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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2時11分)謝謝主席。有請交通部部長及臺鐵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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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部長、鄭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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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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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董事長光遠: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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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好,董事長好。上一次我請教鄭董事長有關於詐騙廠商靠著政商關係拿標案的事情,受害的行政機關滿多的,涉及臺鐵的是「列控4.0」,我上次有問到答案,之前說還要研議,然後運安會直接說它與安全管理的核心目的不符,臺鐵原來要暫緩推動,可是上一次我問時答說還在研議,變成暫緩推動。我上一次是在去年年底請教鄭董事長,我問為什麼不直接講實話,你說你要回去調查,你調查了以後,昨天傍晚或晚上終於把報告交來,可能是臺鐵同仁知道你今天要來這邊備詢,如果報告還沒交來的話,我一定會在這邊請教董事長,所以同仁很辛苦,昨天下午或晚上終於把報告趕出來。我看完報告,我只想跟董事長分享一個心得。董事長,我相信你在各方面的經歷都很豐富,中文也是非常嫻熟,董事長,你可以回去看一下,我老實說,臺鐵給我的這份報告,我完全看不懂,我完全看不懂,前面說後續要研議,後面說要暫緩推動,所以我說就是前後矛盾,說明不實,你們把之前講過的東西全部抄一次,然後最後的結論是沒有說明不實。董事長,這個報告你可以回去再看一下,因為我今天質詢的時間很珍貴,我沒有要在這邊跟董事長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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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董事長光遠: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個來由,沒錯,在113年12月的時候,安全委員會決議,按照委員的意見做後續研議,到了今年4月委員在質詢臺鐵的時候,那時候的代理董事長就是伍勝園次長,這個案子還是在研議中、研究中。到了6月25日我上任以後,你在這邊問我,要把這個事情在兩個月裡面調查清楚做一個報告,我那時候就看整個資料,包括把去年12月整個委員會的資料都拿來看,把來龍去脈弄清楚,我覺得這個案子不應該再繼續做,所以我就說這時候應該暫緩推動,整個案子不再推動,是我那時候做的決定,所以跟委員報告,大概是這樣的一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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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董事長,說明經過就好了,因為我之前有講過,臺鐵在某個程度上也是被害人,因為有大官帶著廠商去臺鐵,要臺鐵搞這個事情,結果搞了半天以後,浪費國家一堆資源,臺鐵也因此受害,確定沒有再投入無謂的資源在這個根本毫無意義的計畫上就好,這個計畫除了肥了廠商以外,還浪費國家幾千萬,浪費臺鐵一堆人力、時間、物力,是毫無任何意義的計畫。董事長,之前的事情,我不會歸咎你,你做了這個決斷,停止就好了,但是有一些責任我們還是要講清楚。臺鐵董事長可以請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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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教部長,相同的一個惡質廠商標到桃園第三航廈的工程,它跟成運汽車合作,分包商是理立,但是主要核心的自駕系統是由成運汽車負責,兩個廠商當初一起去投標,投完標了以後,果不其然,爛得不得了,一樣不能用,造成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整個工程延誤就已經很嚴重了,除了延誤很嚴重以外,造成國家的損失總是要賠嘛,到現在,造成的損害總共超過一億,這不能慷納稅人之慨,惡質的廠商造成第三航廈工程的延誤,老實說,納稅人已經付了很慘痛的代價,因此,所造成的金錢損失當然是要要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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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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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一直在追查,桃機給我的回復是說他們還在研議後續處理的方式,我就搞不懂了,有什麼好研議的,現在是廠商不賠嗎?我有點搞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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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該追訴的部分,我們一定會追訴,但我覺得這件事情,第一,桃機要先去核算出實際上損失的金額,現在是1億983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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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算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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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第一步當然要先跟對方用溝通的方式談它願不願意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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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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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第二步,如果它不願意賠,我們當然就要走司法的追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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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現在對方願不願意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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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目前他們還在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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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請部長回去以後指示桃機,書面回復我,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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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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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第一個,對方要不要賠?第二個,錢什麼時候要追討回來?