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4537

李坤城 @ 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李委員坤城:(10時34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陳主計長、阮次長及國庫署陳署長。
1 主席:請主計長、阮次長及陳署長。
2 陳主計長淑姿:委員好。
3 李委員坤城:主計長好。我先問一下次長,因為昨天才開會嘛,昨天是第4次邀集地方政府會商統籌稅款分配方式,我剛剛有聽到次長說有達成共識的地方,當然一定也有歧異的地方嘛,請問歧異的地方在哪裡?
4 阮次長清華:最主要就是有關指標的權重問題。
5 李委員坤城:指標權重?
6 阮次長清華:指標權重,因為權重會直接涉及到分配的金額,比如說臺北市跟南部縣市或者是嘉義縣等等,它的營業額差很多……
7 李委員坤城:所以指標權重就是六都跟非六都之間?
8 阮次長清華:對、對、對。
9 李委員坤城:大家的要求會不一樣?
10 阮次長清華:對,都不一樣,所以那部分大家有比較多的意見,其他的部分,大部分大家都能夠認同。
11 李委員坤城:但是這個就有滿大的意見了啊!
12 阮次長清華:對。
13 李委員坤城:如果我們有新版財劃法出來的話,這個就是尋求共識裡面的最大差異點,也可能是最後擺不平的地方啦!
14 阮次長清華:是。
15 李委員坤城:請教一下次長,修正財劃法的部分,我剛剛有聽到的是希望在11月底之前能夠送出來嘛!
16 阮次長清華:我們爭取,我們現在如果要做出來,我覺得是溝通的問題,如果溝通……
17 李委員坤城:你們還會再找地方政府來開會嗎?還是開到昨天就差不多了?
18 阮次長清華:目前是這樣子,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我們不放棄跟地方政府再進一步溝通,但是如果溝通的結果還是一樣的話,可能就是會按照我們認為最合理、最公平的方式來做一個決定。
19 李委員坤城:當然,財政部認為昨天有一些有共識的地方,不過我看今天媒體報導的標題卻是「院版財劃法財部挨批自說自話」。
20 阮次長清華:這個我覺得應該……
21 李委員坤城:意思就是沒有做好溝通,然後在溝通過程當中,當然我們一定會有自己版本嘛,我們拿著我們的版本去做溝通,不過就像次長所講的,可能六都跟非六都對於這個指標會有不同的意見跟看法。
22 阮次長清華:是。
23 李委員坤城:我再請教一下次長,請看一下修法前後水平分配指標的對照,譬如說,營利事業營業額修法前是50%,現在降到30%,我現在講的是去年底通過的財劃法,就是變成30%;然後人口的權重增加到45%,增加很多,那當然會造成一些問題,就會變成人口比較多的,或是營利事業營業額的收入比較多的等等,可能會造成越富的越富、越窮的越窮,這是去年修法的一些問題。
24 阮次長清華:是。
25 李委員坤城:我們再看下一張簡報,這個就是剛才那個比率的圓餅圖,人口指標45%、營利事業營業額30%等等加起來總共100%。我想請教一下次長,在討論的過程當中,這就是水平分配了,請問行政院的版本在這個指標裡面有做什麼樣的調整?一定是有多有少的啦,因為我剛才聽到有委員講說增加在哪裡,一個餅就這樣子嘛,一定是有的有減少、有的有增加嘛!
26 阮次長清華:對。
27 李委員坤城:那麼減少是少在哪裡?增加是加在哪裡?
28 阮次長清華:現在是這樣,因為現行的,也就是才通過的這個版本,當然委員也很清楚,它的指標過度集中在人口跟營利事業營業額,總共占了75%,就造成城鄉之間的差距……
29 李委員坤城:對、對、對!從我剛才的提出的數據就看得出來修法後那二個加起來是75%。
30 阮次長清華:所以我們就是把指標中的那一部分做了比較比較通盤的檢討,比如像財政努力,我們就是把它分成營利事業營業額、財產稅努力還有非稅收入三項指標。另外一個大家比較關切的……
31 李委員坤城:你說財政努力,財政努力現在占幾趴?
32 阮次長清華:另外就是還有……
33 李委員坤城:我們看一下那個圓餅圖好了。
34 阮次長清華:另外,大家關切比較多的就是基本建設需求,基本建設需求那部分我們就分成五大項,就是土地面積、人口數、工業人口,我們把工業人口拉進去,還有農林漁牧人口結構及農林漁牧的產值,這五項指標……
35 李委員坤城:那它的比重大概是占多少?現在土地面積是占多少?
36 阮次長清華:土地面積是占30%。
37 李委員坤城:你說人口指標有再細分,有分工業人口、農林漁牧人口,是不是?
38 阮次長清華:對,就是……
39 李委員坤城:那它的比重呢?
40 阮次長清華:比重的話,人口數是占30%,工業人口是占20%,農林漁牧人口是占10%,然後農林漁牧的產值是10%,也就是說我們……
41 李委員坤城:這是基本建設這方面就對了?
42 阮次長清華:對,我們希望就是城鄉之間能夠更加的平衡,而且比如說像土地面積,有些地方它的土地種類不一樣,比如說像林業用地,林業用地我們就用……
43 李委員坤城:我知道。那現在就是營利事業所得稅從30%降到20%,是不是?
44 阮次長清華:是。
45 李委員坤城:然後財稅的成長率,財產稅努力現在占多少?
46 阮次長清華:財產稅努力這個是……所謂占多少是哪一部分的占多少?
