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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0時58分)謝謝主席,我想請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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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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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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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陳主委好。我想先請教一下,針對公平會有關的案子,如果有人檢舉之後,你們大概多久會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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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檢舉以後我們會看事證的程度,我們可能會進一步去了解,了解以後覺得有立案必要,我們就會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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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一般大概要多久時間,如果資料也很充分、也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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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如果資料非常充分,我們一看認為大概就有嫌疑的話,可能當場立即就會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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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立即立案,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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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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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這聽起來非常的有效率。我要特別講一個案子,因為我們辦公室在6月12日的時候有收到民眾檢舉,而且是好幾個民眾一起到辦公室來,針對匯聚智能販賣機這個案子,6月12日他們到辦公室陳情的時候,我們當天就直接把資料送到公平會,你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才開始立案、開始啟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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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因為這個加盟事件,有時候我們要比對他提供的事證到底跟我們處理原則是不是符合,所以有時候時間上會拖一點,先要去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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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它拖了四個月,你知道嗎?上個禮拜公平會已經要開始做業報、要質詢了,上個禮拜才開始約業者過來,這四個月過程當中,我不知道還有多少民眾陷入這樣的陷阱當中,你知道在網路上面已經有好多的群組、社群,有上百人,大家在裡面分享他們如何的被匯聚欺負,這樣的狀態我們竟然還要等四個月的時間才開始立案調查,這四個月當中,有多少的民眾再踩到這個坑裡面去?我們不曉得!從6月到10月這四個月的期間,我不知道公平會在做什麼?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主委去好好了解一下,針對這個案子好好的去了解細節,因為有上百個人已經組成這樣子的社群,也有超過兩位數的人到我們辦公室來陳情,結果6月份我們把這個案子送到公平會,公平會竟然四個月之後才開始做,我不知道在這四個月當中,有這麼多的群眾踩到這個坑裡面,這算公平會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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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當然我們有立案,謝謝委員的提醒,我爾後會注意到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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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因為我們提供給你們的證據非常地清楚。因為公平會有一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它明顯的違反,它沒有給10天的合約審閱期,你知道嗎?也沒有給5天的契約審閱期,都沒有!這樣的狀態你們還覺得資料不夠完整,讓他們拖了四個月去坑更多的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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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部分,希望主委趕快去追究出來,它裡面其實有非常非常多的案子,包括可能一開始用詐欺的方式,告訴他們你只要繳85萬元,地點他幫你找,你到時候只要等著分紅就好,其他後續的東西他都幫你做,你只要出85萬元,後續你就等分紅。這樣的狀態竟然都還可以拖四個月,針對這部分的辦理時間,本席是非常地不諒解,所以希望主委趕快針對這部分去查一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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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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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接下來,我想針對臺泥這個案子,公平會這邊用了一個寬恕條例,讓檢舉臺泥的業者得到多少的寬恕?我不曉得,重點是北高行完全打臉了公平會,公平會處罰臺泥5,000萬的案子完全被駁回,另外還有一個2,000萬的案子,全部都被駁回。北高行直接講到公平會的證據不足、裁量理由不明確,甚至於連裁罰金額到底是怎麼樣算出來,都沒有做詳細的資料說明,沒有影音檔,也沒有譯文就直接裁罰。針對這個部分,主委要不要做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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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想聯合行為案子的處理、證據的蒐集,還有事證的調查,本來難度就比較高,但是我們在處理個案的時候,一定是盡全力的把證據蒐集好。這個案子,我想裡面有涉及到事實面的問題,可能法院跟我們的看法不一樣,也有法律面的問題,就是到底什麼情況底下構成聯合行為的合議,這個在實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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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北高行直接講你們沒有附事證,你知道嗎?你們都沒有附事證,如果這樣的情況,同業當中他們用了一個寬恕條款來開始構陷同業爭取減罰,這樣的狀態你們買單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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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寬恕政策本來就是希望藉由提供減罰的方式來讓事業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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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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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所以這是必然一定會有這樣的情況,但是問題是法院對這個事情的看法,可能跟我們有點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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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那我想問,因為10月1號北高行判決下來的時候,你們什麼時候收到這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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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這個禮拜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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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這個禮拜收到,有20天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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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應該會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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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你們會決定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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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會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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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我們希望公平會在處理所有裁罰案件的時候,要有很清楚的理由,因為北高行直接講說你們沒有附事證,感覺是沒有查清楚就開罰,還是說沒有準備充分就去打這個官司?我們希望公平會這兩個部分都能夠好好的處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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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會就這兩點盡量去釐清,希望法院能夠接受我們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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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另外,因為這邊有特別提到,你們在這一次針對罰鍰公式其實並沒有提供,我想請教過去5年公平會裁罰重大案件的時候,大概有多少件?你們之後給我一個詳細的書面資料,我想知道裁罰在1,000萬以上的案件,你們量處的依據跟整個計算邏輯是什麼,一併給我,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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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委員,你是要這個……相關的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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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相關的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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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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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對,就是這5年所有裁罰的統計數字,我想知道1,000萬以上,你們量處的罰鍰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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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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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另外一個部分,我想請教2024年你們也做了一個很重要的裁罰,就是針對全聯裁罰2,000萬,因為他們在併購大潤發的時候,有承諾不採最惠客戶政策,結果顯然他們違反了,然後你們也罰了2,000萬,我想是罰了2,000萬之後,全聯就可以繼續用最惠客戶政策壓迫所有的供應商,因為很多的供應商、品牌商,其實他們非常非常有意見,覺得全聯發展出來的寄售制,而且全面使用寄售制的時候,讓他們的生存產生很大的壓力,我想針對這個部分,主委可不可以講一下,接下來怎麼處理全聯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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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針對剛剛委員所談到最惠國待遇的價格部分,我們除了處罰它以外,其實我們也要求它要停止,所以它其實是不能再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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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它如果繼續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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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繼續做,我們當然繼續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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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多久罰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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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如果它有違法的事證,我們經過調查的確有屬實違反我們當初所要求的,當然我們還是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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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如果寄售制持續在做,你們每個禮拜罰一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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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寄售跟賣斷是另外一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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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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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寄售跟賣斷的話,因為它涉及到是我們在當初結合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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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理解,所以如果它繼續採取最惠客戶政策的時候,你們會持續的罰,多久罰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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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就是違法事情、經過委員討論認定真的是違反我們當初要求的,就還是可以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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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好,理解。最後我再丟一個問題,就是針對台智電的問題,因為台智電是政府政策推出來的,希望讓開發商可以去融資、讓小公司可以買到綠電,基本上利益良善,可是因為總經理涉賄、涉貪或相關問題的時候,接下來針對台智電如果是壓價購電或提高售價的部分,我希望公平會能有一個很清楚的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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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在這個案子決定通過……我們在新聞稿裡面有特別強調,這個案子雖然通過,但是事後我們還是持續觀察業者有沒有進行違反中立性原則跟歧視性原則,特別是針對買方價格的部分,我們去看有沒有濫用市場地位的問題,所以這個案子我們後續還會持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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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因為這個部分對整個臺灣綠能的生態系來說是很重要的,我們希望公平會能扮演更好的角色,不要讓相關的人持續在當中貪贓枉法,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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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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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的質詢,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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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請黃國昌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