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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 @ 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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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891 00:00:10,273 陳委員秀寳 謝謝主席,請鄭英耀部長。
00:00:10,273 00:00:10,332 主席 謝謝部長。
00:00:10,332 00:00:10,473 鄭部長英耀 委員好。
00:00:10,532 00:00:10,653 陳委員秀寳 部長好。
00:00:22,283 00:00:38,154 陳委員秀寳 今天我們在這裡要討論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案,其實少子女化是國安危機,政府是責無旁貸,但是在落實良善政策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更務實地來檢視國家的財政紀律跟核心的錢、權分配問題。
00:00:38,414 00:01:14,325 陳委員秀寳 根據目前的推算,如果將私立幼兒園的補助提高到1萬5,000元,每年將增加423億的財政支出,如果進一步提高到2萬元,每年增加的負擔會來到612億元,這是一筆非常龐大而且是長期的支出,對教育部來講也是深具負擔,並且私立幼兒園的收費不一,如果將金額直接訂在法條內,且沒有設立排富條款,一律齊頭式地補助1萬5,000元到2萬元,會有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00:01:14,325 00:01:19,065 陳委員秀寳 而且真正要討論起來,這真的是有幼兒的家庭所需要的嗎?
00:01:19,065 00:01:23,147 陳委員秀寳 本席要再次強調,這真的是幼兒家庭他們所需要的嗎?
00:01:23,147 00:01:50,608 陳委員秀寳 更重要的是,我們去年通過了財劃法,中央及地方的財政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過去在中央的財源已經撥給地方了,交給地方政府自主運用,少子女化對策經費向來是由中央跟地方共同支應,既然現在錢已經到地方,部長,相關的責任跟權限是不是應該重新與各縣市政府進行溝通與討論?
00:01:53,177 00:02:30,755 鄭部長英耀 是的,因為這個制度一改變,本來我們對兒少家庭的一些照顧,在沒有修法前,我們本於財政紀律在既有的經費裡面去做一些支持,除了平價幼托,還有公托、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幼,事實上這幾年來已經增加許多,並已經達到提供給52萬個2到6歲小孩子就學的機會。
00:02:30,755 00:03:18,384 鄭部長英耀 但是我們必須要看,因為過去是以縣市做基礎,布點開發許多的公幼跟準公幼,但是現在從22個縣市,我們發現城鄉還是有一些分配上的不均,所以我們從368區鄉鎮開始逐步去調整,到現在我目前手邊的資料已經只剩下49區,譬如說,新北市都會區、臺中市新社區,這些原來學校的布點跟公托的需求量確實有些供需不均的狀況,我們也把它列入重點。
00:03:19,003 00:03:51,885 鄭部長英耀 某種程度我們尊重家長的選擇權,但是私幼確實有一定程度的市場機制,我們在意的是怎麼樣提供好的幼教品質,讓家長真正能夠就近滿足他的需求,現在是有幾個區供需上確實有落差,不符合家長的需求,特別在都會區,像我剛才講的臺中市、新北市,我們都予以列入,並跟地方一起協助做重點、精準的布點。
00:03:52,085 00:04:36,227 鄭部長英耀 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全國已經提供52萬個就學的機會,但是這些非營利、平價的幼兒園大概滿足將近36萬個家長,也就是說,私立幼稚園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家長,他可能就近或者基於其他原因,但如果要全部免費,事實上政府已經投入很多,要讓私立幼兒園一次補助1.5萬,事實上家長不一定會選擇去讀私立幼兒園,也可能造成私立幼兒園一些經費上的浮動,這本來都是地方政府……
00:04:36,368 00:04:49,009 陳委員秀寳 部長,我剛才請教您的問題是,財劃法通過之後,整個財務的結構會不一樣,所以基於中央與地方的責任跟權限,教育部是不是也應該各縣市政府重新討論?
00:04:49,009 00:05:14,621 鄭部長英耀 是,所以我們現在就要跟地方政府把這個議題納進來,委員關心幼兒教育,這本來是好事,但是我們必須要考慮到地方,以今年來看,行政院一般補助屬於教育的部分跟教育部的部分總共有八百多億,但因為財劃法的關係就直接到地方了。
00:05:16,102 00:05:17,563 陳委員秀寳 都已經撥下去給地方了。
00:05:18,865 00:05:22,326 鄭部長英耀 這部分我們也希望能夠跟地方有更多的討論。
00:05:22,947 00:05:24,227 陳委員秀寳 好,謝謝部長。
00:05:24,227 00:05:41,322 陳委員秀寳 此外,我們現行的幼兒就學補助跟育兒津貼,是透過行政院的我國少子化對策計畫,以及相關的行政規則來辦理,這樣的方式有比較高度的執行彈性,而且能夠隨著每年的財務狀況跟實際的需求靈活動態調整。
00:05:47,607 00:05:51,592 陳委員秀寳 有沒有必要硬性透過法律、明文鎖死這個額度?
