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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 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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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2,588 00:00:14,934 陳委員瑩 麻煩請石崇良部長。
00:00:14,934 00:00:16,957 主席 有請石部長。
00:00:16,957 ≈ 00:00:21,625 石部長崇良 陳委員好。
00:00:21,625 00:00:42,299 陳委員瑩 我們先看一下,按照社家署整理提供的資料,臺東托嬰中心的服務量能是相當嚴重不足的,我們臺東有16個鄉鎮,目前只有2個鄉鎮有托嬰中心。
00:00:43,539 00:01:04,319 陳委員瑩 臺東育嬰的生活形態,如果是跟都會區比較的話,看起來似乎是家庭照顧方式的比例比較高,也就是說父母請假或者是離職自己帶小孩,或者是阿公、阿媽幫忙帶。
00:01:05,779 00:01:23,997 陳委員瑩 如果看到這個統計資料最左邊這一欄0到2歲的人數,2歲以下的嬰幼兒,每一個鄉鎮都有好幾十個,甚至上百個,所以每一個鄉鎮,甚至臺東市最多,都會有托嬰的需求。
00:01:24,979 00:01:59,046 陳委員瑩 如果把臺東托嬰服務的量能跟人口相近的臺北市中山區來比較,臺東市0到2歲的嬰幼兒有2,425位,臺北市中山區2,325個,臺北市中山區的托嬰中心卻有34間。
00:01:59,046 00:02:22,193 陳委員瑩 臺東全縣大概有一百七十幾公里,將近200公里長,全縣也只有11間,臺北市中山區托嬰中心可收托的人數是臺東全縣的三倍,這就是臺東托嬰中心嚴重不足的情形。
00:02:22,792 00:02:35,095 陳委員瑩 我們換算一下,臺東托嬰其實不到一成,但是臺北市中山區就可以將近五成。
00:02:38,249 00:02:54,625 陳委員瑩 而且臺東托嬰的地點,不管公私立,幾乎都集中在臺東市區,金峰鄉也才在去年成立一間而已,我有去參加他們開幕。
00:02:56,947 00:03:18,121 陳委員瑩 我在這邊要請教部長,面對臺東托嬰中心分布嚴重不足,服務量能跟都會區落差很明顯的情形,中央到底要怎麼樣協助地方強化托育資源的設點跟服務的覆蓋,讓我們各鄉鎮都有基本的托育支持?
00:03:18,742 00:04:03,963 陳委員瑩 在你回答之前,我要特別強調一件事,雖然我們現在都在鼓勵年輕人生育,我們給了生育補助,但是生完,孩子慢慢長大,在成長的過程當中,你不能讓這些嬰兒、幼兒沒有地方去,沒有機會被托嬰,因為這會影響到在社會當中承載著要賺錢養家、養父母還要養小孩的這一群中堅分子,變成我就算拿到生育獎金又如何呢?
00:04:04,223 00:04:08,427 陳委員瑩 我接下來也沒有辦法出去工作,因為我要留下來顧我的孩子啊。
00:04:09,207 00:04:26,181 陳委員瑩 所以政府要鼓勵生育,其實應該要一條龍,要全面性,面面都要俱到,不然到這個環節,獎勵生完之後,那養是一回事啊。
00:04:28,144 00:04:36,391 陳委員瑩 我們先不要檢討到後面,0到2歲光托嬰這個,所以我說臺東為什麼超級可憐,才不到一成。
00:04:37,411 00:04:41,414 陳委員瑩 這真的很誇張,今天統計起來,部長覺得這樣的分布是合理的嗎?
00:04:43,082 00:04:46,585 石部長崇良 確實有可以再提升的地方啦,所以我們來看看。
00:04:47,345 00:05:06,122 石部長崇良 雖然過去對於偏鄉資源不夠的地方都是優先補助,但是我們來研究看看,對於這些更偏鄉的地方,把補助的金額提高一些,來創造誘因,這個我們來研究一下。
00:05:06,723 00:05:09,644 陳委員瑩 好,我待會也會有個案來跟部長討論。
00:05:11,486 00:05:23,270 陳委員瑩 目前是不是起碼首先衛福部趕快協助地方政府,盤點目前設有幼兒園的學校?
