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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12時)謝謝主席,有請洪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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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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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王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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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部長好。部長,你剛剛說外送人員權益專法要3個月才能送進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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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因為還有後面一些法制程序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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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知道3個月是什麼概念嗎?3個月之後已經是多久以後的事了?明年1月中以後的事了,1月底,立法院這個會期已經結束了,所以又要拖到明年的下會期。如果要等你們的話,要到明年下會期才要開始審議這樣的一個專法,那我們召委為什麼要在今天就排了這個專法?今天已經在詢答,如果召委加快速度的話,我們下下禮拜就進入逐條了,你還在3個月咧!誰要等你啊!你這個就是明年才要修法的概念耶!怎麼可能?這樣子拖拖拉拉是真的想要保障這一些外送員的權益,還是以拖待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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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其實我們現在就是最後階段的法制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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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最後階段為什麼還需要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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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因為包括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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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部長,容我提醒你,你的表達前後矛盾,剛剛有委員在問你的時候,你說你已經跟這些外送員開了很多次的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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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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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從什麼時候開始?幾月份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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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應該是從6月、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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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6月就開始開會了,然後你到現在版本還長不出來,還跟委員會說還要再3個月才要送進來,勞動部做事情是這麼的沒有效率嗎?而且坦白講,討論外送員權益專法也不是今天才開始,你自己擔任過立法委員,在你擔任立法委員任內,你又在衛環委員會,都有相關的討論,大家都有一些基本的想法跟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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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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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它不是從零開始的,所以為什麼還需要3個月?完全沒有辦法接受!跟召委報告,如果勞動部是這樣的態度,下下禮拜我們就進逐條吧!完全不需要等待啊!等待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件事情不可能你現在才開始研議,你竟然還要再花3個月的時間,也太沒有效率了!如果是這樣子,民進黨團昨天在演哪一齣?匆匆忙忙開了一個記者會說他們有黨版了,它那麼匆忙做什麼?它沒有跟你商量嗎?你還要3個月,它昨天那麼匆忙地開了記者會拍照,說他們有黨版了,你們在演哪一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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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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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到底有沒有決心要儘快地通過?我以為昨天民進黨黨團很匆忙地開了一個記者會之後,代表它跟你們講好了,大家現在有共識了,因為今天已經在詢答了,所以我們要用最快的速度讓這個專法可以完成,結果你剛剛的回答是還要3個月後,沒有決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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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現在其實朝野都有版本,當然我們很願意就目前朝野的版本來做討論,但因為委員希望我們提出行政部門的版本,我說我們也願意提出行政部門版,我們願意儘快,但是後續因為行政部門確實跟委員在立法院提案有不太一樣的地方,我們還要經過預告,包括法規會的審議,包括行政院法規會的審議,這裡面會有一些審議不盡然全部都可以控在勞動部手上,尤其是這裡面還涉及到一些跨部會的職權,所以在這裡面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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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所以你老早就應該要提早上路啦!既然你6月份都願意跟外送員坐下來談了,你怎麼不那個時候就開始?你所有的工作在6月份就應該要啟動,而不是因為國民黨的召委排案之後,你從今天開始才要啟動所有的行政作業,這個就是你們怠忽職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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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並不是今天才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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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們不夠重視這件事情,我必須坦白講,你們不夠重視,這個就是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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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到這個法的內涵,剛剛其實你也提到了,在他的薪資收入,在他的保險,在他的工作權,我們應該都有具體保障。事實上這部法不難,就一些關鍵的部分,我要問你的態度是同意或不同意,現在的停權是外送平台權力非常大,我把你停權就停權了,完全沒有期限,也沒有規範,本席提出至少應該提前30日告知,並給予經濟補償,這個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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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停權就要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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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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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因為現在比較是針對終止契約要經濟補償,所以委員的版本是停權就要經濟補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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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對,我希望如果你提出停權,你要提早告知,如果加上終止契約,就是應該要給予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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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因為基本上,現在的版本應該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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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大家是很有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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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如果談到終止契約的部分,才會有經濟補償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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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對,那提前30日告知呢?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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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其實提前告知是可以,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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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們自己心裡應該都有一個底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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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基本上我們是認為第一個,停權這件事情的重點是停權的事由要清楚。第二個,要有明確的申訴機制,因為現在遇到外送人員傳達的事情是,申訴的時候打電話到某個申訴專線,可是那個專線並不是真人的專線,申訴都會石沉大海,所以應該要有專人的回應、專人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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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是,這個我們都同意,那它需不需要提前告知?如果按照現在平台這麼粗暴的做法,很多外送員他是有外送才有收入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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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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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可以在不提前告知的情況底下,你就直接說不給你接單了,那他的收入就是零耶!不需要提前告知嗎?不需要規範一個期限嗎?