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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7,371 |
00:00:16,489 |
林委員宜瑾 |
謝謝主席,有請國科會陳副主委、數發部侯次長、中研院彭副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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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6,489 |
00:00:17,911 |
主席 |
好,請三個機關代表上質詢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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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0,618 |
00:00:42,746 |
林委員宜瑾 |
首先我想請教國科會跟數發部,當初我們制定AI基本法的時候曾屢屢提及數發部要去盤點各部會,來配合訂定相關的子法,有些法律甚至是要配合AI基本法來做出相對應的修正,這個可以參照AI基本法第十七條到第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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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5,346 |
00:00:46,828 |
林委員宜瑾 |
另外,AI基本法第十六條有明定數發部要訂定AI的風險分類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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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6,888 |
00:00:47,788 |
林委員宜瑾 |
想請教侯次長跟陳副主委,子法修法的盤點進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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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7,947 |
00:00:48,368 |
林委員宜瑾 |
這個風險分類框架什麼時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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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8,848 |
00:00:49,428 |
林委員宜瑾 |
相對應的修法有沒有在跟其他的部會進行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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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2,628 |
00:01:21,973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
跟委員報告,目前風險分類框架還有法規的盤點都在進行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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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3,513 |
00:01:27,115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
風險分類框架應該已經送到行政院,正在等待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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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8,335 |
00:01:32,377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
至於其他的盤點,我們應該是一直在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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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2,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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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3,377 |
林委員宜瑾 |
相關的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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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3,296 |
00:01:33,818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
對,一直在進行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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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5,058 |
00:01:43,726 |
林委員宜瑾 |
可不可以把預計要修法的這些法規清單,不管是法律或者是法規命令,在一個禮拜內給本席一份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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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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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7,315 |
林委員宜瑾 |
AI基本法都三讀通過那麼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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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7,315 |
00:02:28,940 |
侯次長宜秀 |
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已經把AI風險分類框架送到行政院,也跟委員報告一下目前AI風險框架跟各部會協作的機制:風險分類框架裡面分為三大類,三大類底下有18個子類,這18個子類我們是參考MIT風險中有一個叫Risk Repository的架構,這個架構蒐集了全世界各國不同的風險分類去做統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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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9,780 |
00:02:50,585 |
侯次長宜秀 |
在這三大類、18個子類之下,我們把整個風險分類框架分為四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盤點應用場景,也就是我們請各機關去盤點他們所管的業務範圍內有哪些AI應用的場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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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1,285 |
00:02:57,786 |
侯次長宜秀 |
第二個步驟就是看在這個應用場景底下,依據我們所提供的分類有哪些風險會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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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0,328 |
00:03:12,542 |
侯次長宜秀 |
第三個步驟就是評估風險,也就是究竟他們識別出來的這些風險,它的可能性和發生之後的嚴重危害程度,是不是有達到高風險這個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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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14,463 |
00:03:34,645 |
侯次長宜秀 |
最後就是請各部會去盤點,在風險識別和評估的結果底下,現有的法律和政策工具是不是足夠因應,如果不夠因應的話,是不是要進行修法,或是要提供新的政策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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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7,247 |
00:03:45,276 |
侯次長宜秀 |
這整個措施跟步驟,我們現在在國科會的支持下已經開始跟各部會進行非常積極的協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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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47,957 |
00:04:03,028 |
侯次長宜秀 |
我相信委員也能夠理解,在各個不同的部會裡面,其實AI應用的程度是相當不一樣的,他們對AI的理解還有風險的識別也都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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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3,227 |
00:04:10,671 |
侯次長宜秀 |
目前我們跟勞動部、衛福部還有金管會都已經開始進行協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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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3,072 |
00:04:14,332 |
侯次長宜秀 |
關於修法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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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5,775 |
00:04:17,256 |
林委員宜瑾 |
現在討論到修法,就相關的子法我沒有說什麼時候要出來,但至少說明一下照你們的規劃,子法的草案什麼時候會出來以及相關的盤點進度到哪裡,我是在詢問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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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31,905 |
00:04:43,354 |
侯次長宜秀 |
好,國科會其實已經有請各部會做初步的盤點,但是也請委員能夠理解,因為AI的運用還有技術一直在不斷地變動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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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43,473 |
00:04:44,795 |
林委員宜瑾 |
所以還在盤點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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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45,335 |
00:04:49,819 |
侯次長宜秀 |
我們可能要持續性地跟您做階段性的報告,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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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0,319 |
00:04:54,342 |
林委員宜瑾 |
可不可以針對目前盤點得如何先給我一份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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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5,903 |
00:04:57,062 |
林委員宜瑾 |
因為時間的關係……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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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8,773 |
00:05:28,506 |
林委員宜瑾 |
