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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倩綺 @ 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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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244 00:00:05,266 謝謝我們的主席莊昭偉先請法務部的馮次長請馮次長
00:00:25,016 00:00:41,874 本席今天針對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法案的一些內容還有跟我們整個司法體系這邊來做幾個面向的討論也就是第一個部分是關於檢查體系內控究責的一個問題
00:00:43,255 00:00:57,401 那麼最重要就是說在檢察官洩露案件書類的資料到詐團來利用司法人員來取得一些偵查的資訊那我們整體司法要如何來防堵破口的一個問題
00:00:59,221 00:01:18,773 來做請教所以第一個部分先就檢查體系內部的一個管理那麼台北地院偵查那個詐騙集團律師團洩密案件的時候呢那麼又查出了涉案的律師的這個女友無性檢察官多次擅自進入法務部的書類檢查系統
00:01:20,454 00:01:34,986 將不起訴的處分書、起訴書還有刑事準備狀、被害人表格及案件相關的資料拍攝、截錄或透過完整的傳送部分資料也沒有遮掩當事人的姓名、地址等等
00:01:35,606 00:01:44,415 那我想這個部分是檢察官來利用植物系統取得司法資料之後又往外流向的這個部分律師那麼跟詐騙集團的整體產生了很大的一個風險那本席這邊要跟你們請教那麼陳靜蕙法院後來又駁回上訴
00:01:53,024 00:02:17,519 那麼確定最後的刑罰只有罰縫十個月不知道你們能不能接受本席了解法務部已經將上訴並主張應該免除檢察官的職務但問題是最後的結果如果只是縫路的話那麼這個制度上的問題法務部不知道怎麼樣來做一個你們的看法跟怎麼處理
00:02:18,519 00:02:27,908 那其實我覺得這整個應該是內控機制還有究責還有懲戒的一個攻防可能要做一個討論那麼先看看你們的一個看法呢
00:02:29,790 00:02:52,697 謝謝委員 其實事實上法部對於這個我們檢察官的一個品操向來都是採取最嚴格的一個標準所以若任何有違法或者失當的行為我們都會依法嚴處這是我們的一個基本態度我們也會跟各地檢署的這個首長檢察長或者是我們的幹部門就是主任檢察官們都要求到說要針對於我們的檢察官
00:02:54,898 00:03:04,208 也都要告訴他們說我們在執行業務上必須要很慎重很小心那這一個案子呢其實剛剛委員講的應該是桃園桃檢不是北檢是桃檢的吳雅芝吳檢察官那這一個部分上他說有涉及到這個洩密詐欺男友的部分當然
00:03:13,257 00:03:29,622 台灣地檢的這個部分他們的個案調查後來他們認為是間接啦那個案上面的部分本部不會去介入指導但是通函上面的部分我們有表達我們的態度我們認為判決那個就是說當就是本部的態度是認為說要這個免除職務嘛
00:03:31,503 00:03:54,365 那後來是經過成業法院認為說這個認為說是罰縫十個月那我們有提起上訴那後來就是還是維持原來的罰縫十個月那這個部分上我們就是尊重成業法院但是我們本部的態度還是會要求所有的檢察官都必須要注意這個注意可能得我們從我們的司法官學院
00:03:55,026 00:04:21,336 入行以來就是在受訓期間我們就要加我們的課程所以次長你們這個部分你們提出來就是說可能在受訓的時候讓大家知道有這樣一個概念但是這個案子其實本席認為這不是只有什麼年輕檢察官的思路不周啦那其實整個體系還蠻值得令人擔憂而且你們有表達一些看法那你們那個上訴來見請免除檢察官的職務結果遭駁回然後請問那法務部
00:04:22,176 00:04:47,868 針對這一點除了您剛才上述所講的從而透過法官學院在受訓的時候讓大家有這個概念但是是不是整個內控制度要做一個檢討那避免最後呢日後如果還有相似的同樣體系的一個這樣子的一個狀況但是最後你們還要抱憾而歸因為你們只是表達了態度但是整個體系是不是要做一個檢討那第二個部分是
00:04:48,388 00:05:07,060 那你們未來怎麼樣有效來防堵檢察官跟特定律師、詐團或外部的一個關係人一個不當的勾束喔那剛才從法官學院這邊在前置上給大家有這樣一個教育跟概念很好但是現在事情個案已經發生或許整個檢察體系是不是應該要做一個總檢討來防止未來你們會抱憾而歸的這樣一個
00:05:11,882 00:05:35,170 謝謝委員關心其實我們這問題可以分成內部跟外部那我們在一開始的部分說除了我們學院開始在教育上面這個部分就要重視之外各地檢署在平常的一個這個人員上的一個這樣的一個關注跟考瞭解其實也很重要其實我們的這個事情都不會是一天發生的
