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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1時59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運安會的主委,以及交通部的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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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主委、伍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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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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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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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兩位好。道路的設計攸關的不僅僅是行車通暢與否,更攸關的是非常多人生命的安全。我之前針對楊梅休息站設計不良,三年十三起車禍,造成七死二十三傷,有八件自撞分隔島,兩次提過質詢。在我當初在提質詢後,6月交通部高工局堅持符合規範,我想要說服交通部高工局告訴我為什麼會符合規範?因為我把其他休息站的設計,甚至當初你們的設計圖,我全部都拿出來,我看不懂,現場的施工跟設計圖完全不一樣,為什麼會符合規範?儘管如此,交通部高工局在面對我的質詢的時候,堅持符合規範。後來交通部函復,說會透過標線、標誌改善,但是對於分隔島本身的安全問題未置一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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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今年9月,運安會在針對此事進行調查的時候,因為他們有一個調查的歷程報告,陸陸續續的出來。其中提出的事故事實資料報告,明確的說啟用沒有滿四年,發生十四起事故!除非大部分的駕駛人到楊梅休息站的時候,特別喜歡違規、特別喜歡超速、特別精神不濟,要不然我根本不知道要怎麼解釋這個數據!運安會說匝道實際轉彎半徑與竣工圖不符,彎道比原設計更小,結果交通部還是說設計符合規範。9月運安會罕見發布安全通告,建議交通部儘速研擬執行優化措施。我們來看運安會安全通告的第一點,事故路段道路工程與法規建議值或原設計規範不一致,印證了當初我在這個質詢臺上質詢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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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請教一下交通部,到目前為止你們是不是不服運安會所提出來的調查?還是堅持這個設計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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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我想我們尊重運安會的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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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那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人命關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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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但是我們認為他的規劃,我們的檢查結果認為是符合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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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請運安會的主委,交通部好像對你們的認定不是很服氣啊!當初為什麼要成立運安會?就是希望有個獨立的機關,我第一次當立法委員的時候,在交通委員會針對普悠瑪的事故,我跟交通部和臺鐵有很多的意見交換。在那個背景下,在全民的期待下,我們成立了運安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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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可能是有自己主管的職責,他如果承認有疏失的話,可能會擔心後續責任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成立運安會。那現在我有一點搞不清楚狀況,交通部還是堅持沒有問題,但運安會出來的調查結果卻不是這個樣子!請問一下主委,那接下來該怎麼辦?聽你們的還是聽交通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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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我們事實資料報告的資料,因為是用空拍圖,我們無人機空拍圖的精密度比較高,是一公分的誤差,所以是不是當時……我不知道,因為這個還在分析階段,是不是當時高公局他們的設計規範,跟他們當時竣工所採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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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先問一下啦!你們為什麼會發安全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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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因為已經、陸續又再發生,代表有系統性的問題,然後我們發覺,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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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已經、陸續又再發生,就是系統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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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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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主委講到這裡,我相信在備詢臺上的官員,應該可以體會、應該可以理解,為什麼我當初站在這邊質詢這個問題。我們的交通部,我們的高公局非常傲慢!我不曉得是憑恃於專業上面的傲慢,還是沒有把用路人的安全當一回事?我質詢完了以後,繼續堅持沒有問題,要逼著運安會直接發安全通告出來!如果按照交通部剛剛在備詢臺上面所表示的態度跟立場,那運安會等於形同虛設嘛!你的事實報告交通部也不鳥你啊!你的安全通告可能在交通部的眼中,根本沒有必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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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現在發生事故的路段,跟本來的設計規範、法規的建議值就不一樣了,然後還「建議」交通部高公局檢視行車動線道路,及交通工程設施的安全性,儘速研擬並執行相關的優化措施。運安會在這個安全通告裡面,已經給交通部這樣的建議了,沒有錯吧?主委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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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後來因為我們發了安全通告之後,高公局有派總工程司還有幾個相關人員到運安會來拜訪。我們也跟他解釋,他也理解了,他們會立刻採取優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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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他們會立刻執行優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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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對,他們也理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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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他們不是一切都認為符合規範?那還有什麼優化的措施好執行?來,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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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我跟委員報告,安全規範的部分,我們確實是符合安全規範;剛剛講的運安會要求我們做的精進措施,我們會去做,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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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本來就符合規範,但是現在運安會既然這樣講,我們把它做得更好,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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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可以這麼說,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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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非常會當官啊!真的,官場之道,深諳官場之道!前面沒問題啦,全部都符合規範,這樣才不會有人被究責嘛!但運安會既然已經這樣講了,好嘛!我們已經符合安全規範了,我就再把它優化。老實講,我現在關心的是用路人的安全,你們在說詞上面要怎麼文過飾非、怎麼美化,不是我關心的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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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用路人、所有的公民,心裡面會有一把尺!你們的相關責任要不要被追究,那個是後續的問題,我會反映在我今年的預算提案上。但我現在只關心一件事情,一樣,從用路人安全的角度,你們所謂的優化,要多久可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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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大概分三個階段,短期、中期、長期。短期大概10月底會先找專家學者來進行,看怎麼樣讓整個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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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0月才要找專家學者再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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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對,就這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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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奇怪了,我6月提出質詢的時候,你們是覺得反正黃國昌也不懂交通,更不懂安全,所以我跟你們講的時候,你也覺得沒必要嘛!