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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10時45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主計長跟財政部阮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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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主計長還有阮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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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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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主計長好、次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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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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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沒有覺得今天冷清清的啊?是因為天氣冷還是因為下雨,你覺得呢?還是因為今天我們討論的是財劃法,主計長,你覺得呢?如果今天我們討論的是一萬元怎麼領、跟誰領、怎麼花、政府還有補貼,你覺得情況會不會不一樣?好像不好答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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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這樣子,就像公司,員工只要有拿到薪水,其他的他不會問,他不會去關心公司的財務、會計怎麼調度,他只關心我的薪水是不是按時發,是不是這樣子?所以,次長,昨天財政部是不是召集各地方的財政主管來討論財政收支劃分法,熱不熱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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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非常熱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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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非常熱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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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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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都是管財務的人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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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對,都管財務的,都是財政系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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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啊!但是一般不是財政系統的,不曉得你們在搞什麼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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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我先問一下,地方補助款不低於去年還創新高,這是新聞,財政部昨天開的那個會是不是……這是昨天的新聞照片,你們要提行政院版的財劃法修法,對不對?報導中還提到說,保障統籌分配稅款跟一般性補助款不低於今年的規模,就是7,177億,但是要滿足基準財政收支短差、納入財政努力機制,也就是貢獻機制,還要考量到基本建設需求,到時分配的方法會調整回來,地方政府多表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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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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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調整回來是他們的錢會變多還是變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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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有些多,當然有些會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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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多的當然是認同啊!少的也認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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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因為指標一動以後一定是這樣,因為那個是公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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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來,我們跟兩位探討一下,這是憲法裡面中央跟地方的事權劃分,主計長跟次長是不是同意在討論錢怎麼分配之前,先討論事權怎麼分,對不對?同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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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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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同意就點頭或大聲說,大聲說我比較聽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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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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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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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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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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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我們來看憲法第一百零七條到第一百十條,第一百零七條說哪些是中央做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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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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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就談到哪些是可以交給省做或省可以交給縣市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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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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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然後第一百十條是談到地方政府也就是縣市級的要做的是這些,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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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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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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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那我請教一下,農林這部分是屬於中央可以交給地方去執行。剛剛傳出臺中疑似發現非洲豬瘟,農業部緊急召開記者會,但是媒體有在報導說,因為今年農業部宣導防疫的經費被大砍,所以會不會因此而在防疫宣導上有漏洞。請問一下,像防疫這個事情是屬於中央的還是屬於地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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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中央和地方都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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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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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但是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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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中央的預算被砍了,然後地方那邊出現漏洞,那誰要負責?很難講,對不對?不好講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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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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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現在還沒有調查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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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看,來,我們看一看,我們現在的社福支出有福利,對不對?我們看到你的報告裡寫的,福利照顧跟社會安全340億,對不對?這你的報告裡面寫的嘛,這是關於115年度一般性補助款2,500億當中,福利照顧跟社會安全占了340億,為照顧、協助弱勢所保留的社會福利經費406億。我請教一下,這可能要請教主計長,福利照顧、社會安全是中央還是地方負責,法有明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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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有,這些都是屬於地方的,只是都是由中央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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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等等,中央政府支出的勞保補助、健保補助是法有明文由中央出,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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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對,這個部分還必須透過修法,因為以前這個部分是省政府在支出,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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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就是過去是中央政府支出,但是本來是屬於地方的權責,因為中央的財政較好,所以在條文上有指明是中央出的中央就要出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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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這個原來是省政府在出,後來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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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本來是省政府出的,後來交給中央政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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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精省之後交給政府,所以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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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必須要有條文明定的才是中央出,如果沒有明定的,那還是中央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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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對,等於條文有明定的有勞保、健保,這必須要透過修法才有辦法把事權移轉,但是現在如果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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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主計長,你太急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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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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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是說,沒有修法……你當然想把勞保跟健保交給地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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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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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但是縱使如此,該地方出的,如果條文有定是中央出,中央還是會出,除非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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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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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但是如果法沒有明定的,是不是就應該是地方出?我要問你的是這一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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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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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沒有法律明定的,是不是該地方的就地方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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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地方制度法也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我們現在的一般性補助和計畫型補助都是地方應該要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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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從憲法的法理推論,該地方執行的業務,除非像勞保跟健保是法有明文規定,我們中央才出,法沒有明文規定的都應該地方出,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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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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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太急了,你一直覺得連勞保、健保都應該是地方出,除非修法,當然修法就照法律,沒有修法的,沒有定在法律裡面的就是照這個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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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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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那我再問一下,現在健保保費的部分法有明定政府負擔的都是由中央政府出,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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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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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民眾自付的,地方政府是不是幫低收入戶出了?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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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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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嘛!這地方政府有出嘛!