00:05:24,592 00:05:44,864 陳委員瑩 畢竟如果從幼兒園或者是其他類似可行方便,讓學校學習的年齡可以向下延伸,也就是說學校如果已經有設置幼兒園的,中央是不是同步協助讓它再設置托嬰中心?
00:05:45,924 00:05:58,414 陳委員瑩 或者在偏鄉其實有些也是結合教會,或者結合一些關懷據點,或者是文化健康站。
00:05:59,595 00:06:14,400 陳委員瑩 他們的地點有時候是一個多功能的場域,會節省很多的經費跟時間,這部分請你們立刻來協助盤點。
00:06:14,400 00:06:22,904 陳委員瑩 再來就是,目前我們臺東設置的幼兒園學校有37所,其實也不是很多啦。
00:06:24,344 00:06:37,739 陳委員瑩 目前這個分布,我們今天沒有特別準備,但你們要了解一下,因為幼兒園的分布搞不好跟托嬰中心有可能也是一樣,都很不平均,所以我們就協助地方盤點托嬰的需求。
00:06:40,601 00:07:04,124 陳委員瑩 盤點需求之後呢,例如開辦費,或者其他相關的費用,也希望中央全力來協助,讓我們臺東每一個鄉鎮都有一個基本的托育服務,讓年輕的夫妻敢生,讓年輕人願意留在臺東。
00:07:06,365 00:07:17,515 陳委員瑩 也在這邊特別提醒,大家要看一下,目前所有中心全部都集中在臺東市,一個在金峰。
00:07:18,394 00:07:32,683 陳委員瑩 我們試想一下好了,如果今天是從海端鄉出發到臺東,也要耗掉超過一個小時,蘭嶼更不用講,難道還要坐船把嬰兒送到臺東市來嗎?
00:07:34,644 00:07:46,519 陳委員瑩 最後我就提一個個案,像剛剛提到的,部長也說儘量全力協助臺東這個問題。
00:07:46,519 00:07:56,622 陳委員瑩 臺東的托嬰中心嚴重不足,我們來看一下池上鄉公所,他們把舊的幼兒園準備翻修改成托嬰中心。
00:07:57,362 00:08:15,927 陳委員瑩 可是鄉公所在規劃建置的過程當中,也因為之前在野黨修正財劃法,導致財力分級調整之後,中央對地方的補助跟比例也調整了,池上鄉這個托嬰中心就受到很大的衝擊。
00:08:18,526 00:08:42,500 陳委員瑩 現在的問題是,即便縣府今年可能有多一點的補助,但是縣府願不願意把這個補助給特定的鄉鎮,這個是不好說的,就要看縣長、看縣府團隊的意願,他們有他們的考量。
00:08:44,782 00:08:55,937 陳委員瑩 池上鄉公所是依照衛福部去年公告的計畫內容,臺東縣政府有幫鄉公所在去年9月送案,我在去年也有向衛福部關心這個案子。
00:08:59,220 00:09:03,967 陳委員瑩 這個整建計畫總共1,519萬元,社家署已經在去年核定補助1,440萬元。
00:09:06,230 00:09:30,315 陳委員瑩 但是這樣的高興只持續了一個禮拜,因為在1月7日行政院依據我剛剛提的,在野黨修正財劃法內容,把臺東的財力分級列為第一之後,自籌款從本來5%提高到30%,公所原本只要自籌79萬元,現在變成455萬元。
00:09:32,217 00:09:39,507 陳委員瑩 這個比例上的提高,對公所的財政影響就非常大,因為它未必是縣府的優先選擇。
00:09:39,969 00:09:53,619 陳委員瑩 這就好像有一個人看店家的價目表,已經下訂買了一個100元的東西,店家還把發票給他了,結果交貨的時候,歹勢,現在要500元!
00:09:55,200 00:09:57,243 陳委員瑩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邏輯啦。
00:09:57,243 00:10:10,311 陳委員瑩 所以池上鄉托嬰中心的情形,是不是拜託部長,不需要再重新提報行政院,仍然可以按照原本的比例補助鄉公所?
