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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10時37分)謝謝主席。我們請王副秘書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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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王副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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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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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剛剛有委員質詢,有些東西你可能來不及講,現在讓你講。你們司法院的開會紀錄公開不公開,這件事情在司法院裡頭的規定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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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我請廳長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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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廳長祚丞:跟委員報告,其實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政府資訊應該要公開的是,有關政府機關的部分是指合議制機構的會議紀錄應該要公開。因為司法院本身並不是合議制的機構,所以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並沒有一定要公開的情況。不過司法院已經有將院會會議的決議公開在網頁上,這跟目前行政院院會公開決議的做法是一致的。以上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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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就是有決議的部分再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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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廳長祚丞:就決議的事項有加以公開,至於在會議中個別發言的部分目前是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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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好,所以你們有把握你們現在的做法沒有什麼問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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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有沒有把握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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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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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有把握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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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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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因為五院互相尊重,司法院到立法院到底要報告什麼?誰來報告?不管是規定或者是約定俗成,我們就繼續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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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剛剛也提到現在一般民眾也會認為:奇怪,這個怎麼能交保?這個怎麼讓他回去?這個怎麼會收押?這個人很可惡啊,為什麼讓他回家了?這個人看起來就沒事啊,為什麼要把他羈押?為什麼這個人交保幾萬?那個人交保又為什麼幾萬?站在司法院的角度,個別法官他們作這些裁定,你們現在有什麼機制去討論這個事情?比如在法官界認為如果這個裁定怪怪的,有什麼樣的機制,不管是補救或者檢討或者是什麼?否則每次看到有人被聲押,有整群人在外面等、看電視,好像在開講一樣,人民對這個事情有時候會不太滿意,那些人在那裡等,等到最後有人說:「漂亮啦!羈押啦!」或是「好啦!沒事情了,跟你說沒事就是沒事」,類似這些狀況好像對司法的威信,大家都會有所質疑,站在司法院的角度,你們有什麼樣的機制讓人民可以認為好啦,反正你們就是有一個規定,法官都會照這樣來裁定,你們有什麼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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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謝謝委員,因為羈押有一定的要件,可是很多事項還有涉及很多裁量,除了罪名會影響之外,那些犯罪情節到底重不重或是現有的證據到底是什麼,法官除了這些之外,他還有考量每個被告的資力也都不相同,或者是有些人跟國外的連結可能比較多,也許小孩就在國外,國外就是有資產,可能會出去。所以法院要裁量的事情實在是很多,實在是沒有辦法一看到這個案件……就像剛剛質詢有關於南京三民站露鳥俠的這個案件,他到底要不要羈押,連我們手上沒有看到那個證據,我們也不清楚他呈現的這些事實所涉及的罪名到底是重罪還是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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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我知道,這個我都懂,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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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我想這個部分就是要跟民眾多溝通,它不是一個法律感情,覺得一個人露鳥了,而是要跟民眾多溝通法院到底是依據什麼樣的事實來決定羈押或不羈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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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可是站在司法院的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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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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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社會總是覺得好像是看好運或壞運,就是運氣好、運氣不好,我為什麼這樣講呢?常常很多包括律師在評論說這個人被聲押,看起來押定了,或者是最後沒有押,讓他交保了,大家就會認為應該進去什麼都說了啦,大家會這樣講,既然都講了,就讓他交保,反正都講了,什麼都逼出來了,看起來也不會逃亡,所以我看讓他交保好了,戴個電子監控,應該是沒什麼問題,社會還是會覺得好像要靠運氣。我知道你們的態度就是法官要綜合很多的考量,可是站在司法院的角度雖是這樣,認為不管是個別法官還是合議之後才決定讓他交保或者讓他羈押,但社會還是會覺得怪怪的,世界各國都是這樣嗎?都靠法官,法官說我要押你就是要押你,要給你交保就是給你交保,要叫你回去就叫你回去。我們的司法院在行政上也不會去討論這件事情還是怎麼樣?我在講的是一個機制,還是你們就直接交給法官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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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當然有關於羈押要件跟它的裁量事項,我們平常做培訓的時候,當然都會跟法官多溝通。另外,現在其實有很多法院都有強制處分庭,強制處分庭就是有關於偵查中羈押的聲請,它是集中在幾個法院、幾個法官他們所做的,他們的標準就會比較趨於一致,譬如像聲請搜索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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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對,那你是內部趨於一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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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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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譬如臺北一致、臺中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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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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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臺北跟臺中會不會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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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照理來說,應該也會是,這個標準不會差很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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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好啦,我是建議你們在司法行政上這件事情可能還要看怎麼讓人民不會覺得每次如果有人可能被聲押,就有整群人在看電視、在那邊等,好像都是靠運氣,然後幾家歡樂幾家愁,有些人開心,有些人不開心,我覺得這樣對司法不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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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你們提到一個少年事件處理法要把前科、前案紀錄塗銷的這一件事情,我們現在很多詐騙集團就跟年輕人說:反正你還年輕,今年是國中生,去當車手如果怎樣了,改天出來也會沒事。這個跟你們現在這一次要提的這些修法會有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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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我請廳長來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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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廳長宗霖:謝謝委員的垂詢,是有關,過去深植在所有的學生、家長,認為所有的社會復歸都是塗銷,現在要有條件的塗銷,就是要保持善良品性才可以塗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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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假設我是一個15歲的國中生,我的老大叫我去領錢、當車手,我就去領了,我老大跟我說:年輕人你去,領一領,反正你現在未成年,到時候都沒事,去觀護學校上個課都沒事,幾年之後都沒事,你就是大哥了。但我現在講的這些塗銷會不會讓這些詐騙集團直接跟未成年人說:你們都不用煩惱了。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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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廳長宗霖:現在這一波我們送進來的修法,我們也會廣為對社會教育、學校教育,跟各方面我們都會製作各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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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你不用教育啦,我是說詐騙集團剛好逮到這個機會說:你看,立法院通過了,不用緊張啦,你們領錢領一領就去上課而已,對不對?換個環境上課而已,以後你20歲、25歲的時候紀錄都沒了。會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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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廳長宗霖:不會,因為現在的修法就是少年有一個觸法的紀錄,輔導完畢三年內必須沒有再觸犯任何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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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對,你們是15歲進去還要三年後,25歲都沒有紀錄了啊,不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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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廳長宗霖:這個原第一次的紀錄如果他三年輔導完畢,三年內又再觸法,不會塗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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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不是,他就沒觸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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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廳長宗霖:如果都沒觸法會把他塗銷,這是為了讓少年復歸社會、健全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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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對啦,我是說這個反作用力就是詐騙集團會跟年輕人說:立法院通過了,現在改為三年後,你就沒事了啦,不用怕,以後不會有前科啦,你就去做、去領就對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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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廳長宗霖:報告委員,以前是所有少年的觸法紀錄三年滿都塗銷,現在是你再觸法不塗銷、留著,是這樣,所以這個必須讓社會整個翻轉概念想法和法制的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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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義川:好,我最後提醒,這樣塗銷的過程恐怕讓詐騙集團的老大直接跟小朋友講說你不用擔心,立法院就是會幫你們塗銷,這些立法改天都是我們立的,改天電視就報導說年輕人15歲去做車手,25歲都沒事,因為立法院已經說好了把他塗銷,這種狀況有時候反而會顛倒是非,這件事情可能要特別去注意一下,好不好?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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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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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陳培瑜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