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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 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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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邱委員議瑩:(9時29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一下陳主委?
1 主席:我們請陳主委,謝謝。
2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委員早。
3 邱委員議瑩:主委好。主委,我想每次談到公平會,其實大部分我們都會談到直銷,到底這個直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有沒有法律漏洞、有沒有問題?對於公平會來講,你們能夠掌握的程度又到哪裡?我相信每一次只要你們到立法院來備詢,都會面對到很多委員的提問。主委,你知道這家公司嗎?
4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最近才聽到。
5 邱委員議瑩:最近才聽到?
6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最近才知道。
7 邱委員議瑩:聽說最近蠻紅的,不過今天各大媒體都在報導,因為這家公司的董事長涉嫌掏空公司,這家公司已經幾乎面臨倒閉。涉嫌掏空公司,這個另外有法令去處理,為什麼今天在這裡問你?因為他是一家直銷公司。他的會員入會要繳8萬8,000塊,然後還有商品進貨價等等,會員轉售可賺取價差,公司另外獲利抽成8到12%的獎金,這就是明顯的傳銷公司(直銷公司)。可是這家公司現在出現了一個大問題,公司涉嫌掏空6億,董事長也坦承犯行,我要跟你談的是,下面的這一些會員怎麼辦?血本無歸,在我們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裡頭有沒有辦法來幫助他們?這個等一下請您回答。
8 另外,我們常常在講多層次傳銷的假投資真詐騙其實是層出不窮,除了這一家公司以外,還有另外一家叫做「愛美全球」,這一家前一陣子也倒閉了,倒閉之後過不了多久,在同一個地址又出現了一家叫做「世紀全球」,又出現了一家叫做「世紀全球公司」。兩家公司的地址是一樣的,賣的產品也是一樣,只是公司負責人換掉了,那自救會呢?愛美全球的自救會上門去討債,去尋找這個債主,但是索求無門。主委,你們知道這些事情嗎?
9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知道。
10 邱委員議瑩:你們知道?你們有沒有主動介入調查?你們現在調查的結果、調查的程度到哪裡,可不可以來這裡簡略說明一下?
11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首先針對第一個案子,掏空的部分我們有去了解,當然後續我們還是要持續觀察有沒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們的了解,基本上是掏空公司,還有公司股東之間的股權爭議。我們有問過他們,了解一下,目前公司的營運狀況還是正常,但是我們事後還是會持續觀察,看有沒有涉及傷害到傳銷商權益的一些事項。
12 第二個案子,涉及違法吸金的部分向來都是由法務部依照犯罪行為來處理。關於委員所關切的這些問題,我想委員也知道,多層次傳銷在公平會的報備制度底下,我們要求它提供資訊,在它設立的時候必須提供資訊,我們要確認這個資訊的真實性。當然如果後續是不是片面改變它的資訊內容,理論上講,它一樣要向我們報備,如果要變更產品、變更……
13 邱委員議瑩:你覺得它如果片面改變資訊內容,會跟你們報備嗎?這個報備制其實我們在這邊討論很久,到底多層次傳銷是要使用報備制還是使用審查制?這兩派說法論戰非常激烈!
14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15 邱委員議瑩:但是眼前看到多層次傳銷報備制的管理顯然出現極大的漏洞跟極大的問題,而且這樣子的多層次傳銷變成是假投資、真詐騙的事情層出不窮。對你們公平會來講,你們叫做疲於奔命,你手上也沒有尚方寶劍可以去處理他們,就算你要處理,你的量能基本上也是不足的。就公平會來講,每一年只能稽查一百家左右,一百家已經很了不起了,全臺灣報備的或者是全臺灣在做直銷的大概有幾百家、幾千家,你們的量能在哪裡?每次都是講事後知道、看到報導了知道,或者是立法委員在這裡質詢你的時候你知道,然後呢?你給它裁罰,對不對?你會給它裁罰、你會去調查,那裁罰了以後呢?