00:10:10,832 00:10:12,493 陳委員瑩 這個部分希望部長可以支持。好。
00:10:15,253 00:10:26,938 石部長崇良 確實臺東因為新的財劃法修正之後,造成它的財力等級被編到第一級,所以造成統籌分配款上明顯的減少。
00:10:27,219 00:10:38,444 石部長崇良 不過我們會考慮到醫療相關資源的豐沛程度,會來重新思考,所以委員的建議我們會來研究,讓它能夠……
00:10:39,005 00:10:41,805 陳委員瑩 好,也希望在最短的時間有好的答案。
00:10:43,026 00:10:46,388 石部長崇良 對,讓這個工程已經核定的,不要受到影響。
00:10:46,608 00:10:46,769 陳委員瑩 好,謝謝。
00:10:47,069 00:10:47,470 石部長崇良 謝謝,謝謝委員。
00:10:47,470 00:10:48,710 主席 好,謝謝陳瑩委員。
00:10:49,210 ≈ 00:10:58,925 主席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柯志恩、范雲、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00:10:59,225 ≈ 00:11:15,796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三條明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少負有保護教養之責,且有配合主管機關各項措施之義務。
00:11:16,096 ≈ 00:11:47,811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然而,現行實務上,當學生發生重大違規、霸凌甚至觸法行為時,學校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要求家長到校配合輔導,卻常遭遇家長採取「不讀不回」、「拒絕出席」或「推諉責任」的消極態度,導致學校輔導措施難以有效執行,亦使學生錯失即時矯正之機會。
00:11:48,111 ≈ 00:11:55,539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請問,主管機關對於家長不配合學校輔導之現行處理機制為何?
00:11:55,839 ≈ 00:11:58,982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是否具備足夠法律強制力?
00:11:59,282 ≈ 00:12:12,139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對於親職義務「有名無實」,部分家長未能履行此一法定義務,形成制度與執行間之落差,相關部會有無檢討補強?
00:12:12,439 ≈ 00:12:29,296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請行政院協調衛生福利部(兒少主管機關)與教育部(教育主管機關),針對家長消極不配合輔導管教之樣態進行統計,並評估現行行政手段之不足。
00:12:29,596 ≈ 00:12:38,739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二、學校作為教育第一線,雖負有管教義務,但管教權並不能完全取代家庭教育。
00:12:39,039 ≈ 00:13:02,468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當兒少出現偏差行為,若家庭端無法同步配合,學校的輔導作為往往事倍功半,政府若僅要求教師負擔輔導責任,卻對失職家長毫無法律約束力,不僅是不公平的行政要求,更是對兒少最佳利益的漠視。
00:13:02,768 ≈ 00:13:13,053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因此,參考兒少法第五十一條對「照顧義務」的規範,對於「教養義務」的缺位亦應有相應處置。
00:13:13,353 ≈ 00:13:31,639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本席提案修正兒少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明確規定:1.行政引導:對於未配合學校管教措施之家長,應強制要求參加親職教育講座。
00:13:31,939 ≈ 00:13:42,510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2.行政處罰:針對頑固消極、拒不配合之家長,應施以罰鍰處分,以落實行政法上的協力義務。
00:13:42,811 ≈ 00:13:51,382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行政院是否認同將「家長不配合學校輔導措施」納入兒少法行政罰之範圍?
00:13:51,682 ≈ 00:13:58,539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請就本席之修正草案提出具體評估意見與實施細則規劃。
00:13:58,839 ≈ 00:14:13,696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若未來修正案通過,主管機關對於「親職教育講座」的內容品質、辦理頻率以及與學校端的橫向聯繫機制,是否有具體之精進方案?
00:14:13,996 ≈ 00:14:23,425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目前各級學校在處理重大違規學生時,家長未到校配合之比例與實際困境為何?
