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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毓祥 @ 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00,183 | 00:00:00,604 | 洪委員毓祥 | 謝謝主席,有請公平會。 |
| 00:00:00,703 | 00:00:00,864 | 主席 | 請公平會。 |
| 00:00:00,864 ≈ | 00:00:18,65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 | 委員早。 |
| 00:00:18,650 | 00:00:51,190 | 洪委員毓祥 | 我想第一個之前很多委員都問過了,我大概也不需要你回答,大概就是說因為我覺得這個東西還會一直再發生,不管將來什麼事件,所以請在你交給我們的報告裡,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偵測到這種所謂的不夠、囤堵、漲價、聯合這種議題,以及你們做了什麼處理、處理時間多久、將來你怎麼確認結案,請用書面回復給我們。是。 |
| 00:00:52,829 | 00:02:18,970 | 洪委員毓祥 | 今天要跟你談的就是,上次我們談到Grab併購了foodpanda,Grab後面還有Uber,所以在這裡我還是想要提醒公平會,因為我看你們的預算,這一塊沒有特別的highlight出來,可能藏在某些項目底下,我比較擔心的就是我上次談的演算法、平台、數據這邊的競爭,因為現在我覺得它已經不單純像之前我們在討論的foodpanda跟Uber的合併,現在透過這樣的併購下來之後,我從科技的角度來看,我比較擔心的是跨國super app的數據跟它這種演算法黑箱的、不透明的壟斷,這個地方會對我們造成的影響就是,因為Grab有這些數據,再加上foodpanda,然後它背後的股東還是有Uber,這兩個平台演算法的一致性,或者是調節,或者是它採取的機制,加上這些數據,說實在的,它可能會影響到我們整個的動態定價,形成不管是對外送員、消費者或店家的一個平台的……就是對我們的數位殖民,造成我們在數位上的剝削,不曉得主委對這個有什麼樣的看法? |
| 00:02:19,490 | 00:02:34,93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 | 我想委員關切的議題上次我有稍微談過,就是基本上我們不會採行非常形式的審查,所以它背後的股權結構、彼此之間是否有董事兼充、是不是有跨公司持股、它的控制力的展現都是我們在審查這個案子時會繼續去觀察的。 |
| 00:02:34,954 | 00:03:03,874 | 洪委員毓祥 | 好,因為這裡有點難的地方是在於,它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對於演算法的透明性,它往往會用商業機密的方式不予公開,所以你可能沒辦法直接去detect它,可能變成是間接,所以我才說這個你可能要請一些相關的專家,甚至辦很多公聽會。 |
| 00:03:03,874 ≈ | 00:03:04,87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 | 是,這個我們都會…… |
| 00:03:04,313 | 00:03:15,907 | 洪委員毓祥 | 討論的會議,因為我覺得在這個地方我們要先未雨綢繆,別人沒看到的東西,因為新加坡在做這一塊的時候已經有做一點類似的裁罰,你們也可以去參考他們的案例。 |
| 00:03:17,009 | 00:03:17,029 | 洪委員毓祥 | 為什麼我這樣講? |
| 00:03:18,230 | 00:03:34,776 | 洪委員毓祥 | 因為我們的外送專法過了之後,雖然解決了比如疊單、透明度的問題,但是我覺得在演算法這邊的軟停權,它透過市場供需調節的機制來做,我覺得是有一些疑慮的。 |
| 00:03:35,857 | 00:03:39,118 | 洪委員毓祥 | 這個再請公平會在未來執行時再好好思考。 |
| 00:03:39,497 | 00:03:40,37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 | 是,謝謝。 |
| 00:03:40,378 | 00:03:40,818 | 洪委員毓祥 | 接下來我們請經濟部。 |
| 00:03:46,891 | 00:04:19,862 | 洪委員毓祥 | 我想今天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議題基本上就是盜採砂石然後再回填的問題,我相信很多委員都說過了,我想要說明的是,雖然我們跟經濟部有溝通過,其實我也滿正向的,比如加重刑法的罰則,但是我覺得在罰款上面是不是可以用按日連續處罰直到他恢復為止,因為我覺得這樣的嚇阻力才夠。 |
| 00:04:20,384 | 00:04:40,213 | 洪委員毓祥 | 像剛剛所謂的2,000萬、1億,是因為在海域的盜採你們就開到1億了,我是覺得不能說海域跟陸地上有差別,這個再請經濟部思考,你不能說盜採海裡的跟盜採土地上的是不一樣的。 |
| 00:04:41,420 | 00:05:09,733 | 賴次長建信 | 跟委員說明,首先,土石採取法目前的罰則和水土保持法或區域計畫法相比已經是相對比較高的;第二、事實上我們在裁罰的時候也要考慮到執法還有比例原則,關於剛剛委員所說的1億元,我們在涉及營利的部分,或是有造成包括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危害,或是…… |
| 00:05:10,073 | 00:05:19,605 | 洪委員毓祥 | 因為你的第二條就是這樣,這是現行法,「以船舶或其他機械……在下列區域……中華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及領海」,這是海域嘛! |
| 00:05:20,986 | 00:05:22,226 | 洪委員毓祥 | 陸地跟海域不一樣。 |
| 00:05:24,868 | 00:05:28,331 | 賴次長建信 | 海域部分,因為現行這個是海域的…… |
| 00:05:28,331 | 00:05:29,471 | 洪委員毓祥 | 沒有,我是說一致啦! |
| 00:05:29,733 | 00:05:30,572 | 洪委員毓祥 | 一致,好不好? |
| 00:05:31,594 | 00:05:34,897 | 洪委員毓祥 | 住在陸地上的人比較多,這個是我的看法。 |
| 00:05:35,578 | 00:05:48,069 | 洪委員毓祥 | 第二個,剛剛很多委員也提過,現今的應沒入等等,其實我覺得這些,不管我們是要處罰行為人或者沒入他的生財機具,我覺得這些都是強制性要高一點啦! |
| 00:05:48,809 | 00:05:53,131 | 洪委員毓祥 | 就像剛剛賴瑞隆委員講的,來1台我就扣1台、來10台我就扣10台,對不對? |
| 00:05:53,131 | 00:06:27,664 | 洪委員毓祥 | 然後像剛剛邱委員講的,就是有時候我們只懲罰到司機或卡車司機,我覺得背後這些真正的幕後主使……當然就你們的回復,我跟你們的主任也討論過,因為他說這個東西可能刑法上連帶會處罰後面的集團,所以我這邊也沒有特別堅持,但如果行政院版本願意連帶把這些背後集團整個繩之以法,不管是透過重罰重刑,我覺得我們都應該支持,好不好? |
| 00:06:28,584 | 00:06:33,125 | 賴次長建信 | 目前院裡面審理的方向跟委員所說的大致是一致,我們特別是對於…… |
| 00:06:33,565 | 00:06:40,345 | 洪委員毓祥 | 好,那我們就儘快,因為剛剛很多人來跟我拜託,我就說你們行政院的版本快一點,就這樣子,好不好? |
| 00:06:40,845 | 00:06:42,467 | 洪委員毓祥 | 因為我今天還是要……謝謝你啦! |
| 00:06:42,786 | 00:06:47,242 | 洪委員毓祥 | 因為這是很重大的議題,謝謝。謝謝。 |
| 00:06:47,742 ≈ | 00:06:51,170 | 主席 |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做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