還有中低收入戶70歲以上的長者由地方政府出,民眾的自付額地方政府扛起來了,所以那一天我才問你,如果地方政府連民眾自付的都有能力支付,那為什麼政府支付的要中央來付呢?是不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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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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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你覺得未來是不是應該由中央跟地方共同討論,原定政府負擔的部分大家怎麼樣互相去拆分,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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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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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健保的保費你是傾向未來修法要把這個部分考慮進來,現在地方政府連民眾自付額都有辦法幫忙付,那政府應付額就不應該都是由中央政府出嘛!是這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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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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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往下看,退撫經費也是如此,現在退撫經費一部分是由退撫基金負擔,中央政府有沒有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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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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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負擔嘛!中央的公教人員是中央出,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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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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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那請問地方公教人員的是誰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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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依規定應該地方政府來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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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那實況是誰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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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因為它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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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實況是誰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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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它增加的部分是中央政府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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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嘛!所以你看,零用錢都發下去了,帳單還是老爸、老媽付,對不對?子女都說零用錢太少了,我沒辦法生活,多給零用錢,可是他在外面開銷的帳單還是老媽、老爸付,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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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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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那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要怎麼調?所以目前我們連公教的年金,除了退撫基金之外,是中央政府幫忙出,而且中央政府還負擔了地方公教人員的部分,那未來有沒有可能這個部分也要分清楚、說明白,按照財力跟他們的負擔去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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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這個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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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往下看。剛剛李坤城委員提到,去年修了財劃法,今年一算,糟糕了,有345億分配不出去,其中將近99.8%是屬於離島的,請問345億這些錢本來是不是要給地方的錢?那是不是要用在地方的身上?誰來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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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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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這是不是本來要分配給地方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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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這是因為公式分配出去的,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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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知道,本來要分配給它,但是因為制度上的缺陷分配不出去,那理論上這些錢要用在地方的人民身上,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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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因為這個本來就是地方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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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所以用在地方人民身上,包不包括這邊所說的福利照顧跟社會安全?主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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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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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包括嘛!所以如果這筆錢用在人民的福利照顧跟社會安全,你是支持的吧?主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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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這個我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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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怎麼沒有辦法回答呢?這是要給地方的錢,地方本來就要做福利照顧跟社會安全,如果拿去做福利照顧跟社會安全,符不符合這筆錢它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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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對,它是屬於地方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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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嘛!符合它的性質嘛!那我們來看一下,國民年金、老人年金,這是人民的福利照顧跟社會安全,依照我們憲法裡面中央跟地方的分權,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所以這筆錢如果用在這個部分,有沒有符合它的原理?主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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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屬於地方應該負擔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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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地方應該負擔的,如果這筆錢用在老人年金、國民的國民年金,有人主張讓他月領8,000,如果扣除排富、扣除最低居住期間限制,不足的補到8,000,主計總處可不可以幫忙算一下需要多少錢?可不可以去算大概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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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大概900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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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全年要900億,地方要付這900億。往下看,如果有產後照顧津貼有什麼好處?可以坐月子,兩老、四老就可以省事,或者家人照顧時可以減輕負擔,像這種坐月子的錢算不算是人民的福利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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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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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那如果有人要發這筆錢,是不是也要用這一筆給地方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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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按照中央和地方的分權,是地方的人民就由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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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最後一個,因為時間的關係,勞工的勞退是不是屬於社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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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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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如果對勞工勞退自提,政府給1%的獎勵,你覺得這筆錢是不是也是由地方來支應是合理的?是不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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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這要看事權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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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也是地方。最後我們看一下,所以依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政府的負擔能力為何?我們要先把事權分出來,再去討論中央跟地方應分配的,如果地方政府獲得更多的分配款,是不是一些屬於地方做的事情,地方政府就要全額負擔,你支不支持這樣的一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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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原則上應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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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最後我們的結論就是這樣,請主計總處針對地方政府法定應辦理事項,統計出目前中央跟地方分別負擔的實際數額。原來是地方做的,結果現在有中央跟地方來分別負擔,把這個統計出來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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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這個部分國發會目前在進行,所以這個事權的部分是國發會在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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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不是,我不是說事權,我是說現在去統計,你負責統計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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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但是要國發會去做分配之後,我才能夠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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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要有人告訴你哪些是中央、哪些是地方,你才能去做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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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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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沒關係,那誰做的先不管,你先統計出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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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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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這些政事別當中,多少中央出、多少地方出,你算出來,我們來檢討看看上面的事權是歸誰,好不好?這樣懂了嗎?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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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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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最後,請財政部針對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政府已獲配的新增額度,估算它對於上面這些地方應該做的事情的負擔能力,可以嗎?這樣了解吧?夠清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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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我們當然會配合委員的要求做報告,但是有一點我是不是可以補充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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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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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因為這345億畢竟還是地方的財源,所以假定將來分配公式修正,分配給地方以後,地方政府是可以統收統支的,所以我們可能沒辦法指定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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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當然,但是法是立法院定的,如果立法院通過立法,要求把現在分配不出去的這345億直接用在人民的身上,而且是屬於地方政府的福利照顧和社會安全支出,那也是立法院的事情,對不對?就跟著立法院通過的法做就對了,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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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長清華:所以如果有這樣的法律規定,那當然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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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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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李委員坤城代):謝謝鍾佳濱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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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林思銘召委,在林思銘召委質詢結束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