00:14:23,725 ≈ 00:14:40,582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三、倘若家長未能積極參與管教與輔導,不僅削弱學校教育功能,更可能使兒少持續暴露於不良環境中,進一步惡化行為偏差,甚至走向犯罪邊緣。
00:14:40,882 ≈ 00:14:50,596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此種情形不僅危及個別兒少之身心發展,亦對校園安全與社會秩序造成潛在風險。
00:14:50,896 ≈ 00:15:18,039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為落實兒少最佳利益原則,並確保家庭教育功能得以發揮,必須增訂或強化家長配合義務之法律效果及相關責任規範,使家長於面對子女重大違規或偏差行為時,須積極配合學校與主管機關之輔導措施,以建立更完整之保護網絡。
00:15:18,339 ≈ 00:15:26,625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此外,是否有配套措施(如親職教育、輔導資源)同步推動,以提升政策成效?
00:15:26,925 ≈ 00:15:33,782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一年相關經費大約多少,請提供編列與執行情形,俾利研析。
00:15:34,082 ≈ 00:15:36,939 委員柯志恩書面質詢 以上質詢,敬請答覆。主旨
00:15:37,239 ≈ 00:15:58,0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少子女化下的托育補助、托育品質與兒少安全保障,不能只修金額,不補制度;請衛福部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條修法及兒少領域整體興革,提出完整評估與配套。案由
00:15:58,396 ≈ 00:16:12,9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有鑑於我國少子女化持續惡化,家庭育兒成本高昂,0至3歲幼兒托育負擔尤為沉重,已直接影響年輕家庭生育意願與照顧安排。
00:16:13,268 ≈ 00:16:45,2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本席等19人爰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條修正草案,明定將公共化托育、準公共托育及私立托育之補助制度法定化,並將托育補助適用對象明確提升至未滿3歲兒童,目的在於以更穩定、可預期之法律制度,降低家庭托育負擔,回應少子女化與育兒焦慮的社會現實。
00:16:45,568 ≈ 00:17:07,8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惟托育問題不僅是補助金額問題,更涉及托育供給不足、品質監理、人力穩定、城鄉資源失衡,以及整體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制是否足以回應當前社會對兒少照顧、安全與發展的期待。
00:17:08,153 ≈ 00:17:24,1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是以,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就本提案之政策可行性、財政影響、制度配套,及該法領域更廣泛而迫切之改革事項,提出完整檢討與說明。說明
00:17:24,453 ≈ 00:17:32,7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一、本席等提案的核心,是把「降低托育負擔」從政策口號,提升為法律承諾
00:17:33,039 ≈ 00:17:46,4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本次修正草案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將目前多存在於行政措施與補助要點中的托育支持制度,正式提升到法律層級。
00:17:46,768 ≈ 00:17:48,7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其核心精神有三:
00:17:49,068 ≈ 00:18:03,9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第一,把公共化托育、準公共托育、私立托育等分類正式入法,提升制度穩定性,避免托育補助高度依賴行政裁量與年度政策調整。
00:18:04,225 ≈ 00:18:15,6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第二,將托育補助適用年齡明確延伸至未滿3歲,回應目前家庭在2歲到3歲之間面臨的照顧銜接焦慮。
00:18:15,953 ≈ 00:18:31,6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第三,以更有感的補助強度,直接降低家庭負擔,讓公共化與準公共托育朝「家長無須每月繳費」方向邁進,並提高私立托育最低補助標準。
00:18:31,968 ≈ 00:18:42,2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國家不能一方面要求年輕人多生,另一方面卻把最沉重的照顧成本留給家庭自行承擔。
00:18:42,553 ≈ 00:18:56,5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在少子女化已成國安級挑戰的今天,政府對幼兒照顧的投入,不能只是鼓勵性補貼,而應逐步朝權利化、制度化方向前進。
00:18:56,853 ≈ 00:19:05,4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二、然而,托育補助若只有「加碼」,沒有「配套」,就可能從善意政策變成失衡政策
00:19:05,725 ≈ 00:19:24,2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本席等委員的提案切中社會痛點,但若要讓提案真正發揮效果,立法院與行政部門都不能只停留在「補助金額提高」的表面層次,而必須正視至少三項制度風險。
00:19:24,596 ≈ 00:19:31,4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一)只提高補助,不擴充供給,可能加劇「抽籤地獄」與名額擠兌
00:19:31,753 ≈ 00:19:39,4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若公共化與準公共托育補助後趨近免費,勢必提高家長送托需求。
00:19:39,768 ≈ 00:19:52,6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問題是,目前各地公共托育與準公共托育供給仍高度不足,尤其都會區排隊情況明顯,偏鄉更有服務不足問題。
00:19:52,925 ≈ 00:19:56,0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公共托育設施擴充目標
00:19:56,368 ≈ 00:19:59,2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準公共合作量能盤點
00:19:59,525 ≈ 00:20:02,0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區域供需缺口評估
00:20:02,396 ≈ 00:20:04,9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公有空間活化時程
00:20:05,268 ≈ 00:20:12,1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則補助愈高,愈可能形成「搶不到名額、只有焦慮升高」的結果。
00:20:12,425 ≈ 00:20:19,8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換句話說,托育問題不是只有付不付得起,更是有沒有位子可送。