00:05:35,390 00:06:00,632 他都會是有跡象了所以各個我們的機關的首長都要負起這樣的一個責任就是針對於說我們的同仁裡面是不是有這樣的一些狀況事實上各檢查機關裡面也都有政風的單位那我們有沒有收到相關類似的一個檢舉或者是說有一些徵兆那我們這部分就是我們的內控必須要再進一步的去讓它更加的一個落實這個我們完全贊同這個委員的意見
00:06:01,933 00:06:28,353 好 那我這邊就做出這樣一個提醒其實本來應該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去注意這樣的事情但是我想以現在大家的這個工作量來講或許沒有辦法很全面性或系統性的來處理這樣一個制度上的漏洞我想這一點應該你們就內部的這個檢查制度要做一個內控的一個討論然後看是不是未來如何能夠針對這樣一個個案
00:06:29,614 00:06:39,659 能夠更大程度的一個防止那第二個部分本席要針對這個懲戒法案對泄密的懲戒標準跟檢討那這邊是不是也請司法院的這個聽長我們這邊一起來來備詢
00:06:44,941 00:06:49,022 那剛才本席所講的一個關鍵個案的關鍵問題就是懲戒法案對這一類重大為師的一個評價能不能回應社會上對於司法連結的一個期待所以本席請教當一個檢察官不是單純的行政書師而是多次來利用職務系統取得相關的資料
00:07:05,828 00:07:27,916 後來呢又針對外部人士又牽扯到詐騙集團律師團的一個洩密這看起來不是只有普通的圍屍啦整個對司法體系的一個撼動其實是蠻大的那本席認為目前懲戒法院對這一類檢察官洩漏案件的一個資料濫用系統等等的懲戒標準能不能符合
00:07:28,476 00:07:44,894 大家對社會各界對司法的這個期待司法廉潔的一個期待所以兩個問題那麼懲戒法案在這類案件中怎麼去衡量法務部監察院調查資料跟主管機關不適任的一個評價那如果
00:07:45,595 00:08:01,317 大部分這個司法體系的單位都認為整個情節重大但是懲戒法院最後卻認為不到這樣一個程度那麼司法院是不是應該來檢視目前的判斷標準是不是有一些個案性的讓人質疑的這個地方
00:08:01,858 00:08:19,521 那第二個部分是那未來如果檢察官法官或司法人員或律師詐團跟律師詐團案件之間有一些不當的資訊流動那司法院是不是認為這邊應該在建立更明確的一個懲戒標準那您司法院這邊的看法
00:08:22,659 00:08:45,226 跟委員說明一下首先我們先不談個案其實這邊不牽涉個案但是從這個個案我們就應該來思考整體體系可能碰觸到了一個問題懲戒法院如果要做成一個要負懲戒的判決的話我想他第一個前提一定要確認他的違私行為是重大的
00:08:46,046 00:09:13,705 這個是前提那之後才是去討論說到底要用什麼樣的一個處分種類是屬於適當的那這部分就必須要去綜合很多的因素去綜合考量在個案中去做判斷那每個案子都有他考量的因素那因為這個具體的個案不一樣那司法行政體系是不宜針對這種所謂要透過法院來做審理的核心事項
00:09:15,486 00:09:39,900 所以本席這邊所談的這個那懲戒法院對於這樣子的一個案件那你們是不是有你認為應該有一些標準來做相關案件的一個處理呢一定有的來填補這樣一個漏洞事實上即便是懲戒法院本身它也會有歷年來的一個判決作為一個形成它的一個判斷標準譬如說它可能會去判斷洩密的這個內容是什麼
00:09:43,401 00:10:09,326 本席知道你們會依據過去的一些判例的一個標準但是現在的犯罪形式越來越快越多也越來越難以想像所以你們在面對這樣一個情形那如何的跑在這樣事件或樣態發生之前或者是已經看到這樣的一個可能性去做一些標準上的一個訂定你們的看法呢
00:10:10,526 00:10:27,239 我還是要跟委員說其實我們現在的懲戒法院不是它的組成成員不是全部都是職業法官它還有包括民眾一般的就所謂的參審員所以它本身它的判斷就是本身就是回應了法律內部的專業跟外部意見在整合
00:10:27,959 00:10:55,858 他一樣會針對現在社會整個發展的趨勢去調整他的見解來符合這個懲戒的目的但是事實上懲戒法院在很多的案件裡頭還是有提到說懲戒是一件事情但是如果這個行為另外涉及到了嚴重的犯罪行為的時候應該真正要處理的是透過犯罪行為的處罰來回應這樣一個行為的可罰性對社會去告訴社會說今天這樣的行為是不被允許是應該要被處罰
00:10:56,658 00:11:20,346 那懲戒的目的是在判斷這個人到底適不適合繼續擔任檢察官或適不適合繼續擔任法官所以本席剛才所談的這樣一個樣態那是不是值得你們相關單位去做一個檢討那對於這樣一個制度性的缺口應該提早來做因應要不然如果見解過於太大的差異或許會讓社會各界有一些質疑
00:11:20,686 00:11:34,057 好的 這個我想我們可以透過一些研討會的方式來做一些討論我想這是可以的那最後是不是在很短的時間我們來談一下律師洩密跟詐團滲透的一個司法防線那這個部分就請教法務部了那麼司法院謝謝