其實我只要這兩個答案,我們在國會監督,不希望該討回來的錢,因為特殊的廠商而不討回來,這樣子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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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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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把時間講清楚,我看這家公司繼續在拿政府的標案,一方面拿政府的標案,一方面賺政府的錢,該賠給政府的不賠,我看不懂。我們的政府很慷慨、很有錢嗎?怎麼會讓它這樣子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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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事情,因為這件事情人命關天,所以給我1分鐘就好了,召委,不好意思。國道緩撞車事故頻傳,我為什麼說緩撞車事故頻傳?因為那一天我去臺中開會,開完會以後,我就回來臺北,結果我那天真的差一點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我不是開玩笑的,只差一公尺,然後我坐在那邊看,想了非常久,這真的是太危險了,因為內側的車道,突然前面有一台車切到外側車道,突然有一個燈亮了,前面的車切出去,我煞車也要切出去,切不出去,差點就撞上,我才發現裡面原來有工程車要施工,有工程車要施工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情。我那天晚上回到家以後,餘悸猶存,我就一直在思考是我的感覺比較特殊,還是這種事故發生過很多次,所以我就去查了,結果我發現這種移動性內車道施工的事故完全就是我所遇到的狀況。部長,看一下數字,兩年間有126件,現在不是1件,不是2件,不是個位數,是126件,跟其他型態的一比較,內側車道的緩撞車發生事故非常非常頻繁,我看到這個數字,非常驚訝,因為這個數字一對比,一看就知道了,移動性內車道施工的緩撞車被車撞上的數字高於其他類型,其他類型的事故幾乎都是個位數,了不起十幾件,這個是126件,這後面一定有原因,所以我又繼續去查之前有沒有類似的,是不是因為他們開ADAS輔助駕駛的系統,沒有認真好好開車,所以才會撞上去?但是我看了分析的比較,也不是這個狀況,因為有很多駕駛沒有用輔助駕車系統,是真人在開的,跟我那天晚上遇到的狀況一模一樣,比例非常非常高,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顯然這絕對不是個案,這一定是系統性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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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相關的規範全部都看完了以後,最後看到運安會的建議,運安會也注意到這件事情,提出建議強化移動性內側車道施工之交通管制設施布設方式。你們現在布置的方式,我在圖上面顯現出來了,相關的規範我大概都看了,但問題是,運安會參酌外國在內側車道布置移動性車輛施工的方式以後,提出具體的建議,說我們目前交通管制設施布置的方式及施工的警示必須更周延,以利駕駛人用路的安全。我只想問一件事,依照運安會的建議,高公局開始研議改善措施了沒有?還是覺得運安會的建議不要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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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跟委員報告,您的開車經驗跟我開車經驗剛好類似,我自己也有開車,在高速公路上面,我也看到同樣的狀況,數據上我們也有研析過,我們當時設置緩撞車,是為了要保護前面的施工人員,因為過去施工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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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結果都撞到緩撞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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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後來又撞到緩撞車。也跟委員報告,時常有這種事故是非常不好的,而且是必須要避免的,所以修正的部分我們已經在研議了,我自己開車也遇到這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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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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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大概兩、三個月之內,我跟高公局局長也討論過該怎麼樣去做改善,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做了,就是說怎麼讓緩撞車更明顯,讓大家很遠就看得到,決定該停車或該換道,目前以我自己開車的經驗,我覺得緩撞車不夠明顯,這個部分我們先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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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我跟你分享一個經驗,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我沒有放影片,那天的行車記錄器影片我擷取下來了,特別是當前面有一台車的時候,那台車駕駛發現前面有台緩撞車,他就會趕快切車道切出去,等到他切出去,在他後面的你看到緩撞車的時候,真的很有可能會來不及。不過,部長願意承認這個問題的存在,也說高公局現在正在研議,這個就是我質詢的目的,但是我拜託高公局,拜託、拜託,趕快,真的趕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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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我也覺得這個問題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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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類似的事情,我相信每天都在發生,特別是晚上,我不希望造成更多的傷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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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在幾個月前就已經啟動,在討論這件事情了,大概再兩、三個月我們就會有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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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運安會按照外國的方式給了具體的建議,該改的規範,該改善的布建方式,就要趕快做,我不希望這件事情在完成改善之前有更多無辜的人因此傷亡,再拜託交通部,再拜託高公局,如果可能的話,腳步再加快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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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這個我們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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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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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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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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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謝龍介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