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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芳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黃委員秀芳:(11時19分)謝謝主席,首先請石部長。
1 主席:請部長。
2 石部長崇良:委員好。
3 黃委員秀芳:部長,我相信你如果曾經出國,回國的時候要進到國內會有檢疫的卡……
4 石部長崇良:對,紅卡、綠卡。
5 黃委員秀芳:對,紅卡跟綠卡。我今天早上也聽到部長有特別提到未來進到國內之後,全部一律都要檢查,是不是這樣子?
6 石部長崇良:剛剛我一直在確認這件事情,比較詳細的細節是不是可以請農業部防檢署說明?
7 黃委員秀芳:好。
8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其實早在108年院長去視察的時候,為什麼會增加這個手檢區?是因為當時我們的裁罰,只要是高強度的裁罰,一個案子就是罰100萬,當然也達到阻嚇的作用,但是很多民眾就認為這個額度太高,是不是我們應該在之前有重新讓遊客檢視的機會,這個時候我們要提醒他們是不是有忘了、忽略了,而帶了一些含有肉製品的東西,所以在這樣的機制之下,就指示我們在整個正式的通關檢查前設立了一個手檢區,協助遊客進來再次檢查自己的手提包包是不是含有肉製品或植物的產品。假設確實帶有這樣的產品,就可以在這裡先丟棄,到了海關通關的時候就不會有問題;但假設拒絕通過手檢區,到了海關這個地方,同樣要經過海關的檢測,假設在這裡被檢測出帶有高風險的東西,如果跟動植物有關,送給我們,動物的開罰一次就是20萬以上。
9 黃委員秀芳:我想請教,一開始108年的時候應該算是比較嚴格。
10 杜署長麗華:是。
11 黃委員秀芳:後面可能疫情比較緩和之後,整個狀況在海關那邊其實就沒有那麼嚴格,我相信署長本身應該也知道。我想請教的是,未來進到海關、進入國門之後,你們現在是一律都要檢查,或者還是會分紅線跟綠線,你們還是會這樣分嗎?如果民眾還是有帶,然後他拿的是綠色的卡片並直接走綠線的話,你們也是……
12 杜署長麗華:從這次事件來看,我們在檢討後有兩個措施,回去後會儘速來做研擬,第一個,針對手檢區行政指導的部分,是可以加、減他的法源依據跟裁罰的基準,包括假設拒絕的話,我們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措施,來對這些不配合的旅客加強做一些處罰的行為……
13 黃委員秀芳:所以他不配合,你們也沒有罰則?
14 杜署長麗華:目前是行政指導,因為當時的定位就是協助遊客在通關之前做再一次的檢視。
15 第二件事情,我們現在是有採取分流,若是39個高風險國家,那是一定要通過手檢區,非疫區的才不需要,我覺得為了要提高我們整個防疫的強度,或許我們會要求來自任何的國家都要通過檢查,這個部分我們會馬上來做研議。
16 黃委員秀芳:我們一直在說要阻絕於境外,所以我覺得這部分應該還要再加強。
17 杜署長麗華:是。
18 黃委員秀芳:另外我想請教的是,在防檢站裡面大部分都是你們自己的同仁或者是委外的?
19 杜署長麗華:是委託一個保全……
20 黃委員秀芳:委託保全公司來執行……
21 杜署長麗華:委託保全公司來執行、協助這個業務。
22 黃委員秀芳:你們防疫署這邊的人員有多少?
23 杜署長麗華:我們桃園分署要派員來督導做這件事情。
24 黃委員秀芳:就是他在旁邊督導,然後讓保全人員去做這件事?
25 杜署長麗華:是,進行這些行為。
26 黃委員秀芳:我想請教的是,保全人員他有這樣的一個概念嗎?
27 杜署長麗華:有,我們一定要加強訓練。我們有不定期在做訓練,因為這些人員可能不是很了解,第一個,態度是最重要的;第二個,要怎麼樣來檢視這些行李,包括X光的判別,還有開箱以後,怎麼樣來處理等等。
28 黃委員秀芳:所以這樣的業務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29 杜署長麗華:108年。
30 黃委員秀芳:108年以後就交由保全去做這樣一個工作?
31 杜署長麗華:對。
32 黃委員秀芳:108年以前就是你們自己的人員來做防檢?
33 杜署長麗華:之前並沒有設置這樣的機制。
34 黃委員秀芳:108年以後才設置這樣一個機制?
35 杜署長麗華:是的。
36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覺得這部分應該還要再去加強,因為我們一直希望阻絕於境外,當然我們也希望國人不要把一些肉製品或者是動植物相關的東西帶進國內,雖然還是會有人這樣做,也許是不小心,也許是刻意、故意,對此,我覺得這方面就是我們政府的責任,所以要怎麼樣讓這個東西不要再帶進來,這方面你們應該還要再去加強。
37 杜署長麗華:我跟委員再報告,也不乏有這樣的案例,就是從港澳進來,就我的了解,有的會拒絕、不經過檢查,結果到了海關區的時候,因為我們有檢疫犬在紅綠區,被檢疫犬嗅聞到了,後來從包包裡拿出來的是他在機上沒有吃完的三明治,肉檢被查獲就是開罰20萬,而他當下的作為就是不繳罰鍰,不繳就是拒絕入境,接著就被遣送回去了,所以都有這樣的案例發生。
38 黃委員秀芳:好,我覺得這方面應該還要再加強。
39 杜署長麗華:是。
40 黃委員秀芳:我再問一下部長跟食藥署署長。今天很多委員都在關心,就是進到臺灣來的這些郵包,我不知道你們到底要怎麼去檢查,但裡面可能有肉製品,可能有一些食物之類的,林林總總非常的多,我相信你們應該也沒有那個人力去檢查這麼多的包裹,所以未來你們要怎麼處理這樣的事情?
