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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 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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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吳委員宗憲:(9時8分)麻煩人事長。先謝謝陳培瑜委員跟我更換發言排序。
1 主席:請人事長。
2 蘇人事長俊榮:委員早。
3 吳委員宗憲:早安。我直接就開門見山的請教,你是不是認同軍公教的這些公務員是國家穩定的力量?是不是?簡要回答就可以。
4 蘇人事長俊榮:我一直都是強調軍公教本來就是國家……
5 吳委員宗憲:這些國家棟梁會是國家的國安風險嗎?潛在的國安風險嗎?你會認為是這樣嗎?
6 蘇人事長俊榮:在一個組織的範疇裡,一定會有少數是屬於風險人物,所以為什麼我們在很多機關會設政風單位來協助identify那一些高風險人員。
7 吳委員宗憲:好,謝謝。現在我有一個一直以來的問題,而且我非常多以前的同事都跟我反映的一個問題,他們說公務員是國家的棟梁,但是對公務員的管制其實也是非常的嚴格啦!他現在赴大陸前要事先取得許可,回國後也限7天內要報備,這對不對?沒錯吧!所以他們有一些在抱怨說,他們的爸爸、媽媽在大陸工作,為了過去看他們,他就覺得好像在被拷問一樣,所以他們很多是沒有接觸到國家安全或是國家任何機密資料的人,但是卻受到很多限制,感覺好像被盯梢。我想請教一個問題,這應該可以很簡單解釋,長期以來就這麼樣了,一個不涉及機密資料的基層薦任級公務員去歐洲旅遊,但需要在中國大陸轉機,這時候是不是要先提出申請許可?
8 蘇人事長俊榮:目前是需要。
9 吳委員宗憲:從106年開始要申請。很奇怪的是,不管是入境轉機或機場轉機都要申請許可。我先強調,我絕對百分之百支持國家安全,而且我痛恨出賣臺灣、出賣國家的人,所以我支持反滲透。我不像有些官員,國外有家,家人都住在國外,所以如果臺灣出狀況,我沒有地方跑,我一家老小都在臺灣,臺灣是我的家!因此,任何洩漏國防機密、任何侵害我國家安全的,我們都不可以手軟,但手段要合理正當,我們不能讓政府用反滲透的名義進行箝制自由的事實!剛剛人事長也認同,公務員是國家穩定的力量,可是你要正視一個問題:國家是不是過度污名化,甚或刁難或用一些恐懼的方式去對付公務員?人事長,請你要特別注意這個點。法律雖然是陸委會等其他機關所訂的,但制度是你們在處理的,對不對?一些表格、申報單都是你們在做的,所以你們不能說跟你們無關,好不好?你們注意一下。為什麼會這麼說?我待會兒還會再提到。有關這段時間離職率暴增的問題,我們講人會用腳投票,所以離職率暴增百分之四十幾,其實是對首長的不認同,你一定要特別注意這個點。
10 我知道你很努力在為公務員爭取,但這會不會是因為政府大環境問題所致?我再提一個。最近一直有一個問題,也就是你們很在乎公務員有沒有去中國大陸,在那邊有沒有戶籍等等,卻放縱高層的行政不中立!我舉個例子,我先請教一下……不用,我直接講了。兩岸條例第九條規定,公務員赴大陸要事先申請許可,這是法律規定的,所以你們也不得不做,對不對?
11 蘇人事長俊榮:按照規定就是一定要做。
12 吳委員宗憲:我再提第二個,我認同你們必須依法行政,因為我國兩岸條例第九條有這樣的規定,所以你們必須這麼處理,我覺得沒問題。但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也要求要依法行政,請問你們有沒有看到現在有很多高官都不依法行政?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我直接講,譬如卓榮泰院長不依法編列軍警消待遇跟退休金預算,這種人不應該嚴辦嗎?但我今天看到是,你對出境、戶籍盯得半死,對基層公務員下手很重;不過對於高層的直接違法,你們都當作沒有看到!甚至之前花蓮傳出災情時,你們有一個81人的群組,因為這已是公開的訊息,我就直接講。裡面跟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說釋出「具殺傷力消息」,然後還有「跟世芳處理中」。這種完全違反行政中立的事情,請問你們有去正視這問題嗎?
13 蘇人事長俊榮:他們沒有把我加入群組,所以我比較不清楚。
14 吳委員宗憲:我知道,但你不能這樣講!否則公務員違法犯罪,也沒有把我加入群組,我就不處理他嗎?你不能講這句話!
15 蘇人事長俊榮:跟委員報告一件事,行政院對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兩個規定,坦白講,以行政院立場來說,已經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在釋憲結果還沒有出來前,我們……
16 吳委員宗憲:胡說八道!哪一個法律有這樣規定的?你告訴我,你現在告訴我,哪一個法律有規定聲請釋憲就可以不動作?你去看憲法訴訟法,憲法訴訟法有這樣規定嗎?你們在胡說八道!我跟你講,你今天在我面前……我真的很尊敬你的人,但你今天竟然在我面前違法告訴全國國人這種錯誤的法律概念,你不可以這樣做!我一直很尊重你,我覺得你至少是個講道理的人。憲法訴訟法不是這樣規範的,所以你不能這樣子講!你講的每一句話都是在誤導國人,你現在是卓榮泰的鸚鵡嗎?你可以這樣嗎?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提起憲法訴訟並不會停止法律的適用,不是說停止就停止的,是卓榮泰直接違法、違憲!算了,既然這不是你的事,那我就不要講了,但請你不要複誦行政院長違法的論述!我很討厭行政官員……你是高官,高官來這裡還說出違法的話就不對了!如果你今天不想碰這件事,我覺得沒有關係,但你不能直接告訴國人違法的事情,聲請釋憲不會停止法律的適用,這是我一直跟大家講的。否則我認為稅捐稽徵法違憲,我聲請釋憲,是不是從今天開始我就不用繳稅,可以這樣嗎?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二條就說不行,而你竟然在那邊這樣說?我覺得不應該!
