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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331 |
00:00:08,220 |
廖委員先翔 |
謝謝主席,麻煩邀請劉部長,還有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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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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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2,877 |
劉部長世芳 |
召委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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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2,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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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7,533 |
廖委員先翔 |
部長好、署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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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7,533 |
00:00:32,607 |
廖委員先翔 |
你們的報告我大概看了一下,最後一頁部長有大概提到總預算,我唸一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尚未通過,將影響地方改善人行安全環境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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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3,306 |
00:00:36,390 |
廖委員先翔 |
」我想跟部長確認一下是怎樣的影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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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7,049 |
00:00:40,773 |
劉部長世芳 |
我請署長跟您回應一下,好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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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3,540 |
00:00:44,921 |
廖委員先翔 |
是哪方面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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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4,921 |
00:00:59,605 |
蔡署長長展 |
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預算沒有辦法核定,所以很多計畫在今年度從開始的先期作業其實就沒有辦法跟地方直接說這些經費馬上要給他們補助,所以在納入預算等等的部分都會有所延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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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9,605 |
00:01:03,107 |
廖委員先翔 |
因為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大家應該都熟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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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3,486 |
00:01:33,503 |
廖委員先翔 |
這次的人本計畫大概是從113年到116年,前兩年度大概都是編列50億左右,你們的報告裡面有說115年度編列37億6,000萬,老實說,這樣的數字比去年度的額度還來得低,依照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只要不超過去年度的預算核定數規模都可以使用,也就是你們大概編了37億6,000萬,依照預算法第五十四條應該都是可以動支的,沒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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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0,575 |
00:01:45,421 |
蔡署長長展 |
我們這個部分都是延續性的才有繼續動支。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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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5,983 |
00:01:51,388 |
廖委員先翔 |
所以我想確認一下報告所寫影響到的部分是指哪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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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1,388 |
00:01:59,798 |
劉部長世芳 |
跟委員報告,你現在講的是預算總額度,但是我們每一件計畫都是新興計畫,只要是新興計畫沒有通過的話其實就不能動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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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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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0,798 |
廖委員先翔 |
哪一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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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0,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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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1,798 |
廖委員先翔 |
這例行性、四年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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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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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2,798 |
劉部長世芳 |
不是,我跟您解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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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2,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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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3,798 |
廖委員先翔 |
好,您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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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3,079 |
00:02:17,842 |
劉部長世芳 |
譬如說我們現在做一個人行道改善工程,如果已經進入規劃設計階段,當然可以繼續用,可是它已經改善完成了以後,我們下一段是重啟一個新興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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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7,842 |
00:02:19,223 |
廖委員先翔 |
新興計畫不是這樣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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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9,844 |
00:02:24,525 |
廖委員先翔 |
這個是大項目在看的,部長、署長,是看預算科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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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5,871 |
00:02:26,631 |
廖委員先翔 |
怎麼會是個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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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7,252 |
00:02:32,477 |
廖委員先翔 |
每年養護道路、鋪的路都不一樣,難道每一條都叫做新興計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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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2,477 |
00:02:33,959 |
廖委員先翔 |
這個叫例行性的預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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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3,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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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9,776 |
劉部長世芳 |
我請署長跟您回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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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39,776 |
00:02:55,332 |
蔡署長長展 |
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是擔心很多預算雖然是這樣延續過來,但是我們也擔心預算會被刪減,還有一些大的項目,所以說實在的,在一些地方報來的案件,在核定上面,我們的時間真的是有所延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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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5,332 |
00:03:03,980 |
廖委員先翔 |
所以你們是怕立法院未來如果在審總預算的時候,會不會刪到這個預算的金額導致你們不敢去把它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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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4,520 |
00:03:08,523 |
蔡署長長展 |
對,所以我們不能跟地方做太多的承諾,因為這個部分都還有一些地方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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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9,224 |
00:03:21,934 |
廖委員先翔 |
所以單純按照預算法,這37億在編列的部分都可以動支,但是你們擔心這37億未來如果被立法院刪除的話,差額的部分要怎麼樣來……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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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22,055 |
00:03:26,658 |
廖委員先翔 |
你們現在37億大概釋放多少出來讓地方政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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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0,239 |
00:03:32,244 |
蔡署長長展 |
我們今年也是先大約抓37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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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2,244 |
00:03:32,845 |
廖委員先翔 |
那就是37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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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2,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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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7,483 |
劉部長世芳 |
對,就是我們以原來的額度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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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7,483 |
00:03:40,904 |
廖委員先翔 |
對,用原本的額度,你們剛剛又說怕立法院刪除,但是你們又用37億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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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40,984 |
00:03:41,805 |
劉部長世芳 |
