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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9時49分)謝謝主席。請林國顯政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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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政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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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陳署長,你是不舒服嗎?黃副署長起來,但是署長你要聽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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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署長之前有跟本席報告他得流感,所以這幾天比較不舒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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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沒關係啦,但是因為決策還是你要負責,還是要聽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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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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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次長,你們的報告我都看了,每一年的報告都差不多,跟你們講這些政策也沒有用。每一屆立法院都一直在談,近來觀光人數從1,200萬到1,000萬,又下降到900萬,一直降、一直降,這裡面凸顯一個問題,也就是出國的人數。上次我已經講過,為什麼他不回來?為什麼他不想來?問題就是因為沒有能吸引他再回來的感覺。為什麼國人都要出國?你們還敢講什麼希望工程、觀光立國,說實在的,這不要再講了。什麼觀光立國?根本都沒有基礎,也沒有創新,怎麼能觀光立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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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署長才剛上任幾個月,說實在的,苛責你們也沒有什麼意義,但是最起碼的話,民意代表就是要提醒你們如何改進、精進觀光,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特別強調,不論任何事情,小問題解決,大問題就沒有,可是問題是現在小問題都沒有辦法解決,當然會有大問題嘛。像剛才洪孟楷召委所講的,這是1比1或者5比1,如果觀光業的移工是1比1,我坦白跟你講,勞工絕對是抗議你們的,因為營造業對國家建設多麼重要都沒有1比1,所以陳署長還有黃副署長要特別注意,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適度試辦讓他們可以引進,但是是在保障勞工的情況之下要適度的調整,這個是合情合理。如果是1比1,我認為比例太高,這個我要特別提供給各位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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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要談的是旅館業的管理辦法,也就是一定要去管理,不要以為這是小事就很簡單。事過境遷不管如同縱容,你知不知道消保處稽核21家旅館業,只有11家在反針孔管理的部分合格,其他都不合格,也就是你們檢查21家,有一半都是不合格。請問一下,這個部分你們怎麼管理?黃副署長,你們做什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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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署長勢芳:這部分有跟縣市政府合作,後續我們會針對稽核的部分加強,因為有些事實上是合作,或許他們在稽核的部分做得不好,有發現這個問題,我想我們的頻率後續可以來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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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黃副署長,還有林次長,我要坦白跟你講,你們不是每一年都有旅館業的考評嗎?你們都不把這一項放進去,他怎麼會認真做?這個很簡單,你們的考評制度裡面就有瑕疵,你要他們做的就把它放在這裡,讓他在這裡不能得到5分或不能得到3分,最起碼就是可以扣分,因為旅館業不管怎麼樣在國際上還是希望得到你們的認證,所以這個部分次長的看法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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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非常認同。基本上,反針孔管理應該是每個大小旅館都要做的事情,所以交通部應該會要求各個旅館都要執行反針孔管理,由觀光署跟縣市政府進行稽查、稽核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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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因為這是隱私權,並不是有什麼其他的想法,最起碼是人家的隱私權,尤其單身女性到旅館或民宿住宿的時候,說實在的,他的隱私非常重要,既然行政單位可以做得到,為什麼不做呢?我也同意次長說的,慢慢把它改進、納入正軌,再督導會比較好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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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人數的問題,剛剛洪召委已經講得很清楚,也就是大家喜歡出國,但入境的很少。我的數據是你們給我的,到9月底出境是一千多萬人,可是入境只有四百多萬人,為什麼懸殊會這麼大?當然不要講國際的匯率問題等等,這些都是在騙自己,我們就是要檢討,因為我們就是沒有辦法讓所有人……又牽涉到整個政策,你也沒有要開放讓對岸來觀光,由於種種因素,當然做起來就會很困難。我也希望你們要注意到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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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我發現到房價的問題,最近演唱會經濟發威,不管是臺北也好、高雄也好,大家都在拚產業,我們當然要肯定。兩邊的政府,不管是臺北市政府或者高雄市政府,這是一件好事,也可以促進觀光,基本上我們是全力支持,但是不要忘了,這裡有一個問題。你看看房價哄抬到10倍,把所有旅客當成盤子。你看有幾家只要有演唱會就漲10倍的旅宿費,也有9.8倍的。說實在的,像這種東西不就是在坑這些消費者嗎?人家去消費、看演唱會,我跟你講,這些只有臺北市,我想高雄也有,但我的數據是臺北市。黃副署長、陳署長,你們看一下這個怎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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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署長勢芳:如果房價超過核定房價,被我們稽核出來的部分有相關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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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原來是1,240塊,假日稍微調升一下是3,695塊,很奇怪!有演唱會就變成1萬3,838塊,請問一下,有沒有超過你們限定的價錢?1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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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署長勢芳:各旅館的核定房價並沒有一致,如果有查到超過核定房價……因為平日的房價可能是有打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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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沒有!黃副署長、陳署長,有立法委員質疑這些事情,你們就要有所作為,一定要下公文,拜託地方政府轉達。這個叫做不誠信的欺騙老百姓、欺騙消費者,這是違反公平交易法。有演唱會,他就這樣,這對消費者沒有保障。你想一想,竟然連這麼小的問題,你們都管理不好,請問一下,我們如何推動觀光立國?我要拜託觀光署,雖然是自由市場,但是千萬要保障消費者。因為這些演唱會,結果訂不到房間,沒有關係,但是稍微調價應該落在合理範圍,不能把人家當成凱子,這對人民、消費者是沒有保障的,所以我要拜託署長及副署長特別注意這些。觀光要做,價錢要合情合理,在臺灣住宿要一萬三千八百多塊,你知道我到日本,日本是最貴的,我到國外、到韓國,你知道我要住多少天嗎?你們去看看人家國際,韓國旅宿業最高的等級不會超過3,000塊,我們是一萬多塊,當然大家都往國外跑,我就出一張機票,我吃也便宜、住也便宜,反觀我們在臺灣國內旅遊……所以國內旅遊為什麼打不出來?問題在這裡,所以我要拜託署長還有次長特別要去監督一下,不要把消費者當成凱子,這是非常重要的,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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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是,報告委員,非常謝謝您的提醒。這個案例跟相關事由,我們會要求各縣市政府要去查核;第二個,如果違規,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處1萬以上5萬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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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該罰的還是要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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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國顯:我們也要呼籲各縣市政府不要放任這種……避免殺雞取卵,避免這些旅館業者造成旅客負面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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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好,謝謝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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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接下來再請蔡其昌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