動?
00:11:01,885 ≈ 00:11:04,986 林次長靜儀 謝謝委員,我們會就相關部分一起來研議。
00:11:04,986 00:11:06,407 吳委員思瑤 好,謝謝,辛苦大家了!
00:11:06,888 00:11:08,729 吳委員思瑤 我想明天立法院還有一整天的專報,謝謝。謝謝。
00:11:10,450 00:11:13,273 吳委員思瑤 不好意思,部長辛苦了,我要請鄭部長,我還要問一個問題。
00:11:13,273 ≈ 00:11:17,414 鄭部長英耀 委員好。
00:11:17,414 00:11:52,237 吳委員思瑤 部長,我今天赫然發現召委今天也排了另外一個議案的詢答,就是「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也有在野黨的委員提出明確的入法修正,要求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的預算合計不應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前三年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四,從現有法規的百分之二十三,提升百分之一,變成百分之二十四,問題是這百分之一在中央的預算支出就非常的龐大,部長,大概是將近400億吧?是。
00:12:08,980 00:12:30,812 吳委員思瑤 當然,我不需要再贅述,根據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七條規定,立法委員不能片面增加政府支出,更不得增訂固定的經費額度或比率的保障,我都不需要再贅述,只是這些立委一而再、再而三的要違法來修法。
00:12:31,552 00:12:45,582 吳委員思瑤 請看下一頁這個表,部長,這是我們的警訊,在上一週質詢時我只做了A、B、C、D,現在又加了E,召委在拍照,很好,請記錄下來。
00:12:47,042 00:13:54,891 吳委員思瑤 A是我們的大學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專科學校法也就是學貸三法,透過立委的修法強制片面增加,而且中央全負擔,一年增加國庫100到400億;B就是營養午餐專法,今天下午可能會進行逐條討論,每年強制要求中央買單,又要增加國庫138億的支出;C是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又要求中央、地方負擔的額度,又強制的來入法,中央又大失血,每年要增加400到600億支出;D是國教向下延伸,而且是中央買單,一次性的硬體增加至少80億,而每年常態會增加國庫100億的支出;E是今天最新的「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又因為這個增加百分之一的修改,每年國庫又要增加400億的支出。
00:13:54,891 00:14:23,983 吳委員思瑤 所以A、B、C、D、E加起來,教育部每年要增加1,138億到1,638億的支出,plus固定的硬體80億一次,每年國家又增加支出1,138億到1,638億,教育部有錢嗎?
00:14:23,983 00:14:30,165 吳委員思瑤 部長,受到財劃法的影響,教育部一年少了多少錢?
00:14:30,165 00:14:36,174 吳委員思瑤 教育部少了九百多億,我們有不挺教育嗎?
00:14:37,655 00:15:15,397 吳委員思瑤 當我們的國家財政有餘裕,我們來看看從2017年到2026年我們所編列的教育預算,在這10年間,我們對教育total的投入增加了1,731億,成長了79.4%,換言之,成長了近80%,就是當我們國家有餘裕,我們一定大力投資在教育上,而這個權力是誰的?
00:15:15,877 00:15:45,687 吳委員思瑤 就是行政權,行政權可以合理的去分配國家預算的投入,這就是具體的數字,所以從2017年到2025年我們每一年都提升,在8年間增加1,731億,比起剛剛有委員版本修改提高了百分之一,結果每年強制多400億,其實只要我們能做,我們絕對是大幅的超車啊!
00:15:47,765 00:15:52,046 吳委員思瑤 在這8年當中唯一一年我們的教育經費不減反增,部長,是在哪一年呢?
00:15:53,326 00:16:20,463 吳委員思瑤 就是我們受到財劃法的衝擊所以中央4,165億被搬走的那一年,我們從2025年國家的教育投資來到3,910億的史上新高,因為財劃法所以被迫把錢搬到地方去了,我們往下修變成3,410億,即便如此,我們的教育投資還是大幅成長了56.4%。
00:16:22,563 00:16:36,657 吳委員思瑤 所以我要說的是,我們重視教育,我們加碼教育,國家的財源要合理分配,教育部絕對拚了命的去爭取預算,這每一筆不就是你們爭取來的嗎?
00:16:36,657 00:16:37,477 吳委員思瑤 我們要大聲的告訴社會啊!
00:16:43,203 00:17:01,467 吳委員思瑤 我們要告訴所有負責任的立法委員,修法不是那麼簡單,你寫了一個數字,多百分之一、少百分之一,可是會影響整個預算權限,就是行政權。
00:17:01,467 00:17:03,607 吳委員思瑤 我們難道有虧待預算嗎?
00:17:03,607 00:17:05,828 吳委員思瑤 我們有虧待教育嗎?