00:11:35,999 00:11:56,636 那麼最後本席把問題往外再推一下那這個案件剛才本席所談的可能不是只有個別檢察官的失手而是我想應該大家現在都可以看到詐團很有系統的來吸收律師那可能甚至未來會逐步的有一些司法從業人員那我想剛才也聽到你們在前面有一些諮詢的回憶裡面談到那因為現在律師的人數也眾多結果有所謂市場面的問題
00:12:03,121 00:12:25,865 所以市場面的問題所以我們在整個司法的道德上其實我們應該及早來做因應所以根據檢方的一個調查2006年到今天全台一共發生了33起律師遭刑法第132條第三項洩密罪起訴的案例但是呢其中前10年僅有6件但是2017年到2025年之間增加了27件
00:12:30,546 00:12:58,597 那也就是說律師涉入偵查涉密的案件逐年增加而且後面的這些當我們看到這個詐團越來越猖獗的時候那律師涉入的這個比例也越來越高所以很嚴重的是是不是現在犯罪集團已經利用律師的身份來陪同徵訊羈押審查月卷來掌握相關的這個進度還有或者是有一些共犯的這個公訴那甚至偵查的資訊會回流到幕後的金主上游或共犯的結構性的問題
00:13:00,538 00:13:19,373 那所以本席這邊跟你們談一下有關於刑法的這個刑事訴訟法主要是來保障跟落實被告的防禦權但是呢現在已經把有一些律師把這些保障然後變成詐團的一個情報管道所以呢本席在這邊請教啦是不是現在有針對律師的這個泄密處罰與懲戒會不會你們覺得現在已經不到
00:13:25,718 00:13:51,027 嚇阻了一個作用也就是這個犯罪的成本有點過低所以如果依照刑法第132條第三項非公務員的這個懲戒對不起非公務員的洩漏職務上或業務上的知悉持有的秘密資料最重也只有一年以下的徒刑而且還可以做一些處理那最後律師可能就認罪緩刑或懲戒那麼多半只是停留在職務的這個執行上
00:13:52,567 00:14:07,147 可能有一段時間有限制但是這個成本過低但是資訊的價值相對就會變得比較高那如果是這樣子那整個可能司法人員被收買的可能性會非常高
00:14:07,808 00:14:36,369 所以三個面向針對新法第132條的相關泄密罪那是不是你們會研議加重處罰或另外訂定一些妨害司法的罪名那第二個部分是那我們會不會來檢討律師的懲戒制度那以本席剛才所講的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有更嚴格的停止除名或處分的一個標準那第三呢如果在這個案件裡面被告本人或家屬
00:14:37,523 00:14:55,716 沒有真正委任可是卻有律師到場來陪偵的話呢那麼這有可能這樣犯罪行為就已經開始了所以檢察官如果發現特定的律師在一些案件同類型的詐欺案件或者是委任來源不明而且跟被告可能沒有實質關係的這樣一個情況那是不是會來通報律師公會來啟動
00:15:01,520 00:15:20,329 這個不公開的一些風險管理那這三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就你們目前有的一個想法給本席做一個回應跟委員報告就是說我們的那個就是在剛剛提到的這個律師涉及不法行為的具體個案本部檢察官都會積極的去研辦 重塑研辦
00:15:23,470 00:15:49,998 那一層不法那我們本部目前所擬據的這個律師法的修正草案擴大律師法的第74條第一項第7條的停止審查律師的證書跟停止執行這個職務的刑事不法的這個範圍的部分我們也是行政院議院會通過這個還請立法院來做審議他就是針對於說如果你的那個刑度在最重本刑5年以上的這樣的罪通通都我們都可以聽就是說我們會
00:15:50,978 00:16:02,764 這個在發證書或者是地方的工會跟律師懲戒委員會都會因為第七條的這樣的一個之一的一個修正就是說第七條的這個規定就是讓這樣的一個範圍變得比較大
00:16:07,766 00:16:24,744 就是說我們可以針對這個部分來做有效的一個處理那另外剛剛就是我們提到就是說有關於要設一些像我們之前會有一些防灘指引在聯任署的工作的時候會有防灘指引或一些相對應的指引讓律師都能夠了解到說
00:16:25,485 00:16:30,628 什麼樣是偵查不公開的範圍怎麼樣就洩密了因為這個是針對律師的部分本席這邊談到假設在檢查的過程當中發現有本席所講的那幾個樣態也就是說不太正常的樣態沒有實質被委任或者是跟被告的關係上可能不是這麼的直接或者是這樣子不太確定的一個情況
00:16:49,141 00:16:58,676 我們如果注意到說有這樣的一個可能性或者說有這樣的犯罪嫌疑的部分 檢察官當然我們都會重塑研辦這都會去調查了解的
00:16:59,298 00:17:18,569 好的 所以我們基本上還是希望現在社會跑得很快那整個犯罪的樣態似乎已經不再像過去這麼的很容易被預期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如何從體系上來補足這樣一個缺口那我想這是我們相關部會應該努力的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