給他有一個心理準備,他知道我即將被停權,我的支出可能要稍微撙節一點,或者是我要去想有沒有其他的管道跟方法,不需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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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委員,我覺得提前這件事情,我們是可以討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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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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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但是我要說的是,委員剛才講的事情裡面,通常是在終止契約的部分才會去討論經濟補償,不是在停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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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好,這個可以再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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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接單費的計算,我們看到之前Uber Eats擅自更改了新制,它一改可能會讓這個外送員平均一單就少了四成三。它改成這樣子,然後聽說你們勞動部也有介入,也有去跟平台業者談,那談了之後,我知道的是,完全沒有效果啊!平台根本不理你啊!不理你勞動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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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的確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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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完全沒有辦法去改變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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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它是把第2單的部分……它現在是首單從40塊變成45塊,不是50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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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對,這一個可以調整,但算下來就是錢少很多,他的獎勵金就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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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他是前面兩單會減少19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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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他的獎勵費就直接取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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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對,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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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所以他平均,如果這樣的算法是少了四成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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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就是少了19塊,前兩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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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是少了四成三,所以這樣的情況底下,你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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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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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認為對一個外送員的衝擊不大嗎?讓人家最擔心的是,後來你們也有去找平台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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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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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但是沒有結果,沒有人要理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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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認為如果平台是這樣的態度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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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那你不覺得這個專法更應該趕快上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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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如果平台是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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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那你還3個月後才要提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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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如果平台是這個態度的話,我們也認為法制化當然是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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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是啊!所以這個就是為什麼現在這麼多的委員有共識,跟黨團有共識,應該就是要立專法,不然你就會讓平台予取予求,它連你主管機關都不理你了,更何況這一些外送員,他用自己的聲音跟力量怎麼去對抗這個平台的大怪獸?他沒有辦法,那個權力是極度的不對等,所以這一個部分我拜託你,你這個3個月是太誇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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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會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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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請趕快跟上腳步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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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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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另外一個我要提的是,我要問你的態度了,賴清德總統說如果有一個小孩就可以申請一個移工,這件事情勞動部要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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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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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之前在討論80歲以上申請免巴氏量表的時候,你講了非常多理由,包括需求暴增,來源國不足啊!嚴重排擠啊!現在賴清德總統提一個小孩就可以請一個移工,不是更不足嗎?來源國不是會更不足嗎?你敢不敢反對總統?你敢不敢告訴他真實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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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我們現在的確是在評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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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同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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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並不是簡單的同意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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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那你為什麼之前80歲以上,老人家那麼老了,免巴氏量表你一堆反對的理由,賴總統講說一個小孩請一個移工你就可以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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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在政策評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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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對啊!所以你一切是看上意,對不對?如果按照你之前反對80歲以上申請外籍移工免巴氏量表的理由,放到賴總統提出來的這個政策,你更應該反對到底,如果你立場一致的話啦!我是希望我們討論任何政策不要看顏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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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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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真的就是依專業來評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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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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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專業評估就會有一致性,不會因為是誰提出來而任意去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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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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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我希望賴總統這樣子講,要慎重地評估啊!兩個小孩比較合理,一個小孩就請一個移工,聽起來真的是不太合理,移工的量恐怕也沒那麼大,好好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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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在整體評估中,包括相關的配套,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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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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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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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黃國昌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