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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權吉 @ 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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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涂委員權吉:(13時29分)謝謝主席,請彭部長還有賴次長。
1 主席:請彭部長、賴次長。
2 彭部長啓明:涂委員好。
3 涂委員權吉:部長,我先請問一下,風災過後,如果廠商向環境部回報這些光電板的處理情形為已經全數清理完成,那什麼叫作「清理完成」?
4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們會由管理中心,例如這次是南區管理中心,隸屬環境部環管署,結合地方環保局一起查驗。對於最後那一家,我們給他的期限是在9月5日完成,我們9月6日已到全部案場巡過一次,的確沒有廢棄物。所以這部分我們有一套程序在進行。
5 涂委員權吉:但那其實應該叫清運完成。
6 彭部長啓明:對,清運完成。
7 涂委員權吉:清理完成應該是指清運、處理完成。10月8日衛環委員會也針對光電板這個案子質詢,當天晚上八點半馬上看到經濟部發新聞稿,指稱廢棄光電板已經全數清理完成。我們當天質詢的時候,部長還講其實還有1萬2,000片暫置在其他地方,可是經濟部馬上在晚上說全數清理完成,我覺得好像在玩文字遊戲。一般民眾會感覺光電板好像已經清運完了,業者也已經將其分解、裂解處理完成,我覺得好像有點誤導民眾。
8 彭部長啓明:我們的清理指的是離開原有案場,回復正常環境品質,所以叫清理。
9 涂委員權吉:對啊!那就是清運嘛!也就是從A點到B點,把它清除、清運走,所以還是要注意一下啦!當天明明講還有1萬2,000片暫置,晚上就發新聞稿說已經全數清理完成,不知道的民眾會覺得「哇!環境部、經濟部動作那麼快,光電板已經全部清理好了!」這點還是要注意一下,我覺得有點算是玩文字遊戲,而且當天晚上發這個訊息,有點誤導民眾,還是要稍微注意一下。
10 還有,風災後廢棄光電板現在到底還有多少沒有處理?我們看一下,新塭滯洪池業者是永鑫能源,而據我們了解,永鑫能源應該是雲豹的子公司,環境部7月15日巡檢過,後來好像就沒有再稽查。我們看了一下,當時開罰100萬元,可是稽查紀錄是不需要改善。當然,根據我們的查詢結果,錢也沒有繳。9月16日,環境部以書面回復我們,新塭滯洪池暫置1萬片,結果9月19日新聞媒體到現場看,也看到仍有光電板泡在水裡,而且還有很多廢棄物埋在土裡。後來,經濟部在10月7日又以書面回復我們,暫置3萬3,000片。那我就搞不懂,一下子是環境部9月16日說暫置1萬片,經濟部又回復我們暫置3萬3,000片。接著經濟部又在10月16日新聞稿裡講7月24日已經清理完了,民眾不要以訛傳訛,我剛剛也聽到張啓楷委員針對這部分提出質詢。環境部跟經濟部的說法落差真的很大,雖然那時候講過,因為規格、尺寸大小不一,所以計算上有落差,可是一萬多片跟四萬多片的落差實在太多了吧!
11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可能是統計時間不同造成的差別,就我們來說的話,我們9月6日去看是完全沒有廢棄物在案場,有一些完好無缺的擺在那個地方,並沒有廢棄掉。也可能有一種情況,由於現場其實非常地亂,特別是在9月5日之前,所以在他們清理的過程當中可能有一些不小心埋在土裡面,經過雨水沖刷造成的。我這個禮拜會請同仁再去看一次、再檢查一次。
12 涂委員權吉:對啊!部長,你要看一下,環境部9月16日說暫置1萬片,經濟部的訊息10月7日變成3萬3,000片,不但沒有減少,還增加啊!經濟部跟環境部到底是怎麼計算的?
13 賴次長建信:跟委員說明,那是10月7日回復的,至於引用的統計時間,容我回去查一下再向你說明。我們回復的時間點確實會有時間差,我想原因應該在這個地方。
14 涂委員權吉:對啊!可是先前在九月多環境部說1萬片,十月多經濟部的數據變成三萬多片;上一次質詢時,你們說一萬多片,而且兩個單位都說一萬多片,相差幾千片,因為涉及規格大小,計算上可能有落差,後來我們再查,你們的回復就變成三萬多片,所以我們真的很不了解現在到底還有多少光電板沒處理。而且我們問現在暫置在哪裡,環境部說不知道,經濟部也說不知道,不知道你們是怎麼稽查的。
15 彭部長啓明:我們有一定的廢棄物存放規定,不過處理上是由地方環保局處理,我們跟環保局協同作業。你現在問我在哪裡,我當然不清楚,但是我知道存放在一個地方,是某一個工業區的某家工廠。
16 涂委員權吉:那經濟部跟環境部都沒有去稽查嗎?