但是程序上還是要立法院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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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44,025 |
00:04:00,167 |
廖委員先翔 |
部長,所以地方的建設我們希望未來的報告儘量不要扯到總預算的問題,因為依照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尤其是預算規模比去年還低,就常理來說應該是不會被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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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0,447 |
00:04:40,377 |
廖委員先翔 |
我們就進行實質的討論,就人本的部分,這部分我也不確定你們有沒有辦法回答,因為可能牽扯到一些法令的問題,也就是道路大概原則上會有兩種,一種是土地產權百分之百是公有機關,有一些是既成道路,就是私人產權的部分,你們在做相關行人永續安全提升申請補助的時候有沒有把這兩種分開,還是地方政府提了,只要認定是既成巷道就可以有補助,你們在審查的部分有看到公、私有的區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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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40,377 |
00:04:45,237 |
蔡署長長展 |
跟委員報告,地方政府只要取得這些相關的同意或者是認定,我們都會給予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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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46,658 |
00:04:48,920 |
廖委員先翔 |
就是如果是既成巷道的話需要土地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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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48,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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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0,713 |
蔡署長長展 |
既成巷道?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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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0,713 |
00:04:54,536 |
蔡署長長展 |
既成巷道都已經認定是既成巷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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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4,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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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5,536 |
劉部長世芳 |
已經認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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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5,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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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6,536 |
蔡署長長展 |
已經認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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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5,576 |
00:04:58,239 |
廖委員先翔 |
所以你們不會去管他的產權有沒有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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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8,999 |
00:05:00,460 |
蔡署長長展 |
對,就是地方政府自己要去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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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1,000 |
00:05:04,842 |
廖委員先翔 |
地方政府只要認定,他願意申請的話,這部分國土署是沒有意見的?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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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5,364 |
00:05:10,066 |
廖委員先翔 |
我不知道其他縣市大概是怎樣的做法,這也是新北市自己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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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0,578 |
00:05:43,163 |
廖委員先翔 |
新北市的做法是這樣,既成道路如果現在原本就是道路的話就是做道路;如果是人行道的話就是做人行道,他只能依照現有的鋪面規格、原始的狀態做修繕,包括做道路的人行道及道路重新做分配,照新北市目前的規定是不行的,所以應該就是照署長講的,這部分是新北市政府自己的內規,而不是國土署有這樣的要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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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3,862 |
00:05:47,805 |
蔡署長長展 |
我們沒有這樣的要求,因為每個縣市政府的做法可能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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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8,305 |
00:06:29,941 |
廖委員先翔 |
這個就會牽扯到……因為在市區道路,除了臺北市可能財政比較健全或者是規劃比較妥善的情況下,很多道路其實都是既成巷道,新北市政府目前有時候會遇到的狀況就是,它是既成道路,所以不能夠去做人行道的拓寬,導致他沒有辦法申請友善行人永續的部分,我不曉得其他縣市會不會也有這樣的看法,因為這個東西牽扯到私人產權,大家擔心如果未來有相關訴訟的話,會不會導致節外生枝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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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9,941 |
00:06:39,552 |
廖委員先翔 |
所以我是不是能夠建議國土署,未來在跟地方政府討論的時候,因為你們常常會跟各地方政府在做溝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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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40,132 |
00:07:08,492 |
廖委員先翔 |
是不是國土署統一可以有一個見解,應該算是一個見解,也就是在既成道路上面,只要地方政府認定它是既成巷道,所有的公共設施、道路或者是附屬設施的調配,原則上不只是這個計畫,而是在我們的認定上面,地方政府都有這樣的一個權力,讓地方政府能夠更敢申請我們的計畫來改善行人的安全,不曉得我們這邊能不能做一些相關的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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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2,239 |
00:07:19,266 |
蔡署長長展 |
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我們會跟地方政府彙整他們目前的做法,我確定是每個縣市政府做法都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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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9,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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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0,266 |
廖委員先翔 |
不太一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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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9,266 |
00:07:26,631 |
蔡署長長展 |
所以我們彙整一下,大概擬出一些原則,讓各個縣市政府遵循,基本上認定的部分,還是要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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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7,892 |
00:07:51,982 |
廖委員先翔 |
對,為什麼剛剛講新北市或者是臺北市會申請的比較少,就是因為他們有很多這樣的狀況,他們其實不太敢來做申請,怕未來會有訴訟的狀況,如果國土署也認同這樣的一個方向,既然是既成巷道,地方政府願意認,你們來做補助,讓他們來執行,或許他們會更有這樣子的一個……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是公務人員,大家彼此的心態,大家都能夠揣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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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2,763 |
00:08:07,187 |
廖委員先翔 |
另外一個小的問題,如果有出國的話,可能都會看到有一些國外的道路,在行人穿越量比較大的區域,其實並不是鋪柏油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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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08,147 |
00:08:25,612 |
廖委員先翔 |
尤其是發展比較早期的,它可能會是一些比較不平的道路,或是石塊,然後藉由道路的不平整來降低車速這樣的一個設置,我不確定這樣的設置有沒有符合我們國家一些道路工程的設計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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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29,957 |
00:08:47,789 |
蔡署長長展 |
跟委員報告,確實一些國家有用這種方式,譬如在裡面,不管是造街或者是一些商圈,他會用這種方式,就這個部分,我們在目前的道路設計來講,並沒有刻意去要求做到這樣,不過我們可以探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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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48,990 |
00:09:00,094 |
廖委員先翔 |
但是後續也會衍生如果有人跌倒了,會不會有國賠的問題,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方向,但是我們後續的配套措施也必須要先完善的擬訂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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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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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1,094 |
蔡署長長展 |
我們會來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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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0,575 |
00:09:10,122 |
廖委員先翔 |
如果我們真的要利用道路上面的行走障礙來降低車速的話,我覺得這也是我們未來可以討論的一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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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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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1,122 |
蔡署長長展 |
好,我們來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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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0,743 |
00:09:11,003 |
廖委員先翔 |
再麻煩署長,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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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1,104 |
00:09:11,184 |
主席 |
謝謝廖先翔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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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1,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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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4,541 |
主席(廖委員先翔) |
下一位請黃捷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