47 李委員坤城:就是占我剛剛的這個圓餅圖裡面。
48 阮次長清華:財產稅努力那一部分,就是財政努力占總權重的占比全部加起來,財產稅努力占比一個是15%,就是稽徵努力度;另外一個財產稅成長率的位序評分法,這個占50%,基本上我們是希望能夠真正做到讓地方政府努力去開拓它的財源。
49 李委員坤城:好,你剛剛講的這個結論,你再給我一下。
50 阮次長清華:好。
51 李委員坤城:我再請教次長,如果按照你們去跟地方政府溝通的這一個版本來講的話,六都跟非六都會呈現什麼樣跟過去的財劃法不一樣的地方?
52 阮次長清華:當然這樣子的話會稍微有一點……
53 李委員坤城:六都是會減少?
54 阮次長清華:稍微有一點收斂,那……
55 李委員坤城:那減少幅度大概多大?
56 阮次長清華:幅度可能還要再看,還要再整理一下,但是基本上的方向就是比較發達的部分會稍微往下降。
57 李委員坤城:六都會往下降就對了?
58 阮次長清華:對,是會往下降,不一定是六都,就是比較工商發達或者人口集中的……
59 李委員坤城:比如說還有像哪一些?
60 阮次長清華:會稍微往下降,但是原來比較屬於偏鄉的那一部分,因為它的收支差短會比較大,所以慢慢地它就會拉上來,我們是希望能夠做到公平合理,因為財劃法的基本原則就是調劑盈虛嘛。
61 李委員坤城:這個我知道,這個原則我知道啦,我的意思是,大家在爭執的、在吵的地方就是說,我本來可能拿得比較多,現在變拿得比較少了。
62 阮次長清華:所以問題就在這裡,因為當時……
63 李委員坤城:但是也有本來拿得比較少的變拿得比較多了,有吧?有本來拿得比較少,現在變成拿比較多的,有吧?
64 阮次長清華:有。
65 李委員坤城:也不可能全部大家都減少吧?
66 阮次長清華:對、對、對,一定會有一些變動嘛。
67 李委員坤城:因為如果大家都減少的話,那大家就會說中央把錢又拿走了,這樣也不合理。
68 阮次長清華:不會、不會,這個錢是屬於……
69 李委員坤城:所以因為有的有減少,一定有的也有增加嘛,對不對?
70 阮次長清華:對、對、對,一定會……
71 李委員坤城:增加的縣市多不多?
72 阮次長清華:現在還沒有,因為整個最後的權重還沒有確定。
73 李委員坤城:你不能修出來這個法,讓原本增加的減少,那他們一定會有怨言;但是原本減少的如果增加了,他們也會覺得說這樣子對他們有利,我覺得你就是要去做一個平衡啦,如果全部都減少的話,當然這個法一定過不了的啊!
74 阮次長清華:但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還有一個財源保障機制,也就是剛才主計長一直講的只增不減,每一個縣市,因為現在是分配太不平均了,雖然有一些縣市我們把它降下來,但是比過去還是只增不減……
75 李委員坤城:最後一定會增加的,因為我們……
76 阮次長清華:還是增加。
77 李委員坤城:我們的統籌分配款現在是八千多億了嘛,對不對?增加快一倍啊,所以一定會增加的啊!
78 阮次長清華:對,還是會增加,所以我們還是會保障只增不減,而且我們還有一個財源保障機制,就是不低於基準的原來分配的財源,有一個保障的機制。
79 李委員坤城:我這邊要跟次長講,你如果要送這個財劃法出來,你要去說服原本比較富裕的,他們所減少的是希望能夠均衡其他拿得比較少的縣市,所以後者要增加,如果他們也沒有增加的話,那當然一定都不會通過的嘛。
80 阮次長清華:是、是。
81 李委員坤城:好,我再請教一下主計長,次長請回。
82 主計長,因為計算公式的分母錯了,現在有345億沒辦法分配嘛,這345億沒辦法分配的話,現在怎麼解決呢?
83 陳主計長淑姿:因為行政院沒辦法針對這個部分提出……
84 李委員坤城:沒辦法,沒辦法解決,除非修法?那這345億可以做其他的用途嗎?
85 陳主計長淑姿:這個部分要看修法的結果啦。
86 李委員坤城:就是說它只能用在統籌分配款,還是可以用在其他的用途上面?
87 陳主計長淑姿:這個要財政部來回答,財政部表示,這個部分它也沒辦法使用,所以它只能留著,它也沒辦法擅自分配,除非新的法律規定這個部分要怎麼分配。
88 李委員坤城:那我們可不可以提一個暫行條例出來,把多的這345億拿來做其他的用途?
89 陳主計長淑姿:那必須要修正財劃法裡面相關的條文。
90 李委員坤城:這樣子喔?好,我再去跟你討論一下。時間到了,謝謝。
91 陳主計長淑姿:好。
92 主席:謝謝李坤城召委。
93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98
meet_id 委員會-11-4-20-3
speakers ["林思銘","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李彥秀","李坤城","鍾佳濱","顏寬恒","黃珊珊","羅明才","王世堅","張啓楷","洪孟楷","陳玉珍","楊瓊瓔","高金素梅","謝衣鳯"]
page_start 333
meetingDate ["2025-10-22"]
gazette_id 1148701
agenda_lcidc_ids ["11487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就「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後,一般性補助款 審查與評比基準、財務計畫檢核基礎、撥款方式等規範及作業程序為何?修改財力級次計算公式 之合理性及對各縣市補助款影響為何?計畫型補助款範圍與業務定義?對各縣市未來整體財政補 助金額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8701_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