17 彭部長啓明:我們當時在處理廢棄物,他們則是太陽能光電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們的處理角度不大一樣。
18 涂委員權吉:你不知道暫置在哪裡,那怎麼稽查?
19 彭部長啓明:我們當然清楚啊!因為我們清楚存放在某一個地點。
20 涂委員權吉:可是你們的回復都說不知道,環境部不知道,經濟部也說不知道啊!
21 彭部長啓明:應該知道啦!
22 涂委員權吉:環境部還說看新聞才知道。
23 賴次長建信:前端清運分為兩個程序,第一是從水面清到旁邊的土地,作為臨時的暫置場。
24 涂委員權吉:那現在到底暫置在哪裡?
25 賴次長建信:現在應該是在回收廠商指定倉庫這個地方。
26 涂委員權吉:所以你們也不知道在哪裡?我覺得很疑惑,既然你都不知道,那怎麼稽查?實際數量到底是誰查的?難怪你們的說法落差那麼大啊!連放在哪裡都不知道。
27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有啦!是在一個暫置場裡,我們的同仁知道。我們清楚來源,但不見得會對大眾說放在哪裡。
28 涂委員權吉:我希望了解一下啦!難怪9月16日你們說剩1萬片,10月7日經濟部卻說剩三萬多片;然後,兩個部會都不知道放在哪裡,那怎麼稽查?到底還有沒有?說不定更多,根本完全沒有掌握啊!
29 你再看看,新庄滯洪池也是,業者是元昱太陽光電。當時我曾詢問,環境部登記的是元昱光電,而經濟部登記的是進金生能源,所以我問這樣登記可以嗎?你們到現在也沒有回復。八、九月去巡查、稽查,喊開罰900萬元,但後來聽說只罰了300萬元,另外600萬元因為改善完成所以免罰。環境部在8月21日說元昱還堆置3萬5,000片在岸邊,9月16日說只剩2,000片,結果又來了,經濟部10月7日又跟我們說暫置1萬7,000片,本來2,000片,經濟部說1萬5,000片。經濟部又馬上在10月16日再發新聞稿,稱7月30日已經清完,民眾不要以訛傳訛,又來了!又叫民眾不要以訛傳訛,結果你們自己一下子說2,000片,一下子說1萬5,000片,又說7月30日已經處理完,叫民眾不要以訛傳訛,但暫置地點一樣不知道。在10月17日,民眾跟媒體去現場看,現場根本凌亂不堪、還有很多碎片,剛剛張啓楷委員是不是也提供了照片,說是他才剛去照的?現場還有浮筒、還有碎片,還有很多廢棄物,那光電板到底處理得怎麼樣?我看包括經濟部跟環境部,大家都搞不清楚。
30 彭部長啓明:不會啦!由於那是一片很大面積的開放場域,清完當時我們去看,岸邊都是爛泥啦!所以的確可能有一些碎片等被放在下面,或是業者又回去了,只是做什麼樣的事情我們不清楚,因為我們是在某個時間點,例如9月6日去處理。我也答應委員,這個禮拜一定請同仁再去巡查一次,是不是有如張啓楷委員說的這樣一個事實,如果有這個事實,我們就會開罰。
31 涂委員權吉:好,你看新塭滯洪池,你們7月15日去巡檢之後,開罰100萬元,後來稽查紀錄也說不需改善,也還沒有繳清罰款,後來9月19日媒體去看,現場光電板還泡在那邊,那我問你,現在新塭滯洪池到底處理乾淨了沒有?
32 彭部長啓明:現場已經處理乾淨了,但是我剛剛跟委員說,有一些可能是雜質的東西散落在那個地方,因為下雨沖刷之後,袒露出來,我這個禮拜會請同仁去觀察。
33 涂委員權吉:那我問一下,罰100萬元,不需要改善,為什麼不需要改善?
34 彭部長啓明:當然要改善啊。
35 涂委員權吉:可是稽查紀錄寫不需改善啊。要罰錢,然後不需改善,這我真的看不懂。
36 彭部長啓明:我們罰的是廢清法。
37 賴次長建信:我們是依照電業的相關規定去處理。
38 涂委員權吉:那「不需改善」是什麼意思?表示已經改善完成,所以不需改善嗎?
