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4831

劉建國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劉委員建國:(12時42分)謝謝主席,先請彭部長。
1 主席:請彭部長。
2 彭部長啓明:劉委員好。
3 劉委員建國:部長好。部長辛苦了,從一早備詢到現在,但我想還是有很多盲點,我聽起來的感覺是這樣。我簡單講,27日的時候,這個被發現有非洲豬瘟的養豬場,再驗出兩處環境病毒顯示陽性,臺中市政府又匆匆忙忙去加強消毒,這種事一再發生,實在讓人感到非常憤怒。我覺得這部分要澈底要求,甚至是強力介入,因為清消不是兒戲嘛!中央應該要強力接管。
4 昨天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的潘理事長帶了協會幹部,代表各縣市的豬農來拜訪,不管是民進黨團還是國民黨團的立院相關同仁,又特別指出,這是他們公開講的喔!在案場中,像水桶、雨鞋等器具、物品都還留在現場,沒有立即焚化、清除。這是不是真的?部長有掌握嗎?
5 彭部長啓明:這個要請農業部防檢署說明。
6 劉委員建國:請陳部長。這件事屬實嗎?應該屬實吧?
7 陳部長駿季:對,這是事實。我們認為第一階段疫場消毒是最重要的,但是他們並沒有落實消毒這個部分,因為照現在的規定,這些東西都要銷毀,所以我們也要求市政府要儘速再次消毒、再次檢查。
8 劉委員建國:這件事是20日發生的,對不對?昨天潘理事長到國會殿堂拜會相關黨團,就是為了因應整個養豬產業受到的後續衝擊,他們還發覺這個問題並公開訴諸媒體。我記得臺中養的豬隻數量好像是八萬多頭,對不對?他們占的全國比例是非常少的,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件事情,那邊有一所大學,國立中興大學也有畜牧系,怎麼會讓這種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部長要不要請中興大學畜牧系過去協助他們?不然大家會疲於奔命做相關因應。
9 陳部長駿季:臺中市政府這次疫調有一些疑慮,我們也特別請專家會議小組的老師或成員協助他們進行必要的疫調,這個部分我們都做了。我們為了搶時間,可能要有另外一個作為,要把必須釐清的部分趕快釐清,這個部分我們會處理。
10 劉委員建國:儘速做疫調是基本的。剛剛的防疫記者會,中央的後勤組還在教臺中市政府如何做快速清消,你們有掌握嗎?就是教他們如何先移除雜物,然後由上而下的清消。
11 陳部長駿季:你剛才一開始出示的照片,就是我們認為他們已經完成完整的清消,接著做第二輪的環境檢測,結果一開門就發現裡面亂七八糟,沒有做好完整的清消,所以才會再去教他們怎麼樣做清消。
12 劉委員建國:對啦!部長,所以你自己答復時就講的很清楚嘛!第一次的清消已經完成了,代表第一次的清消雖然完成,但是不完整嘛!應該是這麼說。
13 陳部長駿季:對,是。
14 劉委員建國:對啊!所以昨天27日,才有勞潘連周理事長來國會殿堂,還特別提到這個事情嘛!
15 陳部長駿季:是。
16 劉委員建國:不應該是這個樣子啊!顯然轄區內養了八萬多頭豬隻的臺中市政府,在管理整個畜牧場時有很嚴重的問題存在嘛!遇到這種事情該做的緊急因應,連清消到現在都沒有辦法做的非常澈底嘛!這時候中央不強力介入,還要待何時?還要用什麼方式去處理?
17 陳部長駿季:我們今天就會有一些作為,會更快速的處理,因為我們在跟時間賽跑,所以今天應該就會有所作為,也要更積極去了解。
18 劉委員建國:我們就是在跟時間賽跑,本來應該完整的清消,但是卻清消不完全,不應該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啊!
19 陳部長駿季:絕對不容許啦!
20 劉委員建國:對啊!但是就是發生了,所以中央必須強力介入,講白一點就是接管嘛!
21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今天會比較強力去處理疫調的相關工作,包括和這個案場所有的關聯和調查,我們今天就會處理。
22 劉委員建國:好。部長先請回,好不好?我先針對環境部討論。剛剛是針對清消,因為彭部長剛才有答復幾個問題,24日的時候,臺中市政府有提出挖坑掩埋堆肥的方法,對不對?
23 彭部長啓明:是。
24 劉委員建國:在南屯的文山掩埋場,后里、沙鹿、霧峰等地設置廚餘緊急堆肥地點,我們當然是從媒體報導看到照片、影片,臺中市政府就是挖一個洞,然後把廚餘往裡面倒,這個叫做堆肥?
25 彭部長啓明:這是不可以的。
26 劉委員建國:對嘛!