16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事後的裁罰,像這個案子目前已經有在立案調查了,當然事後調查以後我們還是會持續做這個業務的監理,了解它有沒有按照我們當初裁罰所要求的來做。第二個案子的部分,我想委員建議相關的積極一點的報備制度,這個其實還是回歸到剛剛委員談到的報備許可制的問題,因為在報備制……
17 邱委員議瑩:其實我覺得現在已經走到這個階段,我們應該認真思考,包括你們公平會應該認真思考,到底多層次傳銷是不是要再持續使用報備制?如果把它改成審查制,對於消費者或者是對於這些會員來講,是不是會比較有保障?而且對於你們的監管,是不是會比較於法有據?這個是你們要認真考慮的一點。
18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19 邱委員議瑩:我再來跟你講第三個案子,你剛剛講到那些,不管是報備啦!審查啦!我現在跟你講到第三個,叫做強迫推銷──街頭強迫推銷,過去你們曾經對一家叫愛妮雅的化妝品集團,因為在路邊發問卷,免費贈送保養品、試用品,你們把它裁罰,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顯失公平」行為重罰新臺幣2,500萬元。過去愛妮雅的這種方式被你們裁罰過,那我想請教,最近媒體也多方報導,甚至在消保會,消保官也累計到15件類似行為的申訴,那是在中山商圈,有一家叫「荷芮」的公司推銷什麼抹鹽,強迫民眾,然後把人拉進去,就要買商品,這你們有掌握嗎?
20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案子,沒錯……
21 邱委員議瑩:還在消保會,所以還沒有送到公平會來,那它有沒有觸犯公平會的任何法令?
22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這個個案我們要進行調查以後才會知道。
23 邱委員議瑩:有沒有觸犯公平交易法?
24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但是跟委員報告一下,所謂的強迫推銷有一些要件,除了剛剛委員點到第二十五條要有一定數量以外,另外就是它的行為必須要讓受害人已經達到脅迫的程度,讓他無法抗拒。我們有處理一些案子,基本上消費者在一開始被接觸的時候是可以輕易地就拒絕,那就可以規避掉了,有時候那個階段就可以規避掉。所以如果沒有達到那個強制程度的話,我們是比較沒辦法用第二十五條去處理這種強迫推銷。
25 邱委員議瑩:主委,我覺得是這樣,你這樣講,大概很多消費者內心都不太能夠接受。我希望你們能夠主動去調查這個案子,新聞媒體也都有報導,它有沒有強制?在街頭抹鹽、推銷,然後把他拉進去店裡面,開了一瓶保養品,叫他立刻試用,打開之後就告訴他已經打開了,所以不能退貨,這有沒有強迫推銷?
26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想這個還是要再就個案詳細情況了解。
27 邱委員議瑩:好,我就請你們去調查嘛!
28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會進一步去了解。
29 邱委員議瑩:如果類似這樣的事情,我覺得這個已經層出不窮,至少要讓消費者覺得公平交易法是有保護到他們的,多層次傳銷法沒有辦法去嚇阻真正的詐騙集團,假投資、真詐騙!但是這樣子的公平交易法,至少你們可以做得到吧?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到的話,那我真的不知道公平會到底可以做一些什麼東西?你不能都說,哎呀!你們沒有主動調查權等等的,法令在那裡,其實法令是可以修改的,法令是可以往前更進一步的,當你知道有這麼多受害案件的時候,其實我們不應該被動等待人家來提供資訊。
30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這個我們會主動去了解跟觀察,這個案子我們後續會去進一步了解。
31 邱委員議瑩:OK,謝謝。
32 主席:謝謝邱議瑩委員質詢,謝謝主委。麻煩議瑩。
33 請陳亭妃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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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19-4
speakers ["陳亭妃","林岱樺","邱議瑩","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邱志偉","謝衣鳯","賴瑞隆","陳超明","鄭正鈐","黃國昌","呂玉玲","張嘉郡","蔡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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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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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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