17 有關81人群組那件事你沒有回答,你說你不在裡面,那就算了,但我在這邊要跟您報告:那完全違反行政中立,那個時間點也不應該!那是救災的黃金期!他們也是政務官、也領國家薪水,而且所謂的殺傷力訊息在一般行政文書上不會用。等於你們對高官的違法都不管,對不對?然後基層的人去大陸你們就要管。報告主席,時間先暫停一下,我有個會議詢問。
18 主席:需要暫停嗎?你就問你的,沒關係。
19 吳委員宗憲:我要會議詢問。
20 主席:你要問哪一個?時間我會給你,不用詢問,繼續。
21 吳委員宗憲:我想請教,公務員出國是今天的議題,公務員出國要申報許可,所以我想請教,目前民進黨黨員去大陸要不要事先申請許可?
22 主席:主席不是你質詢的對象……
23 吳委員宗憲:不是,所以我說要會議詢問,會議詢問,你可以不回答。
24 主席:人事長在這個地方,你就……
25 吳委員宗憲:報告主席,你是老立委,我們應該對於……
26 主席:沒有那麼老,跟你差不多。
27 吳委員宗憲:你是資深立委,我們對議事規則都很清楚,其實委員可以對主席提出會議詢問……
28 主席:沒關係,人事長在這裡……
29 吳委員宗憲:主席不方便回答……
30 主席:學富五車,好不好?
31 吳委員宗憲:謝謝主席。其實我要講的很簡單,就是我剛剛問主席的,只是主席不方便回答。民進黨黨員去大陸需不需要向民進黨申請事先許可?我不知道,主席也不方便講。但是……
32 主席:我回答你一下,因為你一直要我回答。我告訴你,六都的民進黨員,像臺北市議員連申請都不用申請,因為根本就不讓你去……
33 吳委員宗憲:不是,我說黨員……
34 主席:立法委員……
35 吳委員宗憲:主席,你不能歪掉!我說黨員,不是公職,謝謝。公職一定有……
36 主席:民進黨黨員就不是在這地方被你質詢的對象,好不好?你要想問,我私底下告訴你。
37 吳委員宗憲:沒關係,那就這樣。我的問題很簡單,我想大家都聽得懂,我的問題就只是針對黨員。對於公務員,連不涉及機密的公務員赴大陸都要這樣做,我覺得很奇怪!這樣做會造成行政機關對整個文官體制的不信任,因為整個國家就配合著政府做一些奇怪的事情。第二個,任何法律規定都要考量比例原則,也就是目的手段,這是憲法規定的。今天他去那裡落地,他會洩密嗎?如果要洩密,通訊軟體也可以洩密,約第三國也可以洩密,這個時代已經跟二次大戰前不一樣了!秘密的交付有各種各式的現代化數位傳遞方式,所以你禁止他去,所能做到的只是讓國人更少去大陸,不了解那裡的狀況,讓兩岸更不了解對方。你能做到的目的只有這個,這樣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我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因為時間到了,剛剛主席也沒有讓我的時間暫停,我就提一下。從您上任到現在,離職率暴增了百分之四十一,這是對身為人事總處最高主管的你最大否定,請你要注意一下。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高層吃乾抹淨,基層沒有尊嚴感,所以新人不想考進來當公務員,年輕人流失光光。請問一下,這還是我們以前的觀念裡,要把一流人才帶進政府的那個制度嗎?我想麻煩你們在兩個月內給我一份報告,即對於赴陸報備必須風險分級及精確治理,麻煩你們給我報告。我剛剛講了,法律雖然是陸委會定的,但管理表格等等的是你們,而且這跟公務員的感覺有很大關係。
38 最後,我請你們再研議一個東西,也就是違反規定可不可以一事不再理,用兩岸人民條例及公務員懲戒法處罰?你們注意一下這個點。我知道你們一定會說,因為兩個法規的性質不合,所以重疊處罰於法並無違反,但我也要跟你講,大法官的見解已經不是這樣了,大法官的見解認為,你一個行為要兩個不同的法律一起處罰,有可能違反一事不再理。因為如果同一行為沒有侵害到多重法益,這個時候就不應該受到多重處罰,如果你們不清楚,可以來問我這邊,或我們辦公室會跟你講。
39 主席:好,謝謝……
40 吳委員宗憲:不然刑罰也下去、懲處也下去,這等於是違反一事不再理的雙重處罰,這部分麻煩你們能夠研議一下,順便給我報告,不懂的話可以問我。
41 主席:好,謝謝吳宗憲委員。
42 蘇人事長俊榮:謝謝委員。
43 吳委員宗憲:謝謝人事長,你們辛苦了。
44 主席:口才愈來愈好,但是時間就控制得比較差一點,好,謝謝。
45 接下來我們請陳培瑜委員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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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36-5
speakers ["莊瑞雄","吳宗憲","陳培瑜","黃國昌","林倩綺","王義川","羅智強","王鴻薇","吳思瑤","翁曉玲","葉元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沈發惠","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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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29"]
gazette_id 1148901
agenda_lcidc_ids ["11489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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