然後現在陸陸續續發生事故,10月才要找學者專家來研議喔?你會不會覺得太晚了?運安會告訴你要優化,終於聽進去了,但還是堅持本來就已經符合規範,現在只是優化,所以要找專家學者來。那找完專家學者開完會以後,下一個階段呢?要做什麼事?什麼時候要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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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來,報告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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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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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希望,你們討論、你們研議,繼續討論、繼續研議,我真的希望在你們完成以前,不要再有任何事故、不要再有任何傷亡。我不曉得你們能不能夠瞭解用路人的心情,我也不曉得你們能不能夠理解那些傷亡家屬的心情。但對你們來講,堅持我本來就OK了,現在只是要研議如何優化!知道要怎麼當官最重要,知道要怎麼樣沒有責任最重要,但是你們還要多久?還需要多久的時間?可以具體的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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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報告委員,有關設計規範的部分,在此說明一下。根據建議,它有所謂的最小值與建議值,按照目前這個路段的設計速率是60公里/小時,它的最小半徑是120;在現況的部分,它的最小半徑是600,因此,它基本上是符合規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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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符合規範就不用改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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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針對運安會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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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運安會的報告就是亂講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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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運安會的建議是希望我們能夠提升一些容錯的空間,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在10月份邀集專家學者提供一些建議。另外,針對所謂自駕車的部分,根據我們拜會運安會得到的結果,在這個地方自駕車的自駕系統會自動失效,因此我們也會邀請車安中心與相關自駕車的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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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啦!你就直接告訴我,你的優化還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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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我們在10月份就要開會討論,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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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我知道你們在10月份要開會,但是在你們開完會之後,現況不會有任何改變,我向你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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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我們希望能有一些精進方案可以在11月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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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1月執行?什麼時候可以執行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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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11月會執行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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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沒關係,你們到時候提的優化方案是什麼?執行完畢的結果是什麼?一做完就馬上通知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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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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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給我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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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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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等你們做完之後,我會去現勘,看看你們到底做了哪些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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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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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最後一個問題要請教主委,你們最終的調查報告在什麼時候出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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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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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關係!最終的調查報告在什麼時候出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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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明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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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快一點,好不好?主委,加快速度,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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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好,我們盡量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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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是啦!這是攸關用路人的安全,你們自己都說了,事故的數字不斷在增加中,所以你們才會發安全通告。但我現在看交通部對運安會好像頗不以為然、頗不以為然!你們說他們有問題,他們說堅持符合規範!當初設置運安會的宗旨、要達到的目的,絕對不是這個樣子。交通部既然如此堅持,國會的審議會有國會審議的態度,但我希望運安會從用路人、從行車人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最終報告早點出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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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因為這個案子的整個道路設計比較複雜,所以還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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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會啊!你沒看到旁邊交通部高公局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很簡單的事啊!我們現在都符合規範啊!一點都不複雜啊!都是開車的人不小心啊!自己撞、自己負責!主委,拜託,速度快一點,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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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我們儘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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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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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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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黃國昌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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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也要再次提醒交通部及運安會,根據運安會自己的調查報告,在網路上寫的這個路段是:顯示本路段可能存在行車安全風險;你寫的是法規建議值與原設計規範不一致。其實本席今天也準備了這個議題要質詢,但是因為質詢的問題比較多,既然有委員提出來了,我認為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正如我常講的,交通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該檢討、該改進就趕快改進,不要等到下次再有憾事發生,這是交通委員會從過去到現在都一直希望能促成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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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邱若華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