00:17:05,828 00:17:12,171 吳委員思瑤 部長,我的時間到了,我就停留在這一個頁面,你們好好去論述吧!
00:17:13,032 00:17:18,898 吳委員思瑤 我們這10年間努力的讓教育預算成長了80%,這是我們的用心。
00:17:20,739 00:17:32,671 鄭部長英耀 誠如委員所提,如果不是因為財劃法修正以後把教育部跟行政院的一般補助用在補助地方,我們今年的預算事實上是4,300億。
00:17:34,032 00:17:35,413 吳委員思瑤 又創史上新高了嘛!
00:17:36,773 00:17:42,795 鄭部長英耀 是,因為等於切出去了將近900億給地方,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只有三千四百多億。
00:17:44,095 00:18:04,563 吳委員思瑤 好,我回到最後一頁的財劃法,要修這個法可以,我們請在野黨委員不要持續冷凍丟包行政院版的財劃法,行政院版的財劃法被冷凍了216天、216天、216天!
00:18:06,665 00:18:22,296 吳委員思瑤 我們替國家、人民、孩童爭取教育預算,但是中央、地方要權責相符,一起來協助教育做得更好,而根本就是回到財劃法。
00:18:23,296 00:18:55,789 吳委員思瑤 今天委員們片面提出要修正「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片面的在修法,卻無視於財政的根本大法──財劃法還躺在那裡,如果如委員今天所提的這個法案,連水費、電費還有營養午餐這些依據地方制度法都應當地方分擔的,卻強制要中央買單,我覺得這才是教育真正的災難,這真的才是教育的災難。
00:18:55,789 00:19:19,263 吳委員思瑤 部長,我剛剛整理了這個會期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來的「錢坑」、「肉桶」且違反行政分立的法案,一年教育部至多又要再支出1,638億,我們真的很難維持教育的品質,我們要大方且大聲的來說出事實的真相,好嗎?
00:19:19,763 00:19:20,384 吳委員思瑤 我們辛苦了!
00:19:20,625 00:19:21,046 吳委員思瑤 一起加油,謝謝。
00:19:21,546 ≈ 00:19:22,546 主席 好,請坐。
00:19:22,845 ≈ 00:19:26,274 主席 下一位請許忠信委員,辛苦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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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5-22-19
speakers ["羅廷瑋","羅智強","柯志恩","陳培瑜","葉元之","陳秀寳","郭昱晴","蔡春綢","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思瑤","許忠信","吳沛憶","洪孟楷","張雅琳","傅崐萁","吳宗憲","徐欣瑩","林倩綺","葛如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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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6-07-13"]
gazette_id 1156102
agenda_lcidc_ids ["11561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林靜儀、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許輔列席 就「校園食品安全把關機制及致癌油事件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教育部 部長鄭英耀列席就「學生出缺勤管理及校園秩序維護政策亂象檢討與改善措施」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三、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 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四、審查(一) 國民黨黨團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林德福等25人擬具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增訂第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三)委員邱鎮軍等28人擬具「教育經費 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徐欣瑩等2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 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王鴻薇等18人 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 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 十二) 委員翁曉玲等18 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柯 志恩等21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第十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 查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案;六、繼續審查(一)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 「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二)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三)委員魯明哲等 24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四)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五)委員 洪孟楷等20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六)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七)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學校供餐條例草案」案、(八)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學校午餐及 營養促進條例草案」案、(九)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法草案」案、(十)委員郭昱晴等 1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一)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 育法草案」案、(十二)委員柯志恩等21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十三)委員 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草案」案、(十五)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 案」案、(十六)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七)委員陳秀寳等20 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十八)委員林宜瑾等33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十九)委 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案、(二十)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飲食 供餐法草案」案、( 二十一) 委員邱鎮軍等25 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 二十二) 委員羅廷瑋等20 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 ( 二十三) 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 二十四) 委員葛如鈞等17 人擬具 「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二十五) 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促進法草案」 案、( 二十六) 委員陳亭妃等16 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 二十七) 委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 「學校飲食法草案」案、(二十八)委員陳菁徽等22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二十九) 委員許宇甄等23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三十)委員張嘉郡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 餐法草案」案、(三十一)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 (三 十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三 十三)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三十 四 ) 委員林月琴等 29 人擬具「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 ( 三十五 ) 委員游顥等 17 人擬具 「學校營養午餐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草案」案、(三十六)委員顏寬恒等18人擬具「校園飲食均 衡及健康促進法草案」案、( 三十七) 委員吳思瑤等17 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 案、(三十八)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三十 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七、審查委員羅智強等 20人擬具「學校營養 飲食供餐法草案」案(第四、五案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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