27 彭部長啓明:所以我們禮拜天的時候就有特別提醒他們,我們副署長也有到現場去看。
28 劉委員建國:中央怎麼容許讓這種事情一再發生?堆肥有相關的基本規範,對不對?
29 彭部長啓明:是。
30 劉委員建國:堆肥場的基礎結構必須是防腐、抗蝕材料的表面,地表要有防護以及污染防治設備,另外堆肥的中心溫度必須在45度到70度之間,還要控制在50度以上至少7天,以有效殺死蟲卵、病菌,達到殺菌的效果。沒有錯吧?這邊都有寫嘛!
31 彭部長啓明:是,沒錯,對。
32 劉委員建國:但他們都沒有這樣做嘛!
33 彭部長啓明:沒錯。
34 劉委員建國:副署長下去看了之後,結果怎麼樣?結果就是同意讓他們就地掩埋?
35 彭部長啓明:因為他們說那是堆肥場啦!他們是做堆肥。可是他們在掩埋場裡面做堆肥,不符合委員提到的這個標準,所以我們要求他們改善。
36 劉委員建國:就是胡搞瞎搞嘛!對不對?如果依照環境部的標準,是要以10公尺乘以10公尺的掩埋坑進行掩埋,且廚餘每日倒入深度0.5公尺就必須覆土,臺中市的坑有10公尺乘以10公尺嗎?
37 彭部長啓明:很大,有好幾十米。
38 劉委員建國:有幾十米!這樣就是不符合標準啊!在不符合標準的狀況下,副署長下去看了之後是做什麼樣的督導?要求他們怎麼做立即改善?照規定是10公尺乘以10公尺,現在部長在委員會公開講是好幾十米,這麼大的場域並不符合你們的規範,你們應該怎麼處理?
39 林副署長左祥:那天我有下去看,主要是因為他們說是堆肥,但是因為不符合我們堆肥場的規範,所以他們同意改為掩埋。如果是掩埋,昨天我們也有同仁下去查核,他們也是不符合掩埋的規範,所以我們也請他們要做改善。
40 劉委員建國:所以如果環境部不直接進駐,直接強力督促、督導,這件事情會從堆肥變掩埋,掩埋又變成焚化,是一日三變?還是幾天變一次?環境部扮演的角色又是什麼?我覺得很納悶,這樣就是有問題啊!
41 彭部長啓明:我們是督導的機關,他……
42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你們是督導機關,但這樣就是有督不導啊!
43 彭部長啓明:有,我們希望他們改善。
44 劉委員建國:有督?也導了嗎?
45 彭部長啓明:我們希望他們改善。甚至如果你們這個部分沒有辦法做好,是不是需要我們幫忙?這一點我們也有主動向他們表達。
46 劉委員建國:廚餘含水量高,這點我們都很清楚嘛!如果用焚化的方式,可能對焚化爐造成傷害,甚至是焚化不完全,溫度可能會下降到百度以上,這些都不一定啦!我不清楚為什麼環境部可以容許臺中市政府做這樣的廚餘處置方式,一下子堆肥,一下子掩埋,一下子要送到焚化爐焚化?
47 林副署長左祥:送到掩埋場或是焚化場都是一個緊急措施啦!因為現在臺中市的推肥場量能也不夠,所以才用這樣的緊急方式處置,這是短期的,長期應該就是朝比較正常的管道處理。
48 劉委員建國:我當然知道是短期啊!就是緊急應變嘛!對不對?就是短期再加上緊急應變,但是他們的短期緊急應變,這7天是花樣百出,搞的非常複雜。所以剛剛有幾個委員提問,包含執政黨的委員,都對環境部有不一樣的要求和看法嘛!所以我才在想,你們還要讓他們繼續這樣下去嗎?連清消、廚餘的緊急應變處置方式,都可以在7天內有這麼多變化。部長,我覺得你可能要承擔起更大的責任,不然這個事情……
49 彭部長啓明:也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的確是在思考這個問題,他們的方法或量能是不是有一些狀況。但是也要向委員報告,因為包含掩埋措施或是各種機具,都是地方政府的職責,我今天早上也特別請署長到臺中,希望可以和他們協商一下,到底他們需要什麼樣的幫忙?我們要如何幫忙他們解決這次的問題?我們會主動去問,希望可以改善。
50 劉委員建國:麻煩啦!好不好?
51 彭部長啓明:會的。
52 劉委員建國:應該是由副署長直接進駐這個地方,不用回來備詢,我講真的!不然明天可能又有什麼事情發生,你還是要再下去。
53 彭部長啓明:是。因為像我們在花蓮也有這樣的經驗,基本上都是第一線在處理,可是臺中不一樣,他們的掩埋場及各種設施都是環保局直接處理,我們到底可以協助、幫忙多少?在法規上面,我們還要再確認一下,但我們的確有在思考這個事情,就是如何幫臺中市民的忙。
54 劉委員建國:對不起,部長,可能要請你修正你的說法,這不叫幫忙,因為這種事情如果再讓它擴大傷害,我想只要是政府單位,沒有人可以推卸這樣的責任,對不對?
