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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旭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王委員正旭:(12時32分)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1 主席:請彭部長。
2 王委員正旭:部長好。
3 彭部長啓明:王委員好。
4 王委員正旭:還沒有請教部長之前,剛好有提到廚餘機,事實上像大型的公務機關,比如說立法院好了,立法院如果有一部商用的廚餘機,大家應該會很高興。不管是立法院或行政院,甚至其他的公務機關,如果有適當處理的話,大家集中用餐以後的廚餘能夠有好的地方來處理,這個主秘可以幫忙反映嗎?還是有其他的管道?
5 彭部長啓明:也報告委員,上次有委員建議廁所不能丟衛生紙,我們就有來輔導了,現在立法院衛生紙可以丟馬桶。委員提出質疑,我們就協助來辦理。
6 王委員正旭:OK,太好了,這樣我相信對於廚餘減量會有很大的幫助。今天就根據召委所排的主題,來跟部長討論一下。我相信今天已經講的非常非常多,不過我希望也能有機會提供一點意見再讓部長做參考。
7 第一個部分是提升廚餘去化量能及再利用成效。其實我們也知道過去這7年來家戶廚餘量的變動並不大,維持在50萬噸左右,其中有40%用來養豬,另外有45%是用來堆肥。我們看到比較好的是,過去很少量的其他再利用的部分已經成長到11.4%,這部分我相信環境部的確非常用心的在處理。其中包括黑水虻處理的廚餘,去年就有1萬噸,占了整體再利用的1.9%。今天部長的口頭報告裡也都講得非常清楚,如果再把事業廚餘加進來的話,有關於飼料化處理就從四成變成了六成,代表事業廚餘很多都會變成飼料。
8 剛剛部長也有提到,廚餘量這麼大,除了讓豬當飼料以外,很大一部分希望能夠在處理廚餘過程中成為很好的減量方式,這個我們也可以理解。不過如果能夠有更好的方式,尤其未來目標是不要把它當作養豬廚餘的話,可能有很多很多事情都要持續來努力。今年5月跟7月,我們也分別請環境部跟農業部兩個部會一起來努力,以黑水虻來處理,不管是PFAS,或者是食品廢棄物處理的相關成效。那個時候兩個部會都有表示依據目標來持續推動政策跟鬆綁相關的法律規範,請問目前兩個部會的討論平台有沒有實際的進度?如何能夠更有效率的來促成這部分,不知道部長這邊有沒有可以做進一步說明的地方?
9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趁這次廚餘的事情,我們也主動跟陳部長說要加速來完成這個事情,例如如何訂定它可以當成飼料,例如它吃什麼可以變成飼料,這要有一個更好的明確規範,我相信我們會加速來完成這個事情。因為黑水虻的確是一個很有效、有潛力的措施,我們會再跟農業部再做最後確認,我們希望能夠樂觀其成,可以趕快發展起來。
10 王委員正旭:一個月或者是到年底,方便給我們報告嗎?
11 彭部長啓明:委員,到年底好不好?因為我們最近真的很趕。
12 王委員正旭:了解、了解。
13 彭部長啓明:謝謝。
14 王委員正旭:好,那就麻煩在年底給我們一份相關的研議報告。
15 再來就是講到預防並減少食物浪費,部長一直強調源頭減量才是最好的選擇,我相信大家都可以認同這個部分,那我們有沒有什麼更具體的因應政策?我這邊看到有一個已經辦理三年的環境教育活動惜食減廚餘,有一個競賽叫做「首惜廚師競賽」,看起來好像辦得非常熱絡,而且總獎金是75萬元,裡面有所謂的十大行動理念,不曉得部長有沒有去參與這樣的活動?