00:05:51,732 00:06:06,428 陳委員秀寳 我想這是大家應該要去思考的,提高額度也涉及了重大國家財政的重新分配,在財劃法通過之後,地方政府財源大增,所以我們也不能再要求事事都要中央付費。
00:06:07,950 00:06:24,003 陳委員秀寳 本席建議維持現有的做法,並且讓教育部跟地方政府有更多協商及討論的時間,請中央跟地方政府通盤檢討錢跟權的分配之後再行研議。
00:06:24,805 00:06:36,532 陳委員秀寳 本席在這邊也要誠摯且務實建議主席,幼教法今天應該先詢答,不要逐條討論,讓教育部跟地方政府達成共識後,再來排審。
00:06:36,532 00:06:48,779 陳委員秀寳 我們都支持守護孩子,我們也都關注少子化的議題,但是政策的制定應該要用更嚴謹、更謹慎的態度,而且實際上是不是幼兒家庭所需求的?
00:06:48,878 00:06:50,539 陳委員秀寳 我們應該要有更多的討論。
00:06:50,539 00:07:12,295 陳委員秀寳 其實我接到很多家長的需求,他們覺得幼兒園2歲專班名額太少、班數太少,這個很多家長都在反映,還有像延托費,延托的時間太短,或是延托費太高,這也是家長的負擔,所以今天我們要補貼他的學費,他們需求的是不是在學費?
00:07:12,295 00:07:14,838 陳委員秀寳 是不是真的有理解到家長的需要?
00:07:14,977 00:07:18,339 陳委員秀寳 我想這個需要更多討論,並參酌更多的意見。
00:07:18,339 00:07:18,440 陳委員秀寳 部長,你覺得呢?
00:07:19,680 00:07:34,592 鄭部長英耀 謝謝委員提醒,確實我們現在的方向……過去公幼是沒有課後延後托育的照顧,現在一般學校大概會延到六點、六點半。
00:07:34,612 00:07:39,036 陳委員秀寳 有的只到五點,所以這個對於……
00:07:39,036 00:07:42,917 鄭部長英耀 有部分是這樣,地方現在開始協助……
00:07:48,118 00:07:50,539 陳委員秀寳 對於雙薪家庭,家裡面有幼兒的家長,他就……
00:07:50,539 00:08:03,144 鄭部長英耀 包含寒暑假,都有開始鼓勵公托、非營利、準公托等等,看怎麼樣去支持年輕家庭,有的已經延到七點……
00:08:04,144 00:08:07,266 陳委員秀寳 所以我們必須要納入更多的意見來參酌。
00:08:07,687 00:08:25,434 鄭部長英耀 甚至對於臨時需要幼兒照顧的,以每小時來計算,這都已經有一些辦法,國教署在這個部分,跟22個地方縣市教育局處也都在合作,希望能夠建立一個更完整的措施在支持年輕家庭照顧幼兒上。
00:08:26,015 00:08:30,719 陳委員秀寳 所以我們必須要更多的討論,參酌更多的意見,這個部分也請主席再思考。
00:08:31,220 00:08:57,019 陳委員秀寳 再給我一點點時間,部長,我想請教您,日前有高中球隊教練涉入不當事件,學生挺身檢舉,但是卻在過程中發生疑似公務員截圖洩密,導致校方得知後對學生施壓,最終檢舉人因為承受過大的壓力而突然撤案,這個情形就凸顯了校園吹哨者保護機制不足以及法治觀念低落。
00:08:57,039 00:08:59,982 陳委員秀寳 當學生信任體制,勇敢發聲的時候,我們沒有提供足夠的保護傘,反而讓他們獨自面對來自校方的壓力,簡直就是被迫提早面對社會不公及階層壓制,這很荒謬,但是實際上就是發生了。
00:09:00,002 00:09:27,415 陳委員秀寳 為此,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夠從體制面來思考,我們先不論體育班以及專任教練,運動教練是運動部的權責,但這是發生在學校裡面,教育部就應該有相對應的補救方法。
00:09:27,996 00:09:48,075 陳委員秀寳 第一個,我希望教育部要落實校園的吹哨者資料保護,應該要加強行政人員跟校方的法治觀念,把檢舉人的資料洩漏出去如果是公務員的話,我覺得法治觀念真的太低落了。
00:09:48,434 00:09:56,627 陳委員秀寳 第二個部分,針對檢舉人短期內突然撤案的異常現象,是不是應該建立一個更完善的訪視及查核機制?
