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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王委員鴻薇:(13時33分)謝謝主席,我請部長。
1 主席:請洪部長。
2 洪部長申翰:王委員好。
3 王委員鴻薇:部長,我在今天早上的提案說明裡就特別提到,兩大外送平台業者──包含foodpanda還有Uber Eats分別在101年跟105年就進入臺灣,事實上,這個產業在臺灣已經存在十三年之久。而且因為這個新型產業的產生,出現了非常多相關勞資糾紛,甚至有消費糾紛。所以關於這個法案,我必須說因為政府非常怠惰,使得中央的立法腳步甚至比地方還不如。我們也有數字,包含前勞動部長,委員都質詢過、有很多委員質詢過,但他們都這樣說:「個人是支持」,但是就是一直踢皮球。今天早上,你說願意在立法院提出、好好研究,你還說你也曾經向關心的委員提出討論,請問一下,你跟哪些委員討論啊?
4 洪部長申翰:幾位對這個議題關心的委員。
5 王委員鴻薇:提案的委員算不算關心?
6 洪部長申翰:當然算。
7 王委員鴻薇:我就是提案委員之一啊!你跟我討論過嗎?
8 洪部長申翰:我們好像還沒有。
9 王委員鴻薇:沒有吧?我今天也問了陳昭姿委員,她代表民眾黨,因為是民眾黨團提案嘛!對不對?請問你跟民眾黨團討論過嗎?有嗎?你幹嘛還要看別人?你有討論過嗎?我問過她,她說完全沒有。我就覺得奇怪了,我們這些關心這個草案、這項立法的提案委員不算關心嗎?我想你討論的大概都是民進黨團的委員吧!可是民進黨團除了昨天開記者會之外,先前一個版本都沒有,你們行政院也在推拖拉啊!所以你怎麼會在這邊睜眼說瞎話呢?好像你非常關心、跟關心的委員討論。提案委員沒有關心嗎?提案的黨團不關心嗎?但是都沒有等到你跟我們討論。
10 這當然是現在整個社會的氛圍,老實說,大罷免時期我們站在街頭,對我們回應最正向的除了小黃計程車運將、司機大哥之外,就是很多外送員朋友啊!因為他們長期被政府漠視,而你們現在因為感受到這樣的政治壓力了才關心!但我們還是樂觀其成啦!我們早上都說了,因為我們希望加速。
11 我想請問部長。因為很多草案都是用勞動部為管理機關,可是你們在之前一直表示這個平台都用汽車、貨運業處理,而且行政院也已經指定交通部作為平台的管理機關。那麼請問一下,未來這項專法的主管機關是誰呢?你們要繼續推給交通部嗎?
12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第一,關於法的主管機關,勞動部願意承擔。
13 王委員鴻薇:好,所以勞動部終於願意當這個專法的主管機關了。
14 洪部長申翰:法的主管機關,勞動部願意承擔。但是這裡面的確涉及一些平台業務,比方平台跟消費者、平台跟商家,這部分需要其他部會協助。
15 王委員鴻薇:我了解啊!
16 洪部長申翰:這部分可能也需要在法理面匡定清楚。
17 王委員鴻薇:因為照你們的報告,仍然說因為他們以貨運運送業者登記,所以治理機關是交通部,所以我才會問到未來的主管機關,現在勞動部終於願意扛起這個責任,因為過去通通都在踢皮球啊!對不對?何佩珊也踢皮球啊!洪申翰也踢皮球啊!現在終於正式面對了。另外,交通部的講法是涉及交通的部分當然會全力配合,也就是說,交通部將它限縮在涉及交通部的部分才願意全力配合。因此,我在這邊要確定未來會不會有院版?
18 洪部長申翰:向委員說明,目前我們在行政部門的版本上已經進入條文最後研擬的階段,的確後面還有一些與跨部會有關的,在立法過程或……
19 王委員鴻薇:這個會期會不會提出院版?
20 洪部長申翰:我們應該是可以趕在這個會期前。
21 王委員鴻薇:這個會期前?
22 洪部長申翰:對。
23 王委員鴻薇:大概是什麼時候?這個會期是到1月31日。
24 洪部長申翰:我們希望在3個月內。
25 王委員鴻薇:3個月內?
26 洪部長申翰:對,我們會努力。
27 王委員鴻薇:不過,這個實在是太晚了。我剛剛講了,雖然你們終於願意面對,但在時間上實在是牛步化,所以我們立法院還是會積極的推動,好不好?
28 洪部長申翰:我們也希望能儘快,謝謝。
29 王委員鴻薇:好,謝謝。
30 主席:好,謝謝王鴻薇委員發言。
31 請林楚茵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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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6-6
speakers ["廖偉翔","洪孟楷","陳昭姿","羅廷瑋","王育敏","王鴻薇","楊瓊瓔","陳菁徽","蘇清泉","邱鎮軍","黃秀芳","林月琴","王正旭","林淑芬","陳瑩","黃國昌","林國成","李坤城","張啓楷","許宇甄","黃捷","鍾佳濱","楊曜","林楚茵","吳思瑤","劉建國","盧縣一","張智倫","林沛祥","涂權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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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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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二、台灣民眾 黨黨團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三、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外送 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案;四、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 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案;五、委員王鴻薇等20 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 案」案;六、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案【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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