00:20:20,153 ≈ 00:20:28,4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二)只提高私立補助,不做收費監理,恐形成「補助被學費吸收」的托育通膨
00:20:28,739 ≈ 00:20:45,311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提案明定私立托育補助每月不得低於1萬5,000元,立意在於照顧抽不到公共或準公共托育的家庭,這個方向有其社會正當性;但若沒有同步建立:
00:20:45,611 ≈ 00:20:48,7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私立托育收費揭露制度
00:20:49,053 ≈ 00:20:51,911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漲價審查或上限機制
00:20:52,210 ≈ 00:20:55,6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補助與實際收費間之監理
00:20:55,939 ≈ 00:20:59,0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補助與品質評鑑的連結
00:20:59,382 ≈ 00:21:11,3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政府增加補助,業者同步調升收費,家長感受不到真正減負,反而讓公共資源成為市場價格上揚的推手。
00:21:11,682 ≈ 00:21:15,6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如何避免補助增加淪為市場吸收?
00:21:15,982 ≈ 00:21:22,5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三)只談補助,不談人力與品質,無法真正提升托育安心度
00:21:22,853 ≈ 00:21:28,2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家長最在意的不只是「貴不貴」,更在意「安不安心」。
00:21:28,582 ≈ 00:21:30,5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托育人力不足
00:21:30,882 ≈ 00:21:32,5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人員流動高
00:21:32,896 ≈ 00:21:34,8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薪資結構偏低
00:21:35,196 ≈ 00:21:37,4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師生比壓力沉重
00:21:37,782 ≈ 00:21:40,0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托育品質落差大
00:21:40,368 ≈ 00:21:42,9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托育人員薪資改善
00:21:43,239 ≈ 00:21:45,2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勞動條件提升
00:21:45,539 ≈ 00:21:47,5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評鑑退場機制
00:21:47,839 ≈ 00:21:50,6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安全監理與責任追究
00:21:50,996 ≈ 00:21:59,8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等制度配套連動,最終可能只是「把更多孩子送進一個品質未必提升的體系」。
00:22:00,153 ≈ 00:22:16,4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因此,本席認為,本席等委員的提案除減輕家長負擔外,要真正符合社會期待,必須行政立法共同努力從「補助法案」升級為「托育制度改革法案」。
00:22:16,739 ≈ 00:22:26,7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三、該法案除補助條文外,現階段更需要同步處理的問題,是托育制度的三個核心缺口
00:22:27,039 ≈ 00:22:41,3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若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條的政策領域來看,社會現在最需要的不只是補助,而是以下三個面向的同步改革:
00:22:41,625 ≈ 00:22:44,7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一)托育供給責任要法制化
00:22:45,068 ≈ 00:22:53,6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目前的托育體系過度依賴地方資源與市場供給,導致不同縣市差距極大。
00:22:53,939 ≈ 00:23:01,0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政府若真要把托育視為公共服務,就不能只發補助,而應明定:
00:23:01,382 ≈ 00:23:05,0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供給責任
00:23:05,396 ≈ 00:23:07,9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公共托育布建目標
00:23:08,268 ≈ 00:23:11,9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偏鄉與資源不足區優先原則
00:23:12,282 ≈ 00:23:17,1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托育供需缺口之定期盤點與公告義務
00:23:17,439 ≈ 00:23:22,010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沒有供給責任,補助就只是追著市場跑。
00:23:22,311 ≈ 00:23:27,4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二)準公共化制度應補上退場與黑名單機制
00:23:27,753 ≈ 00:23:36,8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近年社會對托育安全高度敏感,尤其虐童、不當對待與管理失靈事件屢受關注。
00:23:37,196 ≈ 00:23:48,6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準公共制度若只要求加入,不要求嚴格退場,就可能讓問題業者在制度內反覆進出,削弱社會信任。
00:23:48,925 ≈ 00:23:51,4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問題機構退場機制
00:23:51,796 ≈ 00:23:54,6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重大違規黑名單制度
00:23:54,953 ≈ 00:23:59,5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改名換負責人規避監理之防堵設計
00:23:59,825 ≈ 00:24:03,2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評鑑與補助連動退場規則
00:24:03,553 ≈ 00:24:09,2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三)托育補助應與托育人員待遇與品質提升掛鉤