16 彭部長啓明:有、有。
17 王委員正旭:有喔。
18 彭部長啓明:對。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一個宣導型的活動,我昨天也特別跟主辦的司長討論,我們辦這個活動,或是國人的剩食量大概是多少,有沒有一個更好的指標能夠來確定,當然我們知道惜食跟食農教育有關,所以我也主動提出來,因為食農教育是農業部在主責,未來我們希望能夠針對源頭減量,特別是食物浪費的部分,這也是保護地球的一種方式,特別是在資源匱乏的時候,所以我們會更積極的來處理。目前我必須坦誠,這是一個活動,活動型的活動,鼓勵大家,但是真的減了多少的量,我們還不知道,所以我必須要用更好的方法來解決。
19 王委員正旭:是,的確這是一個永續理念的推廣,也希望將來能夠落實。
20 我們來看其他國家怎麼處理好了。比如在韓國,韓國廚餘的處理方式是用計量付費的原則,就是廚餘量越多,就要繳更多的費用……
21 彭部長啓明:是。
22 王委員正旭:來協助政府或者是相關的機關,能夠有更好的經費來處理,這是韓國的經驗,是一種可以達成導引作用的做法。比較特別的好像是法國,法國在2016年就訂定反食品浪費法,他們的做法就是該法禁止面積超過400平方公尺的大型超市銷毀或丟棄可食用的食物,取而代之的是強制要求跟食物援助組織(包括食物銀行等)、慈善機關先簽訂捐贈協議,做再分配,如果不遵守該法律的經營者將被處以罰款,這是當初執行的方式,後來他們更積極將集體餐飲,不管是監獄、醫院或學校,都納為其中的一環,希望要求對食物浪費進行診斷,因為有診斷,知道怎麼處理,才能夠有效減少食物的浪費。這些是他們曾經或正在執行中的內容,可以當作參考。不知道有關這部分,環境部甚至包括農業部可不可以一起來研議,如果國外有相關經驗的話,臺灣如何借用國外的經驗做後續處理?
23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這是非常好的建議。因為我六月的時候剛好到法國,有當面問他們的官員這個法的實際執行狀況,這部分我們會密切注意。也向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現在也在推動資源循環推動法,其實也會把這個觀念放在這個法裡面,也希望委員到時候可以支持做這個事情,因為這對避免食物浪費是很重要的,在法規訂定這一環。
24 王委員正旭:是,太好了。除了積極互相討論以外,我們希望這個法律能夠順利推動,大家共同討論後能夠支持,謝謝。最後是有關廚餘蒸煮申報系統和稽查掌握,我想今天已經有非常多委員針對相關內容做垂詢,部長也都有一一說明。我們也看到,的確還是有將近一半左右,沒有辦法依照規定做稽核、稽查,這部分部長是否可以提出一些更強力的作為協助地方政府?
25 在這個處理過程當中,如果他們無法去稽查,例如有什麼特別原因,或者是在這當中,如果又有其他新的破口造成問題,部長能不能有更積極的作為去協助處理這一塊?
26 彭部長啓明:因為這是從108年一直執行到現在,剛好今年我們也嘗試進行一些作為,例如裝設感測器、溫度計在鍋爐上,甚至還有CCTV做直接、即時的監控。我們有測試過某一個場,其實執行效果滿好的,而且這樣能避免他們沒有去做稽查,我們會更有強制的力量,也可以幫地方政府做這個事,所以我們正在研議,如果未來還是必須做廚餘蒸煮的話,我們就會強烈建議導入這套系統。
27 王委員正旭:是,我們期待。如果民眾能夠掌握類似的訊息,我相信地方主管機關也會比較有壓力,所以我們希望這個訊息能夠不斷發布,甚至是每天都能夠透過媒體朋友的報導,讓民眾知道現在的狀況,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夠充分配合,並要求所有的養豬場,相關的處理都可以如期執行,大家共同努力。
28 彭部長啓明:好,沒有問題,謝謝委員。
29 王委員正旭:請部長繼續幫忙,謝謝。
30 主席:謝謝王委員的詢答。
31 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32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下一位請劉建國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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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6-7
speakers ["劉建國","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王育敏","蘇清泉","林淑芬","廖偉翔","黃秀芳","陳瑩","陳素月","謝龍介","王鴻薇","徐富癸","王正旭","涂權吉","楊曜","吳沛憶","牛煦庭","盧縣一","何欣純","范雲","洪孟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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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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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環境部部長、衛生福利部、農業部、經濟部、教育部、國防部就「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擴 散,強化全國廚餘去化問題以及後續防疫、清消等作為」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 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廖先翔等18 人擬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魯明哲等16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淑芬等 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 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翁曉 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二)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 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五) 委員沈發惠等18 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王育敏 等25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 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二十)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 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王正旭等23人 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沛憶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 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 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職 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逐條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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