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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 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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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蘇委員巧慧:(9時24分)好,謝謝主席,我們請劉部長、請警政署張署長也準備一下好了。
1 主席:好,請劉部長,張署長。
2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3 蘇委員巧慧:部長,剛剛我們聽到您和前一位委員有一點激烈的交鋒,其實我想把這個問題再做個延續跟澄清一下。今天全國我相信不分政黨大家都因為接受到了警消、海巡、移民、空勤人員的保護,所以我們同樣不分政黨,都認為政府應該要做警消、海巡、移民、空勤人員的後盾,這個大家都同意嘛,沒有問題吧!
4 劉部長世芳:是,完全正確。
5 蘇委員巧慧:在場有人反對的嗎?
6 張署長榮興:沒有。
7 蘇委員巧慧:沒有!好,所以我們在他們正常的薪資給付之外,如果他們特別從事一些危險的工作,我們覺得:啊!他們太辛苦了,我們實在是可以表示敬意的唯一最好的作法就是給他們加薪、加津貼。所以我們在113年的時候,政府就已經核定了要做危勞的津貼及再加給,並於113年的6月1日開始實施。我們現在要繼續增加,不管是在警察或者是消防,大家都認為:欸!我們可以討論喔!因為已經實施一年了,覺得可以……甚至是有沒有誰可以領、要領多少等等各種面向,要再做一個討論。可是問題在於,部長可以再明確的說出來,這個方向如果執行下去的話,其實就是錢誰出嘛!就是這麼簡單的問題:錢誰出?所以這津貼加給的條件及規則一旦通過了之後,請問這筆預算誰出?
8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中央跟地方都有。
9 蘇委員巧慧:中央跟地方都有,中央比較多,還是地方比較多?
10 劉部長世芳:因為地方有22個縣市,所以地方上比較多。
11 蘇委員巧慧:這是怎麼區分呢?
12 劉部長世芳:第一個,譬如警政,如果他是特種警察、保警的話,保一到保七的部分是由警政署要編列在我們內政部的預算;但是如果他是縣市地方政府的警察,從臺北到金門、馬祖、澎湖,這些都是由縣市地方政府自行編列。
13 蘇委員巧慧:那消防呢?消防也一樣嗎?來,請消防署長回答。也一樣嗎?
14 劉部長世芳:對,也是一樣。
15 蘇委員巧慧:也是中央跟地方嗎?
16 蕭署長煥章:中央目前是特種搜救隊跟港務消防隊。
17 蘇委員巧慧:對。
18 蕭署長煥章:縣市就由縣市自行編列。
19 蘇委員巧慧:好,所以同樣是消防、同樣是警察,就是因為他的職務類別不同,他歸建是在歸建的中央直接管的,還是他在地方服務……其實剛剛所有地方來的委員在講的地方的警察、地方的消防人員,其實這些辛苦的同仁的錢、甚至是加給的津貼都是由地方政府支付的,我這樣說對嗎?
20 劉部長世芳:對。
21 張署長榮興:對。
22 蘇委員巧慧:完全正確嘛,對不對?好,現在我們大家在這個會議上都同意了要增加津貼,請問各地方縣市政府有沒有哪一些現在還沒有回報你們說他們同意?大家在這裡都說同意了嘛!好,現在開會啊!我們說直轄市、北北桃好了,就北北桃、直轄市的部分?我先管我的北部好了,因為我等一下問你人力的部分也是跟北北桃有關,我用這三個直轄市來做比較。
23 張署長榮興:昨天我們有請警察局長跟縣市長來做聯繫嘛!
24 蘇委員巧慧:針對警政的部分,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這三個比較,他們意見呢?
25 張署長榮興:有關警政的部分,臺北市目前在研議當中……
26 蘇委員巧慧:就是還沒有同意?
27 張署長榮興:是在研議當中,沒有講說同意或不同意啦!
28 蘇委員巧慧:好,臺北市還沒有反映,在研議當中。
29 張署長榮興:新北市是同意。
30 蘇委員巧慧:新北市同意。
31 張署長榮興:桃園市是同意。
32 蘇委員巧慧:桃園市同意,這是警察的部分?
33 張署長榮興:對,是警察。
34 蘇委員巧慧:好,消防呢?
35 張署長榮興:臺中市……
36 蘇委員巧慧:消防呢?我要北北桃,因為你的人數比差太多了,我想用北北桃做一個比較基準。
37 蕭署長煥章:跟委員報告,臺北市初步同意在年度預算裡作調整,但是新增的經費要跟市長做面報,這是臺北市的回復。
38 蘇委員巧慧:所以臺北市也還沒有說好,在研議中啦!
39 蕭署長煥章:新北市是同意、桃園市也是同意。
40 蘇委員巧慧:都同意?
41 蕭署長煥章:是。
42 蘇委員巧慧:好。所以這些同意的狀況下,不同意的縣市是?不同意的縣市占多少?大概三分之一?
43 張署長榮興:沒有不同意,也沒有說不支持。但是他們表示經費要由中央來負擔。
44 蘇委員巧慧:所以我們大家雖然都同意,可是還有至少……就我的理解的話,其實是有13個縣市已經表達同意了嘛?對不對?