00:24:09,568 ≈ 00:24:16,710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若只補助家長,卻沒有改善托育人員待遇,整體體系仍然不穩。
00:24:17,010 ≈ 00:24:21,010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補助與托育人員薪資調整連動
00:24:21,311 ≈ 00:24:25,311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補助與護童比例、品質評鑑連動
00:24:25,611 ≈ 00:24:30,1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托育人員培訓、留任與勞動條件保障
00:24:30,482 ≈ 00:24:37,0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因為沒有穩定專業的人力,就沒有真正可靠的托育制度。
00:24:37,353 ≈ 00:24:48,210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四、就整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領域而言,目前社會關注的議題,已遠不只托育補助
00:24:48,510 ≈ 00:25:01,9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本席必須指出,若從兒少權法整體領域觀察,當前社會高度關注且迫切需要興革的事項,至少還包括下列三大面向:
00:25:02,239 ≈ 00:25:08,5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一)虐童防護網與高風險家庭追蹤機制仍有明顯破口
00:25:08,825 ≈ 00:25:10,5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收出養監督
00:25:10,839 ≈ 00:25:12,8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居家托育訪視
00:25:13,139 ≈ 00:25:15,4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高風險家庭追蹤
00:25:15,725 ≈ 00:25:18,8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跨縣市、跨局處資訊整合
00:25:19,168 ≈ 00:25:21,1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上仍有明顯不足。
00:25:21,468 ≈ 00:25:24,8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高風險兒少專責追蹤機制
00:25:25,196 ≈ 00:25:29,4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社政、衛政、警政與教育的資訊整合
00:25:29,782 ≈ 00:25:33,4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訪視員實質權限與安全保障
00:25:33,796 ≈ 00:25:39,510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二)托育與職場的接軌,仍是少子女化政策的缺口
00:25:39,811 ≈ 00:25:48,9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給家長補助固然重要,但真正能長期減輕壓力的,是讓家長有「時間」與「支持系統」。
00:25:49,253 ≈ 00:25:50,9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彈性育兒假
00:25:51,268 ≈ 00:25:53,2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職場托育制度
00:25:53,568 ≈ 00:25:56,9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企業托兒設施與租稅誘因
00:25:57,296 ≈ 00:26:01,2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不同工時型態家庭的照顧支持
00:26:01,596 ≈ 00:26:09,311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三)兒少醫療、尤其兒科與重症照護,已成兒少福利體系的重要環節
00:26:09,611 ≈ 00:26:15,3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托育不是只有白天誰來顧,更包括生病時誰來救。
00:26:15,625 ≈ 00:26:23,6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目前兒科與兒少重症醫療量能不足,也是家庭照顧焦慮的重要來源。
00:26:23,925 ≈ 00:26:26,4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兒童重症照護資源
00:26:26,796 ≈ 00:26:29,0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偏鄉兒科可近性
00:26:29,382 ≈ 00:26:32,5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幼兒專責醫療支持制度
00:26:32,825 ≈ 00:26:38,8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行政部門不能只讓法案停在「加碼補助」的口號層次
00:26:39,125 ≈ 00:26:45,1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幼兒托育成本太高,政府支持還不夠穩定、不夠有感。
00:26:45,425 ≈ 00:26:52,8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本席也要明確指出,若行政部門只願意討論「錢夠不夠」,卻不處理:
00:26:53,153 ≈ 00:26:54,5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托育供給
00:26:54,882 ≈ 00:26:56,311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價格監理
00:26:56,611 ≈ 00:26:58,0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品質保障
00:26:58,339 ≈ 00:26:59,7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人力穩定
00:27:00,068 ≈ 00:27:01,4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退場機制
00:27:01,796 ≈ 00:27:08,9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那麼本法的修正就會停留在表面,無法真正改變家庭的處境。
00:27:09,239 ≈ 00:27:20,6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因此,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不要把這案只當成一個「補助加碼案」,而應藉此機會,正面回答以下問題:
00:27:20,968 ≈ 00:27:25,8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1.如何避免補助提高卻造成名額更緊張?