00:09:57,048 00:10:00,789 陳委員秀寳 我們來釐清背後是不是有什麼不得已、施壓的情勢?
00:10:00,789 00:10:10,112 陳委員秀寳 而不是直接結案,因為檢舉人撤案就直接結案,這樣的做法是有瑕疵的,這有符合SOP嗎?
00:10:10,312 00:10:16,575 陳委員秀寳 教育部是不是應該跟臺北市教育局討論,並且加強落實相關標準作業流程?
00:10:16,936 00:10:17,996 陳委員秀寳 其實不只是臺北市教育局,我覺得跟所有地方教育局處……
00:10:19,096 00:10:30,227 鄭部長英耀 我非常同意委員的說法,對吹哨者個資權益的保障,我們校事會議如果……我跟委員補充……
00:10:30,227 00:10:30,809 陳委員秀寳 部長,你先讓我講完。
00:10:31,009 00:10:40,078 陳委員秀寳 第三個部分,本席要求涉嫌對學生施壓的校方,或者是校長或是公務員,教育部應該要有明確的輔導跟懲處的規範。
00:10:43,161 00:11:16,265 鄭部長英耀 我跟委員補充報告,我特別舉校事會議,我們已經對個資沒保護的部分,在法條上就科以刑責,所以這個部分誠如委員說的,吹哨者的權益沒有受到保護,在法律上科以怎樣的責任,還有教育部跟……這個事件是發生在臺北市,但我們希望22個地方縣市全部都要非常嚴肅來看待這件事情,這才能夠真正保護吹哨者的權益。
00:11:16,265 ≈ 00:11:17,265 陳委員秀寳 各局處都要討論這件事。
00:11:16,285 00:11:22,592 陳委員秀寳 我要請教育部審慎的研議,共同為學生打造一個能夠安心發聲、免於恐懼的校園環境。
00:11:22,971 00:11:42,059 陳委員秀寳 其實對於校事會議,我們要防止濫訴,要保護學生跟老師,但最重要的是本席一直強調的,就是親師生之間的信任關心,當這個基礎崩塌的時候,未來親師生甚至校方要互相建立信任的機率就是零,所以希望教育部要很謹慎、很審慎來處理這件事情,好嗎?
00:11:42,059 00:11:45,101 鄭部長英耀 我們一直非常嚴肅的看待這件事情。
00:11:45,661 00:11:46,861 陳委員秀寳 好,謝謝主席,謝謝部長。
00:11:46,861 00:11:46,881 鄭部長英耀 謝謝委員。
00:11:47,381 ≈ 00:11:48,524 主席 謝謝,請坐。
00:11:48,824 ≈ 00:12:04,253 主席 不好意思,因為部長需要喝點茶,我們就休息5分鐘,然後有鑑於這樣的狀況,我們體恤部長的身體,中午會再安排吃飯時間讓大家休息。
00:12:04,553 ≈ 00:12:07,124 主席 我們先休息5分鐘,謝謝。
00:12:07,424 ≈ 00:12:08,567 主席 休息(10時46分)
00:12:08,867 ≈ 00:12:10,582 主席 繼續開會(10時54分)
00:12:10,881 ≈ 00:12:12,596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00:12:12,896 ≈ 00:12:15,467 主席 下一位請郭昱晴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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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5-22,26-1
speakers ["羅廷瑋","張嘉郡","王育敏","蔡春綢","陳培瑜","林月琴","柯志恩","羅智強","葛如鈞","陳秀寳","郭昱晴","林宜瑾","吳沛憶","劉建國","黃秀芳","葉元之","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正旭","徐欣瑩","林淑芬","傅崐萁","林倩綺","蘇清泉","陳菁徽","盧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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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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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蘇清泉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徐 欣瑩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 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 員黃仁等19 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九) 委員張嘉郡等19 人擬具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二)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 員鄭正鈐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 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 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23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三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八)委員廖偉翔等23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九)委員葛如鈞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李彥秀等 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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