55 彭部長啓明:是。
56 劉委員建國:所以我希望該主動、該積極介入的,中央應該承擔起更大的責任,要去面對這個事情,好不好?
57 彭部長啓明:是,好。
58 劉委員建國:再來,2018年全球爆發非洲豬瘟,臺灣有些地方是禁廚餘養豬啦!但是禁廚餘養豬,必須在一定程度的配套和條件之下才有辦法做。我們要講永續,我們要講循環,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有一定的條件和建置嘛!你看日本,剛剛很多委員都講到日本,看看日本歷年食品業廢棄物的再利用情形,他們還訂了一套法律叫食品回收法,這個事情怎麼會只有農業部去取經而已,環境部為什麼不用去?
59 日本食品回收法是農林水產省與環境省跨部會共同主責,他們建立一個非常嚴謹的制度落實食品回收,並且製成安全優質的畜牧飼料。所以我覺得環境部是不是應該和農業部一起取經、研究,透過法律制定相關制度?部長,可不可以?
60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可以。疫情開始的第一天,清晨時陳部長就打電話給我,我和他每天都打十幾通電話,我和他們的聯繫非常暢通,也會協助處理,我相信環境部和農業部會鼎力合作解決這個問題。
61 劉委員建國:如果你們一天打十幾通電話,事情都不用做了,這樣也很辛苦。
62 彭部長啓明:有很多事情啦!很可憐啦!
63 劉委員建國:因為部長也要接很多委員的電話,如果你們兩個又要打十幾通電話,這樣代表很多制度、很多工作都處理的不是很順利喔!不然怎麼需要打那麼多通電話?
64 彭部長啓明:沒有!因為未來的挑戰很大啦!所以我們……
65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你們已經很忙了,但是如果你們每天還要打十多通電話,代表溝通也不是很順暢,彼此對事情的認知,可能落差也滿大的,才會一天打十多通電話。
66 彭部長啓明:不是的!這代表我們聯繫的很密切啦!
67 劉委員建國:就是密切過度了,有些事情可能就很難推動。
68 彭部長啓明:沒有啦!
69 劉委員建國:所以這個部分一個星期內能不能給我們一份報告?當然,剛剛陳部長有講到,希望等禁運禁宰15天過後,整個疫情解除之後再來處理,但我還是希望可以加快啦!好不好?
70 彭部長啓明:好。
71 劉委員建國:兩個禮拜,可以吧?
72 彭部長啓明:委員,因為兩個禮拜還在……
73 劉委員建國:三個禮拜?
74 彭部長啓明:一個月,好不好?
75 劉委員建國:你們不是聯繫的很密切?這樣有差別嗎?一個月好啦!
76 彭部長啓明:因為我們很多同事現在也很忙,一個月,好不好?
77 劉委員建國:是啦!不是只有你們很忙,大家都很忙。部長請回,一個月。
78 彭部長啓明:謝謝。
79 劉委員建國:再請陳部長,好嗎?不好意思。陳部長知道全國屠宰場現在共計幾場嗎?
80 陳部長駿季:55場,沒有記錯的話。
81 劉委員建國:包含養雞、養鴨、養鵝。
82 陳部長駿季:沒有,這是豬隻的部分。
83 劉委員建國:全部啦!
84 陳部長駿季:177場。
85 劉委員建國:177場嘛!對不對?114年度的時候,我們進用獸醫17人、助理14人,合計31人。但是114年離職的獸醫有11人、助理26人,合計37人,我掌握的這個數字正不正確?怎麼會這樣?
86 陳部長駿季:我們同仁說這個數字是正確的。
87 劉委員建國:對。怎麼會不到一年就離職11個獸醫、助理26人,合計37人。
88 陳部長駿季:這也是我們一直在為獸醫師爭取的原因,因為現在獸醫師可以去當寵物醫院的醫師,薪水相對比較高,而面對經濟動物的這些獸醫師,相對的工作比較辛苦,所以我們也一直在積極爭取他們的不開業獎金。但是顯然的,高考端是有增加啦!但是現職端的部分還是有比較高的離職率。
89 劉委員建國:這好像是逃難潮,你有這樣的感覺嗎?這很恐怖。114年度進用的人數是這樣,離開的比進用的多六人,林林總總加起來,離職的多了六人,這樣對我們的防疫及預防面可能都會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對不對?
90 陳部長駿季:是。
91 劉委員建國:所以部長是不是也在短時間內提出報告?一樣是一個月內,能不能提出相關的改善報告?可以吧?