39 賴次長建信:不是,這是依照廢清法的規定去裁罰的。
40 彭部長啓明:不過委員,這個已經繳錢了啦。有繳錢。
41 涂委員權吉:好,錢繳了,罰100萬元,為什麼上面註明「不需改善」?然後後來9月19日媒體去看,光電板也泡在水裡啊,然後現在問到底處理好沒有,你們也說要再去現場看。
42 彭部長啓明:光電板泡在水裡這個事情要去確定是好的光電板泡在水裡,就是還在水面上,還是壞掉的在水面上,這要有一個定義出來,目前的確是壞掉的都已經移出水面上了。
43 涂委員權吉:好,希望環境部跟經濟部針對這些暫置的光電板,要有一個明確的數字,兩邊的數字差好幾萬片,說規格、尺寸、大小不一致,落差幾萬片也太誇張了!
44 彭部長啓明:這可能是給你的報告跟新聞混在一起,所以造成數字的混淆,就我看到的數字都是有在修正,例如說,原來最早是15萬片,一直修,最後修到12.1萬片。
45 涂委員權吉:我希望經濟部、環境部去新塭滯洪池和新庄滯洪池現場澈底清查一下到底怎麼回事。媒體10月17日報導,在現場拍了照片,剛剛張啓楷也說他自己去現場拍了照片,然後你看新庄滯洪池,之前罰900萬元,後來說改善了,600萬元免罰,如果這個照片是真的,而且我相信這是媒體去現場拍的,那根本就沒有改善,那600萬元還要不要罰?
46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開罰是地方環保局在我們的協助之下開罰,至於有沒有罰,怎麼繳錢,我們會跟環保局保持密切的聯繫,再做最後的確認。至於有沒有清完成,委員,因為這是一個開放的場域,誰都可以去,所以我們會請同仁再去確認一下。
47 涂委員權吉:我希望部長針對這個幫我們澈底瞭解清楚,因為我們覺得光電板牽扯的問題真的太多了,而且我剛剛一直講,上一次也問過,同一個案場,環境部登記的公司跟經濟部登記的公司居然不一樣,這沒有問題嗎?你們到現在也沒回復。然後說因為改善完成,所以600萬元不用罰,結果新聞一報,你看現場浮筒、碎片、廢棄物一大堆,這樣叫改善完成?
48 彭部長啓明:那個名稱不一樣,前面的是電業登記申請的開發商,後面的是運維的廠商,名稱是不一樣的,原因在這裡。
49 另外一個部分,我剛剛仔細問一下我們的同仁,他10月7日就有去現場看,不只是在水面的部分,還有包括在周邊原來指定的暫存場的部分,大概都已經清除完了。當然剛剛委員所說的早上那些照片,我們還要再去確認,因為我們去檢查的時候確實是沒有的。
50 涂委員權吉:好。我覺得環境部、經濟部溝通很重要,9月16日環境部公布的總共一萬多片,結果經濟部10月7日公布的是四萬八千多片,這落差真的太大了。我們那時候也有講,其實地方廠商也有在講,因為光電板的規格、尺寸、大小不一,造成他們要回收處理非常、非常的麻煩,當然回收的量能絕對會減慢它的速度,所以我們講,這個規格尺寸真的要好好研議一下,規格尺寸一樣,到時候再回收處理,才會好處理,才會迅速。
51 還有我們今天有針對噪音管制法修法進行討論,我這邊也特別說明一下,因為我們真的在地方接到很多陳情,尤其桃園飆車族非常猖獗,長期干擾民眾夜間的安寧,很多老人家或者上班族一被吵醒,根本都沒辦法睡,對於他們真的是很大的困擾,所以我希望交通部和環境部研議取締的問題,如何降低違規改裝和青少年無照駕駛的問題,我也希望部長針對罰則,研議是不是要加重罰則,加強取締,不然這個問題真的很讓人困擾,我相信臺灣很多民眾對飆車族噪音的問題深感困擾,這個問題困擾大家很久了。
52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的建議,這個我們就遵照大院要修法的指示,本部願意配合辦理。
53 涂委員權吉:好,針對這部分,我也希望環境部和交通部為民眾的夜間安寧,能夠多幫忙。
54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55 涂委員權吉:好,謝謝。
56 主席:好,謝謝涂權吉委員的發言。謝謝部長們的回應。
57 下一位我們請楊曜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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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6-5
speakers ["廖偉翔","陳昭姿","羅廷瑋","陳菁徽","林月琴","劉建國","蘇清泉","邱鎮軍","黃秀芳","王育敏","張啓楷","洪孟楷","牛煦庭","楊瓊瓔","王正旭","林淑芬","涂權吉","楊曜","陳瑩","盧縣一","徐欣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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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20"]
gazette_id 1148601
agenda_lcidc_ids ["11486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環境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就「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 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 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 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五)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 牛煦庭等25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羅明才等20人 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噪 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專題報告及法律案採綜合詢答;法律案僅 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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