接下來檢視AI各層面的議題,因為很清楚地,它跨足了科研端、應用端,其實學科也不僅僅侷限在科技領域,它甚至還有法學的問題,這個侯次長可能最清楚,還有社會學的問題,所以本席認為中研院跟國科會在學研方面應該清楚奠基AI跨領域研究的基礎理論,來引領研究者投入更深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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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9,288 |
00:05:39,002 |
林委員宜瑾 |
想要請教中研院還有國科會,未來在AI這個基礎的研究上,會呈現什麼樣的跨領域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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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0,023 |
00:05:40,604 |
林委員宜瑾 |
會建立什麼樣的學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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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3,322 |
00:05:44,183 |
彭副院長信坤 |
謝謝林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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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4,183 |
00:05:59,772 |
彭副院長信坤 |
這一點我想我們要再做訓練,剛才在報告裡面提到,我們要跨領域,比如人文學者過去不懂AI,現在我們就要訓練他,我們也一直在開很多的課程,請他們的助理也要去上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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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00,512 |
00:06:08,256 |
彭副院長信坤 |
另外也有請我們院內的資訊人員協助他們做AI方面的訓練,從這兩方面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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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0,217 |
00:06:12,078 |
林委員宜瑾 |
好,有一直在努力就對了。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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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3,059 |
00:06:29,351 |
林委員宜瑾 |
我想在AI浪潮襲捲全球的這個時刻,我們各學科的領域都有人深入研究,像清大的林勤富教授,在中研院的法學期刊有撰文分析歐盟的AI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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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0,051 |
00:06:52,312 |
林委員宜瑾 |
接續我前面提到的法制問題,本席認為國科會跟中研院真的應該很努力地來進行實證的研究,在AI這個議題上提供具體的修法跟立法建議,讓學研跟修法可以持續交流對話,進而可以被司法作為裁判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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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3,394 |
00:06:57,914 |
林委員宜瑾 |
我們回到這次的主題之一,就是學門的建構與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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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8,496 |
00:07:31,417 |
林委員宜瑾 |
本席認為,在這邊相關學門的建構最後指向的其實是應用,重點就在實際應用,所以本席作為一個立法者,我的幕僚常常在研讀各種法學的研究成果,也參考相關修法的建議來提出修法,所以本席要在這裡具體建議,AI的法律研究應該要突破單純的分析比較法視野,就如同我前面所說的,要跟立法實務有更多的對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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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1,917 |
00:07:50,552 |
林委員宜瑾 |
簡單來說,像中研院跟國科會做出的研究就應該要能實質建議給AI跟數位的主管機關跟立法院,所以在這裡想要了解,中研院、國科會跟數發部對於我剛剛提到的看法有什麼樣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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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2,270 |
00:08:13,801 |
彭副院長信坤 |
謝謝林委員的建議,其實我們在兩年前就已經成立了法律方面的風險小組,由我們在座法律所的李所長來負責,我們都會固定去盤點會碰到的法律問題,我希望未來有機會跟國科會做進一步的交流,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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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6,395 |
00:08:17,196 |
林委員宜瑾 |
國科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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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7,196 |
00:08:28,785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
跟委員報告,我們其實不只是法律的部分,國科會所支持的一些研究成果,只要跟各部會有關係的、有幫助的,我們都會轉請各部會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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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32,308 |
00:08:47,342 |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
在法律這一塊,其實我們跟中研院也有很多密切的合作,也有一些對法規的……像人工智慧基本法這一塊,我們其實已經有很多的研究、討論,都有提供給數發部參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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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48,943 |
00:09:21,072 |
林委員宜瑾 |
最後我再談一個實際應用的問題,就是我們今天的主題之一──數位透明度,這個對應到我國AI基本法的宣示原則之一,就是「透明與可解釋性」,簡單來說就是當AI做出一個決策,我們必須要能交代它的演算過程跟理由,任何在我國落地的AI應用如果沒辦法滿足這樣的需求,產生爭議的話,可能會導致要去打官司,這勢必會引起很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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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21,072 |
00:09:32,838 |
林委員宜瑾 |
所以談到透明,我覺得我們不只需要演算法跟決策過程的透明,也需要資料的透明,甚至是事後的清楚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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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3,779 |
00:09:42,849 |
林委員宜瑾 |
前陣子本席有向國安局提出一些書面質詢,詢問國安局是否具備以AI對抗AI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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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46,894 |
00:10:05,451 |
林委員宜瑾 |
針對現在快速傳播這些惡意的深偽內容要如何緊急處分,國安局回復本席說會研究導入AI代理人技術來強化偵測辨識AI生成內容及帳號群控等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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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5,651 |
00:10:23,882 |
林委員宜瑾 |
另外,國安局也表示,或許可以借鑑歐盟的法制,強化相關的法源,來促使社群平臺業者能善盡企業責任,依法來標註錯假訊息,審查並下架不實的影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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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25,062 |
00:10:59,437 |
林委員宜瑾 |
本席看來,這個重點在於國家安全的守護搭配我國AI基本法的透明與可解釋性原則,我覺得應該要有辦法針對令人頭痛的AI生成錯假訊息來進行處理,比如說強制標註,就是要求他解釋生成的過程,後端就來審查下架,配合AI基本法第五條規定政府應避免人工智慧之應用,有破壞國家安全等等的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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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00,977 |
00:11:18,187 |
林委員宜瑾 |
請教侯次長,臺灣面對這種日益嚴峻的資訊戰,數發部怎麼樣跟國安單位配合研擬相關政策,來對抗不利於我們臺灣這個國家的錯假訊息的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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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19,548 |
00:11:54,427 |
侯次長宜秀 |
跟委員報告,我們就AI生成內容、錯假訊息還有標示的議題,目前由部長親自處理,並和各個主要的大型平臺及生成式AI的主要提供服務商去做討論,也已經召開會議,我們現在得到的反饋,就我所知,各個平臺其實都願意往主動標示的方向去做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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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7,289 |
00:12:02,757 |
林委員宜瑾 |
好,因為國家安全確實是非常重要,所以這個部分再請各單位多加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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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4,341 |
00:12:04,540 |
林委員宜瑾 |
謝謝,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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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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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6,040 |
侯次長宜秀 |
是,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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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6,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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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0,626 |
主席 |
謝謝林宜瑾委員的質詢,請官員回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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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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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4,069 |
主席 |
接下來請郭昱晴委員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