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5490

Field Value
IVOD_ID 165490
IVOD_URL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490
日期 2025-11-17
會議資料.會議代碼 委員會-11-4-26-11
會議資料.會議代碼:str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會議資料.屆 11
會議資料.會期 4
會議資料.會次 11
會議資料.種類 委員會
會議資料.委員會代碼[0] 26
會議資料.委員會代碼:str[0]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會議資料.標題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影片種類 Clip
開始時間 2025-11-17T09:13:11+08:00
結束時間 2025-11-17T09:15:44+08:00
影片長度 00:02:33
支援功能[0] ai-tran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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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名稱 林倩綺
委員發言時間 09:13:11 - 09:15:44
會議時間 2025-11-17T09:00:00+08:0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6人、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蘇清泉等17人、委員呂玉玲等16人及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許宇甄等19人、委員林國成等32人、委員王育敏等20人、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8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徐欣瑩等22人、委員翁曉玲等19人、委員楊曜等25人及委員王鴻薇等22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李昆澤等25人及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葉元之等21人、委員何欣純等17人及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林倩綺等32人及委員傅崐萁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涂權吉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許宇甄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蘇清泉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楊瓊瓔等2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綜合詢答,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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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0].text 謝謝主席感謝主席還有這個府院同仁今天我們在這邊有機會來討論也希望能夠大家的條文都有機會有一個很好的這個結果所以今天本席針對勞工保險條例第59條第二項做出了一個修正的草案那在這邊的說明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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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1].text 我國在許多的縣市目前已經邁入了超高齡社會全國65歲以上的人口比例已經接近20%但是現行的制度仍規定勞工年滿60歲後繼續工作保險的年資僅能在計算5年也就是說65歲以後工作年資完全不列入勞保老年給付的一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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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2].text 那這個設計呢不符合現在的一個勞動現狀許多健康且有意願的長者仍然希望能夠繼續貢獻在職場那麼也透過這樣子來支撐家庭的經濟但現行的制度使他們多勞而沒有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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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3].text 不但無法增加退休的保障反而削弱他再就業的這個誘因那本次修法的建議60歲以上繼續工作的勞工每年可以累計一個月的老年給付不要受上限五年的一個限制這樣子調整可以有三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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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4].text 第一個是鼓勵高齡者持續參與勞動緩解勞動力的短缺那第二個部分呢是讓65歲以上還在工作的職業勞工享有合理的保障第三是維持制度的財政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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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5].text 因為現在一次領取勞保給付者是8%且比例逐年下降那麼對財政的影響極為有限那麼立法院在去年我們已經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開放勞僱雙方來協商延後退休那本次修法正是與該政策來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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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whisperx[6].text 讓勞保制度與高齡就業的政策同步來更新那這項修法是為了恢復公平而不是鼓勵延退喔而是保障繼續付出而且有能力付出的人那也在這邊懇請大家來支持本案讓長者多一份保障讓社會多一份力量以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