45 張署長榮興:對。
46 蘇委員巧慧:13個同意。我們全部22縣市裡有13個同意,就等於是還有將近三分之一還沒有跟你們回復這樣的狀況嘛?
47 張署長榮興:是。
48 蘇委員巧慧: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下,請問要怎麼處理這個部分?你可以請他們加速嗎?同意的是不是可以請他們繼續增加?可以加快腳步同意嗎?不然的話,等於是他們綁住了大家啊,不是嗎?中央也同意嘛!中央已經朝這個方向推進了,地方如果有這樣狀況的話,其實應該是把這壓力釋放到各地方縣市政府,那些還沒有表態的,其實也應該要表態啊!或者是你要研議其他的方式,這是第一個狀況。
49 第二個,我想跟警政署直接再討論一下津貼的部分,我們要討論津貼的部分應該是要說,其實大家今天既然都同意了這個方向,而這個方向可以增加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現在在看的……當時這支給表當中有一個是……你認為他們應該要按照深夜執行駐地外勤務,所以每人每小時發給新臺幣100元的深夜危勞津貼嘛!蕭署長可以請回,沒有關係。在內政部的報告裡特別指出有「駐地外」這三個字的描述,可是如果是危勞性勤務津貼支給表當中,其實並沒有看到「駐地外」三個字。所以我想特別請署長解釋一下,我們如果用駐地內外、用地區性來分的話,符合現在所謂危勞的部分嗎?或者如果我們要調整加給的話,我們的方向會是什麼狀況?
50 張署長榮興:跟委員報告,在去年6月通過的深夜危勞勤務加給,當時大概就是以「駐地外」執行勤務為原則,不過我們這個實施一年之後有做通盤的這個考量,在6月30日也有邀集相關的單位做討論,也就是這些深夜危勞加給都是外勤的同仁去執行勤務,包括有值班、備勤、巡邏等等勤務,對於目前值班跟備勤是沒辦法支領,但我們在研議這一些值班跟備勤仍然也有遭受到攻擊的狀況,我們經過統計,去年深夜值班遭受攻擊的大概有29件,所以我們的看法是希望把值班跟備勤也納進深夜加給的支給項目。
51 蘇委員巧慧:所以我想今天是這樣啦!既然大家都同意這個狀況的話,其實最大的問題是,當初解釋時,我們把是不是「危」、是不是「勞」的這個部分用場域、駐地內和外來做區分,可是我們要分的是,在工作上說的外勤、備勤都應該屬於他在工作中,所以我們都認同他已經進入了一個危險或者是勞動這樣的狀態,其實外勤、備勤、內勤這三個是不同的階段,我們應該處理的不是駐地、用空間來處理內和外做分類,而是用他是不是在哪一種類的勤務中,備勤跟外勤其實只是階段性的差別而已嘛!
52 張署長榮興:對。
53 蘇委員巧慧:所以我們認為這一次的修正就是要把備勤的部分,不管是在警察、消防、甚至是海巡等等,要把它納入,我們的理解是這樣,不曉得警政署這邊是不是支持的?
54 張署長榮興:對,支持。
55 蘇委員巧慧:支持嘛!所以部長也是支持的嗎?
56 劉部長世芳:是。
57 蘇委員巧慧:所以如果我們跟地方縣市政府都談好了的話,其實這個就可以上路了,是這樣嗎?
58 劉部長世芳:是,謝謝。我想委員講得非常的清楚,現在我們仍然要跟地方縣市政府,尤其他們的首長要再繼續溝通。因為危勞的部分是針對深夜危勞,剛剛署長有跟各位報告,原來我們113年6月通過的時候,那個時候到目前為止統計有受到攻擊是53次,可是我們發現備勤的人受到攻擊的還有29次,也就是他們在備勤期間要協助其他正勤的人去處理事情的時候也會受到攻擊,所以他應該符合我們廣義上在講的危險跟深夜勞動的部分,所以希望把它納進去,但是因為各縣市地方政府的首長或者主管警察機關還沒有那麼清楚了解的狀況之下,我們願意再跟他們多溝通。
59 蘇委員巧慧:我是覺得我們本來要問的問題應該是,其實我們新北市的警察缺額實在是非常大,所以導致我們的問題是警察的壓力非常大。最後還是錢的問題,所以這個錢到底是從哪裡來?如果地方政府真的無法支應的時候,中央要怎麼協助這個部分的調整,這其實是後續的問題。我想接下來在本次會期當中還會有其他討論,我再就這個問題跟警政署及內政部做討論,謝謝。
60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
61 接下來請張智倫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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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15-5
speakers ["黃建賓","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黃捷","許宇甄","王美惠","張宏陸","李柏毅","麥玉珍","林德福","吳琪銘","徐欣瑩","賴惠員","楊瓊瓔","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黃國昌","陳冠廷","邱志偉","高金素梅","林楚茵","王鴻薇","丁學忠","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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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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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就「警察、消 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危勞津貼及退休權益之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銓敘部派員列席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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