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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 @ 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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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3,855 00:00:04,176 李委員貞秀 主席好。
00:00:04,536 00:00:11,923 李委員貞秀 我麻煩有請中選會王處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上臺,謝謝。
00:00:11,923 00:00:13,204 李委員貞秀 好,請部長跟處長上備詢臺。
00:00:25,923 00:01:15,085 劉部長世芳 報告主席,昨天行政院院長接受大院裡面有關內政質詢的時候,他有提到行政院所有的首長沒有義務接受一位不具備有合法資格的立委在立院備詢,這是行政院對憲法的忠誠遵守,卓院長在上臺之後也同樣的……他上臺是基於對院長主持會議的尊重,站在對面的李貞秀女士並未依法放棄中國國籍、中國戶籍,完全並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的規定,落實對中華民國的單一效忠,李女士無法成為一個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民國國會議員,這個責任是在中國政府,而不是在臺灣政府。
00:01:16,407 00:01:17,006 李委員貞秀 所以請問劉部長,陸配是外國人嗎?
00:01:17,006 00:01:17,346 李委員貞秀 沒辦法回答是不是?
00:01:17,367 00:01:17,647 李委員貞秀 中華民國修憲了嗎?
00:01:17,887 00:01:46,033 李委員貞秀 現在我要先問處長,請問依據中選會組織法,中選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00:01:46,795 00:01:57,345 李委員貞秀 制度設計的核心是要確保中選會具備公正性與專業性,不是要淪為政治酬庸或權力交換的工具。
00:01:58,127 00:02:09,914 李委員貞秀 換言之,只要立法院依法完成同意程序,行政機關應該要立即依照程序完成任命,維持選務機關的正常運作。
00:02:10,895 00:02:40,079 李委員貞秀 現在的情況是,立法院已經通過了中選會的人事案,但是行政院卻遲遲未發布人事令,導致選委會的委員無法到任,本席要請教處長,現行憲法及法律體制有沒有任何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以讓行政院在立法院完成同意程序後,拒絕發布人事令?
00:02:41,200 00:02:53,089 李委員貞秀 若沒有法律授權,行政院算不算目無法紀、擴增行政權力,影響既有法律程序、破壞權力分立原則,處長能回應嗎?
00:02:53,089 00:02:53,390 李委員貞秀 中選會是獨立的選務機構耶!
00:03:08,354 00:03:11,134 主席 我尊重每一位備詢官員的發言權利。
00:03:13,036 00:03:19,378 李委員貞秀 民進黨……所有國人都在看,今天中選會變成民進黨的中選會了嗎?
00:03:19,378 00:03:22,858 李委員貞秀 中選會不是一直要維持行政中立嗎?
00:03:22,858 00:03:23,999 李委員貞秀 今天……我先做一下程序發言,好不好?
00:03:23,999 ≈ 00:03:31,601 李委員貞秀 不好意思、時間暫停,今天我們在選政……沒有,這個不叫程序發言……
00:03:31,601 00:03:36,782 主席 沒有,我們質詢當中如果有程序發言的話,應該是在詢答結束之後才有程序發言。
00:03:36,782 ≈ 00:03:45,181 李委員貞秀 OK,好,那我這樣子要怎麼主張我的權利,就是跟他們講,我的當選證書是他們發給我的……
00:03:45,181 00:03:46,763 主席 現在已經在詢答當中了。好。
00:03:49,283 00:03:59,871 主席 每一位行政官員無論有沒有發言或是沉默,都是一種意見的表達,我也充分尊重每一位官員發言的權利。
00:04:01,592 00:04:01,733 李委員貞秀 我先把正事講完好了,謝謝主席。
00:04:02,933 00:04:05,615 李委員貞秀 處長,所以你認同行政院這樣的做法嗎?
00:04:05,615 00:04:07,355 李委員貞秀 中選會還算不算獨立的選務機構?
00:04:08,796 00:04:13,000 李委員貞秀 人事令不發布所造成的影響,你知道嗎?
00:04:13,000 00:04:20,565 李委員貞秀 這個問題不僅是程序問題,更會實質影響中選會的運作、影響人民基本權利的行使。
00:04:21,345 00:04:35,335 李委員貞秀 本席要進一步確認,如果中選會人事無法如期到任,人民選舉權利和公民投票權等基本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利會遭遇到什麼樣的影響?
00:04:35,494 00:04:38,016 李委員貞秀 中選會現在是不願意回答,還是回答不出來?
00:04:39,484 00:04:51,213 李委員貞秀 我繼續再請教處長,目前在人事未定的情況下,候選人保證金數額是否能夠在5月初前如期確定?