41 石部長崇良:雖然現在有一定的規定,就是6公斤以下、1,000美金以下是免驗的,但他還是要上去登錄他的這個東西是什麼,所以我們會再研究,就是有一些頻繁的狀況,用一些其他的勾稽方式,比如說他是不斷的、頻繁的在輸入自用,因為這個原則只適用於自用,如果不是自用的,不管多少公斤,都是要查驗的,所以就是針對很頻繁的輸入這些東西來自用的部分加強追查。
42 黃委員秀芳:就是因為這樣一個事件,我覺得你們這一個部分應該還要再加強。
43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補充一下,不管是多少的量,他輸入的一定要是合法的、可以輸入之品項且登錄在關務署下,食藥署才會給予免查驗登記,這樣子兩邊配起來之後才會免驗,所以剛才講的,非洲豬瘟疫區跟豬肉相關的都是不准進來的,所以不會是被同意而得到所謂的免驗項次跟輸入項次,以上說明。
44 黃委員秀芳:好。我們覺得小包裹這部分確實是目前一般民眾購買時常用的一個媒介、平臺,且網購平臺真的是非常非常多,每一天收到的這種小包裹真的是非常的多,我希望我們在查驗這方面應該還要再加強,不然有時候就是透過這樣一個小包裹就進來臺灣了。
45 另外請教農業部,未來除了邊境的肉品確實可以攔查,即可能在邊境就可以直接查驗,但如果是人員進到疫區,也許他有到過畜牧場,在回來之後他如果沒有通報,是不是有可能透過他的衣服、鞋子就把這個病毒直接帶進來?類似這樣的情況,你們未來要怎麼處理?
46 杜署長麗華:現在所有牧場的管理者、經營者全部都錄案在海關裡面,所以這些在通關的時候,全部都要經過一些相關的處理措施才可以入關。
47 黃委員秀芳:所以是針對所有的牧場?
48 杜署長麗華:對,牧場的經營者。
49 黃委員秀芳:因為這次非洲豬瘟的臺中案場在前幾天還查得到這個場主的雨鞋和他們的一些器具有這樣的病毒,表示這個病毒可以存在而且存在很久,據了解,它可以存活到1,000天,確實這個時間真的非常長。所以不論是肉品,或者是他的衣服、雨鞋,或者是一些器具,我覺得要落實清消這樣一個動作,要不然可能真的會透過其他的媒介又傳出去了。
50 杜署長麗華:是。
51 黃委員秀芳:你們針對這一部分要如何處理?
52 杜署長麗華:我們現在列管的有390戶的經營者,他所有的出入境,尤其是入境的時候,所有相關的防疫配合措施一定要做到位。
53 黃委員秀芳:另外我要提醒的是,一旦發生這樣一個案例的時候,其實我覺得進出的人員應該也要管制,像這一次這個案場可能有很多媒體或很多人就這樣進出,當時也沒有管制啊!你們當時應該也都沒有管制吧?
54 杜署長麗華:其實我們第一時間就已經跟臺中市政府說,這個案場一定要管制,包括進出的人跟這個案場主也不能隨便亂跑,比方說跑到別的地方去聊天等等,所以這些都有要求他們要做;對於案主的部分,我們是有法規可以罰。
55 黃委員秀芳:有確定落實嗎?我覺得應該也沒落實!
56 杜署長麗華:所以前天警政署也跟地方配合去拉了封鎖線,針對整個案場……
57 黃委員秀芳:那個已經又過了幾天了。
58 杜署長麗華:對!所以這個也是我們一直要求臺中市政府應該要把案場這個地方先做一些阻絕,讓外人不要進去。
59 黃委員秀芳:我覺得防檢署這邊,未來如果有類似這樣的狀況,因為後來有人說彰化芬園可能也有一場有類似的情況,後來驗出是陰性,對不對?
60 杜署長麗華:對,都陰性。
61 黃委員秀芳:那時候新聞這樣報出來的時候,隔天就很多媒體在播送,所以未來如果有類似的狀況,我覺得防檢署應該要嚴格管控,所有不相干的人確實就是不能進到案場裡面。
62 杜署長麗華:我再跟委員報告,我們中央應變中心其實大概每三個月就召開一次,在這次事件的時候,地方災變中心也開設了,事實上地方災變中心就有這個權限去做處理,所以我們一再提醒臺中市政府要有作為。
63 黃委員秀芳:好,我是覺得要落實,好不好?謝謝。
64 杜署長麗華:是!
65 主席:謝謝黃委員,謝謝署長,請回。
66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67 請林月琴委員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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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6-7
speakers ["劉建國","盧縣一","陳昭姿","陳菁徽","邱鎮軍","王育敏","廖偉翔","林淑芬","黃秀芳","林月琴","王正旭","楊曜","葉元之","陳瑩","蘇清泉","范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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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30"]
gazette_id 1149002
agenda_lcidc_ids ["11490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農業部、財政部、交通部、經濟部、數位發展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就「如何精進海外小型包裹夾帶肉品之查緝與防堵,持續強化阻絕疫情於國門,同時優化國內後 續對於非洲豬瘟防疫」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 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 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 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 委員李昆澤等27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委員黃秀芳等21 人擬具 「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 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 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委員劉建國等17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四)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 沈發惠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職 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 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 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王正旭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委員吳沛憶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莊瑞雄 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 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委員林淑芬等21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徐富癸 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蔡易餘等17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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