00:27:26,125 ≈ 00:27:30,9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2.如何避免私立托育吸收補助、變相漲價?
00:27:31,282 ≈ 00:27:36,1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3.如何讓補助真正與品質、人力、監理連動?
00:27:36,439 ≈ 00:27:42,1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4.如何把0至3歲托育改革,接成0至6歲完整照顧路徑?
00:27:42,453 ≈ 00:27:48,7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5.如何把本案由單點補助,升級為整體托育制度改革?
00:27:49,039 ≈ 00:27:59,0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為利本院審查,請衛生福利部就下列事項儘速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詳實說明:
00:27:59,339 ≈ 00:28:05,3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一、提案若通過,中央與地方每年新增財政負擔為何?
00:28:05,639 ≈ 00:28:09,0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其財源規劃與分擔機制為何?
00:28:09,368 ≈ 00:28:18,510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二、若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補助後趨近「家長免月繳」,全國托育需求將增加多少?
00:28:18,811 ≈ 00:28:21,0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現有供給能否承接?
00:28:21,396 ≈ 00:28:23,9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各縣市供需缺口為何?
00:28:24,268 ≈ 00:28:37,1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三、針對私立托育補助提高至每月1萬5,000元以上,政府有何機制防止私托機構藉機調高收費,致補助效益被吸收?
00:28:37,425 ≈ 00:28:48,2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四、政府是否研議將托育補助與托育人員薪資提升、勞動條件改善、護童比例及品質評鑑連動?
00:28:48,582 ≈ 00:28:50,296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若否,理由為何?
00:28:50,596 ≈ 00:29:03,1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五、政府是否研議將準公共托育退場機制、黑名單制度及重大違規不得再加入準公共體系等事項明確入法?
00:29:03,468 ≈ 00:29:10,039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六、政府如何補強偏鄉與資源不足地區之公共托育供給?
00:29:10,339 ≈ 00:29:15,4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是否有公有閒置空間活化與布建時程規劃?
00:29:15,782 ≈ 00:29:29,210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七、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體領域而言,衛福部認為目前最迫切需要修正之兒少福利與保護事項為何?
00:29:29,510 ≈ 00:29:33,2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是否已提出整體修法藍圖?結語
00:29:33,525 ≈ 00:29:41,5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兒少福利法制的核心,不只是把錢發下去,而是要讓家庭真正感受到:
00:29:41,825 ≈ 00:29:47,825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孩子有人照顧、照顧有品質、制度可預期、國家有責任。
00:29:48,125 ≈ 00:29:55,268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少子女化不能只靠口號逆轉,托育制度也不能只靠補助撐住。
00:29:55,568 ≈ 00:30:07,853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如果國家真心希望年輕人願意生、敢於養,就必須讓托育從「家庭自己想辦法」,走向「公共制度真正接住家庭」。
00:30:08,153 ≈ 00:30:17,582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這不只是本席提案要追求的方向,也是今天社會對政府最基本、也最迫切的期待。
00:30:17,882 ≈ 00:30:20,168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00:30:20,468 ≈ 00:30:29,039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
00:30:29,339 ≈ 00:30:32,768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 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00:30:33,068 ≈ 00:30:47,068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 三、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2案尚未審查完峻,另擇期繼續審查。
00:30:47,368 ≈ 00:30:53,368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明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
00:30:53,668 ≈ 00:30:54,811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 休息(13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