92 陳部長駿季:好,可以。我們把相關的改善和因應措施……
93 劉委員建國:我們可能要特別重視這種問題,不管是養殖場還是屠宰場,包括獸醫師等相關人員的福利,和他們一些制度上的保障。
94 陳部長駿季:了解。不只是獸醫師,其實畜牧方面的公職人員現在都很怕進到公職單位,我想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我們必須嚴肅面對啦!
95 劉委員建國:好。我最後再請教部長,原本禁運禁宰5天再延10天,一定會造成整個養豬鏈很大的衝擊嘛!
96 陳部長駿季:是,對。
97 劉委員建國:昨天我們有和司長等相關農政單位的長官開過會,我們也有適時反映,包含潘理事長都來了嘛!也特別提出一些反映意見,我們知道已經有研擬一些配套因應。
98 陳部長駿季:對。
99 劉委員建國:除了這幾項,你看還有什麼不足之處?就是禁運禁宰期間的飼料補助,停宰期間屠宰線租金,停宰期間的人事及勞務費用,相關的攤商人員收入損失,還有在這期間死亡的豬隻補貼。15日之後如果順利解禁,到時這15天禁運禁宰的豬一口氣釋出,當然這是不可能啦!這樣也會造成價格波動,保價的部分要怎麼調節和因應?還有使用豬肉的小吃攤商,這應該是屬於經濟部的業務,例如肉雞、爌肉飯、滷肉飯等等。
100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您講的這7項本身大致上……
101 劉委員建國:應該是不只啦,應該不只啦!
102 陳部長駿季:大致上跟我們的……但是這邊要稍微說明,在這段時間死亡豬隻補貼的部分可能有一些前提啦,這個前提到時候我們會有方案出來,不是只要有豬隻死亡就給予補貼,可能有一些前提,這部分會來處理。有關解禁的部分,我們現在沒有辦法去做保價,但是我們一定是會讓進到批發市場的次序要維持,然後確保價格的穩定,以這個為目標之下去做所有可能的調度,大概會是這樣子。至於豬肉的小吃攤商這個部分現在還在討論,因為小吃攤可能有賣豬肉的、有賣雞肉的、有賣什麼的,在處理上是很難去界定,不過我想大部分委員所建議的,都在我們的方案裡面。
103 劉委員建國:部長應該很清楚嘛,畜牧司長也很清楚,那天我也特別說了,原本豬養到差不多百餘公斤就可以出豬了,對不對?現在沒辦法出豬,牠再多吃5天飼料,現在是再多吃15天飼料,豬會變得很大隻啦!
104 陳部長駿季:我知道。
105 劉委員建國:變很大隻之後,住在那個環境裡面,不要說豬啦,連人也一樣的意思就對了嘛,對不對?我們會場如果人比較多,空氣污染就會提高了嘛,對不對?
106 陳部長駿季:瞭解。
107 劉委員建國:那到時候可能會有擠壓、擠迫,豬也會因為發生躁動而生病,甚至於死亡,那這個我們應該有相關的一些配套來做因應,甚至支持這些養豬戶,對不對?然後在15天後拍賣的時候,豬已經變得不是原本一般我們在拍賣豬時特別想要選擇的段位,那個價格一定會不一樣,會往下掉嘛。
108 陳部長駿季:是。
109 劉委員建國:豬比較重了,但是價格卻掉下來就對了,這個情況要如何配套?
110 陳部長駿季:我們在現在禁運的時間會針對相關的飼料做一些補貼,然後之後出豬的時候,重量越大的單價越低,所以我們會維持一個基本的監控價,在這個監控價以下的時候,我們就會啟動一些調度跟調節,大概用這樣的方式。
111 劉委員建國:好,請部長儘量讓這些相關養豬產業的損害可以降到最低,好不好?
112 陳部長駿季:好。
113 劉委員建國:謝謝,部長辛苦了。
114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的發言,也謝謝部長的回答。
115 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116 請涂權吉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72
meet_id 委員會-11-4-26-7
speakers ["劉建國","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王育敏","蘇清泉","林淑芬","廖偉翔","黃秀芳","陳瑩","陳素月","謝龍介","王鴻薇","徐富癸","王正旭","涂權吉","楊曜","吳沛憶","牛煦庭","盧縣一","何欣純","范雲","洪孟楷"]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10-29"]
gazette_id 1149002
agenda_lcidc_ids ["11490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環境部部長、衛生福利部、農業部、經濟部、教育部、國防部就「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擴 散,強化全國廚餘去化問題以及後續防疫、清消等作為」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 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廖先翔等18 人擬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魯明哲等16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淑芬等 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 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翁曉 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二)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 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沈發惠等18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王育敏 等25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 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二十)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 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王正旭等23人 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沛憶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 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 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職 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逐條討論】
agenda_id 11490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