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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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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洪委員孟楷:(12時17分)主席,謝謝,麻煩請主計長跟次長。
1 主席:請陳主計長和阮次長。
2 陳主計長淑姿:委員好。
3 洪委員孟楷:主計長跟次長,本席特別過來,還是一樣,就是我們也要幫地方政府發聲,地方該用的錢,我們大家都希望……其實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一體的,地方政府的預算也是用在人民身上,中央政府預算也是用在人民身上,只是說我們希望是哪一個用得更實際、更有幫助,而且更直接,這也是過去為什麼一直討論修財劃法的精神,從以前到現在,不管是執政黨的委員,或者是現在在野的委員,其實也都有提案討論,我們現在只是想要來確認一下,我再附和一下剛剛張啓楷委員的講法,2016年馬英九政府要卸任的最後一年,當時中央政府總預算是一兆九千多億,到2024年蔡英文政府執政的最後一年,編列的總預算是兩兆九千多億,八年內中央政府總預算足足多了一兆,這是事實,那當然我們有很多的費用要花費,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是中央、地方有錢就應該合理分配。
4 我先確認一下,之前有傳出財政部有邀22個縣市來中央政府討論財劃法院版的部分案,那麼開會的狀況如何?各縣市的反應如何?
5 阮次長清華:是。我們過去針對財劃法有開過4次會,昨天又開了會,昨天開會其實有很大的進展,比如說,有關分配的架構,比如說,確保財政收支差短要優先彌補。另外就是要確保財源保障,對於這些,基本上大家都沒有不同的意見。至於有關財政努力或基本建設的分配指標,對指標的部分,大部分地方政府大概都沒有太大的意見,有意見的是哪一部分?是各指標權重的問題。
6 洪委員孟楷:這才是關鍵嘛。
7 阮次長清華:因為權重的問題會影響到各縣市分配的金額,所以這一部分各縣市的意見就非常不一樣。
8 洪委員孟楷:好。次長,我確認一下,昨天22縣市都是財政局局長還是相關人員來?
9 阮次長清華:不一定是局長來。
10 洪委員孟楷:好。但是都是可以代表並充分表達意見的人?
11 阮次長清華:有充分授權。
12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會議紀錄或是相關的會議結論?
13 阮次長清華:會有會議紀錄。
14 洪委員孟楷:會後是不是也能夠提供給本席一份?
15 阮次長清華:是,沒有問題。
16 洪委員孟楷:再來,您剛剛提到的重點,其實各縣市一定都是本位主義嘛,那我們接下來要怎麼走?之前也提到希望會有相對應的院版財劃法修法版本。
17 阮次長清華:是、是、是。
18 洪委員孟楷:所以時間點呢?會落在什麼時候?
19 阮次長清華:有兩部分,一個就是關於事權分配的問題,也就是涉及到垂直分配那一部分,現在行政院也責成各部會去盤點,就是關於垂直分配跟事權分配的問題。
20 洪委員孟楷:因為大家concern的其實都還是在垂直分配嘛,水平分配基本上來講就是……
21 阮次長清華:昨天我們談的是水平分配,我們會參酌溝通的結論,我們會研擬一個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草案,修正草案我們希望能夠在11月底以前可以送到大院來。
22 洪委員孟楷:11月底以前還是11月?
23 阮次長清華:11月底以前。
24 洪委員孟楷:11月底以前,所以還要再一個半月左右?
25 阮次長清華:希望可以,但是還是要配合行政院的政策。
26 洪委員孟楷:是,但是畢竟剛剛主計長也一直吐苦水,說今年的預算很難編,明年的預算很難編,我們大家都共同面對,但追根究底,院沒有一個版本出來,財劃法真的很難討論,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從去年、從第10屆開始,在講財務收支劃分法要修法的時候,一直等行政院、等財政部提出版本。
27 阮次長清華:是、是,了解、了解。所以我們現在正在草擬相關的修正草案。
28 洪委員孟楷:好,我確認一下,至少財政部來講,你說要送到院,院還要送院會,然後之後才送來立法院嘛。那最快財政部什麼時間點可以把它送到行政院院會、報行政院會?
29 阮次長清華:這一部分我們會配合行政院的指示,基本上財政部和行政院的想法是希望讓我們的財劃法分配……
30 洪委員孟楷:你還需要再開會嗎?已經跟地方政府開了4次會,還會再開第5次嗎?
31 阮次長清華:我們不放棄繼續溝通,但是原則上是除非必要,要不然就不要開,因為時間滿趕的,所以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儘量不要開,因為大家意見都表達很清楚了。
32 洪委員孟楷:因為意見已經收納得差不多了,是不是?
33 阮次長清華:都差不多,而且都該表達的都表達了。
34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醜媳婦到最後還是要見公婆嘛。
35 阮次長清華:對。
36 洪委員孟楷:到底要怎麼樣處理?
37 阮次長清華:到最後,我們總是會按照最公平、最合理的方式,我們會弄出一個修正草案出來。
38 洪委員孟楷:好,那我再確認一下,現在我們有看到有黨團打算提出,財劃法修法之後,公式無法動支的345億元要挹注給國民年金保險,那我想請教,院版這一個部分會這樣處理嗎?
39 阮次長清華:是這樣子,因為那一部分只是單純地就現行的財劃法,因為計算公式的問題,所以沒辦法完全分配出去,但是這些錢畢竟還是地方政府的財源,將來如果有修法的話,這一部分還是要按照公式分配……
40 洪委員孟楷:還是會回歸地方政府使用嘛?
41 阮次長清華:中央不會動用這一筆資金。
42 洪委員孟楷:好。我要確認這樣子的態度,就是該地方政府使用的還是會回歸地方政府使用,只是我們要想出怎麼樣合理分配,來做公平分配,是吧?
43 阮次長清華:對。要有修法的程序。
44 洪委員孟楷:不會變成挪為他用,到國民年金或造成族群對立的用途等等的,不會?
45 阮次長清華:依我們的想法,因為這本來就是地方的財源,我們按照公式分配下去以後,就統收統支,要用在哪裡他自己做決定。
46 洪委員孟楷:好,有這樣確認就好。再次感謝,謝謝次長、主計長,辛苦,謝謝。
47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
48 接下來我們請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49 我們請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50 我們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51 今日發言登記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52 有臨時提案1案,因為在場委員不足,我們不處理。
53 本次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者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依其所定。
54 委員陳玉珍、楊瓊瓔、高金素梅、謝衣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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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0-3
speakers ["林思銘","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李彥秀","李坤城","鍾佳濱","顏寬恒","黃珊珊","羅明才","王世堅","張啓楷","洪孟楷","陳玉珍","楊瓊瓔","高金素梅","謝衣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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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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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87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就「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後,一般性補助款 審查與評比基準、財務計畫檢核基礎、撥款方式等規範及作業程序為何?修改財力級次計算公式 之合理性及對各縣市補助款影響為何?計畫型補助款範圍與業務定義?對各縣市未來整體財政補 助金額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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