00:04:52,273 00:04:57,118 李委員貞秀 新提出的公投案審查及辦理程序會不會受到影響?
00:04:57,118 00:05:05,043 李委員貞秀 再來,九合一選舉的選務有沒有應變機制來確保不受影響?
00:05:05,043 00:05:07,144 李委員貞秀 現在回答不出來,可以會後給我書面答復,謝謝。
00:05:08,871 00:05:43,082 李委員貞秀 本席要呼籲中選會作為選務機關,核心的職責是確保選舉與公投制度的穩定運作,不能因人事或政治因素產生停滯,面對目前人事令遲未發布所造成的制度不確定,中選會應該要責成行政院儘速完成法定程序,確保選務正常推動,保障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參政及投票權利不受影響。
00:05:43,082 00:05:56,213 李委員貞秀 另外,也要請教處長,針對本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的修法方向,內政部的立場是什麼……中選會的立場,這個應該是要問內政部?抱歉!
00:05:56,293 00:05:56,573 李委員貞秀 選舉應該是要問中選會處長才對。
00:05:56,954 00:05:57,936 李委員貞秀 請問內政部及中選會的立場是什麼?
00:05:57,936 00:06:30,203 李委員貞秀 這一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的修法方向,這次的修法不是單一政黨的主張,是跨黨派的共識,有民進黨的委員說明現行制度下出現判刑較重者反而可以參選;緩刑者卻不能參選的情形,確實存在制度上的不合理。
00:06:31,063 00:06:53,359 李委員貞秀 本黨團所提出的版本也明確將受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排除在限制之外,使制度更具彈性與合理性,這次修法不會放寬重大犯罪的規範,是要處理現行制度過於僵化的問題。
00:06:53,359 00:07:21,582 李委員貞秀 特別是現行條文僅以刑罰執行狀態作為判斷標準,沒有區分犯罪性質,也沒有檢視其與職務連結或選舉公正之實質關聯,導致對部分人民參政權產生過度的限制,社會上雖然有不同的修法意見,但制度本身應該要保留合理的彈性,避免對人民參政權有過度僵化的限制。
00:07:22,322 00:07:24,203 李委員貞秀 本席想問內政部是否支持?
00:07:24,404 00:07:24,483 李委員貞秀 這個也請書面回應,謝謝。
00:07:29,710 00:07:57,062 李委員貞秀 這一次的修法並沒有放寬對重大犯罪的規範,而是要將限制參政權的標準回歸憲法所要求的實質關聯,以符比例原則,唯有透過精準且合理的制度設計,才能夠在維護乾淨選舉的同時,兼顧更生理念與基本權的保障,確保我國民主制度的正當性與可持續性。
00:07:58,549 00:08:10,673 李委員貞秀 最後,本席要再次呼籲行政院應該要儘快通過中選會的人事,請回歸正軌,不要再違法、違規。
00:08:11,072 00:08:19,615 李委員貞秀 再來,我要再一次請教劉部長,因為一直都沒有得到回應。
00:08:20,016 00:08:27,970 李委員貞秀 先請教中選會,包括陸配村里長在內,所有村里長的當選證書是不是中選會發出的?是嘛!
00:08:29,029 00:08:32,711 李委員貞秀 包括我本人在內,中選會的當選證書不是中選會發的嗎?
00:08:32,711 00:08:35,372 李委員貞秀 陸配村里長的……不是喔?
00:08:38,953 00:08:42,035 李委員貞秀 應該都是你們發的,好像前面有確認。
00:08:42,815 00:08:56,821 李委員貞秀 劉部長,本席今天代表陸配族群再一次……應該說我要呼籲你們去年苛扣陸配村里長的年終慰問金,拜託儘快依法補發。
00:08:56,821 00:08:57,540 李委員貞秀 以上,謝謝主席。
00:08:58,040 ≈ 00:08:59,183 主席 要回答嗎?
00:08:59,483 ≈ 00:09:02,341 主席 如果沒有回答就請回座。
00:09:02,641 ≈ 00:09:49,783 主席 本席也在這邊分享一下,在立法院所有的詢答都會有完整的文字紀錄,無論是大家的發言或是沉默,這份紀錄不只在當下,而是在未來臺灣的民主發展過程當中,所有的公民教育很可能都會引用這當中的所有紀錄,或許是現在,或許是5年後、10年後,或者是在場的各位百年之後,甚至是人類文明消滅的時候,這份紀錄可能都還會留存著,請大家好好珍惜在立法院的每一次發言,為自己留下民主的典範,以上。
00:09:50,083 ≈ 00:09:53